唐代和明代小说中的娼妓形象演变

2012-03-28 15:01:36何蕾
大理大学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李娃娼妓霍小玉

何蕾

(蚌埠学院文学与教育系,安徽蚌埠 233040)

唐代和明代小说中的娼妓形象演变

何蕾

(蚌埠学院文学与教育系,安徽蚌埠 233040)

明代拟话本中的娼妓形象对唐代传奇中的娼妓形象既有继承又有发展,有相似处也有不同处。以《霍小玉传》《李娃传》与《卖油郎独占花魁》《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为考察对象,可以看出唐代和明代小说娼妓形象的演变反映了时代的变迁以及作者创作理念上的差异。这些差异表明,中唐传奇作者的浪漫主义情愫逐渐让位于晚明商品经济社会的现实主义思考。

小说;娼妓;演变;时代

唐传奇是中国小说史上的一座高峰,记载着一批流传至今的爱情故事。更难得的是,伴随城市经济的发展,娼妓形象也开始出现在唐传奇中,成为唐传奇着力表现的对象。明代拟话本是中国小说史上又一座高峰,为满足市民阶层的娱乐需求,娼妓形象大量出现,也更加丰满传神。唐明小说中娼妓形象有相似处也有不同处。本文试以唐传奇《李娃传》与《霍小玉传》和明拟话本《卖油郎独占花魁》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为考察对象,探寻唐明小说娼妓形象的演变轨迹和社会变迁。

唐传奇名篇《李娃传》与《霍小玉传》向读者展示了中唐名妓的两种人生,拥有爱情的李娃嫁入名门,与夫偕老;失去爱情的霍小玉缠绵病榻,忧愤而终。明拟话本名篇《卖油郎独占花魁》与《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两位名妓莘瑶琴与杜十娘,一位与底层小商人相知相爱,跃身泥污,相夫教子;一位怀着被欺骗与被抛弃的愤怒,投身大江,以死自洁。从故事最终结局看,唐明小说中的娼妓形象似有重叠之嫌,李娃与莘瑶琴,霍小玉与杜十娘,前者幸福终老,以一个美好的结局抚慰读者,后者香消玉殒,以一个悲惨的收尾刺痛读者。然而,细致对比之下,唐明小说中的娼妓形象并不完全相同,明拟话本对唐传奇中的娼妓形象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她们之间的差异恰恰反映出唐明两朝社会环境的差异和作者观念的变化,也间接反映出特定时代环境下娼妓的生存状态以及社会对娼妓的认知程度。

一、汧国夫人和商人之妇的象征意义

在唐明小说中,着力塑造娼妓形象,以大团圆收尾的爱情短篇,以《李娃传》与《卖油郎独占花魁》最为典型。两篇小说有着相似的故事框架,男女主角的情爱均发端于邂逅之际。在《李娃传》中,男主角荥阳郑生“尝游东市还,自平康东门入,将访友于西南。至鸣珂曲,见一宅,门庭不甚广,而室宇严遂。阖一扉,有娃方凭一双鬟青衣立,妖姿要妙,绝代未有。生忽见之,不觉停骖久之,徘徊不能去”〔1〕164。而在《卖油郎独占花魁》中,卖油郎秦重于偶然的机会一睹花魁莘瑶琴美貌后,“准准的呆了半晌,身子都酥麻了”〔2〕29。两个故事的结局美好而相似,李娃与郑生琴瑟和鸣,夫科场高中,仕途畅达,妇相夫教子,夫贵妻荣。秦重迎娶莘瑶琴后,夫妇和谐,家业兴旺,传为美谈。从故事的发端与结局来看,《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情节设定相对于《李娃传》来说,似乎没有明显突破,然而从故事结局的人物身份设定来看,悲欢离合的才子佳人浪漫故事幻想已逐渐演变为柴米油盐的市井细民朴素情感叙事。唐明社会环境的变迁从中亦可见一斑。

毫无疑问,李娃与莘瑶琴的初始身份是相同的,不管是唐朝还是明朝,在法律意义上,娼妓都属于贱民阶层。然而,两位名妓的最终身份却迥然相异,前者被封为汧国夫人,不仅摆脱娼妓的身份,更上升到上层社会,后者嫁给小商人,融入到平民阶层中去。这两位娼妓的最终身份,凸显了小说作者迥异的观念。

(一)汧国夫人——门阀社会知识分子的浪漫理想

李娃是古典短篇小说娼妓形象中最光辉灿烂的一个,也是人生最为圆满的一个。然而,结合唐代社会背景和道德律法来看,一个惯熟风月的娼妓,为大家族荥阳郑氏认可,并被朝廷封为一品夫人,于律于礼,绝无可能。唐代婚姻重门阀之风甚严,士人娶妻必娶有门第者,婢女、娼妓等一切律法上的“贱类”,即便从良,也不堪正室之任,只能为妾。至中唐此风犹有余烈。敢于挑战既有等级秩序,必会遭到家族的反对和社会舆论的谴责。例如杜佑晚年将妾李氏“扶正”为妻,接受“密国夫人”的封号,导致“时论非之”〔3〕。

娼妓从良后嫁人生子,结局圆满者数见不鲜,然而被世家大族聘娶为正妻,并且封为国夫人的例子不见载于唐史书。《唐律疏议》卷十四《户婚律》,总第92条规定:“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违者,杖一百。”疏议部分云:“其工、乐、杂户、官户,依令‘当色为婚’,若异色相娶者,律无罪名,并当‘违令’”〔4〕。按律,李娃嫁人应当嫁“当色”人,也即和她同一阶层的人。荥阳郑氏是唐代七大姓之一(参见《唐语林校证》卷五:“高宗朝,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崔,陇西、赵郡李等七姓,恃有族望,耻与诸姓为婚”〔5〕),身为家长的荥阳公郑某如何能够主动接受曾经的名娼为儿媳,并且“命媒氏通二姓之好,备六礼以迎之,遂如秦晋之偶”〔1〕171,一丝不苟地遵照礼仪,明媒正娶李娃进门?无疑,对这个问题较为合理的解释是:李娃最后的圆满结局承载着中唐知识分子的浪漫理想。而非“以自我主体意识和卓然独立的行为构筑自己的归宿,改变了女性的附庸身份”〔6〕。

文中以李娃之口传达了作者对现实困境的清醒认识。郑生得官后,“将之官,娃谓生曰:‘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愿以残年,归养老姥。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勉思自爱。某从此去矣’”〔1〕170-171。可见当时的社会风习仍旧崇尚门当户对,门阀世族对于娼妓仍旧持有拒斥的态度。以郑生的家世而言,配偶应当是“鼎族”名媛,绝非娼妓之属。

作者虽以李娃之口表达出对于社会习俗的清醒意识,却以另一种方式将这种认识转化为对现实困境的超越。郑生对李娃以死相胁,只求李娃不离开自己,郑父恭谨备礼迎娶李娃为儿媳,李郑正式婚配之后家道兴旺。这种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见到的大团圆结局,正是作者思想观念中对现实社会婚配崇尚门第之风的拨正与对现实困境的超越。小说结尾以“倡荡之姬,节行如是,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也”〔1〕171之语,热烈赞颂李娃,正说明李娃形象的可贵与社会现实的残酷。娼妓有情者难得,情义兼备者更难得,能嫁入世家大族并被封为国夫人的则更为罕见。作者白行简视李娃的人生为奇闻异事,为其设定美好的结局,正是以一种虚构的方式实现对跨阶层婚姻现实困境的超越,表达的只是中唐知识分子的浪漫理想而已。

(二)商人之妇——市民社会作家现实思考

同样是被礼聘入门,李娃汧国夫人与莘瑶琴商人之妇的身份反差体现了时代环境的变化和小说作者的观念变化。从汧国夫人到商人之妇,可以看出中唐传奇作者的浪漫理想正演变为明代通俗文学作者的现实思考。

与唐代相比,明代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商人阶层崛起,商人子孙可以读书作文、著书立说,也可以考试、做官,跻身于文人知识分子之列,比如晚明著名思想家李贽,就是商人的后代〔7〕。官僚知识分子也开始理解商人,以一种新的眼光看待商品经济,王守仁便是其中之一〔8〕。而植根于现实生活的通俗文学作者,以深刻而现实的眼光,将市民阶层纳入文学作品表现的范畴,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市民阶层人物形象。同时,对于娼妓形象的摹写也在发生着变化。相对于唐传奇中的娼妓形象,明代小说中的娼妓形象更具现实意义。与李娃的浪漫传奇相比,莘瑶琴的形象显然更为真实。

下面,通过考察莘瑶琴对秦重的态度变化,来辅证明代小说中娼妓形象的现实意义和真实性。莘瑶琴对秦重的感情发展历经三个阶段,由排斥到一定程度的接受,再由接受到倾心相许。初次交往,莘瑶琴不肯对秦重投以青眼。身为花魁的莘瑶琴,寻常所接之客非富即贵,一个走街串巷的卖油小商人,哪里会放在眼中?深怕与之交往掉了身价。鸨母设计让秦重与之见面的晚上,莘瑶琴说道:“娘,这个人我认得他的,不是有名称的子弟。接了他,被人笑话”〔2〕35。可见,莘瑶琴虽身为娼妓,眼光甚是清高,不肯委身于一个无“名称”的小商人。然而在酒醉呕吐,被秦重无微不至地照顾一夜后,莘瑶琴心中的冰块开始融化,不由想到:“难得这好人,又忠厚,又老实,又且知情识趣,隐恶扬善,千百中难遇此一人。可惜是市井之辈,若是衣冠弟子,情愿委身事之”〔2〕37。此时,莘瑶琴已经接受秦重的人品,但碍于秦重市井小民的身份,不肯与之进一步交往。一年之后,两人重逢之际,正值莘瑶琴落难。秦重救了被恶少凌辱的莘瑶琴,这雪中送炭的举动,令莘瑶琴彻底抛弃对秦重“市井之辈”的看法,转而对其倾心相许,誓要嫁其为妻,情酣意浓之时对秦重说道:“看来看去,只有你是个志诚君子。况闻你尚未娶亲,若不嫌我烟花贱质,情愿举案齐眉,白头侍奉。你若不允之时,我就将三尺白罗,死于君前,表白我一片诚心,也强如昨日死于村郎之手,没名没目,惹人笑话”〔2〕41。

秦重既非世家公子又非文人学士,色艺双绝的花魁娘子莘瑶琴选择他这个走街串巷的卖油郎,看中的是其“忠厚”“老实”“志诚”“知情识趣”“隐恶扬善”的品性。家族名望、权势财富未必能给人带来幸福、平安的生活,对于这一点,久历风月的莘瑶琴自然熟知在心。于她而言,最切实、最稳妥的人生莫过于脱离烟花道路,和一位爱慕自己、心疼自己的老实男人过一辈子平凡的生活。而嫁给王孙公子的未来远远没有嫁给勤劳致富的平民更有保障。因此,莘瑶琴选择秦重,既是秦重志诚付出的结果,也是莘瑶琴对现实生活清醒认识的结果。作为社会底层的娼妓,纵使锦衣玉食,笑傲欢场,终是贱类,与豪门权贵之间有着天然的鸿沟。莘瑶琴的观点极富现实性与平民性,无疑隐含着小说作者的想法。没有了唐传奇作者超越现实的浪漫情愫与理想,明代拟话本作者笔下的人物和故事更为真实,更加富有人文气息。

二、自怜与自尊——霍小玉与杜十娘形象折射出时代的影响

唐明小说作者通过一系列娼妓形象的塑造,自觉或不自觉地顺应了社会思想的变迁。霍小玉与杜十娘分别是唐传奇和明代拟话本中最令人痛惜的悲情女主角,两人有着相似的命运轨迹,却折射出不同的时代环境影响和社会思想变迁。

(一)从自怜到自尊蕴含着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

霍小玉与杜十娘在生命凋零前均对薄情郎、负心汉进行了痛诉,声声血泪,令人动容。而正是这临终誓词,凸显了霍小玉与杜十娘形象的差异。

霍小玉临终前以酒酹地,痛斥李益的薄情:“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1〕116。临终前的霍小玉,清醒地道出身为女性的悲哀,指出正是李益导致她的生命陷入黑暗,但感情太深,爱恨交杂,复仇的利剑投向无辜者,而非李益。杜十娘投水前,血泪交迸,痛切陈词:“妾椟中有玉,恨郎眼内无珠,命之不辰,风尘困瘁,甫得脱离,又遭弃捐。今众人各有耳目,共作证明,妾不负郎君,郎君自负妾耳”〔9〕330。

霍小玉的怨愤中埋藏着深深的自怜,“我为女子,薄命如斯”一语道出身为女性的悲哀与无助,而杜十娘“妾椟中有玉”一语表现出的却是强烈的自尊。同是痛斥薄情郎,霍小玉用“君是丈夫,负心若此”表达对李益的怨情,杜十娘用“恨郎眼内无珠”一语来痛斥李甲的浅薄与无情。同为情人所弃,霍小玉内心深藏着自怜与自卑,而杜十娘爆发出的却是自尊与决绝。

霍小玉的不独立和杜十娘的刚强根源于作者为其设定的不同出身。王府的生活和父亲的宠爱,仿佛是温室的大棚,隔断了霍小玉认识残酷现实的道路。霍小玉名为娼妓,实则是不谙世事的少女,纯洁而多情。她虽然意识到自己一朝踏入欢场再难翻身,与世家子弟李益有着身份上的鸿沟,因此垂泪自怜,但是仍旧对李益抱有幻想,将自己一生的幸福押在李益的良知上。当李益食言负约之后,她仍旧无法自拔,全然不顾慈母在堂需要供养的事实,变卖首饰来打听李益的消息。

反观杜十娘,与鸨母斗智,设计赎身,积蓄钱财,这些行动处处体现出一个惯于风月、熟谙人心世事的名妓的成熟。与曾经锦衣玉食的王府小姐霍小玉不同,杜十娘幼年被卖入妓院,开始卖笑生涯,多年的风月生活戕害了她的身心,也使她感知到人情冷暖,卖笑的同时也在考虑为自己安排脱离欢场的道路。在遇到李甲之前,她从不曾向人敞开心扉,遇到有情人后,才一步步设计脱离风月场,渴望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二)社会思想变迁对霍小玉和杜十娘的形象塑造具有决定作用

霍小玉的天真、纯洁和父系高贵的血统,反映了中唐小说作者对于门阀社会爱恨交杂的矛盾态度,而杜十娘的多智、刚强与决绝形象的背后隐约透露出晚明社会崇尚个性的时代特征。

霍小玉母为婢父为王,这种卑微与高贵血统的混合,本身就是门阀社会的产物。然而,在以父系血缘为宗亲社会唯一纽带的唐代,如霍小玉这种身份的女子,从王女降而为娼女的可能性有多大?皇室后代的世系、族谱均有专人掌管,《唐六典》卷十六“宗正寺”条云:“宗正卿之职,掌皇九族、六亲之属籍,以别昭穆之序,纪亲疏之列,并领崇玄署,少卿为之贰”〔10〕。霍小玉为霍王小女,又受其宠爱,霍王没有理由不将其名纳入家谱,和嫡出的子女排在一起。综观唐史,没有皇室宗亲之女沦为娼女的任何相关记载。而小说中的小玉,却在父亲死后,由王府千金沦为风尘女子,这样一种悲剧而又与现实不符的形象恰恰体现了崇尚门第之风对作者的影响,并非“表明了唐代士人对妇女权益的重视”〔11〕。婚配重门第的习俗早已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小说作者自然不能遗世而独立。作者为霍小玉安上高贵的父系出身,为其天真、美丽、纯情的形象笼罩上一层高贵、迷人的色彩,使其超越现实娼妓的层次,也增强了故事的悲剧色彩。作者在潜意识中认同门阀社会的婚配标准的同时,又意识到此种习俗对爱情和人性的戕害,然而却对此无能为力,处在一种既接受又抗拒的矛盾状态中。因此,为霍小玉安排了一个高贵的父系血统,却又让其在门阀的势利环境下凋零。

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作者生活于明代晚期〔12〕,商品经济迅速萌芽发展,金钱成了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工具,婚配唯门第是从的习俗已经失去了当初的影响力。处于社会底层的杜十娘,擅长在风月场逢场作戏,深知金钱的力量,因此,对进入李甲家庭的前途充满信心。她相信自己积蓄的金银财宝能够打开李甲的家门。在投江前的一刻,她说道:“前出都之际,假托中姊妹相赠,箱中韫藏百宝,不下万金。将润色郎君之装,归见父母,或怜妾有心,收佐中馈,得终委托,生死无憾”〔9〕330。而李甲抛弃杜十娘的直接原因恰恰也是金钱。一千两白银,就使李甲由山盟海誓的情郎变为将情人当作商品出卖的恶徒。在李甲的眼中,金钱显然比美人和感情更重要!在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初期,娼妓对于金钱的力量深信不疑,可算社会常态,而李甲,作为官宦子弟与读书人,却也膺服金钱的魅力,将热恋自己的情人当作商品出售,这不能不令人思考,在晚明社会的商品经济大潮中金钱的力量强大到了何等程度,因此,可以说李甲抛弃杜十娘的直接导火索是金钱的诱惑。反观李益,抛弃霍小玉的直接原因却是门阀社会的压力。霍小玉和杜十娘的悲剧人生折射出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环境。在前者生活的时代里,门阀孑遗仍旧左右着人们的生活,成为横亘在有情人之间的鸿沟;而在后者的时代,金钱却成为情人之间的羁绊,可以让读书人俯首称臣,置良心与情感不顾,做出卑污可耻的行为。

综上,从中唐传奇《李娃传》《霍小玉传》到明代拟话本《卖油郎独占花魁》《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可以看出小说作者从浪漫的想象转向现实的思考,从着力表现门阀制度对男女结合的阻碍转向揭露商品经济初期金钱对于感情的戕害。唐明小说作者通过一系列娼妓形象的塑造,向读者展示了一条清晰的时代环境发展与社会思想变迁的痕迹,中唐传奇作者的浪漫主义情愫逐渐让位于晚明拟话本作者对商品经济社会的现实主义思考。

〔1〕程遥,千里.唐代传奇译注〔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86.

〔2〕〔明〕冯梦龙.醒世恒言〔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五代后晋〕刘煦.旧唐书·杜佑传:卷一四七〔M〕.北京:中华书局,1975:3983.

〔4〕〔唐〕长孙无忌.唐律疏议〔M〕.刘俊文,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270-271.

〔5〕〔宋〕王谠.唐语林校证〔M〕.周勋初,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08:44.

〔6〕吴毓鸣.武则天的政治颠覆与唐传奇的女权伸张〔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7):107.

〔7〕张建业.李贽评传〔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18-21.

〔8〕赵靖.中国经济思想通史:第四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70.

〔9〕〔明〕冯梦龙.警世通言〔M〕.北京:中华书局,2009.

〔10〕〔唐〕李林甫.唐六典〔M〕.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465.

〔11〕李炳海.女权的强化与妇女形象的重塑:唐传奇女性品格刍议〔J〕.学术交流,1996(3):110-114.

〔12〕程毅中.明代的拟话本小说〔J〕.明清小说研究,2002(2):7.

(责任编辑 党红梅)

Evolvement of the Images of Prostitutes in the Novels of Tang and Ming Dynasties

HE Lei
(Department of Literature and Education,Bengbu College,Bengbu,Anhui 233040,China)

Prostitute images in the vernacular novels of Ming Dynasty inherited and developed the Tang legends.This paper takes Biography of HUO Xiaoyu,Biography of LI Wa and The Businessmen Selling Oil Married a Courtesan,DU Shiniang Angrily Discarded the Box Filled with Treasure into Water as study objects,and points out the evolvement of the prostitute images and the differences of authors'creating concepts.These differences indicate that the romantic feelings of the Tang romance author have given way to the realistic thinking of the commodity economy society of the late Ming Dynasty.

novel;prostitute;evolvement;times

I207.41

A

1672-2345(2012)05-0017-05

2012-03-09

2012-03-14

何蕾,讲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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