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林种结构调整的多因子综合评价与分析

2012-03-26 08:38邹力骏黄树荣汪竹青胡华斌邵宏军江琦
自然保护地 2012年2期
关键词:龙游县经济林公益林

邹力骏 黄树荣 汪竹青 胡华斌 邵宏军 江琦

(浙江省龙游县林业局 324400)

龙游县森林资源较为丰富,森林覆盖率达56.1%,林业用地面积 68825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60.8%。自恢复县制以来,龙游县的林业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调整,林种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总体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也有不适应现代林业发展需要的部分,如林种结构比例就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整。应用龙游县最新的森林资源数据,结合国家、省分解到龙游的控制性指标,按相关林种和效益建立数学模型进行评价分析,以期探讨龙游县合理的林种结构比例和明确林种结构的调整方向。

1 方法

1.1 确定评价分析的林种

根据龙游县最新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薪炭林面积为0,而特种林和防护林通常计入公益林进行使用和管理,因此可把龙游县的林种大致划分为公益林、经济林和用材林(包括毛竹林),以便于利用数学模型进行评价分析。

1.2 提出基本可行的方案

根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浙江省林业厅下达的林地保护利用有关控制性指标(到2020年时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2%),结合龙游县林种结构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确定龙游县的林种结构应以公益林为主,同时大力发展用材林和经济林,也可确定各林种的最低结构比例为42%的公益林、36%的用材林、16%的经济林。由此可推算出各林种的最高结构比例为 48%的公益林、42%的用材林、22%的经济林。

按2%的级差,把各林种的比例分成4种可行级别。其中:公益林的比例级别集合A={42%,44%,46%,48%};用材林的比例级别集合B={36%,38%,40%,42%};经济林的比例级别集合 C={16%,18%,20%,22%}。对 A、B、C三个集合中的元素相互取交,只要三个元素相加的和为 100%时,即可组成一个基本可行方案,这样共选出10个基本可行方案,见表1。

1.3 评价分析方法

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个方面对10个基本可行方案进行评价分析。每效益确定一个评价指标,其中:生态效益以水土保持系数为评价指标,社会效益以一个相对系数为评价指标,经济效益以单位面积年纯收入为评价指标(详见表 2)。对三个林种和三方面效益,建立数学模型进行分析,采用矩阵进行量化计算,并对结果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出一个可比的结果,并按权重对三大效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最后得出龙游县林种结构比例和调整方向。

2 结果与分析

2.1 建立数学模型

把表1、表2分别按顺序改写成矩阵形式,记为阵D、阵E。

用矩阵D的转置矩阵DT(D×102)乘以矩阵E(公式:F=DT×E),利用函数MMULT求出各方案在3个评审因子的评价结果,记为阵F,结果见表3。

表3 评价分析结果

2.2 评价分析

为了能对各个方案各个评价因子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采用公式F=[(Fij-Fjmin)/(Fjmax-Fjmin)]×99+1,对结果进行标准化处理,把每个评审因子数值压缩在[1,100]的闭区间内,结果见表4。

表4 标准化处理结果及排序

从表4可以看出,方案4最佳,方案3次之,方案2再次之,方案10最差。考虑到国家、省下达的相关分解控制指标,并从生态优先的政策导向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需要加上一个权重,不妨设权重向量为P,生态效益为 P1,社会效益为 P2,经济效益为P3,权重向量P=(P1,P2,P3),设P=(0.4,0.3,0.3),用标准化处理结果中的三大效益乘以权重向量,以优化排序,结果见表5。

表5 生态效益优先时评价分析结果及优化排序

从表5分析,综合评价结果仍为方案4最好,即42%的公益林,42%的用材林,16%的经济林;其次是方案3,即42%的公益林,40%的用材林,18%的经济林;再其次为方案 7,即44%的公益林,40%的用材林,16%的经济林。方案10最差,即48%的公益林,36%的用材林,16%的经济林。表5与表4分析评价结果极为接近,这反映出本数学模型及分析评价方法的合理性。

3 结 论

3.1 林种结构比例

应用多种因子对龙游县林种结构进行综合评价分析,以方案4为最佳,即在可预见的环境下,当龙游县林种结构比例达到42%的公益林、42%的用材林、16%的经济林时,三大效益趋于最大化。龙游县林业用地面积 68825 hm2,因此,龙游县合理林种结构各林种面积为公益林28907 hm2,用材林28906hm2,经济林11012hm2。

3.2 林种结构调整方向

根据龙游县最新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龙游县目前的林种结构比例为:公益林24.6%、经济林16.8%、用材林58.6%。按综合分析评价结果,该林种结构不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和相关控制性指标的要求,应通过努力逐步将林种结构比例调整到 42%的公益林、42%的用材林和16%的经济林。龙游县林种结构的调整方向为“扩大公益林面积,适当缩小用材林面积,稳定经济林面积”。扩大公益林面积是硬性要求,可以从用材林中的灌木林和交通不便或者 “高海拔、高坡度、低效益”的毛竹林中增划。从灌木林中增划公益林,既可以封育管护好立地条件差的灌木林,又可以把立地条件较好的灌木林培育成阔叶林。将部分“两高一低”的毛竹林划为公益林,进行封育管护,可以恢复生态脆弱区的生态功能,也可间接提高全县毛竹林单位面积经济效益。从用材林中增划公益林,就达到了适当缩小用材林面积的目的。稳定经济林面积,即维持经济林现有种植面积或略有增长,这样一方面可以保持较高的森林覆盖率,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龙游县林业用地的单位面积经济效益。

[1] 邹力骏,徐瑶等. 龙游县森林资源变化趋势及可持续经营对策[J]. 华东森林经理,2011,30(2):82-86.

[2] 邹力骏. 龙游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报告[Z].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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