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对唐末五代北方民族将帅的影响

2012-03-20 08:16曾国富
武陵学刊 2012年1期
关键词:李存勖将帅契丹

曾国富

(湛江师范学院 法政学院,广东 湛江 524048)

儒学对唐末五代北方民族将帅的影响

曾国富

(湛江师范学院 法政学院,广东 湛江 524048)

唐末五代时期,中原地区的战乱、动荡,打破了以前鲜明的民族畛域,汉人大量北逃,北方民族则乘乱内侵。这使汉文化如潮水一般涌入北方民族社会。其中,汉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学,对北方民族成员尤其是将帅、君主造成了重要的影响。儒学理念尤其是伦理观逐渐由浅入深地在他们的意识形态中打下了烙印,使他们逐渐摆脱了愚昧及原始性,而接受了儒学倡导的孝、忠、礼、信等伦理、政治观念,逐渐汉化。这对于民族融合的进一步深化无疑意义重大。

儒学;唐末五代;沙陀;契丹

自唐中期发生战乱,唐朝国力削弱,内乱愈演愈烈之后,唐朝牢固的大一统局面逐渐瓦解。在社会动乱的历史背景下,世居内地的汉族人民不得不向边疆地区(主要是北方)流徙逃难;而素以勇悍善战著称的北方少数民族(主要是沙陀、契丹、吐浑、突厥、奚、室韦等)上层分子,则寻找到了政治晋身的契机。他们以协助唐朝平乱为条件,换取唐王朝的加官晋爵。逐渐地,在北方民族大小将帅身边,便团聚了许多期求得到器重任用的儒士。通过这些汉人、儒士,原来保持着许多原始性、野蛮性的北方民族将帅,逐渐接触了儒学,并认识到了儒学对于治理国家、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因而对儒学钟爱有加。

翻阅有关史籍,可以发现,唐末五代时期,不少出身于北方民族的将帅、君主及其亲属,多爱以儒学倡导的各种伦理、政治道德概念命名或改名。例如,沙陀族出身的著名军阀李克用,兄弟中有名为克恭、克让、克修者。“克”当取自儒家倡导的“克己复礼”;“恭”者恭敬,“让”者谦让,“修”者修身。李克用为义子取名,有存礼、存信、存孝、存贤者,“存”即保持,“礼”、“信”、“孝”、“贤”均为儒家推崇倡导的为人处世伦理道德概念。同样出自沙陀族的石敬瑭,其兄名“敬儒”,弟名“敬德”;其从父弟敬威,字“奉信”;敬威弟敬贇,字“德和”;其兄敬晖,字“德昭”;其第三子名“重信”。康义诚,字“信臣”,代北三部落人,“义”、“诚”、“信”,皆为儒家倡导的人伦美德。契丹主耶律阿保机有三子,二子“本名曜屈之,慕中国之名,故改为‘德光’”[1]。此类例子不胜枚举,可见儒学对唐末五代时期北方民族贵族影响之一斑。

事实上,儒学对唐末五代时期北方民族贵族的影响,更鲜明地体现于,这一时期,许多出自北方民族的将帅、君主,他们的思想观念及言行中深刻打上的儒学烙印。孝、忠、礼、信等儒学理念已在他们的意识形态中占有了一席之地。然而,探讨这一时期北方民族汉化问题的研究成果有之,探讨儒学对这一时期北方民族影响的研究成果却至今未见,因此,笔者不揣浅陋,探讨之。

一 儒学理念对北方民族将帅影响的表现

(一)“孝”观念对北方民族将帅的影响

孝在西周初期已被作为一种美德予以倡导,经过春秋战国儒家的继承阐释,内涵越来越丰富。作为一种家庭伦理道德,孝以仁爱之心为基础,符合人类的情感,得到了广大民众的心理认同。儒家认为,孝是为人的根本,因为孝悌者必然安分守己,遵守秩序:“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故《孝经·圣治章》云:“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庶人章》又云:“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始终,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西汉宣帝曾说过,“导民以孝,则天下顺”,表达的都是相同的意思:导民以孝是营造“和谐”社会的有效前提。孔子提出,孝不仅表现为赡养父母的“孝行”,更主要的是表现为对父母的“孝心”,对父母要有敬意,否则,与动物有何区别?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

唐末五代时期,不少北方民族人氏已深受儒家孝观念的影响。

契丹主耶律阿保机之子耶律德光,据载“性至孝谨,母病不食亦不食,尝侍于母前,应对或不称旨,母扬眉而视之,辄惧而趋避,非复召不敢见也。”[2]11其母即为述律后。述律后在阿保机死后,让次子耶律德光继承父位,因其富于孝心而得母欢心当是其中原因之一。

出自沙陀族的军阀李克用之子李存勖也是一个孝子。李克用死时,“以军城易帅,窃议汹汹,讹言播于行路”,形势危急;而李存勖却只顾为父守丧尽孝,不顾其他。“帝(李存勖)方居丧,将吏不得谒见。监军使张承业排闼至庐所,言曰:‘夫孝在不坠家业,不同匹夫之孝。且君父厌世,嗣主未立,窃虑凶猾不逞之徒,有怀凯望。又汴寇(后梁军)压境,利我凶衰,苟或摇动,则倍张贼势,讹言不息,惧有变生。请依顾命,墨缞听政,保家安亲,此惟大孝。’帝于是始听断大事。”[3] 367

同样出自沙陀族的后唐明宗李嗣源之子李从厚亦以孝知名。明宗死时,他得以继位,“久居哀毁”;释缞服后御正殿,群臣列位,宰臣冯道升阶进酒,李从厚说:“比(最近)于此物无爱,除宾友之会,不近樽斝,况在沉痛之中,安事饮啖?”命撤去[4] 614-615。于此可见其对孝的重视和坚持。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孝,带动臣民也养成孝德。

李克用的季弟李克宁,“于昆弟之间,最推仁孝”。当时,有人劝李克宁乘李克用新死之机,篡夺其子李存勖晋王之位。李克宁斥之曰:“公毋得不祥之言!我家世立功三代,父慈子孝,天下知名,苟吾兄(李克用)山河有托,我亦何求!公无复言,必斩尔首以绚!”[5]

出自北方民族的将帅、君主对孝极其重视,其表现还在于:一是对孝字的推崇。如沙陀人李嗣源称帝后,分别以“孝恭”、“孝质”、“孝靖”、“孝成”为其祖先谥号;石敬瑭称帝建立后晋王朝后,对自己的祖先进行追谥,也分别以“孝安”、“孝简”、“孝平”、“孝元”为谥号[6];二是以孝治民,对不孝者严厉惩处。后唐明宗李嗣源对于不孝者的处罚就极严厉,不仅本人被处死,甚至株连到相关官员。《旧五代史》卷39载:“滑州掌书记孟升匿母服(隐瞒母亲死讯,不服丧尽礼),大理寺断处流(刑),(明宗)特敕孟升赐自尽,观察使、观察判官、录事参军失纠察,各行殿罚。襄邑县民闻威,父为人所杀,不雪父冤,有状和解,特敕处死。”石敬瑭在作节度使期间,“所历方镇,以孝治为急,见民间父母在昆弟分索者,必绳而杀之”[7]。以严刑峻法推行孝治,目的在于使人人皆重孝行孝。

(二)“忠”观念对北方民族将帅的影响

封建统治者无不渴望社会成员人人皆为忠臣。忠臣不论君主贤愚昏明,皆绝对忠诚于君主,听命于君主,君叫臣死,臣立即死。如此,专制封建统治必可长治久安。统治者之所以重视孝,是因为孝与忠有着密切的联系,孝就像一座过渡到忠的桥梁,没有孝,忠便似水上浮萍,空中楼阁,失去了基础和依据。孔子在《论语·为政》中提到“孝慈则忠”,指出以孝慈之道教化民众,可以使臣民忠顺于国君。曾子继承了这种以孝德服务于忠德、服务政治的思想,将其进一步深化。他说:“事君不忠,非孝也。”(《大戴礼论·曾子大孝》)在这里,忠成了孝德的表现,不忠君就不能算作孝,由此在孝德中注入了忠 的政治因素。忠臣之事君,犹孝子之事父。因为孝和忠都离不开“服从”二字,前者是对家长权威的服从,后者是对君主权威的服从。在封建时代,只有忠义者才会得到君主的宠幸,才能在政治上飞黄腾达。

沙陀将帅李克用之所以能成为唐后期叱咤风云的人物,就因为他对于忠的价值有着深刻的认识,并在唐末天下大乱之际,打出“忠”字旗号,迅速发展壮大了自身的势力。

李克用家族,从唐末起,就竖起“忠”字大旗,为维护唐朝封建统治建立军功,求得唐王朝的支持。李克用的曾祖父名“尽忠”,为唐朝沙陀府都督;父国昌,本名“赤心”,曾任唐朝朔州刺史,因讨庞勋之乱有功,得赐姓李氏(皇姓);唐末爆发农民起义,从此,李克用开始了他“效忠”唐王朝的军旅生涯。李克用指挥的沙陀军不仅协助唐军击溃了黄巢农民起义军,在其后发生的凤翔李茂贞、邠州王行瑜、华州韩建三藩联合构乱,危害唐室的叛乱中,李克用又力挽狂澜,助唐平叛,功勋显赫,被唐王朝赐以“忠贞平难功臣”称号,进封晋王。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四月,后梁建国,标志着唐朝统治终结。是岁,四川军阀王建遣使致书李克用,劝其“各帝一方,俟朱温既平,乃访唐宗室立之,退归藩服”。李克用没有接受。他认为称王割据有负唐朝之恩,是不忠不义行为,回书表明,“誓于此生靡敢失节”[8]。胡三省于此注云:“李克用虽出于夷狄而终身为唐臣,亦天性之忠纯也。”在诸侯藩镇皆欲乘唐室衰弱之机割据称王的时刻,李克用却不同流合污,以忠义面目表现,这是李氏晋势力获得北方各族民众支持,力量得以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李克用之子李存勖仍然高举“忠”字旗号以聚拢人心。李存勖经过十多年的苦战,灭后梁,建立新王朝,仍以“唐”为国号,就是其“忠”观念的表现。按中国古代惯例,改朝换代,统治者多以其受封最高爵号为国号,如隋文帝受封为隋王,故建隋朝;李渊曾受封为唐王,故建唐朝;朱温曾受封梁王,篡唐后即建国号为“梁”,史称后梁。按理,李存勖建立新朝,当以“晋”为国号;但他却仍以“唐”为国号,史称后唐。何故?李存勖家族因维护唐朝统治有功,被赐姓李,李存勖即以唐朝“宗室”自居。他认为,自己家族数十年来奋战疆场,正是要报唐朝知遇之恩,恢复被篡夺的唐朝统治;如今如果改换国号,犹如人改姓一般,是数典忘祖,不仅不孝,更是不忠,故他力排众议,坚持以“唐”为国号。

后唐明宗李嗣源长子李从璟,“性忠勇而沉厚”。李从璟因为勇悍善战,从庄宗李存勖战于河上,摧锋陷阵,屡建奇功,颇受庄宗赏识器重,用为金枪指挥使。其父李嗣源在魏府(邺都)被军士逼反,庄宗对从璟说:“尔父于国有大功,忠孝之心,朕自明信。今为乱兵所劫,尔宜自去宣朕旨,无令有疑。”从璟毅然起行,却被将领元行钦阻挡,怕他与父一同作反。后庄宗再命从璟前去劝父。为了表示忠心,“从璟固执不行,愿死于御前,以明丹赤。从庄宗赴汴州,明宗(李嗣源)之亲旧多策马而去,左右或劝从璟令自脱,终无行意。”[9]可见其对庄宗的耿耿忠心。

沙陀将石敬瑭也深明“忠”是赢得最高统治者宠幸的重要资本,因而其言语之中,“忠”意频现。后唐明宗时,因北边吐浑、突厥屡屡犯边,后唐戍兵虽多,却未有统帅。明宗想在石敬瑭和康义诚二将中择一人为统帅。石敬瑭奏曰:“臣虽不才,争(怎)敢避事,但进退唯命。”一句话表达了石敬瑭对后唐明宗的忠诚,终被选定。后唐以石敬瑭为太原尹、北京留守、河东节度使,兼大同、振武、彰国、威塞等军蕃汉马步军总管。起行之日,石敬瑭对明宗说:“臣虽微怯,惟边事敢不尽其忠力,但臣远违玉阶,无以时申补报。”再拜告辞。石敬瑭的忠诚令明宗“泣下霑衿”[10],换取了明宗的充分信任。

其他北方民族将领也深受忠君思想的影响,这从他们为子弟命名爱用“忠”字可见一斑。如沙陀将安审琦之子,名“守忠”。沙陀三王朝(后唐、后晋、后汉)统治者对于功臣的封号,“忠”字也是常用字之一,如后唐明宗赐功臣石敬瑭“耀忠匡定保节功臣”,后又改赐“竭忠匡运宁国功臣”。这是因为,“忠”不仅是统治者对将臣的期望,同时也是将领大臣的自我期求,他们渴望被统治者认定为忠臣。

(三)“礼”观念对北方民族将帅的影响

什么是礼?简而言之,符合道德的思想、言行、仪式、制度就是礼。自周公创设周礼以来,礼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为政治服务,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目标。礼的作用是划分人们的上下尊卑,严格规范人们的等级序列。故儒家很重视礼在安定社会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认为以礼教化民众,“齐之以礼”,是治国理民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荀子·大略》云:“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荀子·王霸》又云:“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对于个人来说,有礼的衡量和约束,人才能显出性识的贤愚,品德的高卑,行为的正误;对于国家、社会而言,礼制犹如路轨,循路轨而行则可平稳前行,否则必致颠簸翻覆。

唐末五代时期是一个“礼坏乐崩”,三纲五常之道绝的战乱时期,统治者尤其是出自北方民族的统治者,皆力图通过重建儒家所倡导的礼教文化来维护其政权的合法性,重塑其政权权威。通过礼制的规范,一方面对唐末五代时期礼崩乐坏、诸候坐大、僭名乱分的混乱现象具有规范作用,有利于维护统治;另一方面则可以增强各政权的凝聚力。

后唐庄宗李存勖曾说:“人而无礼,罪莫大焉”[11]。后唐明宗李嗣源对封建礼法也极重视,并且时时能以身作则,不合礼节之事决不为之。如,同光四年(926年)四月,庄宗于变乱中身死,明宗继位。当时,众大臣皆请明宗改国号,以示去旧图新,与昏聩的庄宗划清界限。明宗认为这不符合“典礼”,没有接受。他说:“予年十三事献祖(李克用之父李国昌),以予宗属,爱幸不异所生。事武皇(李克用)三十年,排难解纷,栉风沐雨,冒刃血战,体无完肤,何艰险之不历!武皇功业即予功业,先帝天下即予天下也。兄亡弟绍,于义何嫌。且同宗异号,出何典礼?运之衰隆,吾自当之,众之莠言,吾无取也。”[12]明宗认为,自己虽为李氏养子,但李氏待自己恩深,“爱幸不异所生”,自己与庄宗如兄似弟,兄终弟及而改国号,则属不孝不忠不义,不合礼教精神,故断不可取。反之,符合礼仪之事则坚持去做,哪怕为此而劳顿破费。明宗在位期间,曾离朝“巡狩”汴京、邺都等地。当时,不少大臣都不赞成“巡狩”,其原因,一是君主离京外出,容易生变,招致动乱;二是君主“巡狩”,容易被人视作游山玩水,劳民伤财。明宗“巡狩”的目的,一是遵守传统礼制,二是藉此了解国情民情,正如其御扎所言:“历代帝王,以时巡狩,一则遵于礼制,一则按察方区。”[13]527明宗在位期间,对礼仪问题常常一丝不荀,诸如在接待少数民族酋长、使者的场所,所用礼仪、大臣避君主名讳等大小的问题上,都曾作出过符合传统封建礼法的明确指示和规范。明宗要求官员在政治活动中严格守礼,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依礼行事,可见其对礼的重视。后晋高祖石敬瑭与李嗣源一样,对礼制也极重视,主张仿唐礼而行事;对于违背礼制之事,绝不姑息苟且。天福三年(938年)二月,中书曾就避讳问题遇到的疑难上书请求指示,石敬瑭答曰:“朝廷之制,今古相沿,道在人弘,礼非天降。方开历数,虔奉祖宗,虽逾孔子之文,未爽周公之制。所为二名嫌名事,宜依唐礼施行。”[14]在石敬瑭看来,唐朝文明昌盛,礼制完善,仿而行之可也。

(四)“信”观念对北方民族将帅的影响

信乃诚实无欺,言行一致。诚信使人开诚布公,互相信任,有助于人际关系的和睦,社会的稳定;反之,人而无信,出尔反尔,尔诈我虞,勾心斗角,人际关系便紧张,社会便动荡。故孔子以之为行仁的重要品德,他强调,作为一个普通人,应该“谨而信”,“敬事而信”(《论语·学而》);作为统治者更应该言行真实无妄,如此百姓方能以真情对上,“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其情”(《论语·子路》)。孔子还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孟子也重视信,认为信是每个人立身行事之准则;同时,信又是以义为前提的,如属不义之事,则无须守信:“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

唐末五代时期的北方民族将帅中,重信者已逐渐增多,沙陀族将帅李克用、李嗣源、石敬瑭可谓典型。

后梁开平元年(907年),李克用与契丹主耶律阿保机相会于云中(今山西大同市),约为兄弟。李克用请契丹出精骑二万助其收复汴京、洛阳。当时,左右有劝李克用乘契丹人无备, 发兵突袭,杀其兵,擒其主,可免后顾之忧。李克用说:“仇敌未灭而失信夷狄,自亡之道也。”乃尽礼遣之[15]。李克用意识到,一旦失信,便难以再取信于人,日后要与其他力量联合,以成就霸业,便会困难重重,故绝不可失信。

长兴三年(932年)十二月,后唐明宗幸龙门,观修伊水石堰,赐丁夫酒食。后数日,有司奏:“丁夫设限十五日已满,工未毕,请更(再)役五日。”这本是一件小事,但明宗不同意。他说:“不惟时寒,且不可失信于小民。”令即止其役。在明宗看来,国家订立了制度,就必须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讲信用,不能因为民众卑微而失信于民,否则,日后其他事情便再难取信于民;失去了民众的信任,治国安邦便失去了条件。

石敬瑭对于信也很重视。他认识到,作为最高统治者,如若言而无信,属下就会遇事疑惧,反叛便会接踵发生;言而有信,才会赢得人心,才有凝聚力。因而,“信”成为其为人处理的重要准则之一。后晋朝,大将范延光曾举兵反叛,后势穷力屈而降。范延光“归命之后,虑怀疑惧”,忧虑后晋统治者言而无信,总有加害之日。石敬瑭看透了范延光的心思,故亲自登门,对他说:“朕方示信于四方,岂食言于汝也。”[16]1025范延光俯伏拜谢,其心遂安。

对于违背其“示信于四方” 原则的官吏,石敬瑭必加厚责。天福四年(939年)三月,灵州戍将王彦忠据怀远城叛。石敬瑭遣供奉官齐延祚前往招抚,许以不死。王彦忠率众出降。但齐延祚却矫制杀之。石敬瑭为此而怒,严厉处罚了齐延祚,其诏云:“齐延祚辜我誓言,擅行屠戮,彰杀降之罪,隳示信之文,宜除名决重杖一顿配流。”[16]1027统治者之所以大讲为信之德,其目的是为了让将领、大臣及民众也人人重信用,对君主诚实无欺。

这时期北方民族人氏中,崇尚信,以“信”为名者也不乏其人,如石敬瑭二子石重信,沙陀人、后汉高祖刘知远从弟刘信,沙陀将安审琦之从父兄安审信,李克用义儿李存信,等等。

此外,儒家有关“仁”、“义”、“和”、“恭”、“廉”、“让”等伦理思想,对此时期出自北方民族的统治者,亦有重要的影响,限于篇幅,不再胪述。

二 儒学理念对北方民族将帅影响的途径

(一)北方民族将帅身边汉族儒士的言传身教,使他们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唐末五代时期,中原战乱。数以千万计的汉族民众为躲避战乱,流徙进入局势相对安定的北方少数民族聚居地。这些汉族人士,对契丹势力的发展壮大贡献良多。如燕人韩延徽“有智略,颇知属文”,被契丹主用为谋主,“举动访焉”;韩延徽“始教契丹建牙开府,筑城郭,立市里以处汉人,使各有配偶,垦艺荒田。由是汉人各安生业,逃亡者益少。契丹威服诸国,于延徽有力焉”[17]。受契丹主器重,言听计从的汉族士人,除韩延徽外,还有张砺、赵延寿等。他们不仅仅是把汉族的城居制度、幕府制度、婚姻制度、农耕制度传入了契丹,同时也将汉族传统文化主流的儒学传入了契丹。另外,此时期,由于中原战乱,许多北方民族将帅统兵南进,争夺权益,在这些将帅的身边,团聚了许多因科举停废而仕途无望的儒士,他们希望通过帮助这些将帅发展势力,建立政权,从而获得仕进的机会。这些北方民族出身的将帅建立政权成为君主后,也大量起用汉族士人为官。这些儒士,对于军事的预见,对于政治的主张,对于将帅个人修身的建言,无疑都是以儒家学说、理想为依据的。从保留下来的若干出自当时儒士之手的文书中,可知充斥着“德”、“忠”、“孝”、“义”、“礼”、“信”等儒学倡导的理念。儒家学说正是通过这些汉人的行事、儒士的文书、言论,潜移默化于那些崛起于草泽,只善骑射,不知诗书礼乐的武夫观念中,使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接触并接受了儒学理念。

例如,后唐庄宗即位之初,不懂得“仁”的重要性,对民众苛征急敛,在赋税征收时又实行“折纳” (赋税从原来征收的米麦、绢帛等改征其他财物)、“纽配”(摊派的一种,多指临时增加的税课)等办法,加重了民众的负担,成为害民之政。时任吏部尚书的李琪上书庄宗,“陈经国之要”,并引孔子“百姓足,君孰与不足”之语,批评庄宗的错误政策,建议推行“仁”政,并把儒学的民本思想传授给了庄宗。庄宗览疏,“深重之”。其后,庄宗明白了民众对于国家治乱的重要性,多次颁布诏令,减轻民众的赋役负担,要求地方官要存恤百姓,行仁政。这显然与包括李琪在内的儒士大夫的建言有关。

后唐明宗李嗣源,自少在沙场奋战,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他受儒学的熏染,也是通过身边儒臣的言传身教。如,明宗曾问及古代铁券有何作用,儒臣赵凤解释说,是用以书写帝王对功臣的誓文,许其子孙长享爵禄。明宗说,先朝所赐铁券,唯自己及郭崇韬、李继麟(朱友谦)三人而已,而如今,后二者皆已遭族灭,自己也几乎被置诸死地,说罢嗟叹久之。赵凤说:“帝王心存大信,固不必刻之金石也。”[18]可见,明宗的一些伦理观念,也是来源于身边儒臣的言传身教。

(二)统治者的倡导、奖罚和激励

儒学有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对于封建统治有利,因此,不论是出自汉族的统治者,还是出自北方民族的统治者,都极力加以推崇、倡导,对违背儒学精神原则的人事严厉处罚,通过奖惩结合的办法,使儒学精神深入人心。如,李克用在镇压农民起义、平定藩镇叛乱中有功,被唐朝赐以“忠贞平难功臣”称号。李克用平定王行瑜之乱时,令其子李存勖(时年仅11岁)等献俘于朝。唐昭宗“一见骇之,曰:‘此儿有奇表。’因抚其背曰:‘儿将来之国栋也,勿忘忠孝于予家。’”对之大加赞赏[3]365。

反之,对于不忠不孝之人事,则予严厉惩罚。李存勖灭后梁时,后梁百官待罪于朝堂。这些官员中,不少是曾受唐朝之恩者,却知恩不报,反而为篡夺唐政权的后梁效命,在李存勖看来,这是辜恩负义,罪莫大焉,理应严惩,皆贬斥地方。反之,对“忠勤”者则予奖赏:“应扈从征讨将校,及诸官员、职掌节级、马步兵士及河北诸处屯驻守戍兵士等,皆情坚破敌,业茂平淮,副予戡定之谋,显尔忠勤之节,并据等第,续以奖酬。其有殁于王事未经追赠者,各与赠官;如有子孙堪任使者,并量材录任。”同光元年(923年)十月,庄宗在诏书中,又令各处:“义夫节妇,孝子顺孙,旌表门闾,量加赈给。”[13]412-415

契丹统治者也很重视抓典型,对契丹人进行忠孝等观念的灌输。如,后唐末年,边将石敬瑭叛,引契丹为援入寇。后唐以张敬达为主帅,率兵讨之。在形势不利之际,后唐不少将领劝张敬达降于石敬瑭。张敬达斩钉截铁地说:“吾受明宗及今上厚恩,为元帅而败军,其罪已大,况降敌乎?今援兵早晚至,且当候之。若力尽势穷,诸军斩我,出降未晚也。”表明了他对后唐王朝的耿耿忠心。后为诸将所杀,持其首出降。契丹主认为这是进行忠义思想教育的良好时机和典范:“契丹主嘉敬达之忠,命收葬而祭之,谓其下及晋(石敬瑭军)诸将曰:‘尔曹为人臣,当效敬达也。’”[2]17又如汉人张砺,“事契丹主甚忠直,遇事辄言,无所隐避,契丹主甚重之”[19]。“重”就是对“忠直”的奖励。

君主的以身作则及奖惩,使忠、孝、仁、信等观念深入了许多北方民族人氏、将帅之心。

(三)学习儒家经典

北方民族将帅虽然多以武功晋身,但他们也深明掌握文化知识的重要,故他们对子弟的教育亦予重视。而古代中国社会,教育的主要内容,不外乎是儒家典籍。李克用之子李存勖,“十三习《春秋》,手自缮写,略通大义”[3]366。后唐明宗李嗣源也重视延师对自己的后代进行儒学教育。明宗特地选择儒臣为皇子从荣之师,当获悉从荣“有暇读书,与诸儒讲经论义”后很高兴,对从荣说:“经有君臣父子之道,然需硕儒端士,乃可亲之。”[20]其第三子李从厚,“髫龀好读《春秋》,略通大义”,长而“有德望”[4] 613。后晋高祖石敬瑭之兄石敬儒早死,敬瑭以兄子为子,命博士王震以《礼记》教导之;其第三子石重义,“幼岐嶷,好儒书,亦通兵法”[21]。在将帅、君主率先示范下,其他北方民族将帅子弟文武兼习者当亦不少。

契丹统治者对儒学的治国安邦功能也有深刻的认识,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始,即已建孔子庙,令皇太子春秋释奠。辽太宗耶律德光时,又于上京置国子监,于南京设太学,更是推动了广大契丹人对儒家经典的学习。

三 儒学理念对北方民族将帅影响的意义

北方民族将帅受儒学之影响,通过他们的施政,作用于社会、民众,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1.在军事活动中,“天命”观常常有助于北方民族将帅克服怯战思想,坚定致胜信念;或有助于某些将帅渡过暂时的困境。儒家认为,人能做到孝、忠、礼、信、仁、义的,可以得到“天”助,否则必得“天谴”;得“天”助者得天下,遭“天谴”者失天下。唐末五代,北方民族将帅对此深信不疑。

李克用势力在唐末平乱中发展壮大,但受到朱温强大势力的打压,一度境况极艰窘,“及安塞不利之后,时事多难,(后)梁将氏叔琮、康怀英颇犯郊圻,土疆日蹙,城门之外,鞠为战场”。这时候,晋军中,不少人对前景失去信心,有人甚至建议往漠北退却,以图苟存。李存勖却以天命观劝慰其父李克用,谓:“夫盛衰有常理,福祸系神道。家世三代,尽忠王室,势穷力屈,无所愧心。物不极则不反,恶不极则不亡。今朱氏攻逼乘舆,窥伺神器,陷害良善,诬诳神祇,以臣观之,殆其极矣,大人当遵养时晦,以待其衰,何事轻为沮丧!”在李存勖看来,尽忠王室者必定得到天命的助佑,而不忠不义者必遭天诛;物极必反,后梁必定盛极而衰,晋目前的困境犹如黎明前的黑暗一般,黑暗之后必定是光明!李克用闻之“释然,因奉觞作乐而罢。”[3]366其后事情的发展趋向果然不出李存勖所言。

2.促进了五代时期礼乐制度的建设。五代是个“礼崩乐坏,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 的“干戈贼乱之世”[22],制度几近虚设,人多为所欲为。礼仪制度废弃,正是社会乱象频出、民不聊生的重要根源之一。因此,要治国安邦,便须加强礼制建设,对政治、社会生活作出规范。在五代时期的“沙陀三王朝”(后唐、后晋、后汉)中,后唐、后晋统治者对礼乐制度都较重视,因而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成效也较显著。如后唐明宗当政之初,“有意使民知礼”,以礼治国,于是组织一批儒臣整顿礼仪制度。史载:“初,郑余庆尝采唐士庶吉凶书疏之式,杂以当时家人之礼,为《书仪》两卷。明宗见其有起复、冥昏之制,叹曰:‘儒者所以隆孝悌而敦风俗,且无金革之事,起复可乎?婚,吉礼也,用于死者可乎?’乃诏(刘)岳选文学通知古今之士,共删定之。”刘岳与太常博士段颙、田敏等增损其书,虽存在不足,“然犹时有礼之遗制”,“公卿之家,颇遵用之”,“其后世士庶吉凶,皆取(刘)岳书以为法”[23]。这即可看出民间婚姻风俗方面的礼仪建设之一斑。

3.有助于促使北方民族上层统治者施行仁德之政。儒家最重视仁德之政,认为统治者施行仁德之政是安民治国的根本之道;反之,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则是仁德之政未施的效果。受此思想的影响,登上最高政治舞台的北方民族统治者,如李存勖、李嗣源、石敬瑭等,都曾推行过一系列仁德之政。李存勖执晋政之后,就很注重推行仁政。史载他在晋阳曾“命州县举贤才,黜贪残,宽租赋,抚孤穷,伸冤滥,禁奸盗,境内大治”[24]。后唐初年,经长期战争,社会成了一个“烂摊子”。时“星辰越度,旱涝不时,农桑失业于丘园,道殣相望于郊野”。庄宗将此视为自己“德政未孚”的结果,怀疚于心。庄宗在位的三年中,多次颁布减免民众赋役负担、释放囚徒、擢用贤能等仁德之政,无疑都有利于民生及经济的复苏。

明宗李嗣源虽目不识丁,然而因为喜爱儒学,身边招致许多儒士相辅,在儒臣的协助下,大力推行仁德之政,故其在位期间,取得了较显著的政绩,一度出现了五代历史上难得一见的“小康”局面。

此外,受儒学熏染的其他北方民族将帅,在为官一方中,推行仁德之政者也不乏其人。如“其先沙陀部人”的杨光远,在后唐朝历任妫、瀛、易、冀四州刺史,他“通于吏理,在郡有政声,明宗颇重之”[25];后唐明宗之犹子李从璋,后晋初授威胜军节度使,终于任,“邓人为之罢市,思遗爱也”[26]。

综上所述,唐末五代时期,中原地区的战乱、动荡,打破了以前鲜明的民族畛域,汉人大量北逃,北方民族则乘乱内侵。这使汉文化如潮水一般涌入北方民族社会。其中,汉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学,对北方民族成员尤其是将帅造成了重要的影响,儒学理念逐渐由浅入深地在他们的意识形态中打下了烙印,使他们逐渐摆脱了愚昧、残酷和贪婪的本性,而接受了儒学倡导的孝、忠、仁、信、礼等伦理、政治观念,逐渐汉化。尽管此时期汉传统文化对北方民族人氏的影响还是较有限的,但其意义却不可忽视。俗语云,上行下效。北方民族将帅、君主受儒学影响渐深,必然带动其民族成员“见贤思齐”。这对于民族融合的进一步深化无疑意义重大。

[1]王溥.五代会要:卷29·契丹[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456.

[2]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太宗嗣圣皇帝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3]薛居正.旧五代史:卷27·庄宗纪第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6.

[4]薛居正.旧五代史:卷45·闵帝纪[M].北京:中华书局,1976.

[5]薛居正.旧五代史:卷50·宗室列传第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6:681.

[6]王溥.五代会要:卷1·追谥皇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11.

[7]薛居正.旧五代史:卷75·高帝纪第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6:928.

[8]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66·后梁开平元年三月乙亥条[M].北京:中华书局,1956.

[9]薛居正.旧五代史:卷5·宗室列传第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6:692-693.

[10]薛居正.旧五代史:卷75·高祖纪第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6:981-982

[11]薛居正.旧五代史:卷33·庄宗纪第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6:456.

[12]薛居正.旧五代史:卷35·明宗纪第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6:491.

[13]薛居正.旧五代史:卷38·明宗纪第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6.

[14]薛居正.旧五代史:卷77·高祖纪第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6:1014.

[1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66·后梁开平元年五月条[M].北京:中华书局,1956.

[16]薛居正.旧五代史:卷78·高祖纪第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6.

[17]叶隆礼.契丹国志:卷1·太祖大圣皇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2.

[18]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76·后唐天成三年十一月丙申条[M].北京:中华书局,1956.

[19]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81·后晋天辐元年闰月条[M].北京:中华书局,1956.

[20]欧阳修.新五代史:卷15·秦王从荣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163.

[21]薛居正.旧五代史:卷87·寿王从乂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6:1140.

[22]欧阳修.新五代史:卷17·晋家人传第五[M].北京:中华书局,1974:188.

[23]欧阳修.新五代史:卷55·刘岳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632-633.

[24]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66·后梁开平二年五月条[M].北京:中华书局,1956.

[25]薛居正.旧五代史:卷97·杨光远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6:1290.

[26]薛居正.旧五代史:卷88·李从璋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6:1155.

(责任编辑:田 皓)

本刊2011年6篇文章被《新华文摘》转载

《武陵学刊》自2010年更名以来,按照主编魏饴教授提出的精心打造学术期刊品牌、尽快进入“中文核心期刊”名录的要求,全体编辑精心策划选题并积极组稿约稿,取得了可喜的办刊成绩。2011年有6篇文章被《新华文摘》转载,刊载在《武陵学刊》2011年第1期的专题文章《审美经验的历史性变异》和《崇高范畴的美学转向》同时被《新华文摘》2011年第12期大篇幅转载,另有4篇文章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

K243.1

A

1674-9014(2012)01-0069-07

2011-10-15

曾国富,男,广东信宜人,湛江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唐末五代十国史、岭南区域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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