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青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5)
潘懋元和邬大光在《世纪之交中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变化与走向》中指出:“办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以一定办学思想为指导,在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规范化的结构形态和运行机制。它是有关办学体制、投资体制、管理体制与高等学校之间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权力结构和关系。”[1]对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研究,近年来各专家学者主要从办学体制、投资体制、教学模式等方面多有论述,笔者认为这一研究思路是正确可行的。本文将在对德国、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和美国五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实际,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提出一些新的理解与认识。
比较分析德、新、英、澳、美五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1.法律保障下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双主导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2]
典型代表国家如德国。法律保障是德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鲜明特点之一。德国通过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促进职业教育办学的法制化,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颁布了十多项有关职业教育的法令,如《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实训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总纲法》等。目前,在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框架下,德国政府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主导者和社会管理者,行业协会和企业在“双元制”高职教育办学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德国企业是“双元制”办学模式中两个办学主体之一,德国的各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编制相关行业职业岗位标准及培训计划、考核考试要求,并纳入国家培训条例中的职业培训框架。根据德国的《职业培训条例》等法律规定,各行业协会的考试委员会负责实施本行业职业考试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2.国家资格框架体系下教育行政主导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3]
典型代表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英国和澳大利亚均建立了在国家资格框架体系基础上畅通的普职沟通的“立交桥”式教育体系。
英国将就业部与教育部合并,成立教育与就业部,将教育与培训归口在一个政府部门下管理。教育与就业部下属的行业技能局负责指导各行业协会制定职业标准,资格与课程委员会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发展各级教育和培训的课程和资格,教育标准局负责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
澳大利亚与英国相同,将教育与培训归口在一个政府部门下管理。澳大利亚国家培训总局是管理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国家级机构,就业、教育和培训理事会是联邦政府就业、教育和培训部长的咨询机构。澳大利亚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能力标准和资格证书体系规范和引导职业教育与培训。
3.国家监管下的区域行政主导的多元化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4]
典型代表国家如美国。美国的联邦制分权政治模式与高校高度自治的办学传统,政府在高职教育办学模式中承担社会管理者与资助者社会角色。美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行州政府分级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各州设立社区学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州社区学院进行宏观管理。委员会成员一般来自政府机构、工商业界、教育界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美国职业教育的主体最具代表性的是社区学院,其他的还有地区职教中心、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工会和行业(包括公司)提供的培训、企业办的培训中心、联邦政府资助的培训项目等。所有这些举办者在职业教育组织体系中所处的地位、承担的责任、发挥的作用、获得利益的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职业教育运行机制,共同造就了美国独特的多元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5]。
4.国家行政主导的一元化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典型代表国家如新加坡。新加坡的高等职业教育呈现国家行政主导的一元化办学体制的特点。成立了隶属于教育部的成人教育局,负责校外青年的职业培训。设立了有教育部、劳工部、财政部部长组成的部长级委员会,协调全国的职业技术训练。劳工部下设了工业训练局,专门负责指导各个技能发展委员会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与职业资格认证。教育部设立了由教育部次长兼任局长的工业与职业训练局,负责组织就业前职业教育及在职职工培训。各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协调配合,促进新加坡高职教育的发展[6]。
五国高职教育资金投入主要有以下两类投资体制。
1.以政府投入为主、政策性职业教育基金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资体制
澳大利亚、新加坡、英国、美国的职业教育均属于此类投资体制。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政府、企业、行业和个人多元化投资职业教育的投资体制。目前,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经费主要有三个来源渠道: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投入约占总经费的50%,学校自筹约占25%—30%,学生学费约占20%—25%。此外,政府还设有教育基金,行业、企业通过提供奖学金(勤工俭学)、投资帮助TAFE学院建设实训基地等方式支持职业教育[7]。
新加坡采取的是完全政府投资的职业教育投资体制。每年投入1,000多万新元给生产力局用于培训,每年拨款工艺教育学院1亿新元以支付费用。此外,自1979年起,设立了技能发展基金。政府规定,对于每月工资不满750新元的职工,企业要为他们向国家缴纳相当其工资1%—4%的技能发展基金,由生产力局掌握此项基金[8]。这种政府全额投资,独特的职教基金的筹集方法,是新加坡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确保了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英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运行经费的65%左右由政府提供,其他经费则来自本国学生学费、雇主和海外学生等。英国政府通过培训贷款,设立与普通大学教育基金会并列、由政府拨款的职业教育基金等方式扶持职业教育。
美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属非义务教育,但学校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主要有:当地财产税,约占学校收入的45%;州政府拨款,占学校收入的18%—20%;联邦政府资助,约占10%;学生学费占8%—10%。政府还推行开征社区税、发行社区债券等辅助性经费保障措施。实业界通过对社区学院投资改善教学设备,提供奖学金和其他费用,选送学生、委托办班等形式赞助办学[9]。
2.政府投入为基本,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投资体制
代表国家为德国。德国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双主导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高职院校的“双元制”办学特色,决定了德国职业教育呈现政府投入为基本,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投资体制。职业院校的基本办学费用由国家和州政府承担,企业承担培训费用。企业除出资购置培训设施、器材和原材料等外,还支付学徒在企业培训期间的生活津贴和实训教师的工资。甚至在有的州,职业学院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于企业,几乎没有政府的拨款,出资企业通过参与职业院校的理事会(董事会)的管理来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五国高职教学模式,代表了当今世界高职教育的主流教学模式。分别是德国的“双元制”教学模式,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教学模式,英、美等国的CBE(Competence Based Education)教学模式。
1.“双元制”教学模式
德国的“双元制”教学模式是一种教学活动的一元在企业实施,另一元在职业院校实施的教学模式。其教学组织形式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部分。职业院校以理论教学为主,主要解决受训者在实训技能操作时“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实践教学在企业进行,受训者在真实的生产环境中掌握“怎么做”的问题。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习时间的分配比例为3∶7。
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得以顺利实施,一是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协调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关系。联邦政府颁布的《职业培训条例》(实训大纲)和各州文教部制定的《理论教学大纲》分别是德国“双元制”两个办学主体——企业和学校实施职业教育的法律指导文件。二是企业、职业院校联合制定一套完整、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在实施“双元制”职教模式的企业(由行业协会根据严格的条件认定)中,一般设有培训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与职业院校理论教学的协调、企业实训教师的培训、企业培训的安排与管理等工作,科学合理确定理论与实践培训的最佳结合点[10]。
2.“教学工厂”教学模式
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教学模式,是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结合新加坡企业规模不大,缺乏具有相当规模的培训中心,难以完成高质量的技能培训工作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德国的“双元制”办学特色的优势提出来的。将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引入学校,使学生得以在一个近乎真实的环境中学习必需的各种知识和能力。
“教学工厂”教学模式的组织,采取的是专业宽基础和专业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模式。第一、第二年,学生不分专业方向进行宽口径的基础培训,开展结合学期课程的小项目训练。第三年,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结合工业服务中心承接的项目情况,选择专项培训或企业项目进入“工作项目组”进行专项培训。
“教学工厂”教学模式的实施,遵循的是学校主导、企业支持的典型企业工作环境下的职业培训原则。其实施主体学校,采取了教学、企业“双模式”管理,即在执行学校管理的基本模式下,实行企业化管理,系主任负责制,下属的工业服务中心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既是中心的管理者,也是专业负责人[11]。工作项目是学校从生产企业承揽的真实生产项目,在“教学工厂”近乎真实的企业环境中,由教师或技术员和师傅指导学生来完成。
3.CBE教学模式
CBE即指以能力为基础的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末基于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芝加哥大学教授布卢姆(Benjamin Bloom)的掌握性学习和反馈教学原理提出的。美国、加拿大的社区学院教学模式、澳大利亚TAFE学院能力本位教学模式和英国的BTEC教学模式均属于CBE教学模式。
CBE教学模式强调个性化学习,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教师在教学中是管理者和指导者,根据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表的各项专项能力开发模块式“学习包”和“学习指南”,指导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学习指南自主学习、自我评价,最后由教师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考核[12]。
五国的高职教育发展彰显了政府在政策上的正确引导,法律法规的保障支持,多元化的资金投入,行业、企业深度融合,能力为本、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等办学特点,也是五国高职教育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进步是有目共睹的,如何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13]笔者认为,五国高职教育办学模式的发展可以为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带来以下启示。
高职教育是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作为工业化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点,各国从立法、行政等各方面对高职教育给予了广泛的政策支持。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职教育政策法规经历了从模糊到逐渐清晰的过程。但由于政策法规欠完善、职教政策落实不到位、国家对职教发展的政策性引导不得力等原因,我国高职教育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许多不和谐因素。如:由于“学而优则仕”观念的影响,使高职教育面临生源质量不高、生源数量不足的困境。在高招政策上,高职被定位于高等教育这个层次的同时,在招生顺序上排在最后一个批次,操作层面上导致社会大众认为高职教育是最低层次的高等教育,更使高职院校面临招生难、学生报到注册率低的窘境。加上高职院校教育事业费是以学生学费为主,地方财政补贴为辅的客观事实,导致高职院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以上种种原因,导致我国高职院校办学实体社会地位不高,学生不待见,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和企业的能工巧匠不亲睐。生源质量较差、“双师素质”教师缺乏等原因,导致各高职院校无法“生产”高质量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从而“产品”不受企业欢迎,降低了企业对高职教育的投入热情,甚至出现个别地方高职院校无生可招的极端局面,严重影响到我国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鉴于此种现状,我国应该加强职业教育立法,完善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的职业教育观,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和优惠政策刺激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建设,为我国高职教育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
在办学经费方面,虽然各国的办学体制有所不同,但在高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方面均超过50%以上。通过立法建立职业教育基金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补充(澳大利亚、英国、新加坡),通过立法要求企业支付技术实践费用(德国),通过推行培训贷款,给予“高消费”性质的高职教育以大力支持(英国)。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国政府关于高职教育的发展方针和发展思路,但给予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支持是十分有限的。2005年,普通高等教育预算内财政拨款为1046.37亿元,其中普通本科学校财政预算内拨款为936.05亿元,占普通高教预算内财政拨款比例为89.46%,高职高专学校财政预算内拨款为110.32亿元,仅占10.54%[14]。我国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以学费收入为主,财政拨款为辅,其中财政拨款又以地方政府为主。个别企业主办的高职院校,办学费用仅仅依靠学费收入的同时,还需向主管企业缴纳一定额度的管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的公报公告栏中2004-2011年各年度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普通本科院校数从2004年的684所发展到2011年的1129所,高职(专科)院校从2004年的1047所发展到2011年的1280所,高职(专科)院校占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无论是从教育的公平性,还是从高职教育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促进性来看,都必须改革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以学费为主的投入机制,在逐步提高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的同时,面向社会、企业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设立职业教育基金、疏通校企合作办学渠道等形式,建立多渠道的职业教育办学经费筹措机制,逐步夯实高职教育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
德、英、澳、新、美五国,无论何种办学体制,行业、企业均积极参与高职教育,以培养适应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己任。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参与学院办学、职业资格考试,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保障了高职教育的职业性导向与行业性特色。尤其是英国和澳大利亚,建立了基于国家资格框架体系下的高职教育办学体制,建立了普职沟通的教育体系,有力地推动了高职教育的发展。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刻,行业协会也正处于转型时期,一些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如中国物流行业协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关注的重点是行业的发展,关注的是其编制的与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在行业中的推广,参与高职办学积极性不高,具有量小面窄,力量分散的特点。国家及各级政府应学习德、英等国的经验,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转型,在促进各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行业协会参与高职教育的步伐,大力推行高职的“双证书”教学模式,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此外,要加强宏观政策引导,探索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下的高职教育体系,建立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与学历教育的有效融通模式,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
德国的“双元制”教学模式,新加坡的“教学工厂”,英、美等国的CBE教学模式,是当今世界高职教育三种主流教学模式。它们均强调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训练,关注学生关键职业能力的培养,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基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培养理论够用,实践操作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人才是我国高职院校确立教学模式的出发点,目前提的较多的有“工学交替”、“工学结合”、“教、学、做一体化”等。无论哪种提法,实施的关键在于实践设备、场所与师资。在目前行业、企业参与高职办学的积极度不高,国家及各级政府办学投入不大,高职教师缺乏企业从业经历的情况下,学习国外高职教育的先进办学理念,结合国情创新教学模式势在必行。一是结合国情,推行教师进企业顶岗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帮助教师确立各岗位的关键能力,促进教学。二是学习新加坡经验,规避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积极度不高的不利因素,主动出击,创新教学模式。三是构建基于岗位能力分析基础上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规范指导高职专业建设和教学。
[1]潘懋元,邬大光.世纪之交中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变化与走向[J].教育研究,2001,(3):3.
[2][3][4]赵明安.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国际比较[J].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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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发达国家教育改革的动向和趋势(第五集)[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21.
[10][12]冯晋祥.中外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比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32-49.
[11]王佳音.试述新加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特色[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6:17-23.
[1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2010-07-29)[2012-09-08].http://www.gov.cn/jrzg/2010-07/29/content_1667143.htm.
[14]胡秀锦,马树超.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分析与思考[J].职教论坛,2006,(1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