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晖
(吉首大学,张家界427000)
《翻译论集》收录自有史以来的翻译论著,展示了中国的翻译理论体系。(罗新璋1984)特别近代和现代,对于翻译理论的论述言简意赅,例如严复的“信达雅”、刘重德的“信达切”、傅雷的“神似”说和钱钟书的“化境”论,精炼至极。茅盾认为,“好的翻译者一方面读外国文字,一方面却以本国的语言进行思索和想象;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译文摆脱原文的语法和语汇的特殊性的拘束,使译文既是纯粹的祖国语言,而又忠实地传达了原作的内容和风格”(茅盾1954:236)。其理论比较详细,也比较具体。精炼也好,具体也罢,其实都是强调“信达雅”,重神似不重形似的翻译标准。
事件翻译模式是由以事物为核心的“积木”、以事件为中心的句子、以意义链连贯事件的语篇的3级语言结构的翻译模式。(张梅岗2011)以事件为核心,翻译操作在于切分“积木”和切分事件,在语篇实体修辞功能的统帅下翻译行文。
形式与功能匹配。这个“形式”是什么,“功能”又是什么?前者是语言表达事实的句型结构,后者是语言修辞达到的目的或产生的结果。两者结合而成的语言知识就是语言的形式与功能匹配的知识,就是语言的形式与功能匹配的句型知识。(Adele 1995)汉译英质量的提高,须要研究事件句型。
句型是民族文化的结晶,是文化和语言结合的产物。句型描述语言事实和语言功能,句型具有实体性、完整性和核心意义。(William Croft 1998)研究和学习描述科技事实的句型,对科技翻译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英语语法研究,不论是外国的还是中国的,从19世纪末开始,绝大多数都以句法研究为主。例如,1891年斯威特(H.Sweet)出版的《新英语语法》开创性地以句法为主,掀起了英语语法编撰的一场革命。夸克(R.Quick)等人的《英语语法大全》(1985)、亚利山大(L.G.Alexander)的《朗文英语语法》(1997)等更是强化了以句法为主线的编撰实践。在事件句法学中,句法学家对一个复杂事件的构成事件会有不同理解。因此,他们就会采用不同的功能语类对这些事件构件进行编码,从而形成不同的事件句法表达模式。(周长银2010)
英语庞大的词汇,例如核心词构成的合成名词、名词性词组、名词化等也都遵守造句规则的“积木”化、逻辑化、合理化。显然,句子是语法的基本单位,语法以句子为本,句法决定词法。因此,词汇只有在具体句子里才有确定意义。词汇没有固定的分配意义,所以翻译套用词典的释义往往不得其所。
为什么人们研究语法和词汇都以句型为中心呢?正如林语堂在《论翻译》中谈到语言的创造性时所说,“句子再奇,也必须是汉语”(林语堂 1937:98)。这就是说,不管语言多么奇特,都必须符合汉语句型的规范,因为“句型是民族文化的结晶”(Tomasello 1998:157)。只有展示语言的句型,才能较好地重现原文文化的血脉。
人们都认为,语法研究语言的内部结构规律,独立于语境,追求的是正确和规范。可是,语言表达也好,语言创造性也罢,都涉及语言文字,是动态运用语言的过程,其本质是文字和心理问题,仅就语言文字而言,难以捉摸。但是,任何怪异的语言,无论如何,也离不开作者具体明确的目的和意图。这个“目的”或“意图”,或者说“结果”,就是修辞功能。只有置于语言的修辞功能之下,研究复杂语言现象和语法结构,才能获得正确的结论。
①Inside the box is a gold watch.//盒子里面装着一只金表。
英语传统语法认为,这是个错误句子,因为介词短语inside the box不能作句子的主语。“主语的形式很多,就小句主语而言,既有指称性名词短语,还有其他类型的名词短语。”(Taylor 1998:192)Inside the box是一个具有内部结构的地点介词短语,表示一个具体范围。它不仅具有事件句型结构,还有语义和语用交际值。这样的介词短语很多,作主语,既符合英语基本句型的要求,也给人们的语言表达带来方便。
修辞研究语言的外部使用规则,受语用驱使,强调语言的目的或结果。人们在教学实践中往往把修辞和语法分割开来。其实,语法和修辞或语义和语用无法截然分开。一般而言,句法中的修辞现象并未完全超越语法规则。一些所谓修辞变异貌似无法而有法,虽然竭尽语言文字的一切可能性,却万变不离其中是语法的运用和展开。正如林语堂《论翻译》中谈到译文语言的创造性时所说,“句子再奇,也必须是汉语”(林语堂1937:98)。这就是说,修辞无论多么奇特,也要符合语法结构。修辞超越语法的部分便是语言的创造性,但这种创造性符合语言逻辑,与人们的语言实践一致。这种富有生命力的超越,假以时日,约定俗成,就有可能成为新的、更高发展阶段上的语法规则。语言的美、语言的丰富多彩多属于人们表达思想,达到语言运用的目的和结果而运用修辞的产物。反过来,脱离修辞谈语法,后者不是小儿科也只能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罢了。
任何语言都是围绕句型深思熟虑的修辞功能的结果。因此,翻译必须考虑语法,洞悉其修辞特点和意图。
语义和形式匹配、形式与功能匹配的方式和类型到底有多少种?分开来看,如何确定形式、意义或功能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有些形式的构成成分完全固定,有些则可以部分替换,有些则可以全部自由替换;同一类型的句式可有标记不同,标记不同又可以引起功能上的细微差别。(石毓智2007)翻译必须尊重语言的形式,通过语言的形式知晓语言的意义,通过形式和意义,确立语言的修辞功能。离开语言的形式和功能,谈翻译理论和技巧也只能是个人的“感想”、“体会”,是毫无意义的“圭臬”。功能分析方法是解决语言问题的基本途径。
传统翻译惯于强调解释原文语言。其实,这种解释对于翻译过程的理解并无意义,因为从不同视角出发,可以对同一语言进行不同解释。功能翻译理论从修辞功能等值原则看待翻译和翻译研究。语言学根据功能原则,区分出英语的5大修辞功能:描述功能、陈述功能、定义功能、分类功能和指令功能。每类又划分出若干小类,然后与汉语进行分类功能对比研究,探索翻译规律。(马红林建强2007)功能翻译理论是帮助译者摆脱原语文本形式束缚的一场革命,它摆脱以文本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有利于译者能动性的发挥。(段自力2000)
我们强调分析原文语言,即分析原文的修辞功能。分析的焦点在于句子的主语和句型,因为这两者是确立语言功能的极为重要的概念。
子句描述语言事实。其中,主语概念极为重要。参考名词短语和参考短语常常具有决定子句功能的意义。例如:
② The horse is a useful animal.//马是一种有用的动物。
传统语言学翻译理论认为,在主语the horse和补语a useful animal中,两个冠词都表示“类别”,the不是“特指”,可译成:“马是一种有用的动物”。但为了达到言简意赅的境界,还可以进一步修订为:“马是有用的动物”。两个冠词都应该略而不译。这才是符合汉语规范的译法。这是传统翻译理论的经典例子。它的确是“言简意赅”,精炼至极。正确分析原文修辞功能,是正确翻译的前提。对于这个“马句”(the horse),我们不去解释,因为没有意义。只有功能分析,才能抓住本质。这是功能翻译理论与传统翻译理论的根本差异之一。
“马句”的修辞是分类修辞功能,定冠词The是特指,不是表“类别”。句子的意思是,根据人类认知的共识:动物分成“有用”和“无用”两类,而马是“有用”这一类中的一种,所以horse前面的定冠词是“特指”。在“马是一种有用的动物”中,“一种”不能省去。又如:
③马是动物。//A horse is an animal.
按照传统翻译理论,一般译为:The horse is an animal.理据为:这句是定义修辞功能,是对“马”下一个简单的解释性定义,所以不能用定冠词。
④物价稳定,市场繁荣。//Prices are stable and the market is flourishing。
这是个描述功能句,它描述一个语言事实。因此,这个“市场”就是“物价稳定”的那个“市场”,即特定的市场,需要定冠词完成“特指”的意义。所以,在market的前面必须加上定冠词。
功能分析不仅能正确把握原文的功能,而且许多语法现象和古怪的语言也只有通过功能分析才能正确认知,才能准确探知它们的意义。(Halliday 2004)
语言形式和功能之间的一致性表现为,形式决定意义,并且确立功能。功能和形式是统一的实体。句子表达一个完整的事件,由句子各个语言成分共同组成。有的句子可能是句型起主导意义,有的可能是某个词起主导作用。通过语言形式进行功能分析,是翻译的基本原则。例如:
⑤There will come a day when he will become a wellknown scientist.//将来总有那么一天,他将成为一名著名的科学家。(郑声滔2009)
这句译文是郑先生声称的“定语从句的并列译法”的佐证。什么是传统翻译理论的定语从句的并列译法呢?笔者认为,只有定语从句和主句都描述一个子句概念时,带这样的定语从句的复合句才能运用并列译法。上例中,when引出的限制性定语从句,其形式是子句,具备子句的语义结构,但主句there will come a day并没有子句具备的意义。换言之,它没有具体意义,因为去掉when从句,主句不能存在。只有把限制性定语从句译为名词短语,限制先行名词a day,使其成为一个具体概念,句子才有意义。所以正确的译文应该是:他将成为著名科学家的日子会到来。根据“形式与功能匹配”的原则,定语从句包括限制性定语从句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应该分别讨论,因为两者的修辞功能和意义不同。两种定语从句表达的意义和功能既然不同,翻译方法当然不同。翻译教学另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告诉学生:如何从语言的形式出发来认识语言的意义和功能。抛开语言形式,谈翻译理论、原则和技巧,对翻译教学和实践毫无益处。(邓跃平2011)
其实,郑的译文也不是并列句,而是简单句。“将来总有那么一天”是状语,不可与“他将成为一名著名的科学家”并列。“将来总有那么一天,他将成为一名著名的科学家”的英译应该是:Some day he will become a wellknown scientist.
英文句子也不妥,when从句里的will不应该出现。因为从句和主句共同描述一个语言事实,从句的时态受主句规定,所以will应该去掉。如果从句和主句各描述一个语言事实,那就应该有各自的时态。例如:
⑥ Enquiries,from regular customers,may be very simple in content,in which only the name and/or specification of commodity will be mentioned.
询问对固定客户而言,可能很简单,只须问及商品的名称和性能规格,询问或二者之一。在原文的主语部分中,为什么用逗号把from regular customers与主语分开呢?因为原文的修辞是解释性定义叙述,而定义修辞的规范性常常是对名词术语进行定义。如果不与主语分开,就成为一条短语。对于这条短语而言,语义上就成为句子。这样,语言既不规范,语义表述也不准确。可是,原文既要对enquiries作解释性定义叙述,又要阐明是“固定客户的”询问,因而只好用逗号与主语分开。
⑦The American economic system is organized around a basically private-enterprise,market-oriented economy in which consumers largely determine what shall be produced by spending their money in the marketplace for those goods and services that they want most.//美国经济体制的基础是私人企业、市场经济。消费者在市场上花钱购买他们最需要的商品,获得最需要的服务,从而决定厂商的生产。
英译汉首先是通过原文的语言形式来认识原文的修辞功能。原文是解释性定义叙述,阐释美国经济体制的本质:消费者决定生产的市场经济。然后,关注翻译表达行文。虽然原文的理解是表达的基础,但翻译行文则是最困难的,因为“凡文字有声音之美,有意义之美,有传神之美,有文气文体形式之美”。(刘重德2007:115)分割开来单独考虑它们的各种美,一一分别译得,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要知道,一个语言事实、一个子句、一个复合句、一个语篇,都是一个完整的语义整体,而且都完成具体的修辞功能。各种“美”共同描述一个“美”,那就是修辞功能的整体美。翻译尽可能保留原文的句式,重现原文的功能,包括简单语言事实(简单句)、复杂语言事实(复合句)、语篇(概念段)作为各自的整体的功能得以完整的体现,就应该将译文视为合格。例如:
⑧Smith is very frank and friendly;but Peter seems to be a dark horse.//史密斯非常坦诚友好,可是皮特似乎是一个深藏不露的人。
a dark horse是作者的隐喻修辞,更是作者的隐喻思维。作者要表达当时思想的那个概念,觉得用a dark horse更方便、更快捷。作者的意图并不在“黑马”上。原文的结构形式是用but连接的两个并列句,表达并列比较的语言事实整体。根据前一个并列分句的语言事实可知,a dark horse指“深藏不露的人”或“城府很深的人”。例如:
⑨ The young preacher's voice was sweet,rich,deep,and broken.//这青年牧师的声音亲切、浑厚、深沉而沙哑。
4个形容词描述主语voice.如果每一个形容词单独与主语构成句子,就成为4个语言事实。可是本句4个形容词共同描写主语,这说明是1个语言事件,因此它们的语义取舍强调整体性、一致性和逻辑性。译文“亲切”、“浑厚”、“深沉”、“沙哑”共同描述主语voice,在一条逻辑线上成为一个整体。
语言知识是语言的形式与意义匹配的知识,是语言的形式和功能匹配的知识。这是我们运用语言写作、阅读理解和翻译的基本原则。对于翻译而言,既要以此原则去认知原文的意义和功能,又要用此原则对译文进行表达。唯如此,方能称为从形式求功能的修辞功能等值的功能翻译。
邓跃平.翻译教学的事件分析途径——定语从句的翻译[J].中国科技翻译,2011(3).
段自力.翻译目的论介评[J].渝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
林语堂.论翻译[A].吴曙天.翻译论[C].上海:光华书局出版,1937.
罗新璋.翻译论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刘重德.翻译论稿[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茅 盾.为发展文学翻译事业和提高翻译质量而奋斗[A].商务印书馆编译所.茅盾全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
马 红林建强.功能翻译理论与其翻译原则和方法[J].外语学刊,2007(5).
石毓智.结构与意义的匹配类型[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7(5).
周长银.事件结构的语义和句法研究[J].当代语言学,2010(1).
郑声滔.英语定语从句的并列法翻译[J].中国科技翻译,2009(2).
张梅岗.英汉翻译事件教学法[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1.
Adele,E.G.Constructions:Patterns of Experience in Patterns of Language[M].New Jersey: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Publishes,1995.
Taylor,A.E.Platon:His Life and Writings[M].Jinan:Shandong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2008.
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London:Amold,2004.
Alexander,L.G.Longman English Grammar[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1997.
Michael,Tomasello.The New Psychology of Language:Cognitive and Functional Approaches to Language Structure[M].New Jersey: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Publishes,1998.
Quirk,R.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M].London:Longman Press,1985.
William,C.Structure of Events and the Structure of Language[M].London:Random House Inc.,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