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高专考试改革的思考

2012-03-19 07:30段德金
卫生职业教育 2012年20期
关键词:考试考核技能

段德金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南 保山 678000)

考试作为检验学生知识掌握、技能培养、素质提升情况的一种手段,对实施素质教育以及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严格规范的考试工作程序、严明考试纪律、实行科学的考试制度、改革传统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是目前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

1 目前高职高专考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考试观念滞后

当前,高职高专院校的考试依然拘泥于传统的闭卷考试,一份试卷、一次考试定成绩,存在着“重理论知识、轻实践技能;重考试结果、轻分析综合;重考核成绩,轻评价反馈;重专业知识、轻人文素养”的现象。学生往往依靠临时突击、死记硬背来应付考试,学习的目的与方式显得有些急功近利,不利于学生学习方法的提高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且背离了高职高专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初衷,与现代职业教育的人才观、教学观与质量观要求也不相适应[1]。

1.2 考试形式及方法单一

高职高专院校现行课程的大多数考试均安排在每学期末进行,学生成绩的优劣主要取决于期末一次性考试成绩的好坏,但期末一次性考试往往受试卷容量、考试时间等限制,不能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学的全过程[2]。试卷考题多注重理论知识的考核,强调对知识的记忆能力与熟练程度。忽略了技能操作与应用能力的考核,且多以一次考试定成绩,多次多手段考核与综合评价应用少,不利于真实、全面地考核学生的知识与能力。

1.3 考试内容狭窄

由于受考试“指挥棒”的影响,或为了照顾学生“过关”,或因教师顾及自己的“面子”,部分课程的考核范围较窄,考试内容偏少,考试题目过于简单,主要侧重教材、讲义和课堂笔记;还有部分任课教师临近考试时就为学生指重点、划范围,带着学生进行“考前辅导”,这样做不仅助长了学生的学习惰性,还限制了学生学习的范围,造成学生知识面狭窄,学习兴趣降低,严重妨碍了学校的教风和学风建设。

1.4 实践技能考试流于形式

随着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很多高职高专院校已经增加了实践教学课程的比例,要求实践技能考核的成绩并记入学生毕业成绩,但部分课程由于存在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完整、行之有效的实践技能考核机制,实施程序不严密,考核内容不科学,考核标准不规范,评分随意性大等问题,致使许多实践技能的考核流于形式,学生也得过且过、敷衍了事。

1.5 评价体系不科学

现行的课程考试大多存在“一卷定结论”(及格或不及格)的片面性,往往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而考试作为教学质量的评价手段,要达到客观评价的目的,其评价活动就应该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另外,学生考试成绩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学生升留级、毕业证发放及就业,还影响到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所以,需建立一个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科学的评价体系。

2 考试改革的原则

2.1 以学生为主的原则

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只注重对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的评价,增加对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以及创新思维能力的评价。

2.2 全面发展的原则

改变只单纯评价学生专业知识的方式,增加对学生人文知识素养的评价。同时,还要注重评价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2.3 突出实践技能的原则

高职高专院校培养学生的目标不是本科的“压缩版”,也不是中专的“延长版”,而是应突出评价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4 灵活多样的原则

评价学生不应“一卷定成败”,而应该采用多方式、多角度、多层次,甚至是多机会的评价。

2.5 师生互动的原则

考试不但是考核评价学生,而且教师也应从考试中发现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教学的方式方法,以提高教学质量。

3 考试改革的思路

3.1 更新考试观念

更新考试观念是考试制度改革的前提,科学的考试观应体现“以人为本”,着重强调人的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考试目的不但是为了让学生掌握所学的知识,而且更强调通过考试让学生学会学习,增强学生掌握知识的能力。因此,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考试观,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建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激发学生探索课程、参与教学的兴趣,培养学生的进取精神和自觉获取知识的主动性,让学生自主学习、学会学习,为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3.2 提倡多元化的考试形式

改变纯理论的考试内容,加大和强化实践操作技能及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比例,打破“一卷定成绩”的考试方法。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考试形式可灵活采用闭卷、半开卷、开卷、实践操作、问题讨论、论文写作、口试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可选择期中考试、章节单元考试、期末考试;考试地点可设在教室、实验室或实习场所。同时,加强对平时形成性考核的认识,一门课程可综合提供多次考试机会,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考核。

3.3 鼓励综合评价的考核模式

综合评价的考核模式涉及理论、技能、应用等多层次、多侧面的知识体系。如:一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应包含有期末考试、技能考核和平时考核3 部分成绩。

(1)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70%,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要覆盖全学期的教学内容,题型应多样化(选择题、名词解释、填空题、问答题、论述题、病案分析等),题量要适合100分钟的要求。试题除检查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外,还要考查学生进行独立思考、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要适当增加综合性和设计性试题,以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应用知识的能力。

(2)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30%,技能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实践操作技能,技能考核可以是标本辨认、口头描述或论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病案分析等多种考核形式。各个教研室应该认真讨论制订出一套科学的技能考核标准及实施办法,考核时认真组织、严格执行,逐一把关。

(3)平时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0%,平时考核含出勤、期中考试、课堂讨论、作业、平时测验、实验实习报告、病案讨论、论文、病历书写等内容的考核。

3.4 实行教考分离

教考分离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把教学讲授工作和考试命题、评卷工作分开,由不同的教师承担,从而构成教学与考试之间的一种相互脱离的关系。实行教考分离可以有效地避免教师、学生考前突击,能更客观地反映教学效果[3],教考分离也有利于调动教师与学生双方的积极性。为此,学校应加大各门课程题库的建设力度,考试前教务处(也可是专门的考试机构)组织抽题、组卷,考试时严肃考场纪律,考后由教研室集体阅卷,使考试更趋科学化。

3.5 重视考后信息反馈,促进教学反思

学校应高度重视课程考试质量的分析工作,切实发挥考试质量分析工作对于改进教学方法的作用,达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学的效果。教研室要对试卷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加以研究,并将有关的信息反馈给教师和学生,促进教学反思和教学活动的改革。同时,在制度上制订出相应的政策,积极鼓励教师开展考后的试卷分析,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的知识。

[1]刘庆君.谈基于知识、能力与素质培养的高职考试改革[J].辽宁高职学报,2011,13(5):80-83.

[2]段颖立.中国高校考试制度改革初探[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5):119-123.

[3]赵斌,匡丽红.关于高校考试改革的思考 [J].现代农业科技,20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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