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元代家庭的人口状况

2012-03-07 00:17李莎
黑龙江史志 2012年12期
关键词:后妃帝王蒙古

李莎

(郑州大学 河南 郑州 450001)

家庭是社会生活中最小的、也是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受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历史上的家庭人口状况表现各异。在元代人口研究领域,家庭视角的人口研究比较薄弱。围绕元代家庭的户均口数、人口规模、妻妾子女数量问题,笔者对《元史》中的资料加以归类整理,浅窥元代家庭的人口状况。

一、元代全国及区域户均口数

户均口数是指每户的平均人口数,可根据某一范围的总户数和总口数算出。

(一)元代的全国户均口数

灭南宋后,《元史》中记载的元代全国户口数据有三组,都在元代初期的世祖末年。

二十七年,又籍之,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万八百有奇。于是南北之户总书于策者,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有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有一,而山泽溪洞之民不与焉。《元史》卷58《地理志》

至元二十八年,户部上天下户数,内郡百九十九万九千四百四十四,江淮、四川一千一百四十三万八百七十八,口五千九百八十四万八千九百六十四。《元史》卷16《世祖十三》

故终世祖之世,家给人足。天下为户凡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二百八十一,为口凡五千三百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三十七。《元史》卷93《食货志·农桑》

根据上述记载,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全国户数13196206、口数58834711,计得户均口数4.46;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全国户数13430322、口数59848964,计得户均口数4.46;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1],全国户数11633281、口数53654337,计得户均口数4.61。从中国古代历史来看,“大多数朝代,如两汉、隋、唐(中、前期)、元、明、清时期的家庭人口数量规模,保持在五口人左右”[2](P50)。可见,经过多年战乱和政权更迭,元代初期的户均口数基本处在封建社会的平均水平,不同于两宋时期户均口数仅有2至3人的偏低状况。

元代户均口数相对两宋时期的上升趋势早在蒙古统治者治理中原时已有所表现。《元史·董文炳传》载:“朝廷初料民,令敢隐实者诛,籍其家。文炳使民聚口而居,少为户数。众以为不可,文炳曰:‘为民获罪,吾所甘心。’民亦有不乐为者,文炳曰:‘后当德我。’由是赋敛大减,民皆富完”[3](卷156《董文炳传》)。董文炳在太宗乙未年袭父职任藁城县县令,正赶上乙未籍户。他冒着被诛杀和籍没家产的巨大风险,让本县民户人口合并,减少户数,以减轻当地百姓的封建剥削。乙未籍户后,蒙古统治者在全国推行户等制,“中书省将人户验事产多寡,以叁等玖甲为差,品答高下,类攒鼠尾文簿。除军户、人匠另各攒造,其余站户、医、卜、打捕鹰房、种田、金银铁冶、乐人等一切诸色户计,与民户一体推定,鼠尾类攒。将来科征差发,据站户马钱祗应,打捕鹰房合纳皮货、鹰,金银铁冶合办本色,及诸色户所纳物货,并验定到鼠尾合该钞数折算送纳”[4](P493-494)。全国诸色人户都要以资产和户等来征派赋役,战乱后每户生产的恢复发展也需要一定数量的人口作为支撑,这些对元代户均口数的上升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元代的区域户均口数

元代全国政区划分为省、路、府、州、县5个等级。中书省是中央政务机构,直辖河北、山东和山西,当时被称为“腹里”。其他大部分区域被划分为10个行中书省(征东行省除外),分别是陕西、四川、甘肃、河南、云南、湖广、江浙、江西、辽阳、岭北,形成了“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的行政区划格局。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又简称省。省的下属政区有路、府、州、县,有的府和州直隶于省。边远地区有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元帅府、万户府等。《元史·地理志》集中记载了中书省、辽阳行省、河南江北行省、陕西行省、四川行省、甘肃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9个一级政区和直属于各省的路、府、州、军、司等二级政区的户口数据,其中辽阳、陕西、甘肃、四川行省和中书省的户口数据缺载较多。此外,这些区域户口数据的来源不统一,分别是宪宗二年(1252年)的数据、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的抄籍数据、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的抄籍数据和文宗至顺元年(1330年)的钱粮户数。

据《元史·地理志》中记载的区域户口数据计算,各省户均口数由高到低分别为:甘肃行省11.62、辽阳行省9.28、陕西行省8.57、四川行省6.25、江西行省5.00、江浙行省4.89、河南江北行省4.47、湖广行省3.53、中书省2.72;平均每省每户为4.47口,和全国的总平均数相差不大,甘肃行省是中书省的4.27倍。在有完整户口记载的167个路、府、州中,户均口数在5口以上的74个(江西行省20个、江浙行省18个、湖广行省10个、河南江北行省10个、中书省5个、陕西行省5个、四川行省3个、甘肃行省2个、辽阳行省1个),户均口数在3口以下的54个(湖广行省27个、中书省18个、河南江北行省4个、江西行省3个、江浙行省2个)。路、府、州二级政区的户均口数差异更大:户均口数特别多的有四川行省顺庆路33.73、甘肃行省甘州路15.48、陕西行省延安路14.47、湖广行省澧州路10.11,都在10口以上;户均口数特别少的有中书省东平路1.12、泰安州1.13、高唐州1.21,还都不到2口;顺庆路是东平路的30.11倍。

二、元代个体家庭人口规模

至元三十年,鉴于三世同居者“比比皆是”,元廷将旌表义门的标准定为至少是五世同居的和睦之家。[4](P522)《元史》记载的一些受到朝廷旌表的累世同居之家有:

其累世同居者,则有休宁朱震雷,池州方时发,河南李福,真定杜良,华州王显政,建宁王贵甫,句容王荣、周成,鄢陵夏全,保定成珪,开平温义,大同王瑞之,平江汤文英,鄜州员从政,江州范士奇,泾州李子才,宿州王珍。《元史》卷197《孝友一》

琪家世宦族,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元史》卷201《列女二》

奉元蒲城县民王显政五世同居……并旌其门。《元史》卷33《文宗二》

同恕,其先太原人。五世祖迁秦中,遂为奉元人。家世业儒,同居二百口,无间言。《元史》卷189《儒学一》

向存义,峡州,八世同居。

丁煦,汴梁,八世同居。

张闰,延安延长县人,隶军籍。八世不异爨,家人百余口,无间言。

芮世通,芜湖,十世同居。

郑文嗣,婺州浦江人。其家十世同居,凡二百四十余年,一钱尺帛无敢私。《元史》卷197《孝友一》

从上述记载来看,这些五世、八世乃至十世同居的大家庭主要是汉族,地域分布很广,其中家庭人口规模最大的有200口。

元代还有一些家庭仅有一两口人,如孤老户。《通制条格》记载将这些孤老户从承担赋役人户内清除的官方批示:

至元七年五月,尚书省。户部呈:“大名路录事司张禄,年老孤寒,难以当差。勘当得元籍人口节次死亡外,即目止有妻阿王,年七十一岁,别无营运。察司体覆相同。本部参详,拟合于当差额内除作不任当差老户。”都省准呈。

至元二十五年正月,尚书省。户部呈:“广平路肥乡县张阿黄,告夫张聚与男安驴身故,阿黄只身年老,别无丁产,不任当差。察司体覆相同,合于当差额内除豁。”都省准呈。[4](P507)

三、元代帝王和官员的妻妾子女数量

(一)蒙古帝王的后妃和子女数量

蒙古帝王后妃数量缺乏完善的资料记载。根据《元史》卷106《表一》后妃表和卷114、卷116《后妃传》统计,蒙古帝王的后妃数量分别为:太祖后妃39人、太宗后妃6人、定宗后妃1人、宪宗后妃5人、世祖后妃10人、成宗后妃3人、武宗后妃5人、仁宗后妃2人、英宗后妃3人、泰定帝后妃10人、明宗后妃7人、文宗后妃1人、烈祖后妃1人、睿宗后妃1人、裕宗后妃2人、显宗后妃3人、顺宗后妃1人、宁宗后妃1人、顺帝后妃3人。

元代蒙古帝王宗室的谱系和蒙古人口的数量、兵籍一样都严格保密,难以做完整准确地考证。《元史》卷107《表二》宗室世系表曰:“自昔帝王之兴,莫不众建子弟,以蕃王室,所以崇本支、隆国势也。观其属籍有图,玉牒有纪,大统小宗,秩乎不紊,盖亦慎矣。然以唐室之盛,自玄宗后,诸王不出阁而史已失其世次,况后世乎。元之宗系,藏之金匮石室者甚秘,外廷莫能知也。”表中记载:烈祖5子、太祖6子(第五子兀鲁赤无嗣)、太宗7子、定宗3子、睿宗11子、宪宗5子(第五子辩都早卒、无嗣)、世祖10子(第四子那木罕无后)、裕宗3子、显宗3子、顺宗3子、成宗1子(德寿早薨、无后)、武宗2子、仁宗2子(次子兀都思不花早陨、无后)、英宗(无子)、泰定帝4子(俱早陨、无后)、明宗2子、文宗3子(俱早陨、无后)、宁宗(早逝、无子)、顺帝3子(次子、三子早逝)。《元史》卷109《诸公主表》中列有一些公主的身份、名号和婚姻状况的资料。综合上述资料,元代蒙古帝王的后妃和子女数量简况见下表所示。

《元代蒙古帝王后妃和子女数量简表》

在上表所列的19位蒙古帝王中,4位没有留下后代占21%,其中泰定帝和文宗由于诸子皆早亡,英宗因过世较早仅21岁,宁宗去世时只有7岁还未成年。19位帝王的73个儿子中,14人没有子嗣占19%,其中12人由于早亡占16%。初步估算,蒙古帝王家族中男子的成年率为84%。上表中的统计数据仅仅是正史中记载的帝王的后妃和子女人数,因此并不完整,有的数据与其他史料中的记载有较大出入。如多桑载,窝阔台有妻数人、妾60人。[5](P208)西方传教士记载,拔都有26个妻妾。[6](P210)《马可·波罗行纪》有关忽必烈儿子数量的记载说,忽必烈四斡耳朵皇后生子12人,其他妃生子25人。[7](P201、202)

(二)元代官员的妻妾和子女数量

元代汉族的婚姻沿袭前代,以一夫一妻制为主,为了传宗接代可以纳妾。蒙古统治者曾出台法律限制多娶妻妾,对官员加以处罚,“诸有妻妾复娶妻妾者,笞四十七,离之。在官者,解职记过,不追聘财”。后来考虑到传宗接代的传统,元廷放宽了政策,“有妻更娶,委自愿者,听改为妾。今后若有求娶妾者,许令明立婚书”,有品级的官员如果丧妻或没有子嗣也可以娶妻妾,但是要“许令官媒往来通说,明立婚书,听娶无违碍(无不妥、不违法)妇女”[4](P163、172)。然而事实上,一些权贵高官根本不理会这些法令,生活上极度奢侈、荒淫。世祖朝的权臣阿合马和他的7个儿子,“娶妻妾无算,强取者尚未计焉”[7](P214、215)。文宗朝的权臣燕铁木儿,“前后尚宗室之女四十人”,“后房充斥不能尽识”[3](卷138《燕铁木儿传》)

笔者所见元代官员子女数量较多的有:真定史氏史天安,有子17、女19,共36个子女[8];阿合马有25个儿子[7](P214)。《元史·列传》中大多记有官员子嗣的数量和名字,女性后代的资料极少。据笔者统计,在《元史》记载有子嗣状况的483位官员中,共有1150子,平均有子嗣在2个以上。没有子嗣的7人,约占1.4%,其中汉族有刘秉忠、王磐、王鹗、欧阳玄4人,蒙古族有斡罗陈、脱欢、阿鲁图3人;有5个儿子以上的官员共69人,约占14.3%;有10个以上儿子的官员共15人,约占3.1%,其中汉族6人、畏兀儿2人、契丹2人、蒙古1人、回回1人、唐兀1人、钦察1人、雍古1人,这些官员的姓名、民族、儿子数量和资料所在卷数、页数分别为:完者都,钦察,子14,《元史》131/3194;王荣祖,契丹,子13,《元史》149/3537;郝和尚拔都,汉族,子12,《元史》150/3554;刘黑马,汉族,子12,《元史》149/3518;镇海,蒙古,子12,《元史》120/2964;纳速剌丁,回回,子12,《元史》125/3067;张柔,汉族,子11,《元史》147/3476;李彀,汉族,子11,《元史》150/3548;许楫,汉族,子11,《元史》191/4359;耶律铸,契丹,子11,《元史》146/3465;石天禄,汉族,子10,《元史》152/3602;察罕,唐兀,子10,《元史》120/2957;布鲁海牙,畏兀儿,子10,《元史》125/3072;察乃,畏兀儿,子10,《元史》134/3263;按竺迩,雍古,子10,《元史》121/2985。

[1]《元史·食货志》所载“终世祖之世”的年代问题学界观点不一。王育民、路遇、滕泽之认为是世祖去世的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见王育民《元代人口考实》(《历史研究》1992年第5期)和路遇、滕泽之著《中国人口通史》第五章《宋、辽、金、元时期》第609页(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2]袁祖亮.中国古代人口史专题研究[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

[3]宋濂.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7.

[4]方龄贵点校.通制条格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1.

[5]多桑.蒙古史(上册)[M].冯承钧.北京:中华书局,1963.

[6]鲁布鲁克东行纪[M].何高济.中华书局,1985.

[7]马可?波罗行纪[M].冯承钧.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

[8]孟繁峰.《谈新发现的史氏残谱及史氏元代墓群(续)》[J].文物春秋,1999(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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