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丰
[摘要]有宋一代,后妃参与政治的现象颇为普遍,特别是她们在帝位传承中发挥的作用。宋代后妃参与帝位传承的情况有三:即新君年少幼孤、帝统不正或非法继位。后妃介入帝位传承的现象在宋代虽十分显著,但却由主动转向被动,其作用也已偏于象征性了。
[关键词]宋代;后妃;帝位传承
[中图分类号]K244—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81X(2009)04—0429—05
后妃乃妇女之上层人物,能经常接触皇帝与宰臣,因而对当时政治影响十分深远。唐宋两代,后妃参与政治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唐代后妃中,有“武、韦……篡弑而丧王室”,“杨氏未死,玄乱厥谋”,“张后制中,肃几敛衽”(第3468页)的记载。可见史家对唐代后妃干政的总体评价不高。两宋后妃参与政治,绝对数量多于唐代,但《宋史》却曰:“宋三百余年,外无王氏之患,内无唐武、韦之祸,岂不卓然而可尚哉?”(第8606页)对宋代后妃评价甚高。论者关注宋代后妃政治甚多,然就笔者目前所见,很少有论著直接涉及宋代后妃政治中一个特点,即在新旧君主的帝位传承中,多有后妃参与决策,并且垂帘听政。此种现象在宋代不但出现于年幼君主继位问题上,即便年长君主继位,亦是如此,确实值得深思。本文试图探讨这一现象,并从中探讨后妃政治在宋代政治中之地位。
一、宋代后妃介入新君嗣立的三种情况及其作用
两宋后妃在新君嗣立中所起的作用非常突出。两宋皇帝一共18位,其中10皇帝在嗣位过程中受到后妃的直接控制,而当中9位皇帝在即位之初,更由皇太后(妃)垂帘听政。总而言之,在三种情况下,宋代新君嗣立总有后妃的作用:
其一,新君年少幼孤。这是后妃参与政治的最直接理由。历朝历代,很多后妃均母凭子贵,垂帘听政之事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多是后妃为新君之母,在新君年纪尚幼之时,后妃代替儿子管理政事,总能在以孝道为先的中国古代传统社会里,找到道德上的理论依据。在宋代,由于新君幼孤而参与政治的后妃共有四位,即真宗刘皇后辅助仁宗,英宗高皇后辅助哲宗,理宗谢皇后听政恭帝,度宗杨淑妃听政端宗和祥兴帝。由于宋末三位皇帝即位之时,已届南宋灭亡之际,朝廷内外,离心离德,因此谢、杨两位后妃,虽有听政之名,但却少有作为。特别是杨淑妃漂流海上,虽说垂帘,实已无帘可垂。因此,宋代后妃因新君年少幼孤而在帝位传承中作用突出的,只有真宗刘皇后及英宗高皇后。事实上,这两位皇后也是参政后妃中执政时间最长的,刘后“称制凡十一年”嗍(第8615页),而英宗高皇后辅助哲宗时间长达9年,史称“宣仁圣烈高后垂帘听政,而有元祐之治”(第8606页)。
其二,帝统不正。有宋一代,一些皇帝身后无嗣,往往造成老皇帝不得不选立兄弟或宗子入继帝统。在宋代,非以上一代皇帝亲子身份人继帝统的有太宗、英宗、徽宗、高宗、孝宗、理宗、端宗和祥兴帝,所占比例甚高。由于新君帝统不正,在政治上可能引起一些危机,故往往由先朝皇后认可,方能顺利位。而即位之君,为了寻找即位合法性的理据,一般都非常尊重先朝皇后,甚至请之垂帘听政,以证本身无私之心。宋代由于帝统不正而由太后决定册立、辅助或得到太后承认的皇帝有英宗、徽宗、高宗和理宗。而端宗和祥兴帝的册立,多是决策于大臣,后妃的作用甚小。由于理宗继位掺杂了其它因素,故把他归于第三类。
英宗乃宋代首位以宗子入继帝统之君主,在其册立及嗣立过程中,仁宗曹皇后所起作用甚大。她首先与仁宗共同主持了英宗的婚礼,“时宫中谓天子取妇,皇后嫁女云”,表明“仁宗、光献(即曹后)以英宗为子,圣意素定矣。”在仁宗驾崩之际,曹后表现镇定,对仁宗死讯秘而不宣,只令两府大臣黎明人宫,并叫人“三更令进粥,四更再召医”(第20页),制造仁宗尚在人世的假象,使英宗顺利登位。英宗即位后即患病,曹后又为他垂帘听政,此中意义重大,因为这样既进一步证明英宗继位之合法性,在当时也起到了稳定朝局的作用。难怪邵伯温后来评价说:“则光献立子之功,其可掩哉?”(第20页)
若说英宗继位,在仁宗一朝已经由皇帝钦定,那么徽宗之立,则完全由神宗向皇后决策。哲宗于元符三年(1100)正月驾崩,膝下无子,宋朝又一次断统。此时向后已经垂帘,她不顾宰相章悖的反对,以“先皇帝曾言端王生得有福寿”(第211页)为由,主立端王赵估,即后来的徽宗。向后主立端王,当然有其政治考虑,但由此亦可见,宋代太后在立嗣当中有相当的权力,章悖作为宰相,最后也不得不屈从。此种现象后来又出现在宁宗、理宗的嗣立问题上。向后在徽宗登基之后,继续垂帘听政半年。其实,徽宗继位之时已年届18,太后垂帘之举实出于他自身的要求。他一登基,即对众大臣说:“适再三告娘娘,乞同听政。”(第214页)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加强其继位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其继位曾遭宰相反对,以太后垂帘,有利于稳定人心,实现顺利过渡。
高宗乃徽宗之子,钦宗之弟,以皇弟身份入继大统,确实有点说不通,故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文人士大夫对此很是无奈,因为当时赵宋皇朝的所有宗室近亲,均被金人掳掠一空,唯康王赵构不在东京,因而幸免于难。国不可一日无君,赵构继位实乃士大夫乃至整个赵宋皇朝不得已的选择。然高宗虽然继位,其帝统问题,一直受到时人的诘难及挑战。当时以敢言著称的太学生陈东就曾上书高宗,要求他“亲征以还二圣”(第13361页)。而在苗刘之变中,苗傅也曾肆言曰:“帝不当即大位,渊圣来归,何以处也?”(第13804页)这虽是叛军的借口,但却一针见血。在这种情况下,高宗需要有人证实他皇位的合法性。哲宗孟皇后虽两度被废,然由于其名不在宗室籍内,故避过金人掳掠的浩劫。其后她又在张邦昌的伪楚政权中垂帘听政,故声名早著,她是证明高宗帝位合法性的最佳人选。孟后在苗刘之变时,曾为高宗幼子垂帘。在听政期间,她听从朱胜非的策略,一方面安抚苗、刘二人,一方面暗中设法让韩世忠调兵勤王,使高宗得以复辟。最后,“再以手扎趣帝还宫,即欲撤帘”(第8635页)。这实际上承认了高宗帝统的合法性。
其三,非法继位。所谓非法继位,不一定指谋朝篡位,笔者把此概念界定为:在非特别情况下,没有老皇帝谕旨首肯和正式禅位仪式,或由不合法的继承人继承皇位。宋真宗在澶渊之役前,被派留守东京的王旦曾问:“十日之间未有捷报时,当如何?”他稍作沉默,日:“立太子。”(第9544页)可见,皇帝本身也承认这种临危继位,所以高宗继位,应被视为合法。非法继位跟帝统不正大有区别。首先,继位者虽是非法,但帝统未必不正。其次,帝统不正虽名不正,言不顺,但却是合法,得到老皇帝的承认,如英宗、孝宗。至于徽宗,由于哲宗无子,徽宗及其他兄弟均非正出,此时由皇太后册立皇帝,自然具有合法性。在宋朝,明显属于非法继位的,有宁宗和理宗。,而出于稳定人心,证明继位合法性,两朝之初均有皇太后垂帘听政。
宁宗继位一事,历代史家评价甚高,称之为“绍熙内禅”(第37页)。然名为内禅,但实际上光宗是被迫“内禅”,宁宗非法继位。光宗本人也不承认这次内禅,当宁宗去朝见他的时候,光宗问是谁,“(韩)
侂胄对曰:‘嗣皇帝。光宗登目视之,日:‘吾儿耶?”然后“转圣躬面内”(第12页)。高宗吴皇后在这次内禅中无多大作为,却有很大作用。无多大作为,是因她已年届80,内禅之事,多听从赵汝愚等人意见行事。她首先稳定了政局,并以光宗之子嘉王为嗣,使内禅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如前所述,皇太后在新君册立方面有很大权力,同时也是新君合法继位的象征,因此,即使是非法继位,也须从皇太后身上找寻合法理据,否则就是篡位。吴后在这次内禅中虽无太大作为,但在这方面的象征意义却十分重要。可以说,若非吴后首肯,内禅之事,未必能成。
理宗的继位则是由权臣史弥远发动的政变,他为了保持自己的权力,废掉宁宗预立的皇子赵兹,让非法的沂王宗子赵昀继位。参与这次政变的,是宁宗杨皇后,但这并非她的本意,乃史弥远胁迫所致。理宗登位后,杨后垂帘听政,原因乃理宗既非帝统纯正,又非合法继位。他登基前,杨后不知其人,乃问“其人安在””。(第8657页),他在朝中人心可想而知。太后垂帘,既有助于证明他帝位的合法性,又有助于稳定朝局,安定人心,同时亦有利于史弥远专权。
要之,宋代后妃在帝位传承中的作用有三:其一,保证新君顺利登位,两朝顺利过渡;其二,行使立嗣之权;其三,证明新君继位之合法性。
二、宋代后妃介入帝位传承的特点与实质
从上述分析,可窥见宋代后妃在帝位传承中的特点之一,即后妃介入帝位传承之现象非常普遍。宋代以前历朝历代,后妃多在新君年少幼孤时介入帝位传承,此种现象在汉代尤为明显,伴随出现的是腐朽的外戚干政。而宋代不论新君是否年幼,只要有特定的需要,后妃即会在帝位传承中,扮演时代需要的角色。
宋代后妃在帝位传承中的另一特点,是后妃逐渐从主动转向被动。前代后妃参与帝位传承,多出于攫取政治权力的考虑,此点以唐代最为突出,甚至出现武后称帝之事。而唐末五代,后妃干政之现象日趋严重,五代时,“后妃的政治角色甚具主导”,这反映在帝位传承甚至朝代更替之中亦是如此。宋初太祖、太宗帝位传承的过程中,有“金匮之盟”的疑案,然“伪托杜太后之语,盖方便太宗合理即位,此种虚构未能洗脱太宗夺位的嫌疑,却能加强太后于处置家国问题上的认受意义。”。但到了太宗与真宗的帝位传承之际,后妃的主动作用却遭到士大夫们的有力打击,太宗李皇后欲废太子而立元佐的阴谋,被宰相吕端巧妙化解(第862页)。其后,在真宗、仁宗的传承之际,刘皇后的强势手腕一度让后妃权力在帝位传承中略为抬升,但她最终还是被士大夫们限制在一定范围之中。而此后一直到南宋灭亡,后妃在帝位传承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
实际上,宋代后妃在新君继位过程中的作用,已多偏于象征性,这与宋代皇权的神化有关。在宋以前,皇帝是众公卿大族的代表者,唐代在太宗与武后时期,大修《氏族志》和《姓氏录》,极力使李姓与武姓跻身甲族,这表明他们也承认皇族是公卿大族中的一员。但宋代却完全不同,从太宗开始,皇帝被不断神化。如《宋史》记载,杜太后“梦神人捧日以授,已而有娠,遂生帝(太宗)于浚仪宫舍-E23(第53页);真宗在“天书封祀”中,直接把赵氏皇族认作神的后代;仁宗本人也被认为是赤脚仙人下凡(第43页);到南宋后期,即便是靠史弥远阴谋继承皇位的理宗,也说有人见到他“身隐隐如龙鳞(第783页)。由此可见,宋代皇帝已不是单单把自己宣传为凡人中最为杰出的一员,而是超然于凡人之外的神的化身。虽然宋代皇帝的权力没有达到后来明清时代的专制程度,但他们却是以超然的身份与士大夫们共治天下。。正是由于神秘主义的流行与渲染,与皇权密切相关的帝位传承,也越来越非士大夫们所能触及。太宗于淳化五年(994),向寇准问及立储之事,寇准不敢正面回应,只说:“陛下诚为天下择君,谋及夫人宦官,不可也;谋及近臣,不可也。惟性下择所以副天下之望者。”(第818页)仁宗时,韩琦进言立储,被问及人选,于是说:“此非臣辈所可议,当出自圣择。”嘲(第10225页)其态度也与寇准如出一辙。而更多言及立储的大臣则遭远贬,如岳飞者,甚至招来杀身之祸。由此也可以理解,“绍熙内禅众大臣必须假借吴太后之手,宁宗才能得立;而史弥远的阴谋,也不敢发难于宁宗在生之时。
由此可见,有宋一代,在帝位传承中权力最大者是皇帝本人,而皇后或皇太后的作用多是象征性的,在皇帝无法决策的情况下,她们作为天下之母,象征性地行使皇权,以使新旧两朝顺利过渡,其目的,是在皇权神化的社会环境下,使新君继位的合法程序能够顺利完成,这是宋代后妃在帝位传承中的特点之三。这种象征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皇权的终极合法性来自于神的授予,但这是虚无的;而其现实合法性,则来自前任皇帝的指定。因此,当前任皇帝无法指定其合法继承人,或帝位传承间可能出现危机时,皇后或皇太后,作为前任皇帝的妻子或母亲,其行使的权力与发挥的作用,都是神化了的皇权的让渡,因而能得到士大夫乃至普罗大众的认可,新皇帝的合法性也随之得到认可。
然而,此种神化皇权的让渡,虽使后妃参与政治,但并未为宋代带来男女平等的开明之举,相反,在这个儒学复兴的朝代,士大夫们更加强调这只是男权政治的一个补充。而且,这些妇女在参与政治过程中,一旦有些许僭越之行,即会受到诘难、非议,甚至被斥之为祸患,有性命之忧。
后妃参与政治实质上是男性皇权的补充,此乃宋代不容改变的规矩。同样,皇后或太后在帝位传承过程中作用虽大,有时也有相当的权力,但这是以不能僭越或侵犯皇权为前提的,也就是说,若先皇早有立储,皇后或太后也不能随意更改。上面提到的吕端化解李皇后阴谋一事即是如此。吕端此举既保证了真宗顺利继位,又维护了太宗的皇权。关于孝宗继位,也有记载说:“孝宗与恩平郡王璩,同养于宫中。孝宗英睿夙成,秦桧惮之,宪圣亦主璩。”(第201页)但高宗不为所动,他通过自己的方法进行测试,最后决定立孝宗。在这次立储中,皇后与皇帝有不同意见,且皇后得到宰相的支持,但最终还是以皇帝之决定为依归。宁宗虽然一早册立赵竑当皇子,使其成为自己的合法继承人,但却没有把他定为太子,这才使史弥远有机可乘。纵然如此,理宗的合法性仍遭质疑,他登位后即引发潘壬兄弟叛乱;而后来朝廷之内,为赵竑喊冤的也不少,其中包括真德秀和魏了翁等名臣(第8737页)。因此,假若杨皇后坚持立赵螗,必然得到朝中大臣拥护,而史弥远未必就敢发难,就算敢,其阴谋也未必能够得逞。
当然,宋代后妃在帝位传承中能够发挥作用,也有现实政治的需要,其中中国传统社会的孝道观念起了重要作用。后妃乃新帝的母亲或祖母,这起码在政治意义上是如此,她们帮助儿孙处理政事是“慈”的体现,而新帝听从先朝皇后的旨意,则是“孝”的行为。这种“慈”、“孝”的举动,当然得到士大夫们的支持和提倡。如曹皇后在英宗初年垂帘听政,是以宰相为首的众大臣主张的结果;而英宗高皇后在哲宗朝“以母改子”嘲(第10768页),更是历受赞许。但要注意的是,后妃们的这些政治行为,都被规范在男性政治权力能够容忍的范围内,一旦超出这一范围,后妃政治即会受到士大夫们的反对,被视为“干政”。故
当初力主曹后听政的宰相韩琦,半年后又用计逼迫曹后还政,以致曹后发出“教做也由相公,不教做也由相公”(第12页)的感叹。而高皇后“以母改子”,恰恰符合当时士大夫们的意愿,才会得到支持。
三、结语
宋代后妃参与政治的现象颇多,但较于其它朝代,遭诟病者甚少,究其原因,是因为宋代后妃参与政治,俱为男权政治服务,为赵宋皇朝服务。真宗刘后僭越行为虽多,野心也不小,但执政期间辅助仁宗处理朝政,并没有打破男权社会的正常秩序。英宗高后称制,尽革新法,更是符合男性士大夫们的意愿,因此长期以来受到称颂。而其他垂帘太后,虽然在帝位传承问题上有相当的权力,可以证明皇帝继位的合法性,但她们垂帘,本无预政之意,只是为新君顺利执政而垂帘。由此可见,宋代后妃在帝位传承中的特点,是在帝位传承过程中后妃作用相当普遍,但这种作用已从主动转向被动,她们在这过程中的权力与作用,只是神化了的皇权的象征与让渡,并且受到朝廷大臣的制约,它只是男性皇权的一种补充。相反,在宋代,一些后妃也因干预朝政而遭到责罚或报复。如仁宗郭皇后建议仁宗罢吕夷简相,导致“夷简亦以前罢相怨后,……后遂废”(第8619页)。哲宗刘皇后“颇预外事,且以不谨闻。帝与辅臣议,将废之,而后已为左右所逼,即帘钩自缢而崩”(第8638页)。
注释:
①如张邦炜:《两宋无内朝论》,载于氏著《宋代婚姻家族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肖建新:《宋代临朝听政新论》,载《社会科学战线>52003年第4期;诸葛忆兵:《论后妃与朝政》,载《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51998年第4期;祝建平:《仁宗朝刘太后专权与宋代后妃干政》,载《史林551997年第2期;杨光华:《宋代后妃、外戚预政的特点》,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3期等;张明华:《论北宋女性政治的蜕变》,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杨果:《宋代后妃参政述评》,载《江汉论坛))1994年第4期;朱子彦:《宋代垂帘听政制度初探》,载《学术月刊))2001年第8期;朱瑞熙:《宋朝宫廷制度》,载《学术月刊))1994年第4期。
②其实宋代有非法继位嫌疑的还有宋太宗,与他有关的“烛影斧声”与“金匮之盟”都是千古疑案。但是学界对这两宗疑案的认识并不一致,有的认为宋太宗的确通过此两宗疑案非法继承皇位,有的则认为太宗继位是太祖指定,具有合法性。有鉴于此,本文暂不对宋太宗的个案进行讨论。关于“烛影斧声”与“金匮之盟”的学术争论,可参见刘安志:《近年来“烛影斧声”与“金匮之盟”研究述评》,载《史学月刊))1995年第1期。
③关于从唐末到五代、宋初后妃政治的变化,可参见赵雨乐:《五代的后妃与政治——唐宋变革期宫廷权力的考察》,载卢向前主编:《唐宋变革论》,台肥:黄山书社2006年版。
④王瑞来先生认为,宋代的皇权非但没有达到明清时候的专制,相反,宋代还是一个皇权衰落、相权崛起的时代,详见王瑞来《论宋代相权》与《论宋代皇权》两篇文章,分别载于《历史研究》1985年第2期与1 989年第1期。对于这一问题,张其凡与张邦炜先生也有所论述,见张其凡:《“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试析——北宋政治架构探微》,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张邦炜:《论宋代的皇权和相权》,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2期。
⑤岳飞请建储,具体事可参见邓广铭;《岳飞传》第10章,《关于请立赵伯琮(眘)为皇太子的一场风波》,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版。虞云国先生认为这件事是岳飞引来杀身之祸的原因之一,详见虞云国:《细说宋朝》第53回,《绍兴和议与岳飞之死》,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参考文献]
[1]《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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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
[4]曾布:《曾公遗录》,台北: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版1979年版。
[5]周密:《齐东野语》,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6]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
[7]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
[8]王明清:《挥麈录》,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
[9]孙升:《孙公谈圃》,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版。
(责任编辑桂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