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翔莲 张锦高
[摘要]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来观察、分析和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毛泽东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但可以认识和改造自然;人是自然界的奴隶,但同时又是自然界的主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应该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也能够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毛泽东强调主体——人的作用,坚信人定胜天,主张“向自然开战”,但对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则重视不够。毛泽东的人与自然观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既要看到二者之间的对立,又要看到二者之间的统一;既要改造自然,又要关爱自然;既要发展经济,又不能破坏资源和环境。毛泽东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探索,为胡锦涛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提供了思想来源和历史依据。
[关键词]毛泽东;人与自然观;基本内容;历史启示
[中图分类号]B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81X(2009)04—0395—06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共生关系,这一关系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并和人类相始终。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马克思主义者历来重视这一关系,并以此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来观察、分析和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并形成了他的人与自然观。
一、毛泽东的人与自然观的基本内容
毛泽东一生中从没有停止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和研究。青年时期,毛泽东还在长沙求学期间,就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初步的关注,认为人类是自然的产物。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当毛泽东成为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者后,他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高度,系统阐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特别是人的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之间的辩证关系。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不久,毛泽东宣告:阶级斗争(亦即人与人之间的斗争)已基本结束,以后我们要解决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向自然界开战”,建设我们的新国家。经过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探索,到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指出,对客观世界和自然规律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也同样有一个过程,我们只有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才能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从必然王国到达自由王国。毛泽东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发展。
毛泽东人与自然观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第一,人是自然界发展的产物,但人可以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毛泽东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类者,自然物之一也,受自然法则之支配,有生必有死,即自然物有成必有毁之法则。……且吾人之死,未死也,解散而已。凡自然物不灭,吾人固不灭也。”(第194页)同时,毛泽东认为,自然是可知的,是可以被人认识的。人在实践中可以“逐渐地了解自然的现象、自然的性质、自然的规律性、人与自然的关系”(第121页)。“人类长期劳动过程中一面变革自然,一面变革自己的生理与性质。”(第211页)人对自然的认识是发展的,“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面到更多的方面”(第121页)。毛泽东还认为,人不仅可以认识自然,更可以改造自然。“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先有人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见,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方能做好。”(第477页)他举例说,人可以利用自然条件和技术设置人工自然物,让自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如修水坝抬高水位,让它有个落差,可以发电、行船;又如开工厂、放卫星,都是自然界没有的人工创造。毛泽东指出,认识自然是为了改造自然,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不懂得从改造世界中去认识世界,又从认识世界中去改造世界,就不是一个好的马克思主义者。一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不懂得从改造中国中去认识中国,又从认识中国中去改造中国,就不是一个好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第485页)
第二,人是自然界的奴隶,但同时又是自然界的主人。早在青年时代,毛泽东就认为,人可以影响自然。“吾人虽为自然所规定,而亦即为自然之一部分。故自然有规定吾人之力,吾人亦有规定自然之力;吾人之力虽微,而不能谓其无影响(于)自然。”(第48页)随着实践和认识的发展,毛泽东进一步认识到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人是自然界的奴隶,但又是自然界的主人。人们“对客观必然规律不认识而受它的支配,使自己成为客观外界的奴隶,直至现在以及将来,乃至无穷,都在所难免”,因为人的“认识的盲目性和自由,总会是不断地交替和扩大其领域,永远是错误和正确并存”,但“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盲目的必然性往往是自由的祖宗。人类同时是自然界和社会的奴隶,又是它们的主人”(第846页)。在毛泽东看来,人之所以是自然界的奴隶,是因为受现有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限制,对自然和自然规律的认识不完全,“人类对客观物质世界、人类社会、人类本身(即人的身体)都是永远认识不完全的”(第845页)。对很多自然现象、自然规律甚至自然灾害无能为力,不能阻止其发生。人之所以是自然界的主人,是因为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可以逐步认识自然现象,把握了自然规律,改造自然的能力将大大提高;人可以预报自然灾害,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害。人在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之前,是自然界的奴隶;在认识和把握了自然规律之后,就能够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也只有认识和把握了自然规律,人才能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第845页)
第三,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应该且也能够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毛泽东认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不仅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对抗和人际关系高度紧张,而且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高度紧张。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剥削制度,人与人之间的阶级矛盾下降为次要矛盾,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上升为主要矛盾。这就使中国共产党可以将中心工作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建设我们的新国家。”口(第770页)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能够也应该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因为“社会主义不仅从旧社会解放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也解放了旧社会所无法利用的广大的自然界。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第253页)。在社会主义社会,在认识和把握了客观规律的领域,人民群众就可以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有能力改造自然,可以叫高山低头,让河水让路。毛泽东说:“我看到报纸上有‘要高山低头,要河水让路的话,很好。高山嘛,我们要你低头,你还敢不低头?河水嘛,我们要你让路,你还敢不让路?这样说,是不是狂妄?不是的,我们不是狂人,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第253页)毛泽东相信,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相信人定胜天。
第四,人们对自然和自然规律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同样有一个过程。毛
泽东指出,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自然界也总是不断发展的,它们都不会永远停止在一个水平上。但是,由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制约,“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要有一个过程。……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因此,他强调,我们“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第824—826页)。经过社会主义实践的初步探索,到20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在总结大跃进教训的基础上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对于我们来说,还有许多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社会主义建设,从我们全党来说,知识都非常不够。因此,对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应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积累经验,努力学习,在实践中间逐步地加深对它的认识,弄清楚它的规律。一定要下一番苦功,要切切实实地去调查它,研究它。”(第829页)
毛泽东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当时所达到的认识水平。
二、毛泽东的人与自然观的主要特点与局限
毛泽东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时代和历史的产物,具有时代的烙印和特点:
第一,在人与自然这一对主客体的关系上,毛泽东强调主体——人的作用,即人的主观能动性,坚信人定胜天,主张“向自然开战”。这是毛泽东人与自然观的一个显著特点。
毛泽东认为: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日‘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第477页)正因为充分认识到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毛泽东相信人定胜天。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在精神上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解放。人民群众社会主义热情高,干劲大,精神振奋,斗志昂扬,意气风发。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这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所以,毛泽东希望人民不仅是社会的主人,而且要向自然开战,最终成为自然的主人。
毛泽东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总体上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基础上的。但是,在实践上,毛泽东过分夸大了人的因素特别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在革命年代,由于熟悉掌握了战争的规律,他能运筹帷幄,发动人民战争,取得革命的胜利。但是,在建设时期,由于他没有完全掌握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又过分相信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试图以群众运动的方式从事经济建设,以至于在人与自然关系的探索上步入了误区。他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倡导大跃进运动,就是希望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多快好省;他支持高指标和高速度,发动全民大炼钢铁,其目的是通过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全民参入,实现钢铁工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所有这些非科学的、非理性的做法违反了客观经济规律,结果使我们遭到了经济规律的惩罚,经济建设欲速而不达。晚年毛泽东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后,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他说:“所谓必然,就是客观存在的规律性,在没有认识它以前,我们的行动总是不自觉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只有在认识必然的基础上,人们才有自由的活动。”(第833页)
第二,在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上,毛泽东比较强调二者之间的对立和斗争,对二者之间的统一与和谐重视不够。这是毛泽东人与自然观的又一特点,也是其局限性的体现。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毛泽东对对立统一规律有深刻的理解。早在20世纪30年代,在读苏联西洛可夫等人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时,他曾写下这样一条批注:“辩证法中心任务,在研究对立的相互渗透即对立的同一性。”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曾多次重申这一思想:“按照对立统一这个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对立面是斗争的,又是统一的,是互相排斥的,又是互相联系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的。”(第194页)毛泽东还曾明确批评斯大林“讲事物的内在矛盾,只讲对立面的斗争,不讲对立面的统一”的片面性。但是,在实践中,当运用辩证法时,毛泽东比较强调矛盾的斗争性和对立性。反映在人与自然二者的关系上,毛泽东具有明显强调对立和斗争、忽视了统一和和谐的倾向。他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斗争关系。因为自然界不会主动满足人的需要,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不断地克服自然界中不利于自己生存的因素和环境,从自然界获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并按照自己的意图改造自然界。因此,人类历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斗争的历史。
毛泽东的斗争哲学产生于革命战争年代,是中国近代以来暴风骤雨般的阶级斗争在其思想上的必然反映,有其合理性和正确性。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及时号召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和文化,建设我们的新国家,无疑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他过分强调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战”,强调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在经济建设中,对人与自然的“统一”、对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重视得不够。他提出的美化、绿化计划以及拿出全国耕地1/3植树种草的设想,都没能付诸实践。晚年毛泽东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后,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他说:“大跃进的重要教训之一、主要缺点是没有搞平衡。说了两条腿走路、并举,实际上还是没有兼顾。在整个经济中,平衡是个根本问题,有了综合平衡,才能有群众路线。”(第802页)
第三,毛泽东一生中从没有停止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探索,但是,毛泽东更多的是从哲学层面探索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毛泽东人与自然观的一个显著特点。
20世纪30年代,毛泽东著《实践论》和《矛盾论》,第一次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范畴,系统阐述了人的主观世界与包括自然在内的客观世界之间的辩证关系。直到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中,也更多的是从哲学的层面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世界的关系。“必然与自由”、“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客观物质世界与人类社会”是毛泽东用来阐述人与自然关系的常用语。20世纪50年代,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花了很大精力研究如何正确处理经济、政治和思想领域的十大关系,但没有直接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他提出了向自然界开战的任务。但是,对于在向自然开战的过程中,要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未能展开论述;他提出的“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经济建设方针中,有统筹安排重工业、轻工业与工业的内容,有统筹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内容,也有经济建设和
国防建设的内容,却没有统筹人与自然的内容。这固然是由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工业化刚刚开始,人与自然的矛盾尚不突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问题不严重,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还没有提上历史的日程;另一方面,也和毛泽东的关注焦点直接有关。他曾诚恳地说,经济建设工作中间的许多问题,我还不懂得。“到现在为止,在这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我注意得较多的是制度方面的问题,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至于生产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第829页)毛泽东更多的时候是以哲学家的眼光,从哲学而非经济学的层面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也正是毛泽东人与自然观的局限之所在。
三、毛泽东的人与自然观的历史启示
毛泽东人与自然观留给我们的启示之一是:在人与自然这一对主客体的关系上,既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尊重客观自然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要贯彻科学发展观,既要发挥作为主体的人民群众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要保持清醒头脑,理性思考自然的承受能力,把握“向自然开战”的“度”,做到人与自然的统筹兼顾,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证明,面对整个自然界,人的主观能动性从来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只能是在人类已掌握自然界规律的领域。当人掌握了自然规律后,人的因素才是第一和决定性的因素。这已经由实践和历史所证实。在社会主义社会,当人们还没有完全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社会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时,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是受制约的,“人定胜天”的能力也是有限的。“人定胜天”作为人类期望的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种能力,只有在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当人们完全认识和掌握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之后,才能真正地实现。毛泽东对人与自然关系探索的经验教训,为我们提供了历史借鉴。正是在总结半个多世纪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教训,并批判地继承毛泽东人与自然观的基础上,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形成了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理念,从而赋予毛泽东的人与自然观以全新的时代内涵。在某种意义上讲,毛泽东的人与自然观是胡锦涛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来源。
毛泽东人与自然观留给我们的又一启示是:在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上,既要看到二者之间的对立,又要看到二者之间的统一。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要践行科学发展观,既要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又不能破坏自然和环境,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使经济建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第384页)人以自然界为客观对象,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生存空间和生产生活资源,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直接的共生关系。过去,我们曾高喊“让高山低头,要河水让路”的口号,认为那是向自然开战;我们曾开山填湖,移河改道,毁林造田,认为那是人定胜天,结果导致了人与自然的对立。
恩格斯早告诫人们不要对自然过分“开战”,“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倒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第383页)。当下,我们在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对自然进行了过度开发,造成森林减少,湖泊污染,水土流失,生态破坏,打破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统一和平衡。以破坏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是非科学的、非理性的和不可持续的。正是在总结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教训并借鉴毛泽东对人与自然关系探索的基础上,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包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内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在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同时,还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毛泽东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探索,是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历史依据。
毛泽东人与自然观留给我们的第三个启示是: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要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既要从哲学高度去关注和研究,又要在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领域去研究和探索,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统一与和谐,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步进行。
毛泽东对人与自然关系探索的实践告诉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必须转变传统价值观和理念;一是要从过去人与自然对立的价值观,转变为人与自然协调和谐的价值观,使经济、社会和人同步发展,克服长期以来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努力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二是要从过去“以物为本”的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的理念,克服长期以来在经济建设上,只注重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增长,忽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片面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重点,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早期文稿》,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3]《毛泽东哲学批注》,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
[4]《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5]《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6]《毛泽东同志的青少年时代》,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年版。
[7]《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17年版。
[8]陈晋:《独领风骚:毛泽东心路解读》,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