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扬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干部的天职。作为企业一员,维护企业利益也是其应尽的义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资一体,都是为国家工作,维护职工权益和维护企业利益之间没有本质区别。但在市场经济下,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诉求出现分野,一方追求利润最大化,另一方则追求福利最大化,矛盾的产生便不可避免。这就是悖论所在:一旦劳资双方发生矛盾,工会干部该如何取舍?
要么委曲求全,对职务功能自我舍弃;要么挺身而出,恪守职业精神。只是,在人性和追求之间,横亘着最根本和最残酷的问题——生存。工会干部大多端的是企业饭碗,如果公开与企业唱反调,可能连自己的利益都无法保护。
这就是企业工会干部的现实困境。他们中有些人在维权过程中,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唐晓东、孙海;另一些则只能受制于资方,成为行政傀儡。
如果旧有的工作体制不改变:工会干部归企业管理,活动经费靠企业恩赐,工会活动靠行政指令,工会干部从企业领取工资,那么,以后必然还有无数工会干部或不务正业,或倒在替职工维权的路上。
目前的破解之道,唯有希望职业化工会干部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被派驻的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工会法》的配套法规也越来越完备。这样,企业工会干部才不会再有充满悖论的角色冲突,才有可能真正挺起腰板为职工维权。
希望这一天能尽快到来。
本栏责编/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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