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工期”
湖北武汉为了让二七长江大桥于2011年最后一天通车,不顾质量抢工期。
——抢工期非武汉独有,它在当下中国是一种通病。抢工期形式上是施工方在抢,但他们显然是秉承长官意志,领导才是“抢”的命令发布者。有人将领导动机分成了三种情形:畸形政绩观、向重要纪念日或节假日献礼、民生需要。说穿了,三种情形都是权力作祟:工期事关工程质量及劳动者权益,官员干涉工期,无非是证明了权力凌驾于一切之上。要制止抢工期的乱象,关键在于约束权力,防止领导拍脑袋、瞎指挥。
(摘自《中国青年报》吴 言/文)
“监测PM2.5”
国家环保部今年起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并称将实时发布,但同时也表示资金问题是目前的最大障碍。
——一套PM2.5监测设备最贵的要38万元,最便宜的只要八万元,初步估算38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总投入为20多亿元,这算多吗?其实,监测PM2.5的阻力既不是钱,也不是技术,而是对地方“绿色GDP”的影响。国家环保部一位副部长曾表示,如果在空气质量国标中增加PM2.5监测指数,则全国70%的城市不达标。但倘若因数据不好看就掩耳盗铃,拒绝监测和公布,这只能是自欺欺人。中国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压力还在加大。将PM2.5纳入强制性监测指标,倒逼各地加强环境空气治理,又何必畏首畏尾呢?
(摘自《广州日报》李 龙/文)
“公款埋单”
广西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富得醉酒驾车撞伤两人,县财政竟“借款”133万元给县住建局,帮其“埋单”。
——这起醉驾事故发生于2010年10月,而到2011年12月,借款尚未归还。看来,这件看似不大的事里面,有着种种“看点”:官员醉驾问题、财政混乱问题、责任追究问题……越看越让人觉得“案情复杂”。在某些地方,公款还要为权力埋单到何时?
(摘自《今晚报》杨 升/文)
“组团维权”
2011年12月25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五地工商局共同签署《华北五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域合作协议》,对消费者跨省区市的消费纠纷、投诉举报,将实行共同受理、联合查办,确保消费者在异地实现快速维权。
——消费者维权一直是个难题,因为维权手续繁琐、成本太高。在消费者购物已经打破区域限制的情況下,异地维权更是难上加难。北京等五地的工商部门“组团”为消费者维权,是顺应民意之举,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有为之举,给苦于维权的消费者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摘自《人民日报》惠 滢/文)
“神奇楼盘”
在湖南湘潭市中心有一个“神奇的楼盘”,距市政府步行仅五分钟,屡获省级“优秀工程”,但在其开发商提交的材料中,竟有数份假公文。
——假证、假公文之所以给力,是因为背后官商勾结的那张“结婚证”很强大。即使个别官员和开发商的关系是西门庆与潘金莲的关系,这张“小三证”同样比通关文牒重要。在湘潭案中,警方称,“案件涉及各个部门,范围广,调查取证比较困难”。这也揭示出个别地区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潜体制”问题。由于公权力深度持续地介入,房地产腐败已不限于潜规则层面,更在于出现了与法治对抗的“潜体制”,这才会出现攻守同盟的强大阵线。
(摘自《钱江晚报》付瑞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