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国庆
日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以财建〔2012〕145号文下发《关于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2年启动资金预算的通知》,由永城市申报的“永城市东西城区间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获得批准,给予项目启动资金1亿元。这是继去年成功争取省财政项目资金9133.11万元后,该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再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意义重大,不仅能够有效消除因矿山开采诱发的地面沉降、地裂缝及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而且还能使大量的废弃土地得到恢复利用。永城市申报的东西城区间采煤塌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属于永煤集团城郊煤矿塌陷区范围。近年来,该区域因采煤造成的地面塌陷及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日益严重。同时该区域将永城市东西城区隔断,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瓶颈”。为此,永城市委、市政府多方考察论证,科学规划,将该区域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开展了永城东西城区间采煤塌陷区治理复垦工程。该治理区域面积达18平方公里,治理后将形成6平方公里的水域、6平方公里的生态绿地、6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成为集生态恢复、观光旅游、娱乐休闲、商住建设于一体的大型生态湖区。
此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资金的下达,对于推进该市东西城区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加大采煤塌陷区治理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在项目实施中,将严格按照项目启动资金的使用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争取将东西城区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打造成为平原矿区开展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典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