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文摘
2000年煤矿换证期间,山东淄博人李钊通过私刻公章、涂改采矿变更申请书等手段,获取了省国土厅新的《采矿许可证》,将“横山县波罗镇北窑湾煤矿”变更为“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负责人由樊占飞变为李钊。
对此,樊河村村民联名要求有关部门给予更正。省国土厅口头答应尽快更正,却一拖再拖。无奈之下,樊占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榆林市中院作出判决,李钊所取得的采矿证应依法予以撤销,省国土资源厅拒不纠正,生效的行政判决形同废纸。
2010年3月1日,北窑湾煤矿负责人和村民代表接到省国土资源厅通知,赴西安市参加该厅举行的“山东煤矿采矿权属纠纷协调会”。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称,与会权威人士认为生效法律文书和矿权无关,该负责人还宣布:经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及法律专家对该矿纠纷案进行解读,一致认定:对榆林市中院和省高院的法律文书应理解为采矿权与樊占飞及樊河村村民和集体无任何关系。
“一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以权威人士的认定否决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闻所未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谭秋桂说,陕西省国土厅以“协调会”意见推翻生效的判决书,属程序违法。
横山县一位煤炭行业的人士说,李钊曾公开表示要不惜代价“把煤矿搞到手”,并派出一个公关班子常住西安。一位当地政府部门知情人士说,省国土厅此举背后存在着相关公职人员主观动机不良、滥用权力等问题。国土厅有关人士曾无所顾忌地说:“原告打赢官司也没用,法院有法院的判法,我有我的执行办法!”
谭秋桂说,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公然蔑视法院判决,有错不改,除了权大于法的观念作怪,背后往往还隐藏着权力寻租等问题。他指出,只有予以行政和司法追究,才能杜绝以行政权力公然抗衡司法判决的事件。
(摘自7月19日《经济参考报》)
刚刚仙逝的著名漫画家华君武,自称自己是“大愚若智”,并刻了一方闲章,上书“大愚若智”四个字,时时把玩摩弄,以提醒自己不要重犯当年“若智”的错误。原来,华君武在1957年反右的时候,画过一些错误的漫画,在报上讽刺过胡风、浦熙修等一些被冤枉的同志,伤害了本不该伤害的人。每提起此事,华老便悔恨不已,他多次对人表示:“我当时这样做,无非是想表现自己的积极、进步,应该说是有私心的。看起来好像很聪明,其实很蠢!所以我说,自己那一段就是大愚若智。 ”
华老刻章嘲弄自己“大愚若智”,说明他心底无私,说明他已经由昔日的“若智”变成了真正的“大智”了。正如罗素所言:“从伟大的认知能力和无私的心情结合之中最易于产生出智慧来。”我们看华老晚年那些入木三分诙谐幽默的漫画,果然是刺人刺鬼刺神,锋利无比;劝世醒世警世,古道热肠。寥寥数笔,世风百态跃然纸上;随意勾画,便可见智慧光芒。
随着全人类科学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大愚若智”者会逐渐减少,但不可能绝迹。近看一个电视节目,神采飞扬的女主持人提问嘉宾:“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是何人诗句?嘉宾答曰:苏东坡。女主持得意洋洋地说:“错了,是苏轼,不是苏东坡!”如果您还不明白什么是“大愚若智”的话,那么就请看看这位女主持的表现吧。
(摘自7月9日《解放日报》)
近年来,部分专家的雷人言行,经常受到众多网友议论,不少人更是戏称这些专家为“砖家”。一项调查显示,39.5%的人认为专家言论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31.9%的人觉得专家言论需要根据情况判断辨别;20.4%的人认为专家言论根本不值得相信;只有6.5%的人认为“值得信赖”。
“专家”为何变成“砖家”?调查中,79.6%的人觉得是因为“部分专家缺乏社会责任感,为利益群体代言”,72.3%的人认为“大量伪专家充斥专家队伍,素质良莠不齐”。显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些专家在金钱的诱惑下,失去应有的学术良知和社会公德,成为某些暴利行业的代言人,群众深受其害。
专家是一个领域的权威,其错误和不当的言论会对公众和社会产生误导,其后果是很严重的,要重塑专家的形象,一方面专家要加强自身道德素质修养;另一方面,要建立一种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将那些丧失学术品格、名不副实的“专家”清出专家队伍!
(摘自7月6日《组织人事报》)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原所长仲显成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当地两个村民小组大量应得征地费流失,集体经济损失500多万元。日前,西山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仲显成有期徒刑。
办理此案的一名检察官指出,由于缺编少人、管理混乱,加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土地完善用地的所有基础材料都由基层土管所完成,只要土管所所长签字,所有部门都会签字,由此造成土管所所长权力放大,同级监管形同虚设。
仲显成称,他是被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造假材料所欺骗,确实暴露出村委会“以租代征”的占地行为,这成为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中的主要违法行为。
这位检察官说,近期昆明市检察院立案的5起类似的土地违法案件中,都有村委会的影子。由于乡镇人民政府管理职责的缺失,造成了村级组织的管理越位。某些村委会实际上以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履行“第二国土局”的职能,随意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以村民“支持”和“集体投票表决”为由,甚至代表村民签字、按手印,越位行使对集体土地的完全所有权,使土地用途管制等重要法律制度在某些地方形同虚设。
昆明市检察院反贪局的一位负责人指出,国土部门应该对一些重要的实质材料进行审查和抽查,不能完全依靠土管所的签字。土地违法成本低,但查处土地违法的社会成本很高,社会危害性也很强。
(摘自7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奶粉让人们认识了“三聚氰胺”,快餐让“聚二甲基硅氧烷”进入大众视野,洗发水再次向公众普及化学知识——二恶烷或能致癌。近日,被曝含有这种化学物质的霸王洗发水,陷入“致癌门”风波。
在事实云山雾罩、公众疑虑重重之时,尤其需要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公开信息、给出结论。
遗憾的是,屡次类似事件,却总是众声喧哗,莫衷一是。这其中,有如何认定“技术上无法避免”、慢毒试验如何尽快出结果等技术问题;也有工作机制原因,如日常监测工作覆盖不全、成分公示制度尚不完善、标准更新“跑”不过现代技术手段等等;甚至还可能有企业间的恶性竞争、行业内部的利益纠葛等其他原因。但无论什么,都不能成为相关部门含糊其辞的借口,因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责任,更是义务。
有心理学家认为,恐惧来自于陌生感。因为不熟悉,所以容易从自我保护的本能出发,对事物持负面评价。不管微量二恶烷是不是“难以避免”,“致癌”这样的简单词汇,足以打败无数长篇大论。每个人都不可能了解所有的知识。公权力的存在,正是为了管理与服务,让公众避免这种不知情带来的恐惧。
(摘自7月16日《人民日报》)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个别媒体“误读”了其《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质检总局目前并没确定今后停止使用“中国名牌产品”。相反,正在研究并重新启动中国名牌战略。
又是媒体一厢情愿!看来,“中国名牌产品”这个怪胎,并没有被扫进历史故纸堆。质检和名牌,其实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质量过硬不过是合格产品的代名词,能否成为名牌产品,取决于市场和消费者的接纳程度,而不是由公权机构决定和授予。一个是挂在墙上的牌匾,一个是藏在消费者心中的口碑,这种试图以某些机构评定而获得市场认可的奢望,早已被三鹿奶粉的丑闻击得粉碎,然而废除的仅仅是“国家免检产品”这个众矢之的,其背后的原因值得玩味。
据了解,仅2005年到2007年的三年间,国家质检总局旗下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就公布了近两千个“中国名牌产品”。除此以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其他评选,如“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选。直到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才不再直接办理。可见,质量监管部门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是异常高涨的。
质检部门只是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的,既没有“免检”的权力,更不能代替市场和消费者来做品牌价值的裁判员。事实已经多次证明,任何公权机构主办的商业化评选,都难免产生巨大的利益寻租空间,商家只能欲拒还迎。所以说,这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评选,不仅没有其合理性,更不会产生公信力。
(摘自7月19日《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