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荣,谢 泗 薪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天津市 300300)
21世纪,中国企业正在迎来一个全球化战略时代。这个时代为中国经济发展开辟了空前广阔的空间和境界,也对我国企业的发展能力乃至战略方向提出了空前严峻的挑战。尽管中国已经决定参与全球市场经济的赛局,然而赛局的性质和规则本身却处在变化之中。胜利属于那些学会了如何参与新赛局的人。200年前,中国失去了与西方国家工业文明同步前进的机遇,使我们在工业社会中与西方国家拉开了巨大的差距,至今尚未赶上。倘若我们在全球化战略时代再次失去机遇,我国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差距将拉得更大。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安全、民族富强的高度上,从全球化战略视角分析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进程,深入研究国际贸易规则,为我国企业乃至国家经济在21世纪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世界范围内资源市场的争夺日益激烈。凭借国际贸易、跨国联盟、战略跨国并购等方式,中国企业迅速嵌入跨国公司的全球价值链,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与合作中得以成长壮大。据调查,这些年来成长较快的国内企业如海尔、格兰仕、一汽等大多得益于这种全球化方式。[1]
可以说,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全球市场一体化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再也不能继续固守国内市场,再也不能妄图回避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跨国公司的战略性入侵已经将全球性竞争真真切切地摆在了中国企业的面前,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世界市场向中国进一步开放,国内企业也逐渐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这一切对中国企业而言,都产生了具有震撼性的影响力。
因此,对于开放的中国来说,经济全球化绝对是最值得我们关注的外部环境。尽管其有助于启动市场开放,推动商品、资金、技术和劳务的跨国流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但同时也会带来种种冲击,使各国经济主权的独立性遭遇巨大的压力和考验,而那些技术创新落后的国家则容易受到忽视和排斥。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由于“不对称的选手”、“不平等的规则”、“不均衡的发展”的存在,使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然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面前,适者生存,无可回避。未来各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位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今天应对经济全球化的行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加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只有顺应形势,积极参与其中,才能加速本国经济的发展,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才能在更广泛的领域内合理利用资源,发挥国际分工与专业化手段的效能;才能在全球空间实现交换比较优势的过程中,更多地实现财富积累并提高产品竞争力,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再造自己的优势。
综上所述,全球化战略是中国企业在当今形势下的必然选择。中国企业应从战略高度上,以全球为市场、以学习为手段来积蓄国际化经营的知识经验和管理技能,培育能够带来持久竞争优势的战略资源与核心能力,构筑全新的竞争优势。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各国因自身利益而产生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作为世界贸易大国,我国也面临着国际贸易摩擦的高发期,贸易摩擦日益成为阻碍我国企业全球化战略发展的消极因素。
(1)美方申诉
2002年2月13日,美国轴承制造商协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认为中国球轴承在美国市场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出口价格销售,对相同产品的产业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要求对中国销往美国的球轴承产品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调查。
这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遭遇的首起反倾销大案,涉案金额高达3亿多美元,影响到28个省、市、自治区的274家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公司。一旦败诉,球轴承企业在美国的市场份额有可能荡然无存。更为严峻的是,欧盟等国家通常会在美国判决之后,参照其反倾销税率对中国产品发动同样的调查。
(2)积极应诉
2002年2月28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紧急召集轴承行业八十多家骨干企业商议对策。会上,各企业代表一致认为应赴美正面应诉。会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派出精干力量,迅速飞赴美国,选聘应诉律师,拜会美国政府和行业协会,约见美国生产商、进口商,为应诉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面对美国轴承制造商协会的倾销指控,中方应诉代表据理抗辩,陈述了中国出口球轴承没有造成美国产业损害的几条理由。在一系列的证据面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不得不在初裁判决书中承认:“本次调查的初裁阶段有很多证据显示,受调查的产品有可能未对美国国内行业造成损害。”
(3)听证会获胜
2003年4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仲裁听证会,四名听证官员一致认定,中国出口的球轴承没有使美国产业遭到实质性损害,中国球轴承倾销案不成立,中国产品能够继续以正常的关税出口。至此,历时14个月之久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首起中美反倾销案最终以中国应诉企业全面获胜而结案。
本次胜诉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全体应诉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大部分企业都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国际诉讼,充分体现了中国轴承企业优秀的整体素质和应对反倾销调查的能力。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积极应诉才是面对反倾销的唯一出路。
本着“谁应诉,谁受益”的方针,所有参加应诉的企业继续在美国市场享受正常关税,不必额外支付反倾销税。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另外还有二百多家轴承企业因拒绝应诉,美方对其征收59.3%的反倾销税,在这些企业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因此而痛失美国市场。
近几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的数量及范围不断扩大。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数据,2009年我国成为世界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全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了116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高达12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102%,均达到历史最高值。其中,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案件涉案总额达76亿美元,为上年的5倍多。同时,印度、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也先后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其中,中美轮胎贸易特保案(号称“贸易保护第一案”),是近年来我国遭遇的最为严重的一次贸易保护。[2]
2010年,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遭遇贸易救济调查19起,涉案金额12亿美元,同比增长93.5%,其中有关低碳等技术壁垒的贸易保护增多。同时,2010年1月至4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发起20起调查,比2009年同期增长一倍。其中,涉及在华企业的案件有4起,而2009年同期为2起,涉案产品包括墨盒、动态随机存储半导体和产品、数字显示设备、大规模集成电路半导体芯片。此外,以我国为涉案产品原产地,但未列明我国企业为涉案企业的调查还有4起,涉及产品包括微机电系统、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集成电路芯片及电子触摸屏。
综合来看,我国的国际贸易摩擦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贸易摩擦数量增多。从2003年开始,中国占世界反倾销立案总数的比例高达21.4%,2005年居然将近1/3。二是贸易摩擦深度加深。我国与国外贸易摩擦的重点逐渐从低附加值产品扩大到高附加值产品,从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品扩展到高新技术产品,并开始针对某些产品群或产业。三是贸易摩擦广度增加。我国的贸易摩擦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但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频频针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等。四是贸易摩擦形式日趋复杂。一方面,除了以往的关税战之外,非关税壁垒如进口定额制、许可证制、卫生检疫措施等,越来越多地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中的限制条件;另一方面,贸易摩擦的调查形式不再是单一的反补贴或反倾销案件,而是越来越多地采取联合调查的形式。比如,2009年上半年,国外对华启动5起反补贴调查,均采取了与反倾销合并调查的形式。
从频发的贸易摩擦中可以看到,我国对外贸易存在不少问题:
(1)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与国外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的经济体制还很不健全,造成了我国企业在出口中存在产品技术含量低、竞争力差、违规操作等现象。
(2)在遭遇不公平的贸易保护时,往往束手无策,听之任之,缺乏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
这对我国对外贸易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国的经济利益。[3]
(3)我国政治力量介入力度较弱
国际上处理贸易摩擦问题时,政治力量的介入是切实和必要的,但我国还不能灵活而成熟地运用政治力量来解决贸易摩擦问题。
(4)处理对外贸易的态度不够客观和科学
从近几年的贸易摩擦事件可以看出,我国在对待贸易摩擦问题时逆反情绪较为严重,而在不理智的情况下,往往会处理得不太科学和巧妙。
(1)国际方面的因素
①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引发贸易摩擦。
第一,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贸易的资源配置效应导致贸易摩擦的发生。一方面,金融危机爆发后,发达国家的经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另一方面,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劳动力和资源上,特别是在中低端工业品市场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出口竞争力,[4]并逐步取代发达国家原有的市场份额,冲击当地的民族工业。这两者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发达国家大批工人的失业。为保护本国经济,缓解就业压力,发达国家开始频繁地针对我国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策略。于是,我国作为出口大国就成为了这些国家攻击和诟病的对象。
第二,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贸易利益分配的非均衡性导致贸易摩擦的发生。我国与许多发展中国家在产业结构上都比较相似,即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相似的出口结构和目标市场,使得我国与很多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市场上成为竞争对手,很多发展中国家想通过贸易摩擦来阻碍中国产品的出口。[5]
②世界经济的运行变化是贸易摩擦增多的重要原因。
世界经济形势与贸易摩擦发生数量之间存在反向相关关系。当世界经济运行情况良好、各国经济发展迅速、世界市场繁荣时,贸易摩擦发生的频率就会降低,一些国家就会减少贸易救济措施的应用;反之,当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状态时,贸易保护主义就会抬头,国内产业、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就会要求政府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6]当大多数国家都这样做时,贸易摩擦自然就增多了。
③政治因素也是导致贸易摩擦频发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第一,外国国内利益集团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向政府施加政治压力。金融危机带来了世界经济的不景气,导致很多国家国内经济下滑。于是,社会动荡、既得利益者的阻挠等问题纷纷出现,各种社会组织、劳动者联盟不断给政府施加压力。为转移这种政治压力,政府就将责任归结到贸易头上,进而采取各种贸易保护措施。
第二,对欧美来说,对中国进行贸易制裁还可起到遏制中国发展的作用。欧美国家担心中国的崛起会使它们在世界舞台上的经济霸主地位受到挑战,故而频频针对中国的出口支柱产业制造贸易摩擦,以期对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冲击,实现其遏制中国发展的目的。[7]
(2)我国自身的因素
①外贸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出口企业间存在无序竞争现象。
我国出口企业的短期趋利意识严重,片面将资源集中到一时的需求热点上,缺乏经营战略中的长期理性思维,只要出现市场机会,出口就会一拥而上,大量进行重复投资,最终导致生产能力大规模过剩,同行压价竞争,出口经营秩序混乱。这种低价竞争、以量取胜的粗放型经营不仅使我国成为了贸易摩擦的重灾区,也导致了外贸出口的“丰产不丰收”,即出口额的年年增长却没有带来效益的同步提高。
②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各项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程度不高。
我国对国际标准的重视程度不够,有些产品重数量、轻质量、轻标准,在检验检测体系、安全标准体系、认证认可体系等方面,与国际通行标准存在很大差距。这种与国际标准接轨程度不高的情况,不仅仅存在于技术标准方面,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涉及国际贸易的众多领域也都有所表现,这些大大增加了我国与贸易伙伴产生摩擦的概率。
③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过分依赖低成本劳动力的竞争优势。
我国出口产品一直以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尽管机电产品和一些高新技术产品也占有较大比重,但我们并没有掌握核心技术,而主要是发挥劳动力成本优势,进行一些简单的加工或装配。这些产品的大规模出口,必然会冲击发达国家的劳动力市场,引发其就业问题,进而激发贸易摩擦。
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不健全,出口企业应诉不力。
目前,我国贸易摩擦预警、反应、应诉机制建设尚不健全,国内大多数企业应诉意识淡薄,导致发起国频频使用贸易保护的大棒制裁我国。企业不应诉或者消极应诉,导致起诉方可以轻而易举地取得案件的胜利,较为有效地打击了我国企业的出口贸易,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国外企业调查排斥我国产品的申诉惯性,还会促使其他进口国频频效仿,最终导致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普遍遭遇贸易保护。
21世纪是我国企业走向世界的全新时期。国内企业能否成功地向国际型企业转变,首先取决于其全球化战略路径的选择,有效破解国际贸易壁垒势在必行。
(1)注重利用政治手段
鉴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所采取的贸易政策,既有经济方面的考虑,也受政治制度的强烈影响(政治舞台上各种力量相互平衡的结果导致贸易政策实际上是经济利益与政治现实的结合),因此我国政府要加强国际间政治经济的全面合作,特别是要在经济问题上与发达国家加强交流与磋商,同时注重借助与我国存在贸易往来或在华投资的外商、学术界以及其他主张自由贸易、希望推动我国与发达国家贸易发展的力量,对美欧等国施加影响,促使贸易政策向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
(2)加快制度调整与创新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显现出许多弊端,这既是引发贸易摩擦的原因,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为此,我国政府一方面应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巧妙寻求与贸易合作伙伴法律制度的契合点,争取达成一致,得到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同,以此来弥补现有制度的不足;另一方面,应尽快建立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市场经济新体制,特别是要在研究主要贸易伙伴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国法律防范体系,尽量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贸易争端与摩擦。
(3)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为了从根本上破解国际贸易壁垒,我国政府应不断完善国内的出口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逐渐改变低成本竞争策略。一方面,提升目前加工贸易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使之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另一方面,大力调整我国出口产品结构,转变过度依赖低成本劳动力优势的竞争模式,使一些不应被保护的行业和产能过剩的行业加快产业升级。
(4)与国际标准高度接轨
一是从国家宏观层面上不断提高我国的技术标准,实现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高度接轨,尽量减少因标准不统一而引发的摩擦;二是在政府方面,加强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标准等方面的合作,如技术型的贸易壁垒,在标准方面建立一个共同信任的规范,摩擦也自然就不会存在了,这无论对本国企业还是对外国企业而言都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1)从行业中观层面上建立贸易摩擦救济和预警机制
一方面,及时反馈,帮助调整企业出口行为,预防贸易摩擦的发生;另一方面,在发生贸易摩擦时,帮助企业从容应对化解,及时规避风险。
(2)行业协会可为出口企业提供相关知识培训、法律援助等配套服务
这样不仅能够降低企业应诉贸易摩擦的成本,提高解决效率,还可增强企业的应对意识,激发企业应诉、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3)行业协会需要强化对行业自律和协作的监督、协调与服务职能
这样,通过行业协会的统一运作和规制来进一步规范企业出口行为,使企业严格遵守行业规则,并协调好企业关系,做到有序出口,合理竞争。同时,行业协会还要加强对产品国际竞争策略的研究,利用协会的力量为成员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与服务。
(4)从行业中观层面上加强国际同行及相关产业间的沟通与了解
这样既可消除误解,又能建立起合作的桥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预防和应诉贸易摩擦中的核心与主导作用,特别是在贸易纠纷之初,能够先期展开有效调解,化解矛盾。
(1)积极应诉,必要时采取反贸易保护措施
我国企业在遭到不公平的贸易保护(特别是近期愈来愈频繁的恶意反倾销和反补贴行为)时,一方面应该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行使自身合法权利,积极应诉,据理力争,采取针锋相对的制裁和“反贸易保护措施”;另一方面要尽量利用我国驻外商务机构的力量,跟踪立案调查情况,研究当地政策法规,为破解贸易壁垒打下坚实的基础。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标准化生产
一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产品生产中注重科研、开发和设计,实现产品由中低档产品向高档产品的升级;二是自觉按照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提升产品的质量、档次和竞争力,使我国的出口产品从“价格竞争”积极向“质量竞争”靠拢,从而避免因为追求低价格优势而造成反倾销调查。
(3)积极融入海外市场,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时,我国企业要同当地行业协会、企业、政府、媒体等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良好的关系,让自己彻底融入到当地经济、社会、文化中去,实现企业和当地政府的双赢。这样可以缓和经济竞争所导致的民族矛盾,[8]避免形成针对中国产品的“民间壁垒”,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摩擦,最终促使企业实现真正的全球化发展。
(4)实行“走出去”战略,化解贸易摩擦于无形之中
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实行“走出去”战略,一方面,可以扩大企业的对外销售,获取更多的收益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能够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环境中促进企业成长,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使企业更加适应国际市场,熟悉国际生产、经营的规则和条件,从而化解贸易摩擦于无形之中。
总之,21世纪是全球化战略的世纪,是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纪,也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世纪。面对全球性的竞争环境,我国企业不仅要树立全球观念,运用全球眼光来分析国际经济环境发展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全球经营战略;还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主动掌握游戏规则,提高应变能力与核心能力,在当今世界经济尚未复苏、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继续蔓延的情况下,妥善处理好贸易摩擦问题,以科学与符合国际规范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经贸权益,获得全新的战略发展。
[1]高小寒.理性看待中国贸易摩擦现状[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10(8):38-42.
[2]黎慈.金融危机下的中美贸易摩擦与政府的有效应对——以“轮胎特保案”为视角[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0(1):83-86.
[3]郑鑫.金融危机下新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的影响[J].中州学刊,2009(1):40-42.
[4]张晓娟.我国遭遇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基于综合比较优势理论[J].北方经济,2010(9):88-89.
[5]高维新,蔡春林.中国与发展中国家贸易摩擦的深层次原因探析[J].国际经贸探索,2009(9):4-9.
[6]Robert Anderton.Macroeconomic Performance in a Globalising Economy[M].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11-12.
[7]Hidetaka Yoshimatsu.U.S.-East Asian Trade Friction:Exit and Voice in the Steel Trade Regime[J].Asian Affairs:An American Review,2003(4):200-216.
[8]Erin Breland and Victor V.Cordell.Conflictings Competition Policies in A Globalized Business Environment:Prospect for Cooperation And Convergence[J].Competitiveness Review,2000(10):10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