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甬海洋金融的合作发展

2012-01-28 09:38杨涛
浙江经济 2012年17期
关键词:宁波海洋上海

□文/杨涛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

宁波应以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路径,积极融入上海海洋经济和海洋金融建设,努力运用上海的金融优势资源,为宁波、浙江乃至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支持

沪甬在海洋经济中的战略对接

发展海洋经济已经成为长三角诸多城市当前的战略重点。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中,指出“加快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有利于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进程”。从上海的角度来说,也希望以浙江和广大长三角地区作为重要的发展腹地,实现海洋产业的有效整合。宁波作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加上与上海在历史、经济、金融、航运等多方面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双方有条件、有愿望、有可能进行更有效的对接。

一是海洋产业的对接。一方面,宁波海洋经济的产业重点包括:择优发展石化、钢铁、造船、汽车等临港大工业,扶持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等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港航物流服务、滨海旅游等海洋服务业,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另一方面,未来上海将围绕国家航运中心建设,做大做强海洋交通运输业、船舶制造业等传统海洋优势产业;重点发展海洋航运服务业、滨海旅游、海洋信息服务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加快培养壮大高端海洋船舶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能源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传统海洋渔业调整转型,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和水产品精深加工。根据优势产业互补和共赢的原则,我们认为沪甬之间在海洋经济方面的合作重点有几以下方面:

——航运经济方面。目前,沪甬之间在航运经济方面的联系日益密切,上海洋山港与宁波-舟山港在历经多年的竞争与合作过程之后,开始更加倾向于积极开展合作。现在,宁波已提出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战略思路,可以预见未来航运经济及相关产业的合作,将成为沪甬海洋经济对接的核心产业。

——海洋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包括海洋生物医院、新能源等在内的“朝阳产业”,不仅符合产业升级规律和国家政策方向,也都是两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同时双方在此领域也都呈现“短板”特征。因此,未来在这些产业领域,沪甬之间可以进行更多的资源和产业链整合,避免低效竞争,实现产业互补共赢。

——滨海旅游等休闲产业。杭州湾大桥已经把沪甬更加密切地联系起来,而两市也都拥有丰富的海洋旅游资源。在此方面双方可以充分展开合作,共同促进滨海旅游基础设施及经典项目的建设,通过配套以休闲、文化等方面的附属产业,共同努力打造领先的“沪甬滨海旅游胜地”。

二是海洋环保的对接。环保是海洋经济发展所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目前,宁波和上海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都需要高度重视,保护和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的任务依然艰巨。例如,长江口水域的一批正在或拟建的重要工程,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河口海岸形态以及陆海相互作用过程,进一步加剧了海洋生态系统的破碎程度。未来沪甬之间在海洋环保产业、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合作前景。

三是海洋科研教育的对接。在海洋科研与教育方面,上海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但其海洋科技力量较分散,未能形成合力,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的结合度有待增强,科技成果产业转化率有待提升。与上海的整体科研能力相比,其海洋科研成果仍需要进一步发展和突出。虽然上海的整体科研教育规模和能力都远高于宁波,但宁波也有自己的特色,表现为海洋科教资源比较集中,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能力较强等。因此,在海洋科研与教育方面,双方同样可以进行互补和整合。

海洋经济发展中的沪甬金融合作

作为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与上海进行对接的主力和浙江服务于海洋经济的重要专业金融中心,宁波的基本思路是:以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路径,积极融入上海海洋经济和海洋金融建设,努力运用上海的金融优势资源,为宁波、浙江乃至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支持。对于海洋经济中的沪甬金融合作,应该采“5+4+3”的战略思路,即:五个重点领域、四种合作模式、三项基本保障。

五个重点领域:一是海洋航运金融。航运金融的合作,应该说沪甬金融合作的“拳头产品”,也是宁波融入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因为这是两市在海洋经济和区域金融发展过程中,最需要解决的难点和弱项。在此方面,应该集双方之力,着力打造“沪甬航运金融改革示范区”。二是海洋物流金融。从广泛意义上讲,海洋物流不仅包括港口物流,而且也包括沿海的陆上物流。沪甬之间的交通和区位联系日益紧密,面对海洋物流需求日益增加与产业供给不足的矛盾,双方有必要大力合作,不断集中和创新金融资源,共同致力于建设高端的、辐射范围广大的海洋物流金融服务中心。三是海洋科技金融。如何增加对科技创新、高科技海洋企业的金融支持,是双方共同面临的难点,也关系到长三角海洋经济能否持续实现产业升级与优化。在此方面,沪甬之间可以进行更有效的金融模式、金融组织和产品创新的合作。四是海洋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作为金融发展的未来趋势,即意味着新的金融业态发展,也意味着改善对传统工业的金融支持模式。宁波是中国金融生态的领先区,上海也是国家层面唯一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双方都有必要把海洋绿色金融作为着眼长远的重要切入点,深入开展合作,有效整合投入的金融资源。五是滨海旅游金融。滨海旅游是海洋第三产业中的重要增长点,也是值得沪甬大力发展和实现共赢的领域。无论是滨海旅游设施建设,还是旅游者的金融服务,都具有跨区域的特点,因此双方在此领域的金融合作,也能找到众多的共同点。

四种合作模式:一是机构合作。沪甬之间开展金融合作的重要选择,是可以争取共同打造特定的专业性金融机构,如航运保险公司、航运租赁公司、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等,努力实现双方在金融主体方面的密切联系,共同致力于区域海洋经济发展。二是后台合作。宁波已经在致力于建设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后台基地,并且进行了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在上海着力发展海洋金融机构和业务的同时,也可以把相关机构的后台业务,以及对海洋金融业务进行支持的后台基础设施,配置到宁波的金融后台基地,以此实现有效的互补共赢。尤其是上海在发展海洋资讯、金融咨询信息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也可以与宁波有效配合,把宁波建设成为海洋经济金融信息咨询的后台中心。三是项目合作。在双方的海洋经济发展日益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大背景下,将来也会有更多的、涉及双方利益的跨区域大型建设项目,包括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旅游项目等。这些项目建设必然需要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金融制度安排,这也为沪甬金融合作提供了巨大空间。四是资金合作。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沪甬都有自己的比较优势,例如宁波的港口重工业相对突出,而上海的海洋第三产业优势更加明显,同时两市的社会资本储备也比较丰富。因此,在致力于产业互补的过程中,双方的资金也能够在对方找到更多的投资机遇,从而更有效地在两市范围内,重新优化配置整个区域内的金融资源。

三项基本保障:一是设立政府与非政府层面的协调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沪甬之间在发展海洋经济方面的联系,尤其是海洋金融方面的合作,应该不断强化两市的协调机制。一方面,可以开展诸如国际会议、文化节、展览会等非常设的活动;另一方面,应该建立常设性的协调组织,包括政府层面的协调机构,如设立“沪甬海洋经济合作联席会议”或“沪甬海洋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同时也应该有非政府层面的协调机构,如由双方代表性的研究机构或高校,共同成立“沪甬海洋经济金融研究促进会”等。二是加强金融政策协调。海洋经济的发展受到政府政策的较大影响,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出台各项金融政策,努力促进区域海洋经济发展,将来沪甬之间应该不断加强金融政策的协调。共同探讨分析最有效的金融支持政策,尝试共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并且相互学习经验;努力实现政策互补,形成金融政策引导和鼓励作用的规模效应;避免政策出现冲突和低效竞争,从而不利于双方海洋经济的协调发展。三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协调。为了使得金融发展获得更顺畅的基础支持,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海洋经济发展,双方应该在金融信息、清算结算、信用卡等金融基础设施方面,努力促进协议发展,争取实现金融基础设施,尤其是海洋金融基础设施服务领域的“同城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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