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马锦跃
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是科技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一要有成果、二要可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研究开发、技术交易、中间试验、成果产业化、企业创新管理等5个环节。从科技成果转化的角度来看,技术交易是科技成果转化前提。从工作实践来看,技术是商品,但又是不同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技术在具有一般商品属性的同时,又具有特性,因此,技术商品在遵循一般商品交易规则的同时,遵循特殊的交易规则。技术商品具有以下特点:
技术创造发明的首创性。就一般情况而言,社会只承认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创造的首创性,也就是说,按照同样的技术路线,重复同样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创造,从发现、发明和创造的角度看是没有意义的。按照经典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商品的价格是生产商品的必要社会劳动的平均值,由于技术发明、创造“一次性”的特点,所以技术商品的价格的确定就无法按照经典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以生产技术商品的必要社会劳动的平均值进行定价。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技术产品交易的价格难以确定。
技术与其生产者难以简单地分离。由于一般产品的使用目的非常明确,大多数一般商品是终端产品。相反,由于技术发明、创新的动机比较复杂,因此,技术商品往往不是终端产品,即便是完全的技术开发类项目,由于技术应用单位的条件不同,同样的技术在不同单位的应用往往需要二次开发,甚至三次开发,才能符合应用单位的要求。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技术商品很难与其生产者简单地分离,而“售后服务”比一般商品复杂得多,有些技术商品由于“售后服务”跟不上,直接导致技术无法销售,或销售后用户无法直接使用。
技术商品使用价值的证实比一般商品难。一般商品的证实,即用户体验比较方便,买鞋可以试穿,买电视机可以试看,买车可以试驾,这是由于一般商品比较直观,同时证实得到成本比较低,证实的操作也比较简单。相反,技术往往比较抽象,证实的成本比较高,证实的操作也比较复杂,许多技术无法在交易时证实。表现在实际工作就是用户对技术商品的了解比较困难,相比与一般商品成交难度大。中科院计算所、中国技交所几次尝试拍卖的技术均为计算机软件,就是因为计算机软件的演示非常方便,且著作权清晰,尽管拍卖前准备充分,但结果仍不理想。
技术转化产业化的价值前景难以评价。多数技术的发明、创造是以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为目的的。一项技术在从实验室成果到小试成果、中试成果,直至产业化的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在实验室成果阶段,需要的是科研条件支撑,在小试,特别是中试阶段就涉及设备、原料和工艺等问题,在产业化阶段则需要基础产业的支撑,同时,还会涉及到企业的管理和营销。因此,在实验室成果—小试成果—中试成果—产业化的不同阶段,技术本身在转化成功中比例在逐步下降,而其他相关条件在技术转化成果中的比例在逐步上升,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技术转化产业化的价值前景难以评价。
技术的保密要求高。一般商品在销售时,销售人员会向购买者详尽介绍商品的结构、性能、材料、用途,以及使用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因为一般产品的销售人员介绍的是商品,而不是生产商品的技术。科技人员在介绍技术时往往只能作一般介绍,点到算数,无法详尽解释,因为对同行来说技术的秘密只是一层“窗户纸”,对技术购买者的诚意没有确定前,需要高度保密。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对技术商品的介绍经常会出现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说多不是,说少了也不是的尴尬局面。表现在工作中,就是技术供需双方都不愿意首先透露真实的意图,高校、院所与企业在网上“躲猫猫”,影响了技术的交易。
技术商品交易的稳定性。与一般商品不同,技术商品交易量总体上是比较稳定的,我们统计了2006—2011年浙江技术输出、技术吸纳、省内技术交易的情况,除个别年份外,总体而言,无论是技术成交的项目数,还是技术成交的总额,年度之间呈现出稳定的小幅增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技术商品交易没有“时尚效应”,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企业对技术需求的稳定。
我们在促进技术交易政策的制定、体制安排、机制设计以及具体工作的组织中,应该充分注意上述技术商品及其交易特点,在遵循技术交易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创新管理,积极推动技术交易,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