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及其建议

2012-01-28 07:23朱堂华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12年1期
关键词:会计制度科目勘查

■ 朱堂华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贵阳 550004)

为了适应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地质勘查单位逐步向企业化管理过渡的需要,财政部于1996年5月颁布了新的《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并从当年1月1日起实施。这次地勘会计制度改革,涉及到会计核算模式的转变、会计核算方法的更新和会计制度体系的变革等一系列新问题。这是继1991年以后地质勘查行业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促进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加快地勘单位企业化步伐,提高经济管理水平,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地质事业,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国会计改革形势的发展,各种条件与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现行会计制度已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地勘单位加强管理、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

1 地勘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地勘工作管理体制发生根本性变化。1999年,国务院对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明确实行政企(事)分开,除中央保留一部分骨干力量外,将其余地质勘查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逐步建立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体运行的机制。与此同时,地质工作投资体制也随之发生变化,除国家负责出资并组织实施公益性(包括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以满足国家和社会对地质勘查的公益性需要,满足宏观调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其他基本建设的需要,即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一般由公益性地勘单位承担)外,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扶持地勘单位发展还建立了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地质项目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资金、中央地质勘查周转金等专项资金以及各省建立的地质勘查基金等;其余商业性勘查项目均实行矿山企业和业主负责制,由企业自主投入。

(2)地勘单位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除承担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的地勘单位(地调院、环境总站)外,其余地勘单位已基本不再直接承担国家地质工作任务,更多的是承接商业性地质工作和其他劳务性业务,基本实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已不再具备公共服务性质,其经营性质更浓一些。

(3)地勘单位内部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地勘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由单一的从事地质勘查工作,扩展到矿山采掘、生产加工、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商贸运输、旅游、饮食服务、对外合作等多种领域;既有独资兴办的,又有合作经营、租赁经营、投资参股、控股的;既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又有非独立法人资格的;既有独立核算的,又有非独立核算的。

(4)预算管理体制发生根本性变化。属地化管理后,地勘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其预算的隶属关系也相应改变,原由中央财政列支的地质勘探费已统一划转到各省级地方财政,在省级财政预算支出科目中单列,但主要用于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经常性费用支出等。同时,2000年以来,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实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改革,有的省(市、区)同时推行了二级预算等。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全国地方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于2007年全面实施,这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5)“四三三”节余与收益分配政策已严重制约了地勘单位的发展,也不符合相关会计原则。1996年修订的 地勘单位会计制度,虽然比照企业资本金核算做了较大的修改,但仍然沿用了1982年执行的“四三三”节余与收益分配政策,主要是为了较好地处理新制度与老制度的衔接问题,并充分考虑当时地勘单位正处于由事到企的一个变革时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支持,这对当时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分配自主权和资金使用权、调动职工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各种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这种职工在税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政策已严重地制约了地勘单位的发展,不利于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也与会计权益理论相违背。

(6)会计法律制度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是作为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基本法——《会计法》己于1999年10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重大修改;二是于2001年1月1日颁布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打破了行业、所有制、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的界限,建立了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并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于2005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三是建立了以基本准则为指导、具体准则为核心的会计准则体系,1993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从1997年的第一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起,至今已发布实施了38项具体会计准则;四是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五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已颁布实施,形成了以基本规范、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南为框架的一套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为中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综上所述,现行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已不适应地质工作改革与发展和加强地勘经济管理的需要,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1999〕37号)和《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办发〔2006〕4号)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这个总目标和要求,对现行地勘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改革与调整。

2 地勘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之建议

2.1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分类改革要求,对现有地勘单位进行归位定性

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以分类改革为基础,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引导、规范、发展事业单位,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同时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三种类型。因此,今后地勘单位改革的大体趋势也将是这三种方式。首先,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向政府机关“靠齐”,如地勘局机关按照或参照机关公务员管理;其次,以生产经营为主、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地勘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实行企业管理和运作机制,如各地质队;剩下的公益性和社会服务性地勘单位,仍可能保持“事业”身份,如地调院、环境监测院、地质学校等,以此对地勘单位进行职能归位。在此基础上,对拟转制为企业的地勘单位进行事企分离、分体运行,如职工身份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待岗职工管理、基地物业管理等事业职能,从企业剥离出来,由地勘局统一进行管理,条件成熟时实行社会化管理。目前,地勘单位事企混行,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上较难融合,在会计核算方式上也是千差万别,非事非企,难以正确核算盈亏。而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单位是按照地勘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最后按财政要求套编成部门决算报表上报,导致账表不一。

2.2 根据定位后的地勘单位性质,确定会计核算体系

会计体系及其分支,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是适应人们管理财务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它反映着会计各个组成部分的内在联系和区别。无论国外还是国内,会计历来是按其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分为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的。企业会计是适用于农、工、交、商、金融等企业单位的会计,是用以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流通领域的企业经营资金活动的。非企业会计,即我们所说的预算会计,适用于各级政府财政机关、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会计,用以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领域、精神生产和社会福利领域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因此,可以将目前在地勘单位实行的会计制度划分为地勘企业和地勘事业两套会计核算体系。前者可在现行《地勘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上, 按照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或更名为《地勘企业会计制度》;后者可根据《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拟定《地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时符合财政预算管理需要。

2.3 改革和完善现行《地勘单位会计制度》

如前所述,目前地勘单位会计制度法律环境以及各种外部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有必要对现行地勘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改革:

2.3.1 实行资本金制度

现行地勘单位实行的“国家基金制度”,是地勘单位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规范和明确了国家对地勘单位占有的国家基金的管理,以及地勘单位作为占有者对国家基金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这仅仅是对纯国有地勘单位而言,非国有地勘单位则无法实行国家基金制度。因此,为适应多种所有制地勘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并鼓励社会资本向地勘单位的投入,有必要建立资本金制度,以客观地反映国家资本、法人资本和个人资本以及外 商资本等。

2.3.2 建立资产减值准备

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于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进行确认的理由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在会计核算中,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即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少计负债和费用,确保资产的真实,使其符合资产定义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中已从四项减值准备扩大到八项减值准备,即上市公司要在计提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存货、应收账款等四项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增加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等四个项目的计提。这意味着,由于技术进步,原有设备长期闲置不用或大大贬值造成无形损耗,这也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因此,资产项目都要按照实际可变现价值或市场价值与原价值的差额提取准备。对地勘单位而言,上述资产减值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在修改和完善地勘单位会计制度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2.3.3 调整会计报表制度

现行会计制度将地勘单位会计报表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向外部报送的会计报表,主要是为了满足外部有关使用者(如上级主管机构、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银行等)进行宏观决策和实施经济监督的需要,其具体种类、格式、内容和编制要求等,由行业会计制度统一规定;另一类是地勘单位内部会计报表,主要是为了满足内部管理需要,其具体种类、格式、内容和编制要求等,由地勘单位自行规定。目前,会计制度统一要求编制的会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节余与收益及分配表、地质项目拨款与支出明细表、其他经费支出明细表等。建议在改革地勘单位会计制度时,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以满足投资者(含主管部门)需要为主要目的来设计会计报表制度,按照资产负债表重于收益表的“资产负债观”,以资产负债表为主表,以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为对应,以报表附注、费用(或项目支出)明细表为补充。

2.3.4 废除“四三三”节余与收益分配制度

“四三三”节余与收益分配制度,即节余与收益40%用于建立地勘发展基金、30%建立职工奖励基金、30%建立职工福利基金,这就意味着40%用于积累,60%用于消费,除有些主管部门规定收益按一定比例上交外,投资者是不享有投资收益的,这种制度严重地既制约了地勘单位的发展,不利于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也是有悖于会计权益理论的。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新的税法规定,职工奖金(超出额度的要纳入所得税调整)可计入成本费用,职工福利费不再计提、可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在地勘单位建立资本金制度后,一定要废除“四三三”节余与收益分配制度,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税后利润分配。

2.3.5 增减相关会计科目

地质勘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要求,既有与其他产业的同质性,又有其行业特殊性。因此,改革后的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在设置会计科目时,首先要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地质勘查的行业特点,对现行地勘单位会计制度的部分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增减),如国家基金、地勘发展基金、公益金、节余与收益分配等科目相应转换成实收资本——国家资本、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科目,递延资产科目调整为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将地质成果科目分别划分为探矿权、采矿权两个科目,增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增设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等二级科目,取消备用金科目并将其归并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同时对损溢类科目也作适当调整。

[1]财政部,地质矿产部.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1.

[2]财政部.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讲解[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6.

[3]财政部,地质矿产部.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培训教材[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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