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民
(中央民族大学体育学院,北京100081)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1]。培养公民意识第一次被写进了党的文件,而公民教育是培养公民意识的最佳途径。所谓公民教育是指国家通过学校及其他社会途径,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体社会成员所实施的旨在培养具有广博的公民知识、健全的公民意识及基本的社会参与能力的公民教育实践活动[2]。大学具有独立、自由的办学精神,拥有思想活跃的大学生群体,这决定了公民教育目标更容易在大学内实现。大学中拥有类别丰富、数量众多的大学生社团,这些社团对于培养大学生民主、平等、参与意识、规则意识、包容协作意识和责任精神等公民素质是最佳的平台。体育类社团是大学社团中最为活跃和最具特点的一类,也是践行公民教育理念的有效载体。
1.公民教育的目标
公民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在公民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注重宣传理念和思想,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还要培养公民的实践能力。具体而言,公民教育要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规则意识、参与意识与能力、包容协作意识与公共精神等。
2.大学生体育社团对开展公民教育的意义
大学生体育社团是开展体育活动、充分自治的非正式组织。不同年级、专业、民族和家庭背景的大学生为了个人的运动爱好,聚集到体育社团之中,平等和互相尊重是体育社团运转的基础。体育社团摆脱了课堂教学和行政班级管理的限制,享有一定的自由度和自治权力。社团成员在参与体育活动中,主体意识、平等、民主、协作、参与意识等公民教育所需要的素质在社会活动中得到了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得到了提高,对于实现公民教育目标具有实际的操作意义。
3.大学生体育社团的现状
在欧美发达国家,大学生社团具有较长的历史,牛津、哈佛等世界名校在19世纪就产生了类似社团的课外组织,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人才培养、公民教育等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很多杰出校友都曾是社团中的活跃分子,体育社团更是极具吸引力的社团类型。蔡元培主政北京大学时提出的“扶持社团”思想对于北大的学生社团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1917年,北京大学学生发起成立了体育会[3],这是中国最早的大学生体育社团之一。之后各地高校纷纷成立了的一些体育社团。新中国的大学生体育社团经历了发展——曲折——再发展的过程,现阶段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以北京地区高校体育社团发展为例,1994年北京高校体育社团平均每校1~2个,到2006年发展到了平均每校8~10个,绝对数量有了明显提高,而这期间正处于高校扩招的阶段,相对于扩招的数量而言,体育社团的增加量相对较少。
1.要成为满足大学生健身、娱乐需求,培养终身体育意识的最佳平台
体育起源于游戏,娱乐性是体育的本质功能之一,以体育活动为载体的体育社团应该强化娱乐功能。大学生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到体育社团中与同学们一起运动,在游戏与竞技的过程中能忘掉平时的烦恼和不悦,全身心地投入到体育技能的练习过程中,充分享受比赛带来的乐趣,在体力支出与精神参与中促进了身心和谐发展,对体育价值的认识更加深刻,这为培养大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和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打下了良好基础。
2.要成为大学生交往、沟通的场所
体育社团的主体内容是体育活动,参与者之间频繁的交往是体育活动有别于其他活动的主要特点。体育活动是社团活动的载体,来自不同专业的大学生在切磋运动技艺的过程中,增进了交流与了解,开拓了专业视野,启发了思维,共享了各种信息,疏解了生活和学习中的困惑。会员间的相互交往、沟通成为大学生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这对处于独生子女时代的大学生社会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要成为培养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的演练场
大学生体育社团从策划组建到申请答辩,从制定章程到招募成员,从协调体育场地到组织日常活动,从比赛策划到组织报名,从筹集资金到统筹全局、组织比赛,再到组织校际交流等活动,充分锻炼了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完成上述工作,对大学生来说是充满挑战的,需要社团负责人全面而周密地考虑问题,科学合理地分配任务,社团成员更要团结协作,集思广益,设计出新颖的活动形式。这些环节处处体现了实践与创新,对于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4.培养大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思想体系中“参与比取胜更重要”的理念,激励了无数人投身到奥林匹克运动和全民健身热潮之中。这里提到的“参与”是一个广义的范畴,不仅指参与体育社团活动,而且还指参与意识和能力。在培养大学生参与意识和能力方面,学校要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社团,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文化环境,激励社团成员参与社团组织的活动,参与决策管理,并鼓励成员为社团发展服务。例如,北大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积极,在全国高校中的影响力较大,学生参加体育社团的积极性也很高,这与其深厚的社团文化有着密切关系。另外,体育社团的实践性、开放性等特性,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社团成员的参与意识,这种参与意识和能力,对于提升他们将来参与公共活动的热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5.培养大学生的规则与法治意识
规则与法治意识是法治社会公民必须具备的素养,也就是依照法律、规章、契约办事的意识。社团的有序运转与有效管理,首先要依靠建立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其次社团干部的产生要通过社团成员的民主投票来确定,重大活动要通过民主决策来实施。此外,体育活动是体育社团的载体,体育活动要求参与者遵守规则,体育社团对于培养大学生的规则与法治意识大有裨益。
6.要成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
大学生体育社团要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地积淀自身文化。具体来说,要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社团活动,如日常体育技能培训、社团内部及对外比赛交流、各种形式的体育专题讲座、体育知识竞赛、体育图片展览等,来提高社团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创造有品牌影响力的社团活动。要不断完善社团规制,提炼出社团格言,设计出社团徽记、旗帜等,最终使体育社团成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
1.学校要在制度上保障体育社团的发展
解决体育社团的发展问题,关键在于教育政策和制度的支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和正确引导。2005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这是一份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社团管理方面的重要文件。笔者认为团中央、教育部还应进一步加强对高校社团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同时高校要转变思想,充分认识到社团培养人、教育人的功能,要认识到扶植学生社团的发展是进行公民教育的最佳途径之一。因此,学校要在制度上保障社团的发展,将体育社团工作列入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计划之中。
2.将体育社团纳入学校体育管理体系,明确团委、体育部(室)的双主体管理地位
从管理角度来说大学生体育社团应隶属于团委及其下属的社团联合会,但团委的工作繁多,基本无暇顾及体育社团的发展;从技术操作角度来说,体育社团的运行和业务指导需要学校体育部(室)强有力的支持,但体育部(室)与体育社团之间无直接隶属关系,权责不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要使大学生体育社团进入良性发展轨道,首先要从学校层面明确团委和体育部(室)在管理体育社团方面的分工,各负其责;其次,团委应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负责体育社团负责人的干部身份认定与考核事宜,体育部(室)要充分发挥专业和场地资源优势,为体育社团提供业务指导和场地。此外,成立管理体育类社团的专门组织至关重要。笔者所在的中央民族大学已成立了体育社团联盟,运行三年多,效果非常明显。
3.学校要对体育社团发展投入专项经费,扩大经费来源
经费是大学生体育社团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当前,经费短缺问题是制约大学生体育社团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严重影响了其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一般情况下,大学生体育社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一是学校的经费投入;二是会员会费;三是体育部(室)为体育社团组织比赛提供几百元不等的活动经费;四是社会赞助。解决经费的办法是:第一,学校要将社团运行经费纳入到校级财政预算之中,直接划拨到体育部(室)账户,专款专用,保障体育社团开展日常活动和比赛。第二,要引导学生改变体育消费观念,适当提高会费标准。第三,学校应适当放宽政策,允许体育社团在校园内经营一些体育用品店或举行大型体育用品义卖会,所得利润全部作为体育社团的活动经费,这是筹集经费的最佳途径,同时允许其与商家合作,争取商业赞助。第四,体育社团联盟还可通过校友会联系关心母校发展的校友,争取他们的资金支持。
4.完善体育社团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大学生体育社团属于非正式组织,其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会员流动性等特性决定了其管理结构的松散、传承性差,要弥补这一先天不足,必须要从制度建设入手。成功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是前提。在制定和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要做到“严而不死、活而不乱”,开展任何活动都要以制度为依据。制度建设在宏观上要明确体育社团的规制建设,在微观上要规定开展活动的程序、经费的使用办法、检查监督的方式等。同时,执行制度要具有延续性,尽量避免因负责人更换而导致社团管理、运行的间断。在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中,要坚持“宏观控制引导,微观放手搞活”的原则。
5.探索体育社团干部选拔、培训、激励和管理机制
一支组织能力强、富有开拓精神、负责任、有热情的学生干部团队对于体育社团的发展至关重要,决定其发展方向、规模和影响力。要吸引优秀学生参与体育社团管理,将体育社团干部纳入到学校学生干部培养体系中,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指标之一。在选拔干部过程中,要引入竞争机制,参与竞聘者要发表竞聘演说,择优上岗,同时还要对体育社团干部进行专门的培训,对工作出色的体育社团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在这方面,北京科技大学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6.探索将体育社团活动纳入学分制管理体系
大学生体育社团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多部门的协调配合,更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学校要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以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笔者认为,应将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纳入到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中,以学分制来管理体育社团,促使大学生的积极参与。如上海交通大学就对以学分制管理体育社团进行了实践探索,效果不错。
7.建立激励体育社团指导教师的长效机制,拓宽指导师资渠道
指导教师对体育社团的发展作用非常大,如何激励体育教师定期参与技术指导工作,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应从学校层面建立激励机制,合理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另外,拥有体育专业的综合性院校要动员体育专业的学生担任技术指导。这其中需要体育学院(系)对担任技术指导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上岗培训和奖励等工作。例如,中央民族大学就尝试了选拔高年级体育专业的学生担任体育社团的技术指导工作。
结语:大学生体育社团是高校中一种自发的、非正式的、非营利性的组织,是大学生课外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它能够积极促进大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是公民教育视野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公民的重要载体。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体育社团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在相关政策和制度上给予支持,不断开拓思路,针对现实情况,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71025/6942644.htm
[2]杨福禄:《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公民教育问题研究》,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4页。
[3]石新明:《论蔡元培先生的“扶植社团”思想》,载《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