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突出警务重点

2012-01-27 22:17
政法学刊 2012年5期
关键词:警务公安机关基层

贺 电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1)

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因此,公安机关必须紧紧围绕“发展、民生、稳定”大局来突出警务重点,才能把握机遇、战胜挑战,不断取得新进步。可以说,突出警务重点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1]

一、突出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一)充分认清公安机关自身存在的制约因素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主要是由于派出所忙于应付专项斗争、社区警务、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对涉及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敏感性不够;

二是情报信息工作不够扎实,主要是情报信息工作还停留在一些传统领域和传统问题上,对一些非传统安全方面的情报信息搜集、研判不够,存在量少质弱、来源狭窄、渠道不畅等问题;

三是社会调查工作不够扎实,主要是对一些社会组织、宗教组织的底数和情况调查掌握不够全面,还存在工作盲点;

四是重点人控制不够扎实,主要是资源统筹不到位,公安机关内部警种之间、公安机关与社会相关部门之间整体联动不够。

(二)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具体工作

一要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工作。进一步确立情报信息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中的主导地位,要拓展情报信息工作思路,全力延伸情报搜集的触角,把一切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问题、情况、对象、苗头全部纳入视线。

二要进一步强化侦察控制工作。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注重谋略运用,强化专案侦察,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控制工作,定期对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排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分级分层的动态控制措施。

三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国保工作。从有利于扎根社会、有利益发现情况、有利于调动民警积极性出发,科学分配警力、量化任务指标、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考评制度,推动国保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夯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基础。

四要进一步强化网上舆论斗争。建立网上斗争基础资料数据库及舆情分析研究报告制度,争取网上斗争主动权。

五要进一步强化反恐工作。建立健全反恐斗争实战化体系,切实加强反恐防暴专门力量建设,健全完善高效运作的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发生破坏和恐怖事件。

二、突出抓好社会矛盾的预防、排查、化解

(一)正确认识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矛盾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改革攻坚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导致累积的旧有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新生矛盾不断出现,因此,必须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矛盾问题。对社会发展、社会分化中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应全面、客观、公正看待,用长期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看待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贯穿于社会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同时,研究社会稳定问题绝不能抛开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应善于抓重点、攻难点,着力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及早解决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防止形成规模效应,减少破坏力。

(二)扎实做好社会矛盾预防、排查、化解工作

做好社会矛盾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应端正立场、转变观念,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治本上下功夫。

一要建立健全社会表达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群众表达渠道不畅,是产生和累积矛盾及实施激烈行为的主要原因。只有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通道,才能更容易掌握群众真实意愿和夹杂其中的各种政治主张,增强工作预见性。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传媒,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调查、信息公开、公民投票、听证会等制度,搭建日常沟通和中介传导的制度性平台。

二要着力完善社会预警机制,最大限度防患于未然。应大力完善信息收集系统,突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及时搜集和分析社会舆情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传媒的信息,准确掌握公众心理情绪、思想动态,及时警醒有关部门防范和全社会注意。

三要切实健全和完善社会调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定因素。全力推进公调对接,建立民间纠纷、治安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公众参与,聘请有法律知识、善调解并乐于做调解工作的人为调解员,形成人民矛盾人民调、社会纠纷社会疏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抓好各类犯罪的打防整治

(一)打防整治需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打击与整治的关系,打击与整治相辅相成。首先,打击是对付犯罪分子、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是积极的整治。其次,控制犯罪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性的犯罪问题,必须同步抓好整治、防范、管理工作。只有坚持打击与政治相结合,做到标本兼治,才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二是正确处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的关系。集中统一行动是解决治安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但社会治安问题是长期性、复杂性的问题,只有把集中严打与经常性严打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体现严打整治的一贯性,才能保证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三是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城市与农村在人口分布、生产方式、生活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在犯罪类型和危害程度上也区别较大,因此在严打整治工作上应把握打击重点,在打击整治工作中应准确把握。

四是正确处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公安机关必须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才能形成全社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拓宽发现犯罪线索的渠道,收到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的整体效益。

(二)建立完善打击整治工作的相关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强有力的严打整治机制。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建立经常性的严打整治机制,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一些短、平、快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治安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是建立健全严密的动态防控机制。当前,重点是建好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技术视频监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切实形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

三是建立健全高效的治安管理机制。抓住人、物、地、事、网等社会治安基本要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网吧、旅店的管理,加强对特种行业的阵地控制,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四是建立健全规范的社区警务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在增加社区有警时空、有警密度的同时,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变被动防范为主动防范,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五是建立健全灵通的情报信息机制。以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与应用为龙头,广拓情报信息来源,积极培养能够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的重点信息员,努力提高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预警能力,提高打击整治实效。

(三)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切实加大对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二是切实加大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三是切实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四是切实加大对有广泛社会影响案件的侦破力度;五是切实加大对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突出抓好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2]194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对于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社会需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应把握的目标方向

社会管理是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2]195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牢牢把握这一目标,以提升打击、防范、管理和服务能力为方向,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构建新的管理模式,加快实现警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打击精确化、防控网络化、服务效能化。

(二)社会管理创新应坚持的理念

理念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是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实效性和持续性的重要基础。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坚持“五种理念”:一是以人为本理念,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愿望感受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服务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推进管理,在管理中深化服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三是全员参与理念,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社会成员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充分整合社会管理资源,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四是科技应用理念,以信息科技的深度广泛应用牢牢把握社会管理主动权,不断增强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要素和重点

人、地、物、事、组织、网络是社会管理的基本要素,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紧紧抓住这些基本要素。

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应着力完善“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房管人、以网管人、以人管人”的多元管理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让流动人口在就业、入学、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新市民待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特殊人群帮教管控方面,应坚持把管理与服务、控制与疏导、改造与帮扶结合起来,促使特殊人群更好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努力减少社会对抗。

在社会治安整治方面,应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全面强化打防控一体化措施,着力提高驾驭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社会治安的能力。

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应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做好社会矛盾排查预警,采取多元调解手段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在虚拟社会管理方面,应以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为目的,积极探索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同步响应、协调策应的管理新模式。

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应积极推动建立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三位一体”的管控机制。

在公共服务方面,应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管理公共事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五、突出抓好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

“发展”是第一要务,抓住了“发展”就抓住了全部工作的“牛鼻子”, “民生”是第一目标,抓住了“民生”,前进的方向就不会出现偏差。①《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0.公安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抓住“发展”和“民生”这两项重要内容。

(一)公安机关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公安机关围绕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做了大量富有成效工作,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缺位,受传统理念的影响,一些人甚至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作为公安机关的辅业,但是任何一个组织的特定职能都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当社会历史条件发生变化时,这一组织必须对其职能进行相应的调整。二是服务不到位,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发展保障民生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得不好,没有真正做到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服务越位,受过去“全能政府”的影响,一些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因而导致超越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承诺出现。

(二)加快推进服务型公安机关建设

推进服务型公安机关需要以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核心,重点强化三项职能:一是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惩处金融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逃税骗税、商业贿赂、侵占国有资产等危害侵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犯罪活动,营造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二是着力扶持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扶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三是着力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效率。要继续深化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可能地简政放权,进一步压缩收费、罚款、检查、验收等项目,提高行政审批和窗口办事的效率,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六、突出抓好公安执法

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强不强、队伍素质高不高、人民满意不满意,主要体现在执法上。因此,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执法理念是执法活动的灵魂,只有树立科学正确的执法理念,执法活动才能不偏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这一根本宗旨落实到公安机关就是“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也就是说,公安民警的执法动机只能是“执法为民、为民执法”,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树立科学正确的执法理念,首先要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民警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融于心,时刻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其次要强化群众观念教育,通过“人民性”教育、爱民实践“大走访”、基层实践锻炼、换位体察、群众评议等有效载体,增强民警群众意识,打牢执法为民宗旨;再次要强化廉洁自律观念教育,教育民警慎权慎欲、自律自重,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践行秉公办案、清正廉洁的执法准则;最后要强化职业道德观念教育,围绕增强民警的职业荣誉、职业情操,着力培育“忠诚、公正、廉洁、文明”的职业道德观,以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作风形象,促进和保障民警公正廉洁执法。

(二)加强执法管理

公安机关的执法面宽、执法环节多、执法程序复杂,必须以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为目标,建立一套科学的执法管理体系。

一是要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必须摸清执法制度建设的现状、重点和难点,明确制度建设的方向,增强制度建设的实效性和科学性,通过建立完善各种执法工作制度和各项规范管理制度,形成全方位的制度链,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同时,及时解决新旧执法制度冲突问题,从制度上保证法律的贯彻实施。

二是要加强执法流程管理。西方一些国家的警察非常注重执法的程序化,这方面值得我们充分借鉴,特别是针对重点职位、重点岗位,从受案、立案、现场走访调查、采取强制措施到侦查终结、执行逮捕、移送起诉等的各个环节,都应当建立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确保各项执法活动、各个环节、每个步骤都纳入有序管理之中。同时,把执法工作的职责权限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实现执法工作权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是要切实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依托公安信息网,从基础工作、业务流程、权力管控、绩效考评等环节入手,实现接受报案网上登记、执法证据网上记录、执法决定网上审批、执法文书网上生成、执法数据网上统计、执法流程网上流转、执法监督网上进行、执法结果网上公开、执法质量网上考评,从而有效避免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等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执法保障

加强公安执法工作,必须强化执法保障。重点应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提高执法素质上下功夫。在全部执法工作中,执法者的素质至关重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稳定的执法练兵培训机制,重点建立推进民警执法能力考试制度、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案件主办协办制度。重点围绕提高适用法律、调查取证、释法明理、化解纠纷、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能力,抓好急需执法技能培训。

二是在加强执法监督上下功夫。执法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产生执法过错。加强执法监督,是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在坚持传统监督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多元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上下相接、内外相连、前后相应的无缝式监督。

三是在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上下功夫。把警察维权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确保警察维权有法可依。加大对暴力袭警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侮辱诽谤、围攻殴打、故意伤害甚至暴力袭警的,将其违法犯罪事实和处理情况向社会曝光,为民警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突出抓好基层基础

基层基础①所谓“基层基础”,公安部在2006年已经作出明确界定,所谓“基层”,是指公安机关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的基本战斗实体。主要指公安机关在一线的“三所三队”:即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所队。所谓“基础”,是指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支撑、保障的工作,既包括公安业务工作的基础,也包括队伍建设的基础;既包括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也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等“软件”建设;既有专门工作,也有群众工作。工作,一直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占有至关重要的位置,是公安工作的根基。

(一)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工作

社区和村屯是我国社会的基本单元和最基层组织,也是最基层、最小的治安单元,是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没有社区和农村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必须大力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这既是世界警务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载体。西方发达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的第四次警务革命开始,[3]就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目前已得到了广泛的共识。公安部在2006年实施“三基”工程建设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在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在密切联系群众,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目前所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初步的,城乡社区警务战略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应当突出四个方面重点:

一要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基层基础工作做得怎么样关键看执法水平的高低。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对基层民警的执法教育培训,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二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基层所队民警与群众接触最多、打交道最多,必须具备扎实的群众工作能力。要通过集中培训、案例教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提高民警群众工作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与群众沟通能力。

三是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要积极顺应信息警务潮流,在公安机关信息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把信息警务全面推向基层,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要求,切实强化源头信息的采集和应用,为预防打击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是提高治安防控水平。主动适应动态化治安形势,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特别是整合利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开展社区巡逻、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整体防控网络,提高防控效能。

(三)建立完善基层基础工作保障体系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必须在政策导向、经费保障、警力配置、技术装备、评先创优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研究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障体系,真正实现劲往基层使、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

一是提高基层民警政治经济待遇。健全基层民警岗位交流和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与基层工作性质、特点相适应的民警福利待遇制度,让民警感到在基层工作“有动力、有奔头、有天地”。

二是完善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改变过去以打处论英雄的做法,在鼓励民警攻坚克难、提高破案水平的同时,更要把信息采集率、情况熟悉率、重点人口管控率、辖区发案率、群众满意率等作为考核基层单位和民警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鼓励基层单位和民警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基础工作上。

三是加强警力保障。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贴近实战的要求,进一步精简机关人员,推动警力向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实战单位下沉。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真正把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到实处,使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在有可靠的物质保障基础之上。

[1]贺电.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考 [J].当代法学,2011,(2):153.

[2]杨竞业.“社会管理”概念的阐释与重构 [D].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地方政府职能与社会公共管理论文集,2011.

[3]金其高,张远林.第四次世界警务革命对我国社区警务的影响 [N].人民公安报,2000-04-06.

[4]习近平.关键在于落实 [J].求是,2011,(6).

[5]贺电.关于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考 [J].公安研究,2011,(4).

[6]贺电.政府法制论 [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

[7]王鹰.人民警察与公民权利保护 [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8]大卫·维斯伯德,安东尼·巴拉格.警务革新的普及:美国的经验之谈[J].公安学刊,2010,(6).

[9]王殿玺.当代警务理念变革与公安服务模式创新[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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