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本 服务民生 努力探索新时期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模式

2012-01-26 18:02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2年9期
关键词:育龄妇女计生生殖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十一五”以来,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大局,以改善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努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不断探索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优质服务的新途径,满足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

1 实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努力探索新时期农村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模式

陕西省从2008年开始实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主要内容是每两年一个周期,免费对农村20~49岁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道感染和乳腺疾病的检查治疗,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优生促进工程”内容包括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两部分,所需经费全部由各级财政承担。

两项工程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按照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党政重视、部门配合,制度保障、技术支撑,规范操作、精细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累计投入3亿多元,为全省950万人次农村育龄妇女进行了两轮免费的健康检查和治疗,检查率83%,查出的患病妇女60%得到治疗。2010年,在全省31个试点县开展了“优生促进工程”试点,省财政支持试点县建立了“婚前检查室”和“孕前优生筛查室”,并按每站30万元的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各级累计投入2 038万元。对13.8万名新婚夫妇进行了免费婚检,对16.7万人进行免费孕前检查。

1.1 加强组织领导。两项工程的开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委赵乐际书记先后多次专门听取了两项工程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把此项工作列入全省为民办好事的三件实事之一,列入省委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赵正永省长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宣传,做到农村育龄妇女健康问题查得出,治得好,努力提高农村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市县层层成立了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两项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并协调财政、卫生、妇联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两项工程。

1.2 加强协调。省政府多次召开人口计生、卫生、财政、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两项工程,明确两项工程的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宣传动员等重要问题。各级政府都积极协调,整合社会资源,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为两项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1.3 强力推进。省人口计生委对两项工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一是建立工作规范,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实施方案》、《陕西省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方案》、《陕西省两项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优生促进工程实验室装配方案》、《两项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导规范》等制度规范,使两项工程纳入到一个比较完备规范的制度和体系当中。

二是先行试点,逐步规范、推广。2008年7月,在全省54个县开展了母亲健康工程试点,以查病为主;2009年10月,在试点基础上提出了以查为主、查治结合的工作方案,在全省107个县全面开展了第二轮“母亲健康工程”,2011年,将探索建立查、治、防三位一体的健康检查治疗机制。2009年,我们在全省10个市的10个县开展优生促进工程试点,2010年,将省级试点范围扩大到31个县,国家试点12个县。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优化措施,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和县、乡、村层层签订了两项工程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了工作责任,努力提高检查治疗率和人群覆盖率。

四是加强宣传倡导。两项工程开展的过程就是普及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过程,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生殖道感染、腺类疾病防治知识和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相关知识,让群众充分了解两项工程的内容和相关的健康知识,强化群众的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意识。

五是规范检查治疗。加强了两项工程规范化操作管理,在全省范围内要求作到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服务规范、宣传培训、统计报表等五统一,使规范化操作、精细化管理落到了实处。对查出的一般性妇科病,由县乡技术服务站给予免费治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一时难以治愈的疾病,纳入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治疗;对少数患有宫颈癌、乳腺癌妇女,在合作医疗补助的基础上,纳入大病统筹予以救助;对出生缺陷易发的高危人群,提出合理的婚育建议,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

六是建立档案。为育龄妇女逐人建立档案,详细记录群众的生殖健康状况。定期汇总全省妇科病、地方病的发病情况,研究分析全省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状况和出生缺陷高发病种,进一步掌握全省妇女疾病的患病率、疾病种类、分布特征等方面情况,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4 加强督促检查。2009年,省委将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列入全省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每10天向省委报告一次项目进展情况。2008年以来,省人口计生委将两项工程纳入了常规管理,实行按月上报、季度分析、半年专项检查、定期通报进展的制度。各市县人口计生部门均加强了对两项工程的检查和自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了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两项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两项工程”受到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1 基本掌握了全省农村育龄妇女健康状况和出生缺陷发生的基本规律。为进一步提高农村育龄妇女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奠定了工作基础。

2.2 提高了农村妇女的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受传统的卫生习惯、生活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农村育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对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致畸因素及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缺乏正确认识。通过两项工程的宣传、组织、实施,使广大农村育龄妇女认识到了健康的重要性、检查的必要性,从而愿意自觉接受检查。

2.3 解除了不少患病群众病痛,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患病群众通过力所能及的免费治疗,解除了患病群众的病痛,还有不少群众得到了合理的治疗建议。同时,我们对查出不宜生育的高危人群给予医学建议,减轻了群众的患病痛苦和家庭负担。

2.4 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两项工程开展的过程,就是人口计生干部为群众开展上门服务、优质服务的过程,进一步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在检查治疗现场,有的群众还自发地打出了“感谢党,感谢政府!”的横幅,在全省范围内唱响了“支持计生工作,关注生殖健康”的旋律。

2.5 为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系统找到了发展方向。通过实施两项工程,全省技术服务系统彻底改变了过去工作量不足,人员分散的局面,除承担常规技术服务外,还要每两年一个周期,对全省600万农村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治疗。同时,每年还要为近40万农村新婚青年进行婚前检查和对近30万的待孕农村育龄妇女进行孕前筛查。两项工程的实施,为陕西省新时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系统的成功转型探索出了新的路子。

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要求,结合“十二五”科技规划,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农村“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完善查、治、防三位一体的机制,促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为改善育龄妇女健康状况,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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