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如苏,纪 强,林利明
(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 汕头515000)
施马伦贝格病因最早于2011年11月发生于德国西部城镇施马伦贝格(Schmallenberg)而得名。该病主要感染绵羊,也感染山羊、牛和野牛。染病动物出现发热、腹泻、食欲不振、产奶量下降,并引起怀孕母畜流产、死胎或胎儿畸形。该病经媒介昆虫传播,也可通过胎盘垂直传播,在反刍动物中迅速蔓延,至今已在德国、荷兰、比利时、英国、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西班牙等国得到确诊,给欧洲相关国家的畜牧业生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截至2012年5月,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8个国家宣布对施马伦贝格病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采取限制措施。虽然目前人们对该病的了解和认识还很不够,还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但作为兽医工作者,及时了解该病的有关情况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等网站信息对该病进行介绍,希望对兽医工作者了解该病有所帮助。
田间和试验研究显示,本次报道的流行病例是由施马伦贝格病毒感染引起的。施马伦贝格病毒属布尼病毒科(Bunyaviridae family)正布尼病毒属(Orthobunyavirus genus)辛波群。该病毒为有囊膜、片段、单链负股RNA病毒。
根据正布尼病毒属(Orthobunyavirus genus)加利福尼亚(california)群病毒推论:施马伦贝格病毒经50℃~60℃至少30min处理可失去感染性或感染性极大下降。病毒对普通的消毒剂如1%次氯酸钠、2%戊二醛、70%乙醇、甲醛敏感。病毒离开宿主或媒介后不能长时间存活。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施马伦贝格病毒仅感染反刍动物。血清学研究表明,该病毒可通过子宫垂直传播,但不能在动物之间互相传播。已在几种库蠓中检测到施马伦贝格病毒基因组,但蚊子所起的作用尚需进一步确定。关于该病的传播途径和传播媒介昆虫的种类尚需进一步的研究。
经PCR或病毒分离确定的感染宿主有牛、绵羊、山羊和美洲野牛,仅经血清学试验确定的感染宿主有红鹿、獐鹿、羊驼、欧洲盘羊(mouflons)。经流
行病学和病毒学研究发现,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人存在感染施马伦贝格病毒的潜在风险。
对牛和绵羊的试验感染表明,在接种后3~5d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只有温和的临床症状,潜伏期1~4d,病毒血症可持续1~5d。
从成年感染动物的血液和感染胎儿的脑可分离到病毒,用PCR方法从感染胎儿的血液和器官、胎盘、羊水、胎粪可检测到施马伦贝格病毒。
2011年以前,欧洲报道的布尼病毒只有一些正布尼病毒,从未分离到辛波群病毒。2011年11月,德国首次从秋夏季采集的样品中从患病奶牛(发热、产奶量下降)分离到施马伦贝格病毒。2011年12月荷兰也从有类似症状(包括腹泻)的奶牛中分离到施马伦贝格病毒。
早在2011年12月初,荷兰就报道新生羔羊出现先天性畸形,从其脑组织中检测到施马伦贝格病毒呈阳性,并分离到病毒。截至2012年5月,荷兰、比利时、德国、英国、法国、卢森堡、西班牙和意大利均报道出现施马伦贝格病毒PCR检测呈阳性的死胎和先天性畸形幼畜。
3.1 临床诊断 临床症状因动物而异。成年牛常呈隐性感染,但在媒介昆虫活跃季节,有些急性病例表现温和的临床症状,如发热超过40℃,身体虚弱,食欲不振,产奶量下降,腹泻。病例个体几天后,患病牛群2~3周后可恢复。多种反刍动物如牛、绵羊、山羊和美洲野牛出现死胎和新生畜先天性畸形。死胎或畸形的新生幼畜(牛犊、羔羊和小山羊)的症状可概括为关节挛缩和无脑畸形综合征。可见无脑畸形、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全、脑穿通畸形、脑积水、关节挛缩、关节强直、斜颈、脊柱侧凸、下边短颌、牛犊皮下水肿。截至2012年2月,精确的畸形率尚不清楚,但有报道,一些绵羊场在夏季和秋季急性感染期,羔羊的畸形率超过25%。
成年反刍动物的急性病例没有特异的临床症状。因此,需与其他能引起高烧、腹泻和产奶量下降的疫病进行鉴别诊断。出现畸形的新生幼畜(牛犊、羔羊和小山羊)要与其他正布尼病毒、蓝舌病毒、瘟病毒感染,遗传因素,毒性物质引起的疾病相鉴别。
3.2 实验室诊断
3.2.1 样品采集 急性感染动物:DETA血液或血清,至少2mL,冷藏,运输;死胎和畸形的牛犊、羔羊和小山羊。病毒检测:脑组织(大脑和脑干),羊水,胎盘和胎粪。抗体检测:心包液、初乳前血液。组织病理检测:固定的中枢神经,包括脊髓。样品需冷藏或冷冻运输。
3.2.2 试验检测 病原鉴定:实时 RT-PCR,已有商品化试剂盒供应。细胞培养分离病毒:可采用昆虫细胞(KC),仓鼠细胞(BHK)和猴肾细胞(VERO)。血清学试验:ELISA已有商品化试剂盒供应。间接免疫荧光。中和试验。
目前,对施马伦贝格病没有特别的治疗方法,也无疫苗。在媒介昆虫活动季节,控制传播媒介可减少病毒传播。重新修订繁育计划,避开媒介昆虫活动季节可降低胎儿畸形率。
截至2012年5月,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8个国家宣布对施马伦贝格病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采取限制措施。其中,暂停进口反刍动物或反刍动物遗传物质的国家有巴西、埃及、约旦、哈萨克斯坦、黎巴嫩、俄罗斯、土耳其、乌克兰、乌拉圭、美国、中国,修改反刍动物、胚胎、精液进口条件的有阿根廷、波黑、日本、科威特、摩洛哥、阿联酋。2012年4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发布《关于防止施马伦贝格病传入我国的公告》(联合公告2012年第67号),明确:(1)禁止直接或者间接从发生施马伦贝格病的国家输入2011年6月1日后生产的牛精液、牛胚胎、羊精液和羊胚胎。(2)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发生施马伦贝格病国家的牛羊及其产品,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3)在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发生施马伦贝格病国家的牛羊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4)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发生施马伦贝格病国家的牛羊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1]OIE.OIE Technical Factsheet on Shmallenberg virus(update May 2012).http://www.oie.int/en/our-scientific-expertise/specific-information-and-recommendatio.
[2]胡德刚.各国应对欧洲施马伦贝格疫情情况[J].风险预警日报,北京: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2012.80.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关于防止施马伦贝格病传入我国的公告[Z]联合公告2012年第67号.北京.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