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军克 陈林利 陈建平 钱 青(上海市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 200)
上海市某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调查
汤军克 陈林利 陈建平 钱 青1(上海市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 201101)
目的 了解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决策依据。方法 采用访谈,实地考察形式了解实际情况。结果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均由政府投资建立,日常费用大多由政府承担或给予部分补贴;有3家日间照料中心对入托老人收费,其余不收费;入托老人女性占76.9%,能自理老人占95.4%,平均年龄(73.8±8.90)岁,7家“日间照料中心”有1家老年人日均在40人左右,其余在8人以下。结论 “日间照料中心”情况参差不一,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及其他问题,还需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照料中心”的各项工作。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调查
据资料报道,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16.2%的老人机体处于功能受损状态,需不同程度照料与护理〔1〕。目前我国大部分家庭为421、422结构,独生子女家庭难以承担照顾双方老人的沉重负担,而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床位数还不能满足老年人群的养老需求,居家养老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又称老年人日托所)成为传统家庭养老中需被照料老人的必然需求。有资料报道〔2〕,81.6%的老年人表示需要和比较需要在每个街道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立了不同类型的“照料中心”,这些中心目前运行状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本项目以上海市某区为例,对该区各“照料中心”进行了调查。
1.1 对象 该区已正常对外营业的7家“照料中心”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入托老人,该区民政局有关部门。调查时间为2010年6~11月。
1.2 方法 采用自制的调查表,在该区民政局有关部门协助下,由疾控中心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料中心”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入托老人进行调查或访谈,并实地考察“照料中心”的硬件实施配置情况。
2.1 “照料中心”概况 截止2010年9月,从网上能查到的该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照料中心”有7家。调查发现,7家“照料中心”均由政府投资,日常运行费用基本都由区或街道二级政府承担,其使用面积在60~450 m2之间不等(不包括与其他单位公用的面积),条件比较好的(2家)有多功能厅、电脑室、休息室、浴室、理发室、配菜室、阅览室、办公室等,各种设施一应俱全,条件差一些的仅有活动室3间,配有电视、空调等基本设备。7家“照料中心”中有2家外包给企业,2家由敬老院管理,其余由主办方直接管理。2家每月收费330元,1家700元,其余不收费。
2.2 入住老人基本情况 7家“照料中心”,每天前来活动的老人共计75人左右,本项目共调查到65名老人。其基本特征是:以女性为主,65位老人中,男性占23.1%,女性占76.9%,这些老人67.7%老伴还在,52.3%与子女共同居住,平均年龄为(73.8±8.9)岁;其次是老年人大部分能生活自理,尽管86.5%的老人患有各种疾病,但能自理的占到95.4%。老人们每天自行前往“照料中心”以及自己回家,他们来“照料中心”主要是排遣白天在家时的寂寞,每天的活动主要是聊天、娱乐、读报等。
2.3 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照料中心”工作人员:一种是由敬老院承担,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视老人多少随时进行调整,第二种是常设2-4人为老人服务,以上二种情况涉及6家“照料中心”。这些工作人员大多为已婚女性,年龄在30~50岁,学历初中或高中,没有特长,收入在1 000~2 000元不等。第三种情况是工作人员全由老人志愿者承担,由“健康”的较年轻的老人轮流为老人服务,他们不拿任何报酬。
2.4 “照料中心”的基本特征
2.4.1 政府是投资主体 政府承担除建立“照料中心”的投资费用外,日常运行的费用主要是政府出资的,由于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机构,政府的财政支撑保证了运行的持续性。目前有3家“照料中心”收费,其余为免费开放,收费的除1家有6~7位老人外,其余基本无老人。其中的原因是:家人对每天接送老人到“照料中心”感到不方便,不如申请居家养老,不用自己付钱还可实现上门服务,如果申请不到居家养老就请钟点工,这样更为简便;对“照料中心”知晓程度低,除本小区居民知晓有“照料中心”外,其余都不太了解;有的“照料中心”离居民集聚区比较远,虽有汽车接送(3家),但由于车辆日常费用及前往“照料中心”的老人太少等原因停止了服务;老年人大多比较节俭,许多老人原先是市区动迁户,有些是征地工,收入比较低,有的仅为500多元,就近地区又有免费的老年人活动室,因此不愿到收费的“照料中心”接受服务。该区2家条件比较好的收费“照料中心”,签约的仅为1人;对患病难以自理且无人照料的老人,家人大多送老人去敬老院养老。
2.4.2 多种经营方式 有2家“照料中心”外包给企业经营,2家地处敬老院内由敬老院管理,其余由街道老龄科等直接管理。目前1家已关闭,1家暂时关闭,有的也在萎缩,如某“照料中心”原先有7间用房,后来减少至3间,接送汽车也停止了服务。有的房屋陈旧,墙面起皮脱落需要整修,但缺少经费。调查发现,部分经营管理者以及“照料中心”的工作人员缺乏做好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4.3 服务项目仅适合自理老人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3〕,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满足半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保健康复、休闲娱乐、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同时在硬件建设上要求建立保健康复用房等。该区“照料中心”的硬件设施情况参差不一,但均缺乏康复用房,同时从服务人员的配备等情况来看,该区的“照料中心”比较适合自理老年人,不太适合半自理或不能自理老人的日间照料。
3.1 加强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领导,保证资金投入 处理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挑战,是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还不能满足老人照料需求的情况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那些半失能、日间无人照料老人的重要选择。全国首届(昆明)养生养老高层论坛上,民政部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普及日间照料中心〔4〕”。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办好“照料中心”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对已建立起的“照料中心”一定要保证稳定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现有的设施和条件,要探索引入民间资本,拓展投资建设的新路子,使“照料中心”普及到各个社区,创造老年人社区养老的良好环境。
3.2 逐步实现“照料中心”硬件设施的标准化 目前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硬件设施还存在一些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半失能老人对日间照料中心需求的不断增大,逐步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已成必然。要逐步实现“照料中心”的标准化,大到用房面积、间数,小到内部设施的配置都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要适时开展对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评估验收,以真正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更好地为老人服务。
3.3 创新机制,实现“照料中心”的规范化管理 要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规范市场运作机制、风险规避机制、护理保险机制等,如“照料中心”外包经营管理规范,老年人入托标准及评估制度,工作人员服务标准或规范,与老人家属签约制度等等。在入托老人比较少的情况下,标准可以低一些,有些地区入托老年人比较多,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居家养老的评估制度,通过评估让最需要日间照料的老人先入托。通过入托签约让老人及子女认识到,“照料中心”不是保险箱,安全防护是双方的责任;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为老人服务,要以高度的责任心,防止事故与纠纷的发生。有条件的地区,政府可以为“签约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等。
3.4 对目前存在问题的一些对策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大多是近几年刚建立起来的,存在一些问题或困惑,他们缺乏管理经验;老人对“照料中心”了解比较少;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性;收费等等因素导致入托老人比较少,有资料报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存在虎头蛇尾的状况,虽然开局很好,但过段时间后就无人问津〔5〕。要加强对“照料中心”的宣传,可以利用居委对小区老人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在日常探访的同时加强宣传,告知那些无人照顾、缺乏自理能力的老人可以入托“照料中心”;政府有关部门要选择热爱老龄事业,有管理能力的人员承担“照料中心”负责人;对需要接送的老人,可以组织比较年轻的健康老人轮流接送;对于经济困难的老人,可以参照居家养老评估和补贴标准,免除部分入托老人的费用;政府部门组织对“照料中心”的定期不定期检查与考核,对经营良好,老人满意度高的进行嘉奖。
3.5 总结先进经验,及时推广 实际上,每家“照料中心”都有一些管理方面的经验,可以定期开会,互相交流,将经验发扬光大。该区7家“照料中心”中,有1家硬件设施比较差,供使用的房间仅3间,其余是与敬老院合用的健身房等,他们没有上级部门派遣的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与服务全部由入托“照料中心”的“健康”老人承担,他们不拿任何报酬。与本区其他“照料中心”比较,这家入托老人最多,各项制度最为齐全,除了常规的入托签约制度;每天点名制度;老人生活习惯档案;上门探访制度等以外,还有志愿者心声,入托老人心声等通俗口号。老人们唱歌、聊天、读报、娱乐,其乐融融。调查发现:这家“照料中心”的负责人由1位热爱老龄事业,甘于奉献且有组织管理能力的老人担任,他们自行建立了自我管理的三级制度,一级为1人,是“照料中心”的负责人;二级:4人,负责日常事务管理;三级8人,2人1组,每组管理1周,接下来是40~60人的比较“年轻”的老年人服务队伍,2人为1个小组,每月轮到1-2天为老人服务。老人们反映,“照料中心”是他们的第二个家。
民政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指出,“到2015年,基本建设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6〕”。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是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做好“照料中心”的各项工作,是实现该规划的重要保证。
1 钮东昊.《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研究报告〔EB/OL〕.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7-12/17/content_9393143_4.htm,2007-12-17.
2 刘 芳.上海市长宁区社区为老服务体系构建〔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0;30(12):1762-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规划财务司.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EB/OL〕.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tzl/200910/20091000039715.shtml,2009-10-21.
4 民政部:今年全国80岁以上老人可享受高龄津贴〔EB/OL〕.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1108398.html,2010-03-10.
5 如何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可持续化运营〔EB/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cba2570100eret.html,2009-08-26.
6 民政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EB/OL〕.http://www.gov.cn/gzdt/2011-02/11/content_1801673.htm,2011-02-11.
〔2011-04-02收稿 2011-09-20修回〕
(编辑 安冉冉)
R161.7
A
1005-9202(2012)13-2807-02;
10.3969/j.issn.1005-9202.2012.13.063
上海闵行区自然科学研究课题(No.2010mhz045)
1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汤军克(1955-),男,主任医师,主要从事老年人生命质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