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远安县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思考

2012-01-25 04:35何春燕翟诗明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2年6期
关键词:远安县社员畜牧业

何春燕 翟诗明

(湖北省远安县畜牧兽医局,远安 444200)

对远安县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思考

何春燕 翟诗明

(湖北省远安县畜牧兽医局,远安 444200)

建立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必由之路,是农村畜牧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加强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有利于提升现代畜牧业专业化水平,促进畜禽养殖户增收;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结合县域实际,对远安县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谈一些看法,供参考。

1 发展现状及模式

1.1 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远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远安县畜禽养殖户合作经营意识日渐提高,逐步实现了由“独斗”、松散的单家经营模式向“抱团”、联合的集体经营模式转变。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全县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驶上了快车道。截止2011年底,正式注册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达18家。其中,生猪类型9家、肉牛类型2家、山羊类型3家、家禽类型3家、特色养殖类型1家。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畜禽饲养量、出栏率均占全县总饲养量、出栏率的1/3强。

1.2 发展模式

1.2.1 “带头人+合作社+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由畜禽养殖大户、贩销大户等致富带头人牵头发起组建,依托带头人的资金、销售网络、管理经营等优势进行联动。

1.2.2 “协会+合作社+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发挥协会人员信息、技术等优势,在提供生产技术、拓展营销网络、提供融资担保等方面作用较为明显。

1.2.3 “支部(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集体)作用,将分散的养殖户联合起来,帮助散养户向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产业化养殖方向发展,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

1.2.4 “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 其特点是以公司为龙头,以合作社为纽带,以众多的专业农户为基础,通过有效的利益连接机制结成经济共同体。

2 存在问题

组织化程度低、服务功能较弱、人才经验缺乏、经济基础薄弱是当前远安县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瓶颈。

2.1 机构不稳定,运作不规范,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

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属于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合作团体,普遍存在组织结构稳定性差问题,往往是有机构无人员,机构形同虚设。章程、制度不健全,即使有章程和制度也都只是写在纸上,各项工作和人事任免不按章程、制度办事,抉择的随意性较大,致使专业合作社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低,从而影响合作社的形象和社员的经济收入。

2.2 信息不对称,融资不畅通,合作社健康发展受到制约

大多数畜牧业合作社未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平台,未设立专业合作社专项发展基金,缺乏相应规模的资本实力,以合作社为借贷主体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发展遇到瓶颈。

2.3 管理不协调,政策不给力,外部环境影响合作社发展

农村经营管理、农业(畜牧兽医)、工商、民政等多部门都参与管理,职责不清,协调不够,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少数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对发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在农村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鼓励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未能及时、足额到位,都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3 对策及建议

3.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政府及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应严格按照“指导不包办,参与不添乱”原则,积极派员指导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组建,督促其尽快掌握设立登记、成员组成、机构设置、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程序。同时,还应根据畜牧产业发展情况,建议专业合作社适时增设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做到“人人有责,个个干事”的和谐氛围。

3.2 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等制度,提升每名社员的个人素养。调动全体社员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共同修订完善好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社员大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工作行为规范、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目标考评等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

3.3 加强社员队伍建设

首先,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要组织全体社员认真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办社宗旨和目标。其次,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要组织社员学习畜牧兽医等相关法规知识,使每名社员特别是理事会成员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营造一个良好的建设发展环境。第3,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应聘请畜牧兽医等各类专家为合作社成员进行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市场营销等技术和知识培训,解决疑难问题,提高其生产技能。

3.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是带领一方畜牧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应整合资源,积极为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解决水、电、路、用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实行“典型引导、实地指导”等方式方法,帮助专业合作社扎实抓好基础建设。畜牧兽医部门应积极提供信息服务,协助合作社做好畜(禽)舍规划设计、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财政部门应安排一定资金扶持畜牧业合作社发展。税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惠农政策,对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实行税收优惠。金融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放宽借(贷)款限额,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做大做优做强,带领社员发家致富奔小康。

3.5 严格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要细化部门工作责任。政府及其相关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强化管理、细化目标、层层落实的要求签订年度“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工作目标责任状”,切实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工作件件有要求、考核项项有指标”。二是要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现有的畜牧业合作社管理制度适时进行清理、查错纠偏、查漏补缺,确保监管制度的实效性。三是要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大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在各类绩效考评办法的权重,坚持业务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做到客观、公正、透明,直接与资金支持、项目扶持等挂钩,奖优罚劣,全面提升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猜你喜欢
远安县社员畜牧业
胡耀邦:让社员们多搞点“小自由”
映像畜牧业
畜牧业也要打好“翻身仗”
映像畜牧业
映像畜牧业
远安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春季集训
一双特别的鞋子
做生肖鸡
紧张的亲子手工课
Comparison of plasma microRNA-1 and cardiac troponin T in early diagnosis of patients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