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钰丽,晋利芳,晋 钰,晋玉林
(山西中医学院,山西 太原030024)
《黄帝内经》是一部中医理论的奠基性著作,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用药规律,是中医药学发展的渊源,对后世医家的遣药制方有着很大的影响。其理论至今仍有效地指导中医临床治疗。但《黄帝内经》因人制宜的用药规律内容散在各篇中,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对《黄帝内经》中有关因人制宜的用药规律内容的文献整理和理论研究方面存在不足。大多数文章对《黄帝内经》的用药原则进行理论阐述,而缺乏对《黄帝内经》中有关因人制宜的用药规律理论进行系统的整理、归纳。因此,有必要把《黄帝内经》中有关因人制宜的用药规律的内容进行全面的发掘整理,使其条理化、系统化,为中医临床治疗疾病遣方用药提供有价值的资料。本文从中医的整体观出发,从机体的体质、年龄、性别、社会因素4 方面进行了总结,阐述了因人制宜的用药规律,使《黄帝内经》用药规律理论更能有效地指导中医临床实践。
《灵枢·阴阳二十五人》曰:“审察其形气有余不足而调之,可以知逆顺矣。”[1]人之形体,受于先天,得养于后天,脏腑气血阴阳的强弱不一,故体质亦异。而疾病的发生、变化、预后与体质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治疗用药也应考虑人的体质。《灵枢·通天》根据人的阴阳之气的盛衰,将人分为五态,即“盖有太阴之人,少阴之人,太阳之人,少阳之人,阴阳和平之人。凡五人者,其态不同,其筋骨气血各不等。”[1]并根据五态的不同特点,提出了“审有余不足,盛则写之,虚则补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的治疗原则。而《灵枢·卫气失常》认为,人的体质分为“膏者”、“肉者”、“脂者”3 种类型,在治疗上又强调了“必别其三形,血之多少,气之清浊,而后调之,治无失常经”。[1]以上分别阐述了人的不同体质类型,以及在治疗时应首先辨别不同类型的体质,掌握各型之人气血的清浊盛衰,根据虚实进行调治,即因人用药施治。《素问·五常政大论》又曰:“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2]《灵枢·论痛》中认为:“胃厚色黑大骨及肥者,皆胜毒,故其瘦而薄胃者,皆不胜毒也。”[1]即胃厚色黑骨骼粗壮、肥胖之人,气血充盈,对药物有较强的耐受力,治疗时可以用气味俱厚性较峻猛的药物治疗;体瘦而胃薄之人,气血不足,对药物的耐受较差,治疗时可以用气味俱薄、性味较缓和的药物治疗。
《灵枢·逆顺肥瘦》指出:“年质壮大,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婴儿者,其肉脆,血少气弱,刺此者,以毫针,浅刺而疾发针,日再可也。”[1]说明了年龄不同,治亦不同。小儿体质弱,耐受性差,小儿治疗用药要轻;壮年之人体质强,气血旺,耐受性强,且病多实证,故壮年人治疗用药宜重;老年人气血衰弱,其耐受性宜差,故老年人用药也轻,不易过重。对于不同年龄患者的用药规律,《素问·示从容论》指出:“年长则求之于府,年少则求之于经,年壮则求之于藏”[2],即老年人的病,应从六腑来治疗用药;少年人的病,应从经络来治疗用药;壮年人的病,应从五脏来治疗用药。这是由于老年人生机减退,气血亏虚,患病多虚证,或虚实夹杂,治疗虚证时宜补,用药宜用补益药,如补气药人参、山药、黄芪等;有实邪的攻邪要慎重,用药量应比青壮年较轻。小儿虽生机旺盛,但气血未充,脏腑娇嫩,易寒易热,病情变化较快,故治小儿病,忌投峻攻,少用补益,用药量宜轻,如《瘟疫论·老少异治论》曰:“凡年高之人,最忌剥削。设投承气,以一当十;设用参术,十不抵一。该年老荣卫枯涩,几微之元气易耗而难复也。不比少年气血生机其捷,其气勃然,但得邪气一除,正气随复。所以老年慎泻,少年慎补,何况误用也。亦有年高察厚,年少赋薄者,又当从权,勿以常论。”
男女性别不同,其生理特点各异,患病及治疗亦各不相同。妇女有经、带、胎、产等生理现象,治疗用药应加以考虑。如《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曰:“黄帝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无陨,亦无损也。’帝曰:‘愿闻其故何谓也?’岐伯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2]重身,即怀孕;故,指病因;损,谓坠落或损伤。意即孕妇患大积大聚之证,也可用药物治疗,但要准确辨证,不可过用伤及胎儿的药物,去其大半邪气应停止使用,即“衰其大半而止”之义。正如张介宾[3]所说:“有是故而用是药,所谓有病则病受之,故孕妇可以无损,而胎气亦无损也。”
《素问·疏五过论》指出:“凡未诊病者,必问尝贵后贱,虽不中邪,病从内生,名曰脱营。尝富后贫,名曰失精……凡欲诊病者,必问饮食居处,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精气竭绝,形体毁沮。暴怒伤阴,暴喜伤阳,厥气上行,满脉去形。愚医治之,不知补写,不知病情,精华日脱,邪气乃并……始富后贫,虽不伤邪,皮焦筋屈。”[2]指出贫富贵贱及社会地位的变迁等因素与疾病的关系。说明社会地位贵贱的变化、贫富境遇的更迭,均可致情志郁结,影响气血运行及脏腑功能活动而损伤精气,引起不同疾病,如上文所说,“虽不中邪,病从内生”、“虽不中邪,精神内伤”、“五气留连,病有所并”。因此,医者在治疗疾病时,不但要掌握病情,同时还要了解患者社会致病因素。正如《素问·血气形志》曰:“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嗌,治之以百药。形数惊恐,经络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五形志也。”[2]形体安逸但精神苦闷之人,疾病多发生在经脉,治疗时宜针灸;形体安逸而精神愉快之人,疾病多发生在肌肉,治疗时宜采用针灸和贬石;形体劳苦但精神愉快的人,疾病多发生在筋,治疗时宜采用热熨或引法;形体劳苦而精神又很苦闷之人,疾病多发生在咽喉部,治疗时宜采用药物;屡受惊恐之人,经络因气机紊乱而不通畅,疾病多为麻木不仁,治疗时宜采用按摩和药酒。说明根据患者的形体劳逸及情志苦乐来判断其得病的情况,了解其疾病好发的部位,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综上所述,社会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及治疗都有一定的影响,如养尊处优者多见虚证,其治多调以“甘药”补之;而体力劳动者多患实证,其治多采用攻泻之法;而贫富及社会地位的变化导致五脏之气郁结,气血不行而发生疾病者,应着重调节五脏之气血,而选用行气活血的药物治疗。
[1]山东中医学院. 灵枢经语释[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63.
[2]王冰. 黄帝内经·素问[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
[3]张介宾.类经[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