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和私立高等教育发展之间的分歧

2012-01-21 15:41艾沙古普塔胡建伟
关键词:联邦政府最高法院学费

艾沙·古普塔 著 胡建伟 译

印度政府和私立高等教育发展之间的分歧

艾沙·古普塔 著 胡建伟 译

一、联邦政府和邦政府的作用

印度是拥有世界上第二大高等教育体系的国家,也是拥有世界上第三大技术人力资源的国家。其高等教育体系内约有304所大学,其中有62所“准大学”,2所开放大学,14 600所学院,1 000万学生,50万教师。除了这些公立和私立院校,进行高等职业技能培训的私立学院的确切数目、国际学院的确切数目,以及他们招生的确切数目尚不得而知。

印度的私立学院历史悠久,私立学院当前的成长得益于国家的限制较少。在印度独立之前,许多慈善家、有宗教信仰的个人在一些大学建立了高等教育学习中心,以促进人的价值观、尊严以及诚信等品质的养成。他们创办私立大学旨在推进社会变革,引领社会进步,而非获得经济利益。

即便在印度独立之后,私立学校和家族办学在支持高等教育方面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1950年至1951年中央政府在整个高等教育的支出份额中仅占49%。上世纪80年代政府的资金投入已上升到80%,至90年代,政府削减了部分支出,以完成结构性调整,为资金自给的私立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开辟了道路。一方面政府投入削减,另一方面私立高等教育持续扩大,这是亚洲大部分地区的基本态势。然而尚不为人所熟悉的是印度私立大学在办学方面取得的丰富经验,即私立院校既具备合乎法律的私立性质,又在财政上能够得到政府的资助。

印度与众不同的另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仅仅提供了高等教育经费总额的1/4,其余大部分经费都来自各个邦。联邦政府和邦政府都可以颁布与教育相关的法律,如两者有冲突,则以国家法律为准。尽管联邦政府努力规范各邦的私立学院,例如,它运用1995年通过的《私立大学法案》来规范各邦的私立学院,但这种努力却因受到来自私立高等教育界的反对而以失败告终。私立高等教育界反对该法案提出的私立学院必须能够得到高额捐赠资金的规定,反对该法案所要求的私立学院必须对30%左右学生免学费的规定,同时也反对该法案关于私立学院必须受国家政府制约的条款等。联邦政府最终没有进一步实施此项法案,相反,它采取了另外一项政策,由大学资助委员会和其他国家机构制定符合国家目标和要求的标准,鼓励那些“准大学”变成真正的私立大学。

根据2000年大学资助委员会法案第三条,“准大学”需要有生存能力,具备弘扬大学理念和大学传统的管理能力。在这个框架下,印度私立高等教育的先锋——马尼帕尔学院成为最早得到认可的“准大学”,这是印度唯一一所资金自给的大学,而大多数的大学或显性或隐性地依靠公共资金资助得以生存。

出于对教育的共同责任感,一些邦政府已经通过了自己的私立高等教育法案。昌迪加尔于2002年率先通过了私立大学法案,新建立的北安查尔邦于2002年至2003年成功地创办了四所私立大学。事实上,私立的医学院和工程学院数目激增,尤其是在印度南部和西部各邦,例如,安得拉、泰米纳度、卡那塔卡、喀拉拉和马哈拉施特拉等。

以2001年为例,安得拉邦已有95所资金自给的工程学院和303所医学院。而该邦在2001年只有2所公立的工程学院和25所公立医学院。由于许多邦的私立大学成立得较为仓促,没有足够的基础设施和相应的师资力量,同时一些在办的大学以设置专业化的课程或开展境外合作等名义迅速提高学费,导致了公众的不满和抵制情绪,造成一些示威运动,从而迫使司法介入。

二、最高法院判决的影响

公众的示威运动等导致最高法院时不时地介入以及其自相矛盾的判决,但只不过是增加混乱罢了。印度宪法保证各少数民族在信奉自己的宗教和使用自己语言的基础上,有权建立和实施高等教育,允许少数民族以宗教和慈善为目的创办大学。但是精明的政客和商人利用了这一政策,他们或合法或不合法地大量募集资金,所收的学费甚至超出了许多中产阶级家庭的承受能力。

在尤尼克里斯南与安得拉邦案(1993)中,最高法院禁止了学费法案(1988)。取而代之的是,通过与相关的邦政府协商,允许一些“付费的名额”作为折中办法。这样,政府以社会公平的名义令一些家庭为教育全额买单,不仅为自己的下一代还为别人的后代买单。同时,联邦政府还允许邦政府帮助管理那些办学力量较弱的私立学校,调控入学人数,指导专业教育。

然而,在T.M.A.派与卡那塔卡案中(2002年10月),最高法院改变了其早先的尤尼克里斯南的立场,给予那些资金独立的个人及群体以政策优惠,允许他们自主办学,创建私立高校。尽管法院警告说不能任由私立大学“商业化”,而警告的实际作用并不明显。

在2003年8月14日的判决中,最高法院又采取了严格的立场,反对私立大学的高学费和牟利倾向。私立大学以任何形式收取高额学费都会背负罪名,而最高法院此举也可能低估了私立大学的作用。举例来说,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报道——人们为争夺私立职业学院的入学名额而在私底下向学校缴纳巨额的费用。

尽管已有法律规范,一些政界、商界及学界的结盟体仍促成高等教育为私人牟利的商业化倾向。虽然民主的印度在强化邦政府和法院的作用方面成绩显著,但它也无可避免地被卷入私立高等教育商业化倾向迅速扩大的国际潮流中。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新的具有主导地位的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紧密相关,另一方面也与缺乏严格的政治法律体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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