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马进
水市场的地域性、自然的垄断性、供给总量的有限性等很多的特点都是自来水行业所具有的,一个企业之所以被市场承认为一个垄断企业,它所从事的行业必定不是一般企业所能共享的,换种说法就是,行业的自然垄断性通常让政府只允许一家企业经营该行业的一种或者是几种产品,主要表现在销售上面,这个企业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一个所谓的垄断行业。自来水公司通常的做法是以垄断的价格(即定价)出售水资源,以谋求公司企业的利润的绝对值,各大股东根本就不会在乎什么水资源的市场的有效地配置,他们的权利就是充分获取价格的最优化。一般而言,想要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首先应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自来水的价格,确保其价格管理有效性。在这里有一点值得提出,那就是就水量而言,外国的水资源是相当短缺的。
作为东北三省的最大城市,沈阳的水资源状况具有典型性。其中,以2009年的各项水资源状况为例,进行如下具体的数据统计:全市的降水量为445.0毫米,折合水量为57.76亿立方米,因此,全市的水资源总量为28.68亿立方米,其中:有9.88亿立方米量的水资源是地表水,有22.94亿立方米量的水资源是地下水。2009年,全市上半年末的水库的蓄水总量达0.46亿立方米,年末的蓄水总量达0.58亿立方米。还有我们必须要提出的沈阳地区的生产总值,高达4359亿元。相比沈阳市2002年的水资源总量(为34.7亿立方米,其中:22.4亿立方米为农村的用水量,12.3亿立方米为城市的用水),2009年的水资源有所减少,城市用水有所增加。
直接的行政干预是国家政府对自来水相关企业的管理与监督的主要手段,这一点也就直接决定了自来水企业的行政垄断性。目前,自来水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应运在城市的公用事业局,它们一直以来的管理制度是高度的政企合一。公共事业局的任务就是编制各种各样的自来水业的经营决策、经营计划等,企业的实际自主权并没有掌握在相应的管理层,因此他们并不是很专注于企业的利润的最大化,缺乏必要的管理动力。试想,一个这样的企业,管理层没有工作的积极性,何谈效率的高效?何谈自来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又何谈自来水行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企业存在着这样的一些问题,如:公司的机构职能重重叠叠、运营效率低下、相关规制的机构和被规制的机构之间的合作效率低下等,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多个政府机关的联合管理,职权的统一上比较分散。那么,我国的市场化改革的转型政策的落实难以取得长足进步的原因呢?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权利职能混乱所致。通常,自来水的价格、各项自来水价格的违规现象等都是由地方的物价部门来制定处理的,同时,我们还要结合各种各样的影响因素来制定自来水的价格,只是,总有一些例外情况是会出现的,相当一部分的因素是物价部门难以控制的,我们必须要正视诸如“物价管理各个部门的规制能力低下;政府、公司、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紧张”问题的存在。
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自来水的定价流程并没有遵循相关群众的意见,其依据依然是企业股东的最大利益。自来水的调价要求和调价幅度主要取决于政府规制机构的决定,并结合相关企业的特定情况,经过审核、审查、复议等步骤后开始实施。目前,尽管我国自来水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还是引入了一些群众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群众的听证制度、评审制度,并且价格的评审制度是定期进行的,但是,这仅仅占很小的一部分。自来水供水价格的制定在物价管理部门中,主要的目的基本上是规范企业的生产成本,值得提出的一点是,这种成本反映的是企业的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的平均成本。
沈阳市在近二十年来,将居民自来水的个人获取量与影响获取水资源的因素进行了定量的关系界定,主要的测定模型就是本文所研究的。市民用水的拥有量Q或其增量就是该模型的因变量;国内的生产总值(GDP)、消费品的零售总额(LS)、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IN)(以上的资产单位是万亿元)、公路运输线路的总里程(GL,单位:百万公里)、自来水的使用总量(SY,单位:亿吨)、水资源的供给总量(HY,单位:十亿吨)、自来水的供给人数总量(KY,单位:十万人)、虚拟的变量WTO、金融机构的货币供应总量(M,单位:万亿元)等为解释变量。众所周知,现代市场的繁荣主要是通过经济的增长来实现的,具体表现为国家对投资需求的扩张,意在扩大内需,消费自然能带动经济的发展态势。一般而言,国内生产总值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的最好的指标,就自来水市场这块地方来说,GDP=消费+投资+公司支出+供水,即经济发展水平是直接影响其市场的兴衰的,沈阳市必须加大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
下面的公式(1)是通过常数项C,因变量Q来体现的,采用的方法主要是OLS方法,同时也引入了软件Eviews,从而实现了所有变量的回归。
通过回归结果我们很容易地就可以看到,不同的变量C、IN、GL、WTO之所以不能满足检验结果,主要的原因是它们在方程式的具体操作中的系数T的统计量概率值在0.1之上,显然0.1并不是一个理想的数字,在它的水平之下变量发挥不了它们的多变性。还有一点是值得提出的,那就是方程式中的反应残差序列自相关程度的DW值也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为此,我们还需要其它的公式继续参数的统计。以下的公式(2)就是在反复的回归下,因变量还是Q,并不断地去除掉变量C、IN、WTO、GL而得出的。
Q=-3.708836339×LS+0.5116135056×HY+0.5796672726×GDP+1.191379895×M-2.160242659×SY+0.5882454584×KY(2)
通过计算,我们不难发现,公式(2)的拟合度是很高的,它的效果是很显著的,首先体现在方程中各变量的系数T,经过相关的计算,统计量的概率值远远在0.05之下。只是有一点我们还是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即1.99~2.01之内的无关范围出现在DW序列中,该结果是通过检查DW的检验临界值表得到的。从具体的检验结果中,我们了解到2.073239的DW值根本不可能落在操作的确定区域,这种情况无疑不利于明确地判断回归方程的残差项序列,对于它们是否存在自相关关系很难做出相应的定论。显而易见,这种回归方程式也是不能满足计算需要的。据有关计算结果注明,回归方程的残差项序列不存在自相关的具体数字显示为:样本的个数T为20,非常数项解释变量的个数k为4,DW序列无关的范围在1.83~2.17之间,方程的实际DW值为1.845859>1.83,只有DW的检验临界值表中数字符合以上的情况,回归方程才是比较理想的。当然,假如方程中的各变量的系数T的统计量的概率值临近于0,其效果将会更加地明显,因为它的值远远小于0.05,自然,此种方程式下的模型的拟合优度就会较高,统计性质也会比较的良好。我们还可以换种角度进行解释,比如经济角度:我国居民的用水量的增加量每减少0.3029%,市场的消费品的零售总额将会增加1%,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居民在消费品的消费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自己的收入水平或者是货币的拥有情况,从而造成了支出大于收入现象的出现。可见,我国居民的用水拥有量与市场经济现象的增长与滑落息息相关,必须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通常来说,我国居民的用水拥有量的增量每加0.691%。
金融机构的货币供应量就会增加1%。
沈阳市2010年有关自来水的数据资料是在工作人员的不断统计和整理中最终确定下来的,其中,78.0183万吨的拥有水量是民用水,15.4554万元的金额是消费品零售额(LS),32.80的十万人为供水总量(KY),72.6万元的金额是金融机构的货币供应量(M)。通过相关的保存资料,我们知道2009年沈阳市的民用水拥有量为62.8061万吨,通过模型我们能够估算出2010年,沈阳市的民用水拥有量为77.15487万吨,相比2009年,民用水拥有量增量的估计值为14.34877万吨,经计算得知,本次模型的估算误差为-1.107%,并没有超出原先预计的误差范围,因此认为该模型是能够胜任接下来的任务的。
水资源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那么到底怎么样的水价才是合理的、符合用水大众的呢?一般而言,合理科学的水资源的价格必须要以相应的价格制定和运行机制为前提条件,只有遵循一定的价格准则,才能适应不同用户的需求,合理地配置水资源,适时地节约水资源,高效地利用水资源,防止有限水资源的污染,杜绝有可能的水资源的浪费现象,切实做好保护水资源的一切措施,从而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造福人类,造福自然。
科学的、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水价的形成基础必须符合合理的原则:水资源的丰富与稀缺状况主要以水的价值为依据,具体表现在“使用、受益、负担一条龙”的原则之中,水资源的最终价格要包括水资源的各种费用,包括使用费、运输费什么的,其价格负担方将是最终的水资源消费者。
二是水价的构成也要遵循合理原则:通常的做法是,水资源的价格必须明确标明各种供水过程中的水价机会成本,如若发现现行供水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名不符实,就要马上制定并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将一切可能的成本流失现象扼杀在摇篮里。
科学合理的水价体系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不同水价形式的实行。水价有三种:政府定价及指导价、市场价;水价预期达到的目标是:实现供水的有偿服务性、社会公益性、生产经营性;二是不同计价办法的实行。即两部制水价、浮动定价、阶梯式累进水价、地下水保护性高价;三是制定不同种类的用水政策水价的辨别机制。
水资源的的有效配置及合理稳定的价格,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都有利于水价的管理。政府机构为了实现以上的目标,保障社会的发展,通常会针对不同地区的用水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必要的时候,会有价格补贴、投资政策、融资政策、财税信贷优惠等形式,甚至强制性地垄断某一地区的水价,解决实际中的水资源的供给不平衡。地方水价政策的调整有:水价的审批权实至名归。各个市、县、乡的水价审批收归自己所有,具体的审定工作由当地的物价主管部门执行;以单个的工程来决定水价,保证水价的真实性,落实成本的统计;对新的供水工程的投资商采取优惠政策,一方面增加他们的个人收益,另一方面也扩充了投资队伍;对小水利的工程水价采取宽松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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