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战略研究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应用

2012-01-17 09:57钟心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电子知识产权 2012年8期
关键词:国防科技专利申请国防

文 / 钟心 /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主要国家都把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和保护作为提升科技竞争力的主要手段,把知识产权作为国家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发达国家与大型跨国企业对于知识产权战略的运用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技术方面运用较多且与国防科技工业结合较为紧密的主要是专利战略研究;随着世界技术竞争的日益激烈,各主要国家和大型企业纷纷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各种专利战略研究的方法和手段见诸报端。但是,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在国防领域受到诸多的限制和约束以及国防技术本身的保密性和政府主导性等特点,一直以来,如何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开展专利战略研究还是一个空白,缺乏有针对性的参考资料。因此,本文试着从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特殊性出发,对专利战略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一、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专利战略研究现状分析

近年来,伴随着“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的深入实施,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数量、质量的大幅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得到明显加强,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不断向前发展。各军工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对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内外专利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开展对本单位科研、生产、经营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专利战略研究,并为本单位的技术进步和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工程期间,在核、航空、航天、船舶、兵器、军用电子领域,完成了多项专利战略研究。这些研究对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内外专利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突破国外技术封锁的有效对策,对提高国防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武器装备研制水平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与国外相比,我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专利战略研究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面临的形势还相当严峻。美国是专利战略的创始国,运用专利战略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专利战略己经成为美国在知识经济时代巩固其科技领先地位的主要手段;而日本是世界上实施专利战略最为成功的国家,甚至可以说是从专利战略中崛起的国家。专利技术和技术标准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手中的一把利器,它在保护其自身知识产权优势的同时,对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自主创新进行掣肘,体现在:第一,美国和欧盟等西方国家多年一直对中国实行武器禁运,并对输入中国的民用技术实行非军事使用监察;第二,我国军工企业面临的专利纠纷和技术标准限制日益繁多。这些差距主要是由于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专利战略研究工作是在我国社会整体知识产权的“先天条件”和“成长环境”下开展的,不可避免的存在“不成熟”的问题,大体表现在:尽管努力贴合国防科技工业技术研发需求,但是专利战略研究的成果被束之高阁,得到实际应用的却很少;专利战略研究成果多数都是短期性研究,无法重复使用,没有及时补充新的内容;专利战略研究的成果形式单一,多数还只是简单的专利信息分析、专利情况调查、专利法律状态描述,体现不出谋略的成分,分析时也没有结合当时的政治、军事、经济等综合信息,得出的结论经不起推敲。

国防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与发展强大的关键,世界主要军事强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在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中的作用。”

实事求是地说,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制度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这与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但是考虑到国防技术最终民用化或亦军亦民是大势所趋,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在其应用或成果转化阶段将寸步难行。而我国已开展的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多数开展于项目的立项论证阶段,一旦研究结论出现失误,将误导国防技术的研发、保护和运用。

二、充分认识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

这一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对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的重要性要有充分的认识;二是何为专利战略研究要有清晰的概念,有助于开展专利战略研究。

(一)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的重要性

国防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与发展强大的关键,世界主要军事强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在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中的作用。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国建立了完整的国防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管理工作体系,对确保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军事技术领先地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对于国防科研项目这种投资大、周期长的重大项目,如果不制定专利战略,而是单纯地认为只要不断加大投入就能得到技术上的回报从而在短期内赶超发达国家,简直是难以想象的。

另外,在国防科技工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工作的要求明显高于民用技术领域,这是因为:第一,在国防技术领域获取相关辅助情报信息的难度高于民用技术领域,证据不足直接影响研究结论的可靠性;第二,相较民用领域而言在国防领域开展专利战略研究责任重大;在民用技术领域,专利战略研究出现失误将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在国防技术领域,一旦出现失误,不仅会对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乃至对国家的安全和政治产生重大影响,造成的损害不可估量。因此,作为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的从业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项专利战略研究课题,使我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的水平尽快跟上世界新军事变革以及我国国防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步伐。

(二)国防科技工业专利战略研究的概念

迄今为止专利战略研究未见有一般性定义,但有两个基本要素却是目前所有研究者共同认可的:专利战略研究以技术保护、技术开发、技术实施、技术许可等行为中获得最大经济效益为研究目的;专利战略研究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手段、以专利和非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等为方法,进行谋划的行为。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涉及军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生产、经营、贸易、情报等各个方面,知识面广、综合性强,应具有前瞻性、长期性、全局性、经济性和对抗性等特征。

为了便于进一步阐述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的特点,本文认为首先应扭转三个观念误区:

误区一:专利战略研究要解决当前实际问题。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应紧跟技术需求不假,但是往往会陷入一种误区:当企业遭遇知识产权诉讼、技术转让或者许可等行为或者技术瓶颈时,才忙不迭地开展所谓专利战略研究,草草地将专利信息搜集分析了一遍,只给出了应对措施即刻收兵。正是因为走入了这个误区,才使得大量的专利战略研究成果显得“短视”、不可复制、无法与时俱进。

专利战略研究不以解决当前实际问题作为研究目的,顾名思义,“战略”是对战争全局的谋略和策划,专利战略研究的是在整个全寿命周期内技术的产生、发展、应用、维护的各个方面应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布局策略,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开展专利战略研究更应该有较强的前瞻性、长期性、稳定性和对抗性,更应该立足于国防关键技术研发和运用的各个环节,而不是仅针对某一环节。

误区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的核心是专利信息分析。

在诸多的研究综述中,不约而同地将专利信息分析或者专利情报分析作为专利战略研究的核心内容,在民用技术领域里或许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因为民用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可以很方便的获取,仅通过专利信息即可大致地描绘出竞争对手的情况,民用技术专利战略的制定80%以上的工作量依赖于专利信息分析。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的重点不在于分析世界范围内的专利布局和统计分析,而是在于通过研究相关情报重点描绘我方战略。在战略研究成果中明确给出哪些技术可以借鉴,哪些技术应独自发展,哪些技术应主动进攻。”

相反地,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国防技术就像一颗大树,“主干”部分通常以技术秘密或者国防专利的方式加以保护,可利用的专利信息很少,其每一项关键技术又关乎着国家的安全利益,因此其专利战略研究的核心内容应是突显以“我”为主,明确提出专利战略目标以及具体的战略实施方案,制定的战略实施方案既要以占有市场为目的,又要保护国家的安全利益不受损害,还要考虑如何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

误区三:专利战略研究就专利而论专利。

如上文所述,世界各国国防技术的“主干”部分通常以技术秘密或者国防专利的方式加以保护,从目前能够检索到的国防专利来看,大多也经过了十年以上甚至更久的脱密期,可利用的专利信息很少,专利数据样本采集困难,仅在专利信息分析基础上得出的各种结论将会误导国防技术的发展建设,必须结合其他技术情报(例如AD报告)加以辅助分析。

综上所述,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的重点不在于分析世界范围内的专利布局和统计分析,也不在于研究“他人”是怎么做的;而是在于通过研究“他人”专利信息中的“蛛丝马迹”辅以相关情报佐证,重点描绘“我”方战略,在战略研究成果中明确给出哪些技术可以借鉴,哪些技术应独自发展,哪些技术应主动进攻、如何进攻;哪些技术应当防御、如何防御,在研究成果的体例上应有所体现。

三、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工作流程

对不同的行业来说,由于其经营目的、技术和经济实力不同,其专利战略内容也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行业,在不同阶段,专利战略的内容也各具特色。但总的来讲,国防科技工业专利战略的研究仍有一些基本的思路和步骤,主要包括专利战略课题的选定、前期准备工作、信息采集分析阶段、专利战略制定、专利战略实施阶段、战略跟踪修正阶段。

(一)专利战略课题的选定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课题的选定通常是在国防科研技术立项阶段。这时通常要考虑两件事:根据技术研发的需求不同,初步确定研究目标、研究范围;在此基础上规划研究内容和研究所要达到的程度。例如:如果完全是自主创新的技术,那么在课题选定时就要对“我方”的专利战略布局、进攻手段等提出明确的要求;如果是在借鉴的基础上所做的技术改进,那么在课题选定时就要对如何突破“他方”专利布局、回避侵权手段等提出明确的要求;至于竞争对手分析、密切相关专利定性分析等都是专利战略研究的应有之义,不再鏖述。特别强调的是,在课题选定时,最好有知识产权的从业人员参与进来,帮助国防技术研发单位谋划。

(二)前期准备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战略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研究小组、研究背景技术和其他准备工作。

1、成立研究小组,明确分工

研究小组通常由专业技术人员、专利信息搜集分析人员、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组成,但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开展专利战略研究时,专业的情报搜集分析人员也是不可或缺的。

2、研究背景技术

通过技术专家讲解以及对国内外专利文献的搜集和消化,勾画关键技术图谱,按照技术分类进行项目分解,拟定检索策略。

3、其他准备工作

(三)信息采集分析阶段

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数据的采集,在分析时一定要将专利信息和非专利信息甚至通过非常规手段获取的情报信息结合进行分析。

(四)专利战略制定

专利战略的制定阶段包括提出专利战略目标和专利战略实施方案。

专利战略目标是专利战略的重要组成要素,民用技术领域通常把抢占、拥有、维护市场作为专利战略目标,而在国防科技工业技术领域还应考虑在占有市场的同时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在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之间权衡利弊。

专利战略目标确定以后, 通过全面、周密地分析、比对,综合专利、情报分析所掌握的情况,制定出具体、切实可行、适应性较强的专利战略方案。

(五)专利战略实施阶段、战略跟踪修正阶段

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国防技术通常以技术秘密或者国防专利的方式加以保护,专利信息的检索难度成倍于民用技术。世界上采用专利制度的国家,对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技术的专利申请均采取保密措施。”

今天的人回顾云南陆军讲武堂的历史,经常会很惊讶。中国西南的边陲,经济、文化和教育并不比别处更发达(客观讲甚至更为落后),那为何在军事教育方面成绩会那么突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专利战略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技术、军事、政治、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及时掌握竞争对手的技术发展和专利申请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随时对国防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活动给予密切的跟踪、监控。跟踪、监控的主要内容有:竞争对手在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动向、取得专利权的情况、竞争对手先导型专利技术开发情况和发展态势、竞争对手专利技术存在的缺陷等,如果竞争对手的专利对“我方”下一步的专利战略实施构成严重障碍而又无法消除, 应考虑及时调整专利战略目标。

四、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信息分析的特殊性

专利信息不同于其他文献信息。专利申请必须充分公开,使得专利说明书的内容十分详尽,申请人为了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充分公开的审查要求,必须在申请说明书中对发明创造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另外许多发明成果仅通过专利文献公开,并不见诸于其他科技文献,根据英国德温特公司统计有70%至90%的专利文献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而欧洲专利局则认为这个比例为80%。

(一)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检索的难度高于民用技术领域

在民用技术领域,专利涵盖的信息量远高于其他科技信息,专利申请必须充分公开,使得民用技术的相关专利很容易被检索到。

但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国防技术通常以技术秘密或者国防专利的方式加以保护,专利信息的检索难度成倍于民用技术。

世界上采用专利制度的国家,对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技术的专利申请均采取保密措施,但各国具体的保密专利制度有所不同,基本上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将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保密,经过专利审查,但在解密前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美国、英国;二是将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保密,经过审查合格授予专利权,但是不予以公布,例如德国、俄罗斯、中国;三是对涉及国防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既不进行专利审查也不对保密的专利申请予以授权,采用这种方式的国家如法国、西班牙、荷兰等。

那么,是不是说只要涉及国防领域的发明创造在专利检索中就会毫无收获?倒也不尽然,实践证明,只要我们选取合适的切入角度,再结合引证专利、同族专利等线索,还是能够发现一些专利线索的,尤其像美国、英国这种保密专利一经解密立即公开并授权的国家专利数据库。例如,作者曾经在美国专利数据库中检索潜艇减振降噪技术的相关专利时,利用关键词检索仅检索到为数不多的专利,检索结果不令人满意,但是,通过对一篇发明名称为《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Reducing Acoustic Emission from Submerged Submarines》的阅读发现,这篇由德国公司在美国申请的专利《潜艇辐射噪声的抑制方法及装置》(其发明摘要附图见图1)中不仅详细介绍了一种降低潜艇核反应堆辐射噪声的方法,还列举了多项相关专利,给出了相关专利的申请号和发明名称,对相关专利概况做了简单介绍,通过继续对相关专利的线索捕捉,从而扩大了和明确了检索方向,提高了检索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在另一篇由美国海军司令部申请的发明名称为《Noise control composite潜艇消声涂层》的专利于1982年8月31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申请,时隔13年解密后于1995年5月30日公开并获得专利权,在说明书正文中列举了多项引证专利,通过对引证专利的分析,获得了更多的检索线索(其摘要附图见图2所示)。

(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信息要与其他信息结合分析

在民用技术领域,仅通过描述专利分布,就可以轻松掌握技术的发展脉络,使竞争对手毫无保留地将技术家底和盘托出。因此,专利信息分析一直是民用技术领域专利战略研究的核心内容。

图1

图2

图3

图4

但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检索到的专利不能代表技术的发展脉络,必须结合其他情报信息做辅助分析,否则,得出的分析结论是非常可笑的。例如:在一次针对国外潜射导弹技术所做的专利信息分析过程中,利用检索式under and (water or sea)or (underwater or undersea)or beneath and (water or sea)or (submarine or submerged and missil)or (F41F03/07 and B63G8)or(89.189 and 89.11)对1960~2007年间美国(因为美国是潜射导弹技术最为发达的国家)专利申请情况进行检索,筛选出116件专利申请作为分析样本,得到图3所示的分析图表:

若对着这个分析图表立刻“看图说话”,得出的结论正确性将大打折扣,这是因为116件专利申请对于潜射导弹这一美国一直不遗余力开发应用的技术来说,数量上极不相称,说明大部分相关技术仍处于技术秘密状态,因此必须结合其他情报信息佐证分析。

那么,是不是说专利信息分析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毫无用处呢?当然不是,通过搜集的非专利信息获知1960年7月20日,美国第一枚北极星A1型导弹从“华盛顿”号核潜艇上发射成功,而在1961年7月13日由美国海军司令部提出了历史上第一件有关潜射导弹技术的专利(其说明书附图见图4);1990年,随着美国三叉戟Ⅱ型导弹的研制并投入使用成功,潜射导弹领域的专利申请量达到了一个顶峰,1990年以后随着冷战思维走向终结,大型军备竞赛退出历史舞台,潜射导弹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变化趋稳,再次印证了潜射导弹技术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世界政治、军事大环境的影响。充分说明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专利信息要与其他信息结合分析才能得出较为正确的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对于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来说,专利战略是国防技术走向市场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专利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一个行业或企业来说,不应该是孤立的行为,必须融入整体战略之中才能产生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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