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星 劳开骏 纪凯 浦国华
在浙江的外来务工人员以青壮年为主体,大多来自欠发达省份的农村,文化程度不高,大多居住在简陋的农居房,外来务工人员对收入水平并不满意,幸福感偏低
根据浙江省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全省5442.69万常住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有1182万,占全部常住人口的21.7%,其中经济活动人口的比重达82.8%。虽然浙江目前仍处在人口红利期,但是外来务工人员回流现象已经出现,外来务工人员将不再源源不断也是不争的事实。外来务工人员在浙江的生活、工作状况以及幸福感受将影响到外来劳动力的供给。2011年,浙江工商大学组成课题组,对外来务工人员在浙江的生存状况和幸福感进行了一次调查。
本次调查的在浙外来务工人员界定为外省来浙江从事非农劳动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外来务工人员”),调查选择在外来人口最多的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展开,重点调查以体力劳动为主要特征的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群体。调查的主要内容有: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生活和就业现状、生活及就业发展、幸福感受、影响幸福感的主要因素等31项指标。
从来源地看,浙江外来务工人员排在前4位的分别是安徽(36.8%)、江西(13.3%)、河南(12.4%)、贵州(11.5%),占总数的74.0%,外来务工人员中88.0%来自农村。新一代农民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主体,被调查的外来务工人员年龄均在16到64岁之间,其中:16-19岁占3.83%、20-29岁占58.47%、30-39岁占23.13%、40-49岁占9.65%、50-64岁占4.92%;平均年龄为29岁,年龄中位数为27岁。80年之后出生的外来务工人员占到总数的70.9%。
图/金川
在浙外来务工人员中初中文化程度群体最大,占62.8%,其次是高中19.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1.3%。从平均受教育年限看,外来务工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09年(相当于高中水平),80后外来务工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43年,年轻人群文化程度更高一些。
外来务工人员年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被调查的外来务工人员年平均年收入大约为2.9万元,低于2010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650元的水平,但高于私营企业在岗职工23409元的水平。年收入水平在不同行业差别较大,制造业平均年收入为3.7万元左右、建筑业在2.2万左右、服务业在2.6万左右。在外来务工人员中,认为每天再增加1小时工作时间,工资增加25元以上比较合适占半数以上,达52.8%,对工资要求高于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外来务工人员对收入期望值较高。
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主要靠租住低廉农居房。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房屋类型主要是农居房,占55.7%;一般楼房占37.0%;居住在高层楼房的占3.1%;住简易搭建房占2.0%;住建筑工棚1.3%;住其他类型占0.9%。从居住房屋所有权类型看,租房的比例高达73.2%,居住在职工集体宿舍的占18.4%,拥有自有住房的仅占6.7%。外来务工人员人均租房面积只有8.6平方米,人均租房月租金为165元,房屋设施大多只有自来水和公用卫生间。
外来务工人员为子女上学问题而困扰。据调查,有47.4%的家庭有适龄上学或将要上学的小孩,有35.5%的外来务工人员因小孩上学或将要上学问题而困扰,其中有10.6%的外来务工人员很困扰。此外,有63.6%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赡养老人,由农民工外出所带来了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虽然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有82.3%(其中不乏一些假合同的存在),但仍有17.7%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与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在不同城市差异较大,在宁波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最高达97.7%,在杭州的为74.3%,温州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最低只有62.0%。
外来务工人员超时加班工作成为普遍。外来务工人员每周工作超过5天的达87.1%,其中没有休息天的占到58.3%,需要工作6天的占28.8%;外来务工人员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占50.3%,外来务工人员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达9.1小时。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需要经常加班加点,普遍存在劳动强度过大的问题。另外,有12.2%的外来务工人员认为工作环境会对自己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障不到半数。从调查结果看,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比例分别为 39.9%、33.0%、45.5%和32.6%。虽然参加医疗保险人数最多,但仍不到半数。调查中发现,外来务工人员参保偏低也并非企业不予以提供,存在部分外来务工人员不愿意参保情况。原因有三:一是员工的风险意识淡薄,经济规划能力低;二是由于社会保障存在异地参保流通和滞后享受问题,相对而言现钱更能直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三是即使完全由企业支付的“免费”社会保障,有些企业也将部分费用最终会一定程度的转嫁到外来务工人员身上,“免费”并非免费。
看电视和上网是外来务工人员主要业余活动。在业余时间的主要业余活动多项选择问答中,选择业余时间经常看电视和上网的占有72.5%。有45.0%的外来务工人员也选择了业余时间休闲打牌,只有18.4%的外来务工人员选择业余时间主要用于读书看报学习。
外来务工人员在收入状况、职位状况、工作条件、生活品质、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与上年比较,收入上升变化最大。有半数外来务工人员回答收入与上年比较上升了,其中44.8%的外来务工人员是在职位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收入增加;回答收入没有变化占36.8%,回答收入是下降的只占6.7%。
相对收入的变化,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在职位、工作条件、生活品质、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与上年比较,普遍回答差异不大,所占比例分别为81.6%、83.4%、77.8%和74.1%,回答有上升或是下降的所占比例均小于10%。对职位状况变化,回答有上升的比例较低占5.8%,但下降的比例更低占2.0%,说明职位变动机会很小或工作的流动性较大难以升迁;对工作条件变化,回答有上升占5.5%,下降的占5.3%,上升与下降概率相当,变化也不大;对生活品质变化,上升占7.8%,但回答下降也占到8.6%,存在生活品质下降群体多于提升群体的问题;对家庭经济状况变化,虽然回答上升的有9.7%,接近10%,但回答有所下降的占到9.8%,说明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收入状况与家庭经济状况变化的差异,这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一个现象,物价的迅速上涨吃掉了收入的增加,货币收入增加了,但可购买的物品或得到的服务并没有增加,即实际收入没有增加,甚至可能略逊于物价的上涨。
外来务工人员的幸福感偏低。感到“幸福”和“非常幸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比例分别只有43.5%和0.7%,不到半数;感到“不幸福”和“非常不幸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比例为3.8%和1.1%;对“幸福感”不明确的外来务工人员占半数,比例为50.8%。
外来务工人员对收入水平最不满意。从外来务工人员对收入、家庭、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的主观满意度来看,对家庭状况满意度最高,感到“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分别为54.8%和2.4%,而感到“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只有6.2%;对收入水平的满意度最低,只有18.4%,其中非常满意只有0.5%,而感到“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有22.8%和7.1%;相对于收入水平,对工作环境的满意率略高一些,对工作环境感到“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有34.9%,感到“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有12.4%。尽管收入是上升比例最大的,但外来务工人员对收入现状依然不满意。
积极探索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定居的人口管理新制度。放宽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将外来务工人员按居住地划入社区管理,激发他们的活力,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
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的制度安排。政府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来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在就业、社会保障、获得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促使外来务工人员逐步融入城市社会。
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技能培训。政府应设立外来务工人员专项培训资金,加大文化和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实现外来人口从量到质的转变。
规划统筹考虑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运用政府支持、市场融资、企业与外来务工人员集资等多种手段,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在工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建造可供企业租用的集中集体宿舍,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安居乐业。
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要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纳人城市教育规划和管理,也要逐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的实际困难,适当增加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园数量,鼓励企业和社会民间组织建园,并且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努力提高一线务工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水平是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幸福感的主要因素,对苦脏累一线务工人员来说,高强度的劳动付出换回的低工资待遇,使他们在心理上难以平衡,应尽量提高苦脏累一线务工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