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确立城乡一体发展导向,建立健全城乡一体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城乡一体推进机制,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路子。
一、坚持科学定位,牢牢把握城乡—体改革发展重大机遇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苏州坚持把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摆上全局位置,作为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的重大机遇,作为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抓手,作为加快“两个率先”进程、推动苏州新一轮跨越的战略选择,科学谋划,系统安排,整体推进。市委、市政府把城市化战略提升为城乡一体化战略,制定了改革试点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决策体制、工作推进机制和挂钩联系制度,确立了23个改革试点先导区,形成了上下互动、城乡联动、整体推动的强大合力。实践证明,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破除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制约,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有利于推动城乡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拓展城乡发展空间,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富民与强市有机统一,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城乡一体政策制度框架
改革与发展互为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通过改革来消除制约发展的因素,为发展注入更强劲的活力和动力。为此,苏州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关键环节和动力源泉,通过构建政策制度框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创新城乡一体规划机制,积极推进“三个集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鼓励农民带股、带保、带房进城镇,加快农民市民化、职业化进程。全市累计40多万农户、超过110万农民实现了居住地转移和身份转变,88%的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80%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43%的农户实现集中居住。创新城乡一体社保制度,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城乡社会保障并轨力度,2011年7月1日起,城乡低保实现全面并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元。至2012年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并轨,2013年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创新城乡一体金融政策,健全金融信贷资金服务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健全四级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累计承保风险103亿元,市级农业担保累计担保96亿元,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累计达到69家,累计发放贷款280亿元。创新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以基本农田、水源地、生态湿地和生态公益林为重点,对直接承担生态保护责任的乡镇、村和农户进行经济补偿,生态补偿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三、实行股份合作。全面推进新型集体经济转型升级
从2005年起,苏州加快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体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促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走出了一条“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的富民之路。股份合作经济明晰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创新了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促进了城乡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了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增强了基层民主管理活力,构建了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全市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累计达3497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5%;农村集体总资产突破1000亿元,村均收入超过5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7000元,连续9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投资财产性收入比重由“十五”初期的5%提高到37.6%,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4:1。
四、促进产业融合,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路径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国际化加快推进,农业占GDP比重虽然很小,但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不能改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市的现代化。在工作中,首先强化现代农业功能定位,按照“生产、生活、生态、生物”的要求,不断拓展农业食品保障、原料供给、就业增收功能,更加彰显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功能。其次优化现代农业规划布局,全面落实优质粮油、高效园艺、生态林地、特色水产“四个百万亩”的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主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扎实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再次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采取入股、入社、入会(协会)等方式,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同时注重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服务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目前,全市建成万亩以上现代农业园区23个,干亩以上现代农业园区78个,高效农业比例达60%;建成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3家,规模以上农业企业年销售总额超过1600亿元。建成生态湿地、休闲观光农业基地202个,农业生态旅游人数突破3000万人次,带动相关产业实现收入260多亿元。
五、坚持统筹兼顾,加快提升城乡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
注重创新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加强“新社区”建设,近几年投入300多亿元建成559个新型社区,行政、文化、商贸、医疗、警务等服务用房面积按不低于社区住宅地面建筑面积的3%规划建设到位,其中工作活动用房按O.5%进行配置。加强社区组织管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社工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规模在3000户(10000人左右)集中安置居住区推进“一区多居”管理模式,党组织书记和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按乡镇(街道)副职配备到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社区总人口的1.5‰配备到位。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坚持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重要载体,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为依托、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为补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注重创新乡镇管理体制,加强“新市镇”建设,充分发挥23个先导区先行先试的积极作用,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区镇合一”管理体制,构建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扁平高效、运行机制灵活的新型基层政府管理架构,推动一批重点中心镇发展成为人口集聚、产业集群、结构合理、社会和谐的现代新型小城市。注重创新教育、卫生管理体制,实行城乡学校“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办学标准、统一办学经费、统一教师配置、统一办学水平”,全面形成“以县为主,城乡一体”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区域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鼓励优秀医务人员向农村流动,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多方面服务。注重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积极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强就业、居住、医疗、计生、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协作机制。
当前,苏州的发展已进入全面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新起点,苏州将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展目标,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发展战略,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使苏州既保持鱼米之乡优美的田园风光,又呈现先进和谐的现代文明,率先形成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从而在更高平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实现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的更大跨越,使苏州经济发展更具活力、社会建设更加和谐、科教文化更趋繁荣、民主法制更为健全、生态环境更显优美、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作者系中共苏州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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