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生幸福贯穿“两个率先”全过程

2012-01-01 00:00:00本刊评论员
群众 2012年2期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开启了江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在新起点上砥砺前行,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宏伟事业,必须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指针,以民生幸福为导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一个国家或地区才能长治久安。根据中央对江苏提出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定位,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省级全面小康指标体系,8年来,我们坚持把民生优先作为科学发展的鲜明导向,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就业富民、社保安民,制定出台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每年安排一批民生实事和惠民工程,努力增强改善民生的普惠性,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活水平每年都有新提升,一项项民生工程好处有目共睹,铭刻在亿万人民心上。
  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关注民生。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到201 1年蔓延欧美的债务危机,我省经济经受了复杂、困难局面的严峻考验,省委省政府积极实施并不断完善扩大内需计划,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优先发展教育,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发展,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江苏这艘行进中的航船得以克服各种困难挑战,破浪前行。实践证明:“两个率先”目标要让人民群众认可。“两个率先”成果就必须为人民群众共享。让民生幸福为“两个率先”导航,江苏“两个率先”事业才能沿着正确的航向,不断从胜利驶向新的胜利。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新部署,把民生幸福作为实施“八项工程”的最终目标,作为“两个率先”的新内涵新标准新要求。省委省政府专门对实施民生幸福工程进行研究部署,并出台相关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考核指标体系,排定“验收”时间表,确保这项惠及全省人民的工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推进民生幸福工程,重点是实施“一个计划”、构建“六大体系”。实施“一个计划”,就是大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构建“六大体系”,就是完善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体系。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基本实现,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今后五年,是江苏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现代化最核心的是人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既是现代化成果的享有者,也是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力量。过去,江苏摆脱贫困、解决温饱、实现小康,顺应了群众意愿,得到了群众拥护,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今天,我们要基本实现现代化,仍然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会议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2012年实现“稳中求进”的根本举措之一,也是要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理顺分配关系入手,通过提高劳动者和老百姓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来实现“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转方式”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干部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增进民生幸福作为推进“两个率先”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和把握好民生保障与民生幸福的关系、个人幸福和广大人民群众整体幸福的关系、积极作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的关系,集中解决紧迫性问题,切实办成一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好事实事,扎扎实实落实好民生幸福工程各项部署,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贯穿于“两个率先”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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