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无过

2011-12-31 00:00:00
家庭百事通 2011年8期


   前几天,我陪同母亲乘一客运公司的大巴回老家探亲。途经一路口时,突然,从路旁窜出一条狗。司机紧急刹车,狗没撞上,我母亲却因紧急刹车而受重伤。事后,客运公司却以司机没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我母亲的医疗等费用。请问:司机无过错,公司究竟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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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你母亲在旅途中遭遇不测,我们对此也深表遗憾。老人出门在外,行动不如年轻人灵便,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作为子女,你以后应加强对老人的保护意识。
  关于客运公司对旅客的责任,并不以司机有无过错而判定。当旅客购买了车票以后,旅客和客运公司之间就形成了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三百零二条分别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所以,客运公司就有责任把所有的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伤害行为,客运公司都应当对此负违约责任。
  因此,无论司机有无过错,客运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陈华世(《新新法制报·法制内参》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