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流金融的中小企业风险分析

2011-12-30 04:48吴一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物流科技 2011年9期
关键词:金融业务金融机构物流

胡 琴, 吴一丹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HU Qin,WU Yi-dan (Hubei Communication Technical College,Wuhan 430079,China)

1 中小企业实施物流金融业务的现状

1.1 物流金融简介

广义的物流金融是指在整个供应链管理过程中,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实现商品流、资金流、实物流和信息流的有机统一。

物流金融业务是以物流为核心,依托供应链上的存货、应收账款、订单等丰富的担保资源进行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整合运作,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的融资经营活动,最终实现物流业与金融业融合发展的状态。它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产业链水平的有效途径,其功能是实现物流与资金流的一体化,是一项创新的物流增值服务。

1.2 物流金融的作用

物流金融是新兴产业,并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到2010年10月为止,我国绝大多数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物流金融业务,多家银行将物流金融业务作为战略选择在其内部进行了推广;一些大型物流企业,如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中外运、中远物流、广东南储,以及一些新兴的现代化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如怡亚通、越海物流、飞马国际等都基于自身的核心优势,在物流金融领域根据供应链上客户的需求提供相应的物流金融创新产品。其中,中国储运总公司已与20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质押业务,动产监管业务的融资规模超过400亿元,监管地点覆盖20多个省(直辖市),监管客户超过1 200多家。

对于物流企业而言,物流金融可以提高一体化服务水平,提高竞争能力业务规模,增加高附加值的服务功能,为物流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于客户企业而言,物流金融可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将企业有限的资金用在产品研发等方面,降低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的资本占用率,提高企业资本利用率,实现资本优化配置;扩大企业的销售能力,提高企业的销售利润。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通过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在物流企业作为中介的业务模式中,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性,降低了信贷风险。

1.3 中小企业实施物流金融业务的现状

中小企业被称为一国经济中 “最活跃的经济细胞”,是支持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主要是因为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资信度低、可供抵押的资产少,存在着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2009年UPS发布的 《亚洲商业监察》报告中显示,中国61%以上的中小企业曾有过融资问题困扰,而另一方面,全国中小企业每年都有10多万亿元的存货、应收账款,因各种原因不能用于担保借入信贷资金。如果将这些闲置的资源进行信贷担保,相当一部分的中小企业可解摆脱贷款难的困境。

我国中小型企业目前所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多以仓单质押业务为主。在金融机构、客户企业和物流企业三方关系中,物流企业是金融机构的质押监管代理人。物流企业严格依据协议条款对质押标的物进行监管,标的物可以存放在物流企业仓库、企业自有仓库或公共仓等地点。货物在质押期间,金融机构对质押人货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物流企业对货物的数量和保管质量负责,承担质物损没、质量变化、不按规定监管等责任。由于市场环境、监管条件、客户企业经营情况等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存在较高的监管风险,因此风险管理始终是物流企业质押监管业务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加强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防止不良贷款率的重要保证;物流企业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并有效运作,则是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内容。

2 中小企业实施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分析

通过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使得参与业务的三方都获得切实的利益,真正达到 “三赢”的效果。这种互相促进、多方获益、共同发展的模式,保证其持续发展和长久生命力。物流金融在我国仍处于起步状态,按照目前的发展情况,中小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面临着诸多风险。

2.1 质押物本身的风险

合适的质押物能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的几率,并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或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贷风险。

(1) 品质风险

质押期间,若质押物的性质发生改变,将直接影响到质押物的价值,并增加金融机构和物流公司的业务风险,同时还会影响到质押物的销售。市场需求量大且稳定、市场流动性强、吞吐量大、质量稳定,易储藏保管、市场价格涨跌不多的质押物,其风险相对较小。

(2)变现风险

质押物价格的波动是物流金融业务所必须面临的风险,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会增加信贷的风险。

依据 《担保法》,若出质人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贷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拍卖来抵偿贷款的损失。但若质押物在拍卖时因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而贬值,则可能使拍卖质押物所得不足以弥补贷款损失;若外界因素(如天气、季节等)对质押物销售的影响过强,则质押物有可能出现无法变现或滞销的风险;在质押物价值评估过程中,物流金融提供商因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价值评估系统不完善或评估技术不高、网络信息技术落后,造成信息不完整、业务不畅,各种评估方法和标准不统一,使得质押物的价值和融资金额差距过大,那么融资回收的隐性风险相对要大。

(3)仓储风险

由于质押物储存于仓库期间不可避免的可能会面临盗抢、火灾、灭失等一系列风险,所以在物流金融业务中,一般会要求融资企业对货物进行投保。

2.2 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

由于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以及法律体系的限制,国有商业银行还不能收购物流公司,非金融机构不能提供金融服务。物流金融在我国虽然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但受到法律未作许可及市场准入的限制,仅有中远、中海等大型物流企业在以 “物流银行”的形式与各大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该业务涉及市场主体众多,物流业务的风险和金融业务自身的风险在物流金融业务中同时存在,在分担风险方面还没有建立互惠、互利、互相制约的协议,金融机构、出质人、物流公司之间的风险划分关系不一致,各个主体都会片面强调、规避和转嫁风险,造成风险与收益之间不对等,一定程度上会放大物流金融的风险。

金融机构介入物流金融业务的时间不长,在贷款工具设计、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方法和内部监控方面经验不足,同时受到各种制度、法律瓶颈的制约,操作疏漏和失误也难以避免。

2.3 物流企业的管理风险

物流金融模式的创新在于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负责质押物的监控和担保,考察物流企业的实力和规范化程度成为中心企业实施物流金融的重要环节。为保证质押物的实时监控及安全,需要重点考察经营实力和技术实力:经营实力要求经营规模在中等以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措施齐全;而管理制度则应包括完善的、严格的货物检验化验制度、出入库制度和保管制度;技术实力主要指应有质押物价值评估系统和网络信息技术,能对质押物进行实时监控。

物流企业内部存在着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松散、不健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决策发生错误,运输、存储不当造成质押物损毁、灭失,监管企业资质差、监守自盗,以及对质押物的定价评估不够公正、准确等问题,都会造成质押物不足或落空的风险。

2.4 外界风险

(1)政策风险

物流金融业务的可靠资金来源主要来自银行贷款,这种单一的外部融资行为除了受到法律、政策的限制和影响外,也给物流金融业务本身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例如,当国家采取收缩银根的政策时,金融机构就会缩小对物流企业的授信额度甚至要求提前还款,这样就有可能导致物流企业对客户企业的违约,从而增加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

(2) 法律风险

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押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另一方面,物流金融还处于萌芽阶段,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物流公司以及整个供应链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整合,物流金融业务无法可依,极易利用法律漏洞谋取利益,影响物流金融业务的顺利进行。

3 实施物流金融业务的对策建议

3.1 规范政策法律制度,健全风险防范体系

为规范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关部门需要在逐步的摸索中逐步健全物流金融的政策,包括贷款政策、质押及质押权让渡政策、金融担保政策、保险政策、资本证券化政策等在内的政策体系,以及物流金融业的准入资格规定、行业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南等,逐步完善物流金融经营风险的防范体系。

同时,应完善物流金融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如《担保法》,在法律约束的同时应建立由中央银行和物流管理委员会牵头的宏观管理机构,对业务实行规范管理,并制定合理的惩罚程序和措施。

3.2 合理选择质押品种,防范质物风险

选取质押物时要有一定的限制,应尽量选择市场畅销、适用广泛,变现能力强、易于处置,价格波幅较小且不易变质 (保存期至少1年)的商品,多考虑选取产品销售趋势好、市场占有率高、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生产商合作。

要对质押物的品种选择、市场价格的稳定性以及质押物是否投保等方面入手;同时要考察货物来源的合法性,对于走私货物、违禁物品和国家禁止交易和限制交易的商品要及时举报;最后要保证质押物的产权是明晰的、并已足额缴纳了关税、增值税、仓储费、运输费等税费,不存在税收及货物保管等方面的法律纠纷,不存在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应建立对质押物销售情况、价格变化趋势的监控机制,并设定合理的质押率。

3.3 拓展融资渠道,发挥社会资源优势

利用大型物流公司集团的实力优势,通过购买股权,直接控股地区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地区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生产企业以及多家经销商的资金流、物流、商品流、信息流有机结合,服务与融资捆绑,封闭运作,为整个供应链提供全程性、个性化的服务。

运用资本运作手段,以资产重组、产权置换、参股控股、资产并购、发行股票或债券、发起或借壳上市、票据性融资等多种方式扩大自身的规模,增强实力和扩大市场份额;开拓实物型、技术型融资业务,进行实物型租赁和技术参股,特别是与物流经营相关的大型耐用设备租赁和关键技术合作;开发商业贷款以外的金融授信业务,如银行承兑汇票、支票、信用证、保函等,以适应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争取境外资金和政府财政的战略投资。

3.4 加强物流企业内部管理,强化员工的素质教育

物流企业应经常与金融机构、客户企业进行业务协调和沟通,实现信息共享,避免业务操作过程中出现风险;强化金融观念,积极主动的寻求金融机构的相互合作与支持,通过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取得银行的信任的同时有效地解决在提供物流金融服务中产生的效率问题。作为银行和借款人都信任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要指定专门负责物流金融业务的工作人员,制定规范的物流金融业务操作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操作。有条件的企业应通过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辅助操作人员进行货物的管理,避免操作风险。

物流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特点,建立符合物流金融业务实施要求的企业组织结构。既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又要相互合作、互相监督,以利于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在加强物流金融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要经常对其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同时要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和晋升途径,避免因此诱发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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