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多维分析

2011-12-29 00:00:00王作亮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1年6期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多处提到“优质教育资源”的问题。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中明确指出:“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第九章《民族教育》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中“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中“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这些规定充分说明了国家在今后一段时间对于教育资源优化的决心。就基础教育而言,我国教育的根本问题是农村教育的问题,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重点与难点也在农村。所谓优质教育资源,“从构成成份上说,大体包括优越的物质资源,优良的课程资源,优秀的精神资源,优异的人力资源,优化的制度资源等;从构成形态上说,可以是物质形态的优良资产、资本、设施、设备,也可以是精神形态的优秀思想、文化、风气、传统,还可以是物化形态的体制、机制、模式、课程,也可以是复合形态的特色经验、思路、方式、形式、做法。”[1]可见,优质教育资源的构成是复杂的,这就决定了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主体也应是多维度的。笔者试从权力的保障、文化价值的引领、爱的呵护、教育的完整性诉求等方面,分析政府、社会、家庭与学校在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发挥的作用。
  一、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政府作用:权力的保障
  在国家共同体中,国家与公民、公民与社会之间结成的是以法律为基础的互动关系,在这种互动关系中,国家(政府)作为权利主体赋予共同体成员一定的权利。受教育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是保障这种权利的必备条件。在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中,国家(政府)的作用是以权力作后盾保障物力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1.在物力资源上应合理配置,保障农村教育正常运行
  国际教育组织将“人人享受教育权利、人人享受教育公平”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然而,我国政府在物力配置方面,城乡差距较大。以河北省为例,2005年,河北省城镇初中生人均事业性支出为1971.21元,农村初中为1570.57元,城镇比农村多出346.64元。如果按该年在校学生计算,河北省城镇初中事业性费用为39.90亿元,农村初中事业性费用为25.49亿元。城镇是农村的1.57倍。同样,在小学方面,城镇比农村多出163.70元[2]。截至2004年,全国尚有113个县(区)小学、142个县(区)初中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零,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地区[3]。为缩小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性,《纲要》在第九章中作出了“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等规定。《纲要》的这些规定说明政府已洞察到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性对于义务教育造成的严重影响。因此,为了保障农村教育的正常运行,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
  2.在人力资源配置上应统筹兼顾,保障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
  《纲要》指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等。目前,农村中小学在人力资源方面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师资匮乏,2001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应为:农村初中18.0∶1,县镇初中16.0∶1,城市初中13.5∶1,农村小学23.0∶1,县镇小学21.0∶1,城市小学19.0∶1。但现实中还达不到规定的要求,许多县(市)每年入编很有限的教师。以江苏省为例,徐州市语、数、外每学科缺编近千人。调查资料也表明,一是师资缺乏,一所农村小学开学已两周,三个班只有一位50多岁的教师支撑着;二是教师的年龄结构不合理,许多农村中小学很少有3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三是教师的学科结构不合理,语、数、外与音、体、美等学科的教师数量不成比例,音、体、美等学科因师资匮乏无法开课而被其他学科所取代。因此,基于以上问题,各级政府应统筹兼顾,切实加强农村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社会作用:文化价值的引领
  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文化,对于农村而言,自身的文化生态环境、文化精神环境、文化制度环境等资源对于充分发展农村中小学生的个人独特人格具有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加强这些教育资源的建设需要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努力。
  1.加强农村生态文化建设,增强农村中小学生对乡土的亲近感
  农村的自然生态环境承载着农村学生的理想,蓝天碧水、青山翠竹的优美画卷编织着他们的梦想,同时也是他们终身享用不尽的财富。然而,现代化进程中,农村人文生态环境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考验,一些优美的农村自然风貌已近惨不忍睹的境地。农村自身文化生态的破坏,直接导致农村学生对自身周遭文化的冷漠,他们生存于其中的土壤已不足以给他们带来快乐,他们的目光不再系于乡间。因此,社会方方面面应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村规民约的力量、法律法规的力量等加强乡村的生态环境建设,进而增强农村学生对乡土的亲近感。
  2.加强农村精神文化建设,促进农村中小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一个人拥有一个价值就是说他坚定地相信一种特定的行为模式或终极的存在状态模式。价值一旦内化,它就自觉地和不自觉地成为指导行为的标准或准则。这种准则成了一个人的行为和态度的理据。”[4]社会精神文化环境直接影响着学生价值观的形成。近年来,受社会灰黄文化的影响,一些农村黑社会性质帮派势力盛行,这些人无疑在农村取得了经济上与政治上的优势地位。这对农村中小学生价值观的形成有着一定负面的影响,农村中小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需要良好的农村精神文化环境,因此,要切实加强农村的精神文化建设。要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农村中小学生对待真伪、善恶、美丑的鉴别能力。要弘扬传统乡村文化,使农村中小学生的心灵能重获和谐乡村文化的呵护与滋润。要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为农村学生健康成长营造正面的、积极的氛围。
  3.加强农村网络文化建设,削弱网络文化对农村中小学生的负面影响
  网络文化的高时效性、零距离传播不仅改变着文化本身,也广泛地影响和改变着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文化主体在虚拟世界中创造和实现着现实世界未曾有过或难以实现的假想和计划,实现着自我的追求和肯定,网络文化将人类带入了一个实然和超然生活的双重世界,网络文化使人类享受到前人无法想象的“诗意生活”。然而,网络文化也是一把双刃剑,甚至可将我们推进难以挣脱的深渊。调查显示,很大一部分农村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他们沉溺于网络、电子游戏中,导致了一系列诸如厌学、逃学、偷盗,甚至犯罪等行为问题。因此,要切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减轻网络文化对农村中小学生的负面影响。要对学校周边的网吧进行根本性规范管理,禁止灰黄内容污染他们幼小的心灵。学校要大力开展读书竞赛等活动,用经典文化去占领农村学生的文化阵地。
  三、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家庭作用:爱的呵护
  “家庭是伦理精神的实体之一。家庭的精神特征在于情感的伦理性与教育性。”[5]“家庭以爱、信任、服从来帮助子女脱离直接的自然性,形成独立发展的人格。”[5]家庭的爱给孩子以安全感,在爱的体验中,学会接纳爱与给予爱,这是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爱是家庭给予孩子最优质的教育资源。
  
  1.家长应克服功利主义思想,给子女更多的关爱
  陈志武教授作过一项研究,他对我国一些城市和农村作了抽样调查。其中一组问题是“你为什么要生孩子”,给出四个选项,选项一是因为爱要孩子,这是感情因素;选项二是养子防老,这是经济交易功能;选项三是传宗接代;选项四是其他原因。调查结果显示:在农村20.5%的家长是因为爱要孩子,62.1%的家长是从经济利益角度看待生孩子的,17.8%的家长是因传宗接代。随着孩子上学成本的提高,许多农村家长从家庭经济的考虑出发,放任孩子的辍学行为。许多孩子没成年就被家长带出打工、捡废品等,以增加家庭的收入。以九年义务教育为例,农村中小学生辍学率的反弹拉响了义务教育的警报,公布数据显示,农村辍学率已达到5.47%,有的地方高达10%以上。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2004年对辽、吉、黑、豫、鲁、鄂6省14县的17所农村初级中学进行的一份调查显示,学生平均辍学率超过40%[6]。因此,家长应特别给予孩子无私的爱,从孩子终身发展的需要出发,尽可能创造一切条件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
  2.家长应运用多种形式与孩子交流,让孩子感受到爱无处不在
  农村留守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由于父母的缺席,在家庭中缺少了爱的呵护。在教育调查中,一位四年级的班主任曾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她班上的一位男同学因父母在外打工,长期与年迈的祖父一起生活,一天因病没来上学,当班主任家访时,发现孩子正搂着狗睡觉。由于家庭中缺少爱的滋润,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的情感寄托于他处。调查中发现,很大一部分留守儿童逃学,沉溺于电子游戏、色情影视等不良活动中,到外面闲逛,甚至与社会其他人员厮混在一块,追求所谓的刺激。儿童的成长需要爱的家庭环境,因此,家长应抽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交流思想,了解孩子的情感世界,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和所需。即使在外打工,也要经常与孩子进行电话或书信沟通,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爱无时无处不在。
  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学校作用:教育的完整性诉求
  权力的保障、文化价值的引领和爱的呵护分别是政府、社会和家庭在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中所应发挥的三种主要功能。作为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培养人的机构,学校在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中应同时发挥以下三种功能。
  1.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保障农村中小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教育的重要条件与方式就是对儿童少年平等权利的保障,教育对儿童少年权利进行平等的尊重与关心,既是教育本身,又是教育进行的条件。学校对儿童少年权利的保障包括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方方面面,即教育的机会、教育的内容、教育的过程和教育的结果等。在教育的机会方面,学校应树立学生是受教育者的理念。学校或学生不能因为学生学习成绩不佳、品德不良或行为方面存在问题就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如让学生在教室外听课等。在教育的内容方面,学校应开足、开全课程,杜绝一些课程被取代的现象,保障学生享受到完整的课程资源。在教育过程方面,学校应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在教育的结果方面,学校应公平地对待、评价每个学生,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2.树立素质教育的理念,对农村中小学生进行正确的价值引领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然而,农村素质教育的推行却步履维艰。受功利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在办学方面学校领导往往从学校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出发,关注学生的“分数”,各种各样的考试,各种各样的成绩排名,似乎成了学校工作中的核心。为了提高学生的“分数”,一些学校无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无限度地延长学生在校的学习时间。一些教师为了培养“优生”,按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座位,许多“学困生”被排挤到了教室的边缘地带。为了追求高“分数”,全校上下大搞题海战术。这些背离教育本质的做法,势必导致学生价值观的扭曲——功利至上、个人中心主义等。教育面对的是学生完整人格的发展,因此,学校要牢固树立素质教育的理念,对学生的发展进行价值引领。
  3.恪守职业道德,给农村中小学生更多的关爱
  关爱是教育存在的重要基础,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学校教育的关爱主要存在于教师与学生、学校的人性化环境与学生的相互交往之中。学生有希望获得成年人情感鼓励的心态,教师对于他们情感的接纳,对于他们自我认同、自我形象、自我意识的发展以及自信心的形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学生在家庭中缺失的爱,应该从学校教育中得到一定的补偿。然而,在一些学校,按成绩分班、按成绩排座位、班级超员、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现象在时间、空间、心理等方面阻碍了师生、生生之间的有效交往,从而也就阻碍了爱在师生、生生之间的传递。学校应该成为充满爱的场域,在这个场域中,他们既是爱的接纳者,也是爱的给予者,在爱的接纳与给予中实现个体人格的完善。
  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化的推进、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农村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使农村教育在这种严峻的挑战中得以健康发展,基本策略就是为农村教育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优质教育资源的构成是复杂的,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的主体也应是多维度的,政府、社会、家庭与学校应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参考文献
  [1] 程敬宝,王伟.优质教育资源:价值与功效.教育研究与实验,2010(1).
  [2] 彭青.从教育经费视角看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4).
  [3] 司晓宏.优化教育与资源配置,促进西部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发展.教育研究,2009(6).
  [4] 朱小曼.道德教育论丛.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5] 金生钅厷.承认的形式以及教育意义.教育研究,2007(9).
  [6] 刘强.中国当代乡村教育的困境.htt://www.snzg.cn.(责任编辑付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