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作教学文化误区浅析

2011-12-29 00:00:00黄大权


  摘要:小学作文老师怕教,学生怕学。其根本原因是教师对习作教学的性质和特点认识不清,把小学生的习作训练与一般的文学创作混同起来,经常用文学创作的某些观念和方法去指导小学习作,不符合小学生作文能力形成和发展的规律,结果是无的放矢,多劳而少功。而教材选编文学化,作文要求文学化,习作评价文学化,报刊倡导文学化是造成习作教学文学化误区的主要根源。
  关键词:作文教学性质;文学化;误区
  中图分类号:G62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1)08-0030-02
  
  《小学语文》2010年11期刊发了周正逵先生探讨中小学作文教学问题的文章——《摆脱旧观念,探求新阶梯》,周先生认为中小学的作文教学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认识上的模糊;一个是训练上的盲目。特别是认识上的模糊令笔者颇以为然。
  为什么会造成小学作文教学文学化的现象呢?周先生文中并未说明,个中缘由,不得而知。但笔者认为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教材选编文学化,二是作文要求文学化,三是习作评价文学化,四是报刊倡导文学化。
  
  一、教材选编文学化
  
  小学语文课程是一门复合性的课程,肩负着汉语教育和文学教育两项任务。语言教育,即使它以文学作品的语言作为例子,最终也必须落实到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知识与能力上来。文学教育的核心是对人的生活、人的命运进而对人的生命之体验,最后落实到对人性、人情、人道的感受与感悟上。它们各自有其任务,谁也无法代替谁。可是,由于教材中选编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师生们在课堂上长期学习的主要也就是文学作品,这就给教师和学生造成一种错觉:读语文,就是读文学作品,阅读课便主要是指导学生如何分析主题、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典型环境等文学内容;学写作,就是“以教材为例子”来学写作,即学文学创作的方法。评价学生的习作,老师容易无意识地以文学化作品作为衡量标准,认为好作文就是要像课文上的文学作品一般,无形中逼得学生非用文学化来写作不可,如此恶性循环,积淀下来,便成痼疾。老师用文学的观念和方法来指导学生阅读与作文,把课文教学的两项任务,混作一项来做,结果当然是适得其反,劳而无功了。
  
  二、作文要求文学化
  
  语文课程标准对第三学段“习作”提出这样的要求:“根据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行款正确,尝试运用从阅读中学到的表达形式,来合理安排文章的表达顺序……”这个目标从五年级开始,在教材的作文题要求上,逐步得到强化,尤其强调要从阅读的课文中去学习表达方法。比如:人教版(下同)五年级《二十年后……》回忆一下课文中作者表达感情的方法,并试着在自己的习作中加以运用。《一个场景》从本组课文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写作的方法。请从下面提供的几个角度里,任选一个进行习作。六年级《一个鲜明特点的人》写的时候,试着运用课文中一些写人的方法,写出他某一方面的特点。《学艺术》回忆课文中作者表达感受的方法,注意在习作中加以运用。而课文以文学作品为主,从课文中学习表达方法,主要也是学文学创作的表现手法。比如:写景状物要求借景抒情,借物喻人(理);写人文章要用上外貌、动作、语言、环境、心理活动来描写,能用细节来体现人物形象;表达人物的情感,还要通过人、事、景、物的描写来表达,写事要求倒叙、前后照应等等。这些要求就容易使习作教学文学化了。
  
  三、作文评价文学化
  
  怎样才算是一篇好文章?课标要求:只有达到“内容具体,语句通顺,真情实感”就可以算是好文章了。可在老师和学生的潜意识中,仅仅这样还不够,它还必须内容新颖(比如:新、奇、特),结构巧妙(比如:倒叙、照应、对比、衬托),语言优美(即带有“文学意味”的“好词好句”)。只有具备这三者,才是一篇好文章,才可以在考试中得到高分。为了这些功利性目的,老师和学生们只能按文学创作的方法来训练,按文学的审美高度来要求了,甚至不惜造假。这样拔苗助长,最后导致老师怕教,学生怕学。
  
  四、报刊媒体倡导文学化
  
  《让文学创作走进作文教学课堂》《让文学教育在作文教学中成为可能》等文章先后走进媒体,甚至《“作家”全民化》的文章也在报刊中大胆刊登了。刊登了就是一篇好文章,这是老师们的普遍看法。即使编辑的初衷或许是为了引起广大教师对这一观点的争鸣或批判,但不可否认,大部分的争鸣,最终都没能有一个定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长期存在,使一线的老师们常常无所适从,这对老师们的教学方向、教学观念无疑是会有一定的影响,由于这些文章有时似乎很合乎目前的教学现状,讲得也似乎“慷慨激昂”,迷惑性也就更强了,对老师的影响也就越大。因此,报刊媒体的不当宣传、倡导、引导,无形中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认识到造成作文教学文学化的原因,我们也可以试着给出纠偏的方案来。首先,要认清语文是语言教育和文学教育复合。“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是语言教育的重要任务,小学习作属练笔性质,“只要能用文字把自己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如实地表达出来就可以了”。它是语言教育的落实。人格教育、情感教育、审美教育是文学教育的任务,文学创作当在文学教育中培育,从作文的角度上讲,只有练好习作,才能谈得上文学创作。其次,要降低“从课文学到的表达方法”的文学化倾向的要求,明确“只要能用文字把自己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如实地表达出来”就可以了。第三,制订合乎小学习作练笔性质的评价标准,以评促教,逐步改变教师和学生“好作文”的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