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学德育中学生主体性缺失的反思

2011-12-29 00:00:00刘莉
基础教育参考 2011年11期


  [摘要]当前中小学德育缺乏实效性最重要的原因是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具体表现为:在德育目标上,忽视学生的主体发展水平;在德育内容上,忽视学生的主体道德需求;在德育方法上,忽视学生的主体德育功能;在德育途径上,忽视学生的主体道德实践;在德育评价上,忽视学生的主体道德人格。提高中小学德育主体性的应对策略主要有:更新德育理念,体现主体性;调整德育目标,体现层次性;充实德育内容,体现生活性;创新德育方法,体现自主性;拓宽德育途径,体现开放性;完善德育评价,体现过程性。
  [关键词]德育;主体性;反思;重构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128(2011)21-34-03
  
  回顾和反思多年来我国学校德育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当前中小学德育之所以缺乏实效性,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在理论上虽然反复论证德育的主体性,现实做法中却仍有不少禁锢学生的现象。而新时期社会的发展,迫切要求中小学德育弘扬学生的主体性,培养具有独立人格和创新意识的人。因此,研究在中小学德育中如何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是德育面临的新课题。
  
  一、中小学德育学生主体性缺失的主要表现
  
  1.在德育目标上,忽视学生的主体发展水平
  多年来,我国中小学德育目标过于理想化。缺少层次性,存在“高大全”的现象。人们往往重“超前”轻“现实”,忽视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忽视学生的道德现有发展水平,把目标当基础,把终点当起点,一味地强调“先人后己”、“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些贪大求全的德育目标,被演化成了中小学各个阶段的德育发展性目标,导致教师的主观愿望超越了学生的实际需要,违背了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人的德性的成长是有阶段性的,不分德育的层次,不关注德育对象的年龄阶段,把终极德育目标当作每一个阶段的德育目标,是违背德育规律的,将会“欲速则不达”。
  2.在德育内容上,忽视学生的主体道德需求
  “好的道德规范应该是生命的内在需要,而不应该是游离于生命之外的什么东西。”①我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德育内容片面强调社会规范的要求,忽视了人自身的道德发展需求。人们将教育要促进人的社会化,片面地理解为对社会的顺应,而很少强调把人培养成改造社会的主体,导致中小学德育内容严重脱离社会和学生实际,甚至把某一时期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主要内容进行灌输,进行大而空的道德说教,忽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忽视学生的自主选择和自我调节。在德育内容排列上也缺乏有序性和层次性。甚至存在小人接受大道理,大人接受小道理的“倒挂”现象,如小学就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内容,而到了高中甚至大学还有一些最基本的文明礼貌等行为规范的内容。显然,这样的德育内容与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思想水平严重错位,不但影响了德育的效果,也严重挫伤了中小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
  3.在德育方法上,忽视学生的主体德育功能
  德育方法是实现德育目标、完成德育任务的途径和手段,是教师与学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媒介和桥梁。一些教师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在德育方法上往往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德育功能,主要表现在:重传递,轻思考,忽视道德选择和澄清能力的培养;重灌输,轻交流,忽视师生平等对话和情感沟通;重说教,轻践行,忽视德育过程中由知到行的转化环节;重堵截,轻疏导,忽视学生个性的需要和发展;重外律,轻内修。忽视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重显性,轻隐性。忽视发挥教师示范、环境陶冶、学科渗透等多渠道的德育功能。由于德育方法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德育功能,导致中小学德育的实效性低。
  4.在德育途径上,忽视学生的主体道德实践
  学生只有自己去参与学习、参与管理、参与同自己成长有关的实践活动,才能获得各种深刻的体验,才能促进品德的内化。可不少学校的德育活动往往由教师统一布置、组织、安排,整个过程都由教师包办代替,从活动主题的确定到活动方案的制订,从活动的时间、地点到活动的方式都由教师一手安排。学生由德育主体沦为被动消极的客体,被动地、例行公事般地参加活动。整个活动过程没有让学生去亲身实践、去亲身体验、亲身感悟,没有将品德养成看作是学生主动内化的过程,因而难以将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学生的道德品质,也难以达到德育活动的目的。
  5.在德育评价上,忽视学生的主体道德人格
  道德人格是指学生个体在一定社会规范与实践中形成的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质的总和。当前中小学生道德人格状况主流是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但不恰当的德育评价方式影响了中小学生道德人格的构建。一些教师往往只重视学生认知领域的评价,忽视或轻视学生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的评价;一些教师常常用规范来表扬和指责学生的行为,总是认为那些“听话”的学生才是好学生,而稍有个性的学生往往被看作“调皮生”或“差生”。这种德育评价,损伤了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导致部分中小学生产生了自卑、退缩、紧张、焦虑等心理问题,甚至出现麻木、脆弱、虚假、逆反的消极人格。
  
  二、增强中小学德育学生主体性的应对策略
  
  “我们在反思德育的低效之时,意识到了传统德育主体性、针对性的丧失。乃是导致德育低效的关键因素。”目前德育主体性缺失的危机也是中小学德育发展的契机。我们必须以主体性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发展学生的主体性道德人格为根本目的和价值取向,更新德育观念,调整德育结构,构建适应形势发展的主体性德育新理论、新模式。
  1.更新德育理念,体现主体性
  德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完善人的品德,使作为道德实践活动主体的人,能够独立地进行道德理性思维,正确地进行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自觉地调整自己的道德行为,最终求得心性的提升和人格的升华。这就要求中小学德育不能用束缚、强制、灌输的方法,而应通过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和激励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我实践,实现自我超越,从受教走向自教,从教化转成自化,从他律变成自律,从而实现道德认知。情感态度、价值观相统一的主体重构。
  2.调整德育目标,体现层次性
  德育目标在德育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统率作用。中小学德育是为了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为学生今后的生活和发展奠定基础。我们在制定德育目标时,要体现“以生为本”的思想,要依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设置科学、具体、适当的德育目标。遵循由易到难、由具体形象到抽象理性的原则,采用螺旋式上升的排列方式,形成系统性、连续性和多层次性的目标体系,变德育目标“高大全”为贴近学生生活,变统一要求为分层要求,重在培养学生的基础性公民素养和道德实践能力。
  3.充实德育内容,体现生活性
  道德存在于人的整个生活之中,不会有脱离生活的道德。学生品德的形成源于他们对生活的体验、认识和感悟。只有源于学生实际生活的教育活动才能引发他们内心的而非表面的道德情感,以及真实的而非虚假的道德体验和道德认识。因此,中小学德育必须以回归生活和道德实践为基础,从学生的实际生活中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充分利用生活世界中与学生息息相关的生活事件、价值冲突和道德困惑,激发学生的道德需要,激活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体验到作为德育活动主体的尊严感和幸福感,从而促进良好品德的形成和发展。
  4.创新德育方法,体现自主性
  中小学生道德观的建立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既需要静态的晓之以理,更需要动态的品德践行;既需要严格的纪律约束,更需要学生自身的自律慎独。因此,中小学德育应更新德育方法,坚持“说教与训练共存,外律和内省同在,显性与隐性合作”的原则。变重视灌输说教为重视启发学生主动分析、判断和选择,变简单防范限制为引导学生在开放的道德生活情境中自主地选择和养成,变包办代替为指导学生自主实践和养成个性化的习惯,变单纯行为机械训练为行为训练和心理辅导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学生主动参与、自主选择的德育方法体系。
  5.拓宽德育途径,体现开放性
  德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从多层次、多侧面、全方位出发,将德育渗透于整个学校工作中,使多种教育力量整体协调、各个教育要素渗透融合、多种教育途径互补互促,为学生营造一个最优化的教育生态环境,才能促进学生道德品质的整体优化和协调发展。中小学要大力拓宽德育途径,构建多渠道、多层面的教育网络,有效利用各种德育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的综合育人功能,把学校的“小课堂”与社会的“大课堂”有机结合起来,变封闭的校园中育人为开放的大环境育人,改变学生在教师操纵下的德育活动方式,搭建学生主体参与的德育活动平台,加大德育活动的社会实践性。让学生在实践中去体验、去感受。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学生个体道德的社会化和社会道德的学生个体化。
  6.完善德育评价,体现过程性
  德育评价是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德育评价必须走出过分“重视终结性评价,忽视过程性评价:重视认知领域评价,忽视情感、意志、行为的评价;重视规范行为评价,忽视个性发展评价”的误区,充分发挥德育评价的激励、诊断和发展功能:既重视德育结果评价,又重视德育过程性评价;既重视学生德育认知评价。也重视学生在道德生活中的分析判断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既重视道德规范的评价,又重视道德思维的发展和道德能力的评价,从而促进学生思想道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