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柯亨认为马克思的“富足会带来平等”的正义逻辑面临现实的挑战,而以捍卫平等为目标的柯亨在批判诺齐克的“自我所有”原则,同时指出罗尔斯“分配正义”所蕴含的矛盾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理论目标:在匮乏的前提下为平等寻找“规范性”原则。他认为只有通过国家税收对人们的收入进行再分配,真正的平等才得以可能,从而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平等观。
[关键词]柯亨;自我所有;平等;正义
中图分类号:D0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1)05-0080-05
作为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柯亨以捍卫马克思的平等理念而在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研究中负有盛名。但柯亨与传统马克思主义者的区别是,他要赋予马克思政治哲学以“规范性”的基础。全人类的自由与解放是马克思最高的理论旨趣,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由于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从而消除了匮乏及私有制,一个人人自由、平等的理想社会才得以实现。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理论视域中,自由、平等是物质富足的“馈赠物”,建立在富足基础上的自由、平等才具有现实性。在此意义上,如果说罗尔斯、诺齐克的正义论是“内在”的(即在肯定现有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谈论平等问题),那么马克思的正义理论是“超越”的(即只有废除私有制,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自由与平等才得以可能)。但问题是,马克思据以预测平等的理论前提遭到了社会现实的根本否定,在现代性条件下,马克思的正义理论由于其“超越性”特征,似乎是无法实现的乌托邦。以捍卫平等原则为使命的柯亨却要在物质的稀缺条件下寻求平等得以可能的基础。他的问题是“没有富足,平等何以可能?”
一、马克思正义理论的现代困境
在柯亨看来,马克思虽然阐明了不平等的各种历史形式如奴隶制、无产阶级的状况,但马克思对何谓正义、何谓平等却只字未提,即马克思从未对平等做出“规范性”的表达。之所以如此,固然因为按照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任何原则都必然是“历史”的、“消逝”的;而且因为马克思正义理论的“超越性”特征,使之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尽早地去实现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共产主义。“经济平等即将来临,它是受欢迎的,但从理论上去说明它为什么会受到欢迎则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去研究一下,如何促使它尽可能早点来临,尽可能少付代价……”[1](P7)这里涉及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一是为什么马克思要批判资产阶级社会所宣扬的“自由”、“平等”原则;二是如果资本主义社会本质上是不正义的,那么马克思认为怎样的社会才是正义的,正义的前提是什么?
马克思虽然继承了启蒙运动的理想,追求人类的自由、平等、解放,但在他看来,近代以来的政治革命所实现的自由、平等都只是形式上的,从根本上说只是建立在人与人的分裂和抽象法权基础之上。“自由这项人权并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结合起来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与人分离的基础上”[2](P438)所以资产阶级所谓的自由、平等只是具有意识形态性质、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治口号。因为它仍以私有制为基础,而私有制导致的阶级对立,使无产阶级的生存处于异化和受剥削的非人状态。因此,自由是以压迫为前提的,只是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使剥削与压迫失去了传统社会赤裸裸的强制性特征,但“狼的自由就是羊的末日”,自由、平等的表面掩盖的是实质的不平等、非正义。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废除私有制的社会革命,真正的自由和平等才有可能。但柯亨对以上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指出的资本主义自由、平等的“虚假性”不感兴趣;作为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关注的是马克思正义论的理论前提的合法性问题。
柯亨与马克思一样坚持和捍卫平等原则,但他不能赞同马克思的论证。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消除了私有制及其所导致的压迫,而且共产主义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说共产主义及其所导致的人的自由、平等的实现不可避免基于两个根本的原因:一个是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这是技术、物质原因;另一个是无产阶级规模和力量的不断增大增强,这是主体原因。也就是说,预测共产主义实现是根据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导致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以及工人阶级力量的不断增强从而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掘墓人”。但现实的境况是马克思的这两个理论根据都遭到了现实的否定而动摇。一方面,当代社会的发展遇到了马克思不曾遇到的难题——生态危机。生产力的发展遇到了资源不足的障碍,这使得马克思共产主义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以实现按需分配,从而实现人类真正平等的愿望受到质疑。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无产阶级也宣告瓦解,工人不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否定性力量,相反成为失去否定性和批判性的“单向度的人”,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肯定性因素。“新的技术工作世界因而强行削弱了工人阶级的否定地位:工人阶级似乎不再与已确立的社会相矛盾。这一趋势同时又在另一方面即管理和指导方面为生产技术组织的作用所加强。统治转化为管理。”[3](P31)也就是说,马克思论证共产主义必然性的两条理由即物质基础和革命主体都遭到现实的挑战,如果上述论证成立,那么马克思所追求的共产主义及其所许诺的平等岂不成了一种空想?在柯亨看来,确实如此,但马克思论证以自由、平等为特征的共产主义的失败并不能证明平等是不可欲的。相反,以捍卫平等原则为目的的柯亨却以为:“马克思主义认为,平等会由富足的物质赐给我们,但是我们不得不在稀缺的条件下去寻求平等,因此,我们必须比过去更为清楚地了解,我们所需要寻求的是什么,为什么我们的寻求是合理的,如何才能以制度的形式把它加以实施。”[1](P13)尽管柯亨认为马克思物质上乐观的社会主义原则不可取,但他仍然坚持以平等原则为诉求的社会主义事业,因此他的问题是在富足难以实现的条件下,如何实现社会的平等?但是柯亨的理论劲敌却是诺齐克,因为在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