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视角下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问题

2011-12-29 00:00:00李国忠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5期


  [摘 要]大众对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不仅具有客体的意义,而且具有主体性。当今中国的大众已发生巨大变化,表现为阶层的分化与组合、大众与国家由依附走向相对自主、大众思想文化水平提高、大众生活方式变化。必须搞好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定位,从分众的视野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现从单向型、灌输型向循环型、参与型转变,从命令型、权威型变为感召型、濡化型,向大众化生活方式渗透。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有恒久不变的主旋律。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中国共产党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1)05-0024-04
  
  一、“大众”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何谓“大众”?辞海的解释原指参加军旅或工役的多数人,后泛指人群。现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更为简单,即“劳动群众”。
   中国共产党的“大众”观念是变化的。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什么是人民大众呢?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1](P855)建国后,我们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专政者属于“人民”范畴,被专政者属于“敌人”范畴,从这个角度理解,大众的概念接近于人民。在1949年的《共同纲领》中,大众或人民包括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经过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党的八大宣布地主和富农已经被改造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民族资产阶级分子正处在由剥削者变为劳动者的转变过程中,广大的农民和其他个体劳动者已经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工人阶级已经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知识界已经改变了原来的面貌,组成了一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队伍。后来,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大众或人民的范围有所变化,一些本已经消失或改变的阶级、人士以及党内的意见分歧者都被视为专政的对象。
   1978年3月,邓小平在全国科学大会上,代表党中央肯定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为一些被错化成地主、富农分子的人摘去了“帽子”,并恢复了城市原工商业者劳动者的身份。这时,我们对大众的认识主要指“两阶级一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十六大指出,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诸多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十六大提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十六大肯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实际上意味着“大众”的阶级色彩淡化和范围的扩大。
   “大众”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中的地位如何?当然,“大众”是马克思主义宣传的目标,中国共产党要用马克思主义“化大众”。从这种意义上说,“大众”属于客体,是对象,具有被动性。但是,“大众”的意义决不仅止于此。第一,从广义上说,人类社会实践的客体总会反作用于主体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主体,甚至自然界也是如此。因此,就需要从客体的角度作深入的思考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更何况“大众”是有意识的存在。第二,从根本上说,“大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存在的根本依据。也就是说,“大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逻辑上先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正因为“大众”的这一特殊地位,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当代中国“大众”的变化。
  
  二、当代中国“大众”的变化
   (一)“大众”的重新分化组合
   建国后,经过3年的恢复,我国就开始了三大改造,原有的阶级结构很快发生了变化。这主要表现为,个体农民不复存在,手工业者、小商小贩绝大多数成为全民或集体劳动单位的成员,民族工商业者被和平赎买。虽然“文革”时期有“红五类”、“麻五类”、“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走资派、知识分子”等划分,但这属于极“左”思潮下的“政治划分”,并不具有社会学意义。从阶级来说,就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实际上,所有的城市和农村劳动者、官员和知识分子都被认为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不但阶级、阶层划分简单,而且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制度、僵化的劳动制度和单位制度、僵化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存在,使社会成员被分割为农民、城镇居民、工人、干部四个从低到高的身份圈,他们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社会经济或政治待遇,基本上不能按自己的意愿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现代化、市场化的推动,特别是由于劳动分工、权威等级、生产关系、制度分割等机制的作用,我国进入了社会成员重组和分化迅速发展的时期,阶层之间的流动性大大提高了。有学者划分出当代中国的十大社会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2](P8)。也有研究者将其划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基本阶层,即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存在着的基本社会力量;新兴阶层,即伴随着新的经济形式或随着新的产业兴起而从基本阶层中分化出来的社会集团;复新阶层,即建国初期曾经存在过,但在现代化建设新的时期,在被改革、开放赋予了新的“质的规定性”的前提下,又以阶层的形式重新登上了历史舞台的社会群体;边缘阶层,主要是指一些过渡性阶层、交叉性阶层和边缘性群体[3](P22-29)。
   (二)“大众”与国家关系的变化
   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前,就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看,国家(政府)逐渐成为一种“全能国家”,并全面主导着整个社会。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作为一个超大后发现代化国家,实现现代化必须极大发挥国家的作用、加强政府能力;第二,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能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诞生,必须首先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人民政权,才能建立新的经济基础,这也凸显了国家的重要性;第三,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运行模式全面塑造了国家的权威。在这种体制下,作为社会主体的大众被限制在城市或农村,被限制在一个个公社或单位里,实际上形成了与国家的依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经济成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调控由过去单纯的政府调控逐渐转变为政府和市场共同调控,越来越多的人、企业、组织从体制内的国有部门转向体制外非国有部门,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独立性,成为相对自主的力量,最终导致了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分离,国家难以再全面主导社会大众。
   (三)“大众”思想文化水平的提高
   新中国建立前,我国人口中80%以上是文盲,小学入学率不到20%,初中入学率仅为6%。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教育事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是发展最快的,到2008年,我国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跨入了国际所公认的大众化阶段,2007年在校学生超过2700万,居世界第一。教育的发展标志着中华民族的文明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和精神面貌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可以说,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
   教育的发展促进了大众思想文化水平的提高,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更加繁荣多样。同时,由于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变化,导致大众的自主性大大提高。所有这些,都使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体现到意识形态上,最突出的是社会思想意识与国家意识形态拉开了一定的距离,社会思想意识呈现出一种杂多性、自在性的局面,致使社会大众的思想意识与国家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一种复杂的多维关系,甚至可能包含冲突。
  
   (四)“大众”生活方式的变化
   生活方式大致可以划分为劳动方式、娱乐休闲方式、社会交往方式等。改革开放前,大众的生活方式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单一化。在劳动方式上,大众从事的工种、职业单一。在娱乐休闲方式上,项目少,频次少。在社会交往方式上,以邻里、同事、血缘等为主,交往半径小,交往手段缺乏。第二,固定化,即比较缺少变化。第三,集体化色彩。在劳动方式上,工人和农民的劳动都呈集体化。在娱乐休闲上,集体组织较多。社会交往中集体交往的色彩浓厚。第四,政治色彩强烈。由于当时的社会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社会,劳动方式、娱乐休闲方式、社会交往方式都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
   进入到新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对外开放的扩大,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第一,多样化。现在,可供人们选择的劳动方式、娱乐休闲方式、社会交往方式非常多,社会交往出现了虚拟化。第二,变化快。以休闲娱乐为例,“流行”很快就会变得“老土”,人们以求新、求变为新的追求。第三,独立性、个人化。这不仅体现在娱乐休闲、社会交往上,甚至劳动方式也由于个体、私营的发展,同样表现出独立性、个人化。第四,回归自身。劳动就是求生活,娱乐休闲就是娱乐休闲,社会交往就是社会交往,附着其上的政治色彩已经褪色。当然,生活方式还包括极为重要的政治生活方式,它正向注重民主、重视参与方向发展。
  
  三、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几点思考
  由于当代中国“大众”的变化,因而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进程、方式也必须随之进行政策策略的调整。从宏观上考虑,最重要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清意识形态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搞清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定位
   由于社会分化,许多人认为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个“市民社会”,其基本含义是指“与国家相区别的,处在国家直接控制之外那一部分社会、社会力量及相应的经济制度、规章等。”[3](P42)这也同时意味着大众与国家的分离,体现在意识形态上就是党、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分离,这是一个基本的客观存在的事实。
   面对这一现状,首先我们应采取承认而不是回避的态度。在此基础上,就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目标来说,一方面,要努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活动,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应该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引领”各种社会思潮而不应再企图回到过去的模式,全面占领覆盖社会意识形态。
   (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分众化”
   当今的“大众”已经不是过去的“大众”,一方面更加多样,另一方面他们各自与国家的关系也各不相同。如果按照体制内(国有部门)和体制外(非国有部门)划分,各阶层及其内部都有很大区别,不像过去,都属于体制内。此外,各阶层间的流动性大大增加了。要搞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须充分认识“大众”的这些复杂变化,区别对待,针对不同的主体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也就是说,“要根据分众化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层次,提供适合不同人群的宣传教育内容。”[4](P11)
   不仅如此,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过程中,还要针对不同的大众,区分层次,抓住重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首要的在于干部群体和广大党员,其次是公务员,再次是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对于前者的要求可能是忠诚的信仰,对于公务员是接受,对于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是认同,对于其他阶层和普通大众则可能要求是了解、依从。
   还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大众的阶层分化,阶层的“自我意识”正在日益觉醒和增长,其内部的交流、组织活动日渐增多,已经提出代表其利益的系统主张。如何进行这方面的意识形态工作,应该着力进行探讨。
   (三)单向型向循环型、灌输型向参与型转变
   当前,大众的思想文化水平有了极大提高,特别是其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从党的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社会思想意识关系的角度考察,三种意识形态的关系已从改革开放前的单向直线型变为现在的循环型,见图1、图2。
   考虑到这些变化,执政党应该主动积极地研究社会思想意识的变化,并从中汲取丰富的养料,以此使政党的意识形态更容易为大众接受。换句话说,党的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越相容,政党意识形态大众化、社会化就越少阻碍,社会就越稳定、和谐。另外,由于大众主体意识的日益觉醒和张扬,更要注意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由以前的灌输型向大众参与型转变,因而在相关观念、机制、活动组织等方面都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四)命令型、权威型向感召型、濡化型转变
   改革开放前,大众依附于国家,大众信任、崇拜领袖,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要是靠组织、政权的力量,靠行政命令和自上而下的发动群众,靠“克里斯玛”型的领袖权威。在领袖号召下掀起的群众运动声势固然大,却由于脱离实际、搞阶级斗争,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人们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伤痕,影响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和信仰。
   在当代中国,党和国家全面主导社会大众的制度和组织基础已经有了较大变化,像毛泽东那样超凡魅力型的领袖也不存在了。在新的意识形态格局下,要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须站在大众的角度,以平等的心态,以当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说服力、政策转化力、利益实现力,来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方式从以前的命令型、权威型转化为真实感召型、濡化型。
   (五)向大众生活方式的渗透
   当代大众的生活方式已经由单一化、固定化、集体化、政治化,转变为多样化、多变化、个人化、回归自身化。这就要求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必须站在大众的角度,与大众的话语接轨,与大众的传播机制接轨,与大众式的风云人物接轨,与大众的劳动方式、娱乐休闲方式、社会交往方式接轨,即真正与大众生活方式接轨,这样才能卓有成效地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例如,在娱乐休闲方式方面,进一步完善红色旅游,使大众在登临历史遗迹时,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浸染。再如,江西电视台进行的“红歌会”,将时代精神、革命精神与音乐熏陶、流行的选秀节目结合,引起了巨大反响,同样值得研究。
   (六)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恒久主旋律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须随着“大众”的变化而变化,必须随着大众的分化与重组、大众与国家的关系、大众思想认识水平、大众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变化而变化,这既是变,就原则讲又是不变,是必须坚持的。更为重要的,要真正使马克思主义走向大众,为大众接受乃至信仰,最为根本的是马克思主义能够转化为具体的政策,能够切实从群众的利益出发,真正为大众服务,为大众排忧解难。这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恒久不变的主旋律。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