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和谐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社会境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酒是一种文化的载体,酒在中国承载着特殊的社会功能,酒文化作为一种习俗文化,对促进人与人的团结和睦和人自身的身心和谐发挥着积极的重要作用。但是,酒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目前,我国对饮酒消费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措施不得力。政府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饮酒危害性的宣传,倡导和树立健康、文明的饮酒理念,加大对酒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的管理力度。使酒的正面效应得到充分发挥,负面效应得到有效抑制。
关键词:建设;和谐社会;健康文明;酒文化
无酒不成礼、无酒不成欢、无酒不成宴、无酒不成事,一句话,中国人的生活离不开酒。酒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美化生活的物品,它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带给人们以快乐。酒有祛寒益身之功效,可以治病防病、健身养生。酒也是人与人交往、沟通的最好抓手,能联络感情,增强凝聚力。
但是,酒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许慎《说文解字》曰:“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酒既可制造吉利,也能制造凶险。李时珍《本草纲目》曰:“酒,天下美禄也。少饮则和血行气,壮神御寒,消愁遣兴,痛饮则伤神耗血,损胃亡精,生痰动火。”这是古人对饮酒利与害的高度概括。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引发各种疾病,还会造成记忆力衰退,智力下降等不良后果。醉酒后,大脑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失去判断能力和控制能力,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轻则误事,重则丧生。所以,酒事非小事,它关系到个人身心的健康、事业的成败、生命的安危,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和睦与幸福,关系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兴旺与衰败,可不慎哉。
然而,中国人对饮酒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过度饮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据调查,近年来,我国饮酒人数一直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酒民已超过5亿人。这些人中,又有近四成人每天饮酒1次以上。2007年2月,由中国保健协会、中华医学会等多家单位联合发起“健康饮酒中国行”活动,历时近一年,在全国120余个城市开展了调查。据调查报告,我国饮酒群体的酒量平均为单次2.7两(以38度酒为标准),折算为纯酒精41克。这个量超出了国际安全饮用标准,也超出了我国现行的安全饮用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协作研究指出:男性安全饮酒的限度是每天不超过20克酒精;我国现行的标准是日酒精摄入量不超过15克)。而西北人每次饮酒量超过3两,远远高于其他地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中国人的经济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经济收入增加了,生活水平提高了,酒由一种逢年过节才能享用的奢侈品变成了一种日常生活用品。但随着酒事活动的日渐频繁,在全国各地却刮起了一股狂喝滥饮之风,落后的不文明的饮酒习俗正在吞噬着改革开放的胜利成果,滋生着社会不和谐因素,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
一、中国酒文化的现状与糟粕
(一)饮酒观念落后,对酒害的认识不足
以多饮豪饮为荣为能,以劝人多饮为礼为敬。“酒量是胆量,酒瓶是水平,酒风是作风,酒品是人品。”“感情薄,喝不着;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吞;感情厚,喝不够;感情铁,喝吐血”正是这种饮酒理念的真实写照。殊不知酒量有大小,体质有强弱,情绪有高低,心情有好坏,志趣有异同。无论自饮过量,还是劝人强饮,都有违自然中和之道。自饮过量,伤身败体;劝人强饮,有伤和气,强人所难,非君子所为。
在国际上,酒已经被认为是一种软性毒品。《国际禁毒公约》中,酒、烟和毒品一并被认定为“有依赖性特性”的物品。不仅高度白酒,就连啤酒也会导致酒依赖。然而我国饮酒人群对酒害的认识却明显不足,“饮酒状况调查”显示,对于“饮酒会成瘾,应尽量少饮或不饮,特别是不能每日饮”这种健康饮酒观念,赞同的人不到30%,甚至有21.49%的人认为“只要不喝醉,在酒桌上斗斗酒也未尝不可,会有更好的氛围”。中国保健协会秘书长徐华锋因此表示,“适量、健康、文明”饮酒理念的引导和树立工作在我国仍任重而道远。
(二)过量饮酒导致国民身心健康水平下降
2008年1月24日,“健康饮酒中国行”活动组委会在京公布了《2007年度中国25省民众健康饮酒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我国饮酒人群整体的身体健康状况堪忧,有57%的酒民身体健康状况处于亚健康及其以下水平”。令人担忧的是饮酒大军中,竟然有一大批是青少年和儿童。根据有关资料,我国嗜酒者已达三亿人,其中近一亿人是青少年,目前我国两亿少年儿童中有八千万会喝酒。青少年饮酒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影响智力发展,毫不夸张地说,继鸦片之后,酒正在制造新一代的“东亚病夫”。
(三)酗酒劝酒引发严重社会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数据表明,至少有60种疾病与过量饮酒有关,我国每年至少有11万人因过量饮酒导致酒精中毒死亡。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数十万起,其中死亡事故半数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引发家庭暴力,影响夫妻感情、导致婚姻破裂的事情时有发生。酒后打架斗殴,伤人亡命的事件比比皆是。我国因打架斗殴被拘役、教养或判刑的青少年中,有相当一部分与酗酒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劝酒逼酒恶习还引发了一些被劝人因酒精中毒死亡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四)公款吃喝成风,败坏了党风政风
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公款吃喝风日盛已是不争的事实。一些领导干部带头吃喝,上行下效,相互攀比,恶风愈演愈烈。据报道,全国公款吃喝开支1990年为400亿元,1994年突破千亿大关,而2004年则达到3700亿元。这不仅造成了严重的财力资源浪费,而且严重地影响了干群关系,滋生社会不满情绪,败坏了党风政风。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权力部门曾发出过一道道禁令,但这些禁令顶多管一阵子,不久便过期无效。所以一位市纪检委书记说:“从建国到现在,中央禁止大吃大喝的文件下发了几十个,还是没管好一张嘴。”“不贪污,不受贿,吃吃喝喝有啥罪”是公款吃喝风的道德心理基础,“上午是包公,中午是关公,下午是济公”是公款吃喝风现象的真实写照。
(五)不正当的请客送礼败坏了社会风气、滋生腐败
一些不法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酒的兴奋作用和麻醉作用,来达到他们的个人目的。有些领导同志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正常情况下,头脑能保持清醒,坚持原则。但是一上酒桌,酒杯一端,就情绪兴奋,头脑发热,失去判断力和原则性,置国家利益、党性原则和法律正义于不顾。“酒杯一端,政策放宽;大名一签,无法无天。”不该答应的事情答应了,不能办的事情能办了,不该拿的钱财敢拿了,不该做的事情敢做了,被不法分子拖下水,走上犯罪的道路。
商场如战场,在商场上,作为百战百胜的利器,酒的亲和作用和兴奋作用更是被发挥的淋漓尽致。据统计,我国第一大饮酒职业群体是工商业者。饮酒是他们的工作需要,也是他们工作的主要内容。无酒不成事,商场上的许多事情必须在酒桌上办,这是心照不宣的规矩。酒桌上和谐热烈的气氛有利于双方联络感情、沟通意见、求同存异,实现共赢。但是不可否认,其中也充满了“看准对象,猛灌酒浆;喝得醉眼朦胧,再签协仪合同”式的尔虞我诈。显然,这是一种落后的经商习俗。
此外,在我国,高档名贵酒作为首选礼品,几乎成了行贿受贿的代名词。以致出现了外国人无法理解的“买的人不喝,喝的人不买”的购买与消费两相背离的怪现象。
(六)工作日内饮酒影响工作效率,诒误工作,甚至渎职犯罪
随着酒事活动的日益增多,有些人不仅节假日喝酒,工作日也要喝酒;不仅晚上喝酒,中午也要喝酒,有的甚至早上也要喝酒。老百姓形容的好:“吃半天,喝半天,酒足饭饱睡半天,要办的事等明天,天天如此赛神仙。”“早晨别喝多,上午有工作;中午别喝醉,下午要开会;晚上别喝倒,老婆还得找。”酒后上班,大脑昏昏沉沉,精神萎靡不振,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力下降,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诒误工作,有的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导致渎职犯罪。
(七)铺张浪费严重,耗费时间和财力
目前中国人的酒事活动名目繁多,竟相攀比,大事小事,有事无事都要请客摆酒。少则一两桌,多则十几桌,乃至几十桌。出门要送行,归来要接风,婚嫁要庆贺,生日要祝寿。金榜题名时、升职长工资,都要请客摆酒。什么迁居酒、迁职酒、谢恩酒、生日酒、满月酒、同乡酒、同学酒、战友酒、商务酒、接待酒、迎宾酒、喜庆酒、获奖酒、丧葬酒,名目繁多,不胜枚举。各类名目的酒事活动成了普通百姓沉重的负担,令人应接不暇、叫苦不迭,不仅浪费财力,而且虚耗宝贵的时间。我国几千年农耕文明培育的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在逐渐丧失,暴殓天物、挥霍浪费的陋习大肆风行。
(八)政府对饮酒消费管理的不作为
可以说,目前我国政府对饮酒消费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措施不得力。公款吃喝风治了几十年,不仅没治住,而且愈演愈烈。在法律和管理制度层面没有制定必要的规范饮酒行为的约束机制,特别是对青少年和儿童饮酒没有制定必要的保护措施。对饮酒的危害性宣传不够,从危害性来说,饮酒的危害性要远远超过吸烟。吸烟有害身体健康,而饮酒过度不仅有害身心健康,而且会引发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滋生社会不和谐因素。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已成大众共识,由于酒的两面性,饮酒的危害性还不为很多人所接受。从社会经济效益的角度看,每年过度饮酒所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远远大于国家从酒的生产和销售中获得的经济收入。所以,政府应痛下决心,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饮酒危害性的宣传,加大对酒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的管理力度,倡导和树立健康、文明的饮酒理念,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健康文明的酒文化摆到应有的议事日程。
二、中国古代的酒文化建设
由于饮酒效应的两面性,为了使酒的正面效应得到发挥,负面效应得到抑制,历代统治者都对酒的消费加强管理和引导,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其中许多方面对于我们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酒诰》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成文的规范饮酒行为的管理制度,至今仍然闪现着高度的政治智慧。《酒诰》是周代一篇著名的带有政令性质的历史文献,相传为周公姬旦所作,约成文于公元前十一世纪中叶,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周公认为,夏桀与商纣亡国有极为相似的历史原因,那就是酗酒丧德。据史料记载,夏商二代统治者饮酒的风气十分盛行,夏桀“作瑶台,罢民力,殚民财,为酒池糟纵靡靡之乐,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商纣饮酒七天七夜不歇,酒糟堆成小山丘,酒池里可行舟。夏桀与商纣“荒湎于酒”,以至于国沸民怨、自取灭亡。周公总结历史教训,在分封康叔去商朝旧都朝歌的时候,特意制定和发布了这篇《酒诰》。
第一,《酒诰》以国家典章制度的形式,从国家制度的根本大局上,解决社会教化的规范问题,革除殷商以来的酗酒恶习,以巩固周代的政权基础。体现了周公作为一个杰出的政治家的深谋远虑。
第二,《酒诰》规范了人们的饮酒行为,倡导和树立“适量、健康、文明”的饮酒理念:“无彝酒”(不要经常饮酒,平常少饮酒);“饮惟祀”(只有在祭祀时才能饮酒);“孝养阙父母,阙父母庆,至用酒”(酒要用来孝敬父母,为父母、长辈祝福时,可以喝一些酒);“德将无醉”(饮酒要有节制,不要喝醉);“惟土物爱”(要珍惜和节约粮食);“勿湎于酒”(不要整天沉醉于酒中,无所事事)。
第三,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树立良好的政府官员形象,《酒诰》规定政府官员不得随意饮酒:“殷献臣,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矧惟尔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刚制于酒”(殷国的贤臣、侯甸男卫的诸侯、朝中记事记言的史官、贤良的大臣和尊贵的官员、还有你的治事官员、管理游宴休息和祭祀的近臣、还有你的三卿、讨伐叛乱的圻父、顺保百姓的农父、制定法度的宏父:在饮酒问题上要严格要求自己,要少饮酒尽量不饮酒)。
第四,由于酒特有的诱惑力,聚众群饮势必酗酒闹事,惹事生非,犯上作乱,为了加强统治和社会治安,《酒诰》规定严禁聚众群饮:“群饮,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聚众饮酒的,不要放纵,要全部抓起来送到京城,将他们杀掉)。
《酒诰》作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关于酒文化建设的完整的国家典章制度,对我国历代的酒文化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历史上,儒家学说被汉代以来的封建统治者奉为治国安邦的正统学说,酒文化同样也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学说的核心是德和礼。儒家以德来规范饮酒行为,用酒祭祀敬神,养老奉宾,都是德行。又因为酒是一种特殊的饮料,饮酒过量,便不能自制,容易生乱,制定饮酒礼节就很重要,有时这种礼节还非常繁琐,但大家都必须遵守。如果在一些重要的场合下不遵守,就有犯上作乱的嫌疑。
我国古代饮酒主要有以下一些礼节:
主人和宾客一起饮酒时,要相互跪拜。晚辈在长辈面前饮酒,叫侍饮,通常要先行跪拜礼,然后坐入次席。长辈命晚辈饮酒,晚辈才可举杯;长辈酒杯中的酒尚未饮完,晚辈也不能先饮尽。
古代饮酒的礼仪约有四步:拜、祭、啐、卒爵。就是先做出拜的动作,表示敬意,接着把酒倒出一点在地上,祭谢大地生养之德;然后尝尝酒味,并加以赞扬让主人高兴;最后仰杯而尽。
在酒宴上,主人要向客人敬酒(叫酬),客人要回敬主人(叫酢),敬酒时还有说上几句敬酒辞。客人之间相互也可敬酒(叫旅酬)。有时还要依次向人敬酒(叫行酒)。敬酒时,敬酒的人和被敬酒的人都要“避席”(离席起立)。普通敬酒以三杯为度。
酒礼作为一种自我约束的社会道德规范,制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文明的饮酒礼节,即使在今天看来,也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健康文明的酒文化
社会和谐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社会境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酒是一种文化的载体,酒在我国承载着特殊的社会功能,酒已经成为中国人道德、思想、文化独一无二的综合载体。酒文化作为一种习俗文化,对促进人与人的团结和睦和人自身的身心和谐发挥着积极的重要作用。我们要继承发扬我国酒文化中重德明礼、尊祖交友、人际和谐、身心和谐、浅饮养身的精华。剔除奢侈浪费、滥饮伤身、酗酒滋事、不正当的请客送礼等糟粕。倡导和树立“适量、健康、文明”的饮酒理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总结前人对饮酒消费管理的经验和中国酒文化的现状,我们主要应从以下几个层面入手加强饮酒消费管理和酒文化建设:
(一)各级政府和各级部门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酒文化的建设问题
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廉政建设的高度、从提高国民身心健康水平的高度,加大对酒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的管理力度,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健康文明的酒文化摆到应有的议事日程。
(二)加强对饮酒消费的引导,倡导和树立“适量、健康、文明”的饮酒理念
加强对过量饮酒的危害性的宣传,使健康、文明、节制饮酒成为人门的自觉行为。加强对饮酒消费心理的研究,科学合理地管理饮酒消费行为,提高对饮酒消费管理的水平,使酒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负面效应得到有效抑制。
(三)制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文明的饮酒礼节和公约
酒礼作为一种社会道德规范,可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饮酒行为。要移风易俗,革新观念,在酒桌上不劝酒、不斗酒,不酗酒,以人为本,尊重他人意愿。革除传统酒文化中落后的、不文明的、甚至野蛮的饮酒习俗,建立一种情趣高雅的、有益身心健康、有益团结和睦的健康文明的饮酒习俗。饮酒礼节的制定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四)制定相关法律制度
在法律制度层面,要制定一些必要的关于加强对酒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管理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对青少年和儿童饮酒要制定必要的法律保护措施。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对于野蛮饮酒行为和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的饮酒行为要通过法律制度来强制约束。要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和约束酒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五)建立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标准和执业规范
酒作为一种特殊的饮料,酒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能唯利是图,要建立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标准和执业规范。例如,生产厂家要在包装上标有“过度饮酒有害身体健康,会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提示;实行酒的执业专卖制度,不得将酒卖给未成年人;在酒的消费场所要挂有文明饮酒的行为规则,并督促实施等等。
(六)醉酒伤身是对国民身心的损害,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
在饮酒问题上,除了饮酒者自身要加强自律外,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各企业、单位有权力也有义务加强对国民饮酒行为的管理,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国民身心健康。对于自身饮酒致醉的,应加强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要加以必要的处罚;对于因他人劝酒而导致的醉酒,应追究劝酒者的伤害责任。政府部门要统一制定国家公务员在工作日內不得饮酒的规定,各企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规定,并切实有效地加以实行。
参考文献:
1、周秉均.白话尚书[M].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