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煤炭资源的大规模开采,造成大片土地沉陷,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开采万吨煤地表沉陷0.2公顷,我国在近60年的煤炭开采过程中形成采煤沉陷土地面积约80万公顷。土地沉陷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农业生产、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同时也制约了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徐庄煤矿采取充填复垦的方式对采煤沉陷地进行治理,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村民看到了复垦带来的好处,支持复垦,促进了复垦工程顺利开展。
关键词:采煤;沉陷;土地;复垦;效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徐庄煤矿(以下简称徐庄煤矿)在进行煤炭开采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造成了大面积的土地沉陷、荒芜,严重影响了当地农业生产、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搞好复垦工作,必须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清楚地认识到复垦带来的社会、生态、经济等效益,才能利于复垦工程按计划进行。
一、徐庄煤矿概况
徐庄煤矿隶属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座落在微山湖西畔,地处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镇和山东省微山县西平乡境内,东与山东省傅村井田高庄煤矿接壤,西与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张双楼煤矿相邻,南、北分别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和姚桥煤矿。井田东西走向长10公里,南北平均宽约4公里,矿区面积38.442平方公里。
徐庄煤矿始建于1970年10月,1979年12月投产,矿井原设计能力为90万吨/年,服务年限97年,1985年达产,2005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50万吨。
二、采煤沉陷带来的影响
徐庄煤矿地处高潜水位的平原地区,一般地表下沉1m左右就会出现季节性积水,因此,常年积水和季节性积水面积的比重大大高于其他矿区。尽管近年来该矿尽量开采湖下资源以避免村庄搬迁和土地的破坏,但随着湖下开采向耕地或村庄下开采转移,使耕地沉陷的数量与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徐庄煤矿自1979年投产至今,已造成2600亩耕地沉陷,今后还将递增。人多地少的矛盾必将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当地农业生产、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制约了大屯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为:
(一)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影响农业经济发展
徐庄煤矿地处的江苏省沛县和山东省微山县均为农业大县,开采沉陷前土地多为高产优质农田,一年两季,稻麦轮作,由于水系道路配套齐全,一年四季分明,气侯条件适易农作物生长,每年均可丰产,每亩可产小麦460公斤、稻子550公斤。
受徐庄煤矿开采影响,土地沉陷后,地表形变严重,地面高低不平,农田水利设施破坏,大部分田块积水严重,农作物绝收,造成部分村民无地可种,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本地人均耕地本来就少,土地沉陷使能耕种的土地日益减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徐庄煤矿与当地村民之间矛盾日趋紧张。
(二)限制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要发展传统的农业经济,就要使当地村民,耕者有其地,居者有其屋,土地的日益减少,已使部分村民无地可种;要发展现代工业经济,就要有基地、厂房及操作空间等,土地的减少,必将制约了工业生产车间、厂房的用地需求。因此,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生产的劳动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沉陷,必然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阻碍了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
徐庄煤矿严格按照《关于调整采煤塌陷地征迁补偿标准的意见》(苏国土资规发[2009]2号)文规定:“采煤塌陷的集体农用地,在稳沉前不具备复垦或者征收条件的,由煤矿企业按照塌陷地当年实际减少的收益支付农作物损失补偿费,每亩每年最高不超过900元。”的标准对采煤塌陷地损失进行补偿。若按照平均每开采万吨煤地表沉陷0.2公顷推算,徐庄煤矿年产150万吨,每年将造成30公顷(450亩)土地沉陷,年新增补偿费用40.5万元。目前已造成采煤沉陷地2600亩,若再开采40年,将造成沉陷地20600亩,不考虑今后补偿标准随物价上涨因素,徐庄煤矿年支付补偿费用约1854万元,吨煤增加成本12.36元。但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土地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单位面积补偿标准必然会逐步提高,加之对沉陷地水系、道路、桥涵等恢复、改造、加固等,用于沉陷地补偿的费用也急剧上升。况且,煤碳资源为有限资源,随着开采年限的推移,开采难度越来越大、生产成本越来越高,煤矿企业的负担越来越重,必然制约着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社会效益、生态环境受损
采煤沉陷不利于落实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很难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同时地表沉陷,排灌水系受到破坏,防洪蓄水能力减弱;大量积水沉陷地分布在徐庄煤矿东边及周边村庄四周,生态环境较差。因此,社会效益、生态环境都受到损失。
三、采煤沉陷地复垦举步维艰
徐庄煤矿通过调研,在科研机构的指导下,以充填复垦的形式,对具备复垦条件的采煤沉陷地进行复垦,并先后于2006年12月、2008年12月,两次共签订2338亩采煤沉陷地复垦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其中的588亩应于2010年4月底完工并交付村民使用,1750亩应于2011年底完成土地平整、2012年5月底全部竣工。到目前为止,其中的588亩基本完成土方工程,1750亩还在为充填做前期的准备工作。复垦工程进展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是村民注重眼前利益,不愿复垦。
由于徐庄煤矿采煤沉陷之前,地表高程为34.0米左右,开采沉陷后,沉陷深度不等,最大沉陷量5.5米。当地村民根据不同的沉陷深度,对沉陷地进行了初步整理,对部分沉陷深度较小的土地整理为拉坡耕地,高程为32.0米-33.3米,用于农作物种植;较深的沉陷地整理为鱼塘或形成塌陷坑塘,高程在28.5米-30.5米,用于水产养殖。经过整理后的沉陷地,每年都有一定的收益。
徐庄煤矿按照苏国土资规发[2009]2号文精神,每年分夏、秋两季补偿采煤沉陷地农作物损失,且补偿款能及时兑现到村民手里,致使村民只看到眼前利益,而不愿进行复垦,有的村民甚至阻挠复垦。
四、复垦效益分析
我国土地复垦始于50年代末期,复垦目的主要是解决农业生产和建设用地矛盾。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复垦投入力度。徐庄煤矿根据公司精神,保证了复垦资金的供应,也得到了当地人民政府的大力支付,但复垦工作还是举步维艰,终其原因,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对复垦的效益认识不清,复垦到底能带来多大效益。
(一)社会效益
1、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利于社会安定
徐庄煤矿所在区域沛县和微山县均为农业大县,开采前土地多为高产优质农田,区内村庄密布。随着煤炭开采的不断进行,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直接关系着矿区的生产与发展,关系到职工的生活与矿区稳定,关系到农村劳动力的安置与生活稳定。通过实施土地复垦工程,可有效增加耕种土地面积,缓和人地矛盾,改善人民生活,稳步提高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2、增加耕地面积,促进农业生产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利用充填的复垦方式,将复垦区内大面积积水坑塘复垦为耕地,使复垦区村组农民人均耕地有较大的提高。同时,复垦后的土地通过科学规划,增加生产的技术投入,引进先进的生物品种,可使复垦出的有限土地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耕地在复垦后通过种植绿肥,合理轮作,增施有机肥料,培肥地力,改善土层耕性,可以彻底改善原有土壤的质量,提高土壤肥力和耕作条件。通过对农田进行重新科学的调整布局,改善复垦区农业生产条件;生态工程措施的应用,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在徐庄煤矿目前尚能负担起复垦费的情况下开展土地复垦工作,逐年减少沉陷地面积,最终消灭沉陷地,也为徐庄煤矿以后的发展减轻负担,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保护耕地,保障企业与地方的和谐发展。
3、借助土地复垦,密切党群关系
通过土地复垦工作,解决农民的部分生产生活问题,充分体现了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也是地方政府实现耕地问题动态平衡目标的重要措施,对于实现耕地总量平衡和完成土地总体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生态效益
1、改变土地利用面貌
采煤沉陷后,昔日的良田慢慢沉陷,低洼积水区,芦苇、杂草丛生,生态环境十分恶劣。土地复垦后,通过土地平整、科学规划,绿树成行、良田成方,建成高效生态农业景观。
2、降低洪涝、渍害的威胁
复垦后,通过开挖斗沟与农沟,将使沉陷积水得到有效排除,耕地渍害得到有效控制,排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降渍达到农作物生长的要求。
3、改善农田生态系统
布局农田防护林,可以改善复垦后农田生态环境。通过土地复垦,被破坏的矿区生态系统得到改善和恢复,有效的改善大气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防治涝害和渍害,有效地改善了矿区景观、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三)经济效益
1、土地产出效益
沛县、微山县均为农业大县,紧临微山湖,水资源充足,一年四季分明适于农作物生长,复垦土壤质量良好,从微山县张楼乡种植情况看,复垦后的土地收益略高于采煤沉陷前。根据2010年及2011年水稻和小麦产量及价格推算,复垦后每亩每年可产水稻550公斤、小麦460公斤,根据中国粮油信息网2011年6月份公布的江苏部分地区收购价格,按照小麦收购价格为0.98元/斤、普通粳稻收购价格为1.42元/斤计算,复垦后每亩土地每年可产出经济效益2463元。徐庄煤矿2338亩采煤沉陷地复垦工程结束后,可增加耕地2338亩,每年可恢复粮食生产能力236万公斤,可创造经济效益576万元。
2、土地自身价值
土地是财富之母,乡村集体的土地资产,占乡村集体资产的大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农民拥有农田20亿亩、山地50亿亩,如果每亩农田价值2万元,每亩山地价值1万元。农民拥有的耕地、山地的总价值达90万亿元。现有乡村集体经济中,尤其是城镇周边乡村的集体经济中,有60%以上靠土地开发积累的资金来发展的。徐庄煤矿将2338亩采煤沉陷地复垦为农田转交给村民,村民新增土地价值4676万元。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发展,中国人均耕地已不足1.4亩,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为了保障粮食安全,中国实行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再加上房地产项目与工业园区对建设用地强烈需求的拉动作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日趋紧张,土地价格还将不断攀升。
(四)土地使用的代际传递效益
土地是农民世代生活的物质基础。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如果我们对采煤沉陷地不进行复垦,而任其沉陷、荒芜,则势必会影响到子孙后代的生存状况。后代拥有土地的权利与我们是同等的,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留给后代足够的发展空间。
五、结论
采煤沉陷地复垦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显著,是利国、利民,有效保护村民利益,保障耕地数量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有效措施。煤炭资源为有限资源,随着开采时间的推移,煤炭资源也将渐渐枯竭,现在煤炭行情较好,徐庄煤矿能及时兑现采煤沉陷地补偿款,也有能力承担巨额的复垦费,何不让徐庄煤矿及有能
力进行复垦工作的煤炭企业履行复垦义务。
参考文献:
1、毕宝德.土地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