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口城市化需要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的第二、三产业就业,而二元经济形成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机制严重阻碍了劳动力的乡城流动。转换就业体制、统一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并完善农民就业培训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使农民向城镇的候鸟式流动转变为永久性地定居,彻底地消除城乡福利差异。
关键词:二元经济结构;人口城市化;乡城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
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中,城市中发达的现代工业与乡村中落后的传统农业并存,这种特有的经济结构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民通过向城市转移并最终实现市民化是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最有效途径。
一、二元经济结构与城乡差异
根据产业结构演变规律,传统部门通常以第一产业为代表,现代部门通常以第二、三产业(非农业部门)为代表,因此,本文以两个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和二元生产率的对比系数来考察东北三省的二元经济结构水平(见表1)。由于“软着陆”的经济政策,20世纪90年代初东北三省投资增长趋缓,工业部门增长速度下降,同时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二元经济特征有所弱化。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分别从1992年的0.4、0.58、0.47提高到1996年的0.47、0.67和0.52,非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则从1992年的1.3、1.29、1.31下降到1996年的1.24、1.23和1.27,二元生产率对比系数从1992年的0.3、0.45、0.36提高到1996年的0.38、0.55和0.41。然而1996年以后,伴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减缓,生产相对过剩,物价下跌,城市失业增加,出现了通货紧缩的趋势,二元经济特征开始强化,农业与非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差距拉大。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到2009年分别下降到0.31、0.34和0.26,非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则分别增加到1.35、1.57和1.61,与此相对应,二元生产率对比系数分别下降到0.23、0.22和0.16。总体上看,东北三省的二元生产率对比系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图1),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相对较小,其中辽宁和吉林两省的二元生产率对比系数在2006年分别高出全国6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而黑龙江省的情况稍差一些,1998年以后的二元生产率对比系数一直稍低于全国,到2009年与全国非常接近,只差1个百分点。
二、人口城市化与劳动力乡城流动状况
国际经验表明,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换的关键问题是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转移。农业劳动力比重越高,农业现代化程度越低,二元经济结构特征越明显;农业劳动力比重越低,农业现代化程度越高,二元经济结构特征越不明显,甚至完全消失。因此说,加快劳动力乡城流动步伐,不仅可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利用效率,还可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不合理的二元经济结构。
东北三省一直是全国城镇人口比重较高的地区,城市化主要特点是起点高、水平高,增长态势为先快后缓。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该地区在计划经济时期得到了重点扶持,人才聚集效应和国有经济成分显著,从而导致城镇人口持续增加,使城镇化水平一直位居前列。从2000年开始,东北三省的城镇化水平提高的速度开始减缓,与全国差距不断缩小。随着东北三省地区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力人口迁移流动也随之活跃起来。同时,由于东北三省是建国初期重点建设的重工业基地,大量外来人口的迁入也使东北三省人口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趋势一直保持到70年代末期。“四普”期间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人口净迁移率分别为1.31‰、-1.01‰、-1.43‰。1990年以后,东北三省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国有企业下岗失业问题严重,陷入发展滞后的困境,人口净迁出的速度加快。1995-2000年,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人口净迁移率分别为1.91‰、-2.17‰、-3.76‰(见表1)。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测算
目前测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方法很多,我们运用方法简单估算相对精确的农业技术需求法来测算东北三省目前技术条件下就业的农业劳动力,再估算出已在第二、三产业中实际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最后用乡村实有劳动力数量减去现阶段技术条件下农业必需就业量和已在第二、三产业就业的乡村劳动力数量来获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采用的公式如下:
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实有劳动力(即农村户籍人口数×78.08%)-农业必需劳动力-已在第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户口在农村,但已举家外出到城镇一年以上的人口数
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当年东三省农村住户从业人员为3548万人,比统计年鉴上公布的2791万人多出757万人,根据农业普查的登记规定,当年从业时间在10天以上的人员均包括在内,且不受劳动年龄限制。我们推测,这多出的部分除小部分统计误差外,主要应为劳动年龄外人口或边缘性劳动力。因此,在具体计算东三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时,需要考虑这部分边缘性劳动力的数量。
辽宁地区农民已在第二、三产业就业的人数及户口在农村,但已举家外出到城镇一年以上的住户远远多于吉林、黑龙江两省,而投入农业生产及农村剩余劳动力人数比另外两个省较少。究其原因是因为辽宁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农业经济占整个地区经济的比重较低,农业从人员比例也较低,农业劳动力从事非农劳动机会就比较多,农业劳动力尽管可以充分利用,但是因为从事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农业劳动力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大量农业劳动力从事其他非农产业,因此农业劳动力不仅剩余很少,甚至还需要外来劳动力人事农业生产活动。相反,吉林、黑龙江两省,经济发展水平比之辽宁较低,农业经济占整个地区经济比重较高,农业从业人员比重也较高,农业劳动力从事非农业的机会就比较少,农业劳动力得不到充分利用,因而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这也说明了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村剩余劳动数量呈反比,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越少;相反,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的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越多。
经过测算(见表2),目前东北三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1253.3万人,其中辽宁省为280.9万人,吉林省为327.3万人,黑龙江省为645万人。如果将这些劳动力在2050年之前陆续转移到城镇,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的
城市化水平在2050年将分别实现78%、74%和73%,这也基本符合城市化的远期目标和发展趋势。
四、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制约因素
首先,二元经济结构形成了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机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后很难进入正规部门的劳动力市场,而一些城市中的企业也不能到非正规的劳动力市场雇佣劳动力。例如,一些城市政府规定某些企业必须在正规的劳动力市场上雇佣劳动力,规定了许多职业和工作岗位的供职者必须拥有该城市的正式户口。另外,这些农民工进城后没有正式身份,在婚嫁、幼托、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医疗保险等方面受到一系列排斥和刁难。暂住、管理费等都提高了农民进城的转换成本,严重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其次,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以辽宁省为例,2003年辽宁省农村住户人口情况的抽样调查表明,2003年辽宁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构成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占1.75%,小学程度占24.66%,初中程度占61.93%,高中程度占7.99%,中专程度占2.24%,大专以上占1.44%。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在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中,73.2%是初中文化程度,小学文化和高中文化分别占11.1%和9.8%。在就业前的岗位培训方面,79%的农民工未接受培训。因此,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只能从事纯体力的劳动,就业的岗位集中在建筑等不需要劳动技能的一些低薪工作岗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需要大批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低素质劳动力的转移领域会越来越窄,转移难度会越来越大。
再次,城市就业机会不足。东北三省作为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所占比重很大。近十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多年来因体制及结构矛盾而积累的深层次问题突显出来,致使大多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甚至亏损,大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一方面,城市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方向主要是非国有经济,而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主要领域也是非国有经济,这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过程中面临激烈竞争;另一方面,这些下岗职工大多数为熟练的产业工人,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而这正是农村劳动力所不具备的,加之政府对下岗职工在就业方面的种种优惠政策,使得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加剧。
五、结论
目前东北地区的二元经济体制和城镇就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农村仍然有1253万的劳动力需要从农业转移到第二、三产业。虽然近期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但是随着人口红利效应的逐渐消失,未来城镇的劳动力供给将不能满足非农产业发展的需要,如果城市化的速度不能加快,或者甚至减缓的话,劳动力短缺制约未来经济增长的可能性就会加大。近年来,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劳动力规模逐年扩大,就是对已经出现端倪的城市劳动力短缺的自然反应。人口城市化的实质是人口地域和就业结构转化问题,其经济的初始背景是劳动就业问题。在现阶段,虽然长期城乡隔离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使农村积淀了十分庞大的剩余人口,但是面对近期劳动力供给持续增加和国民经济创造新的就业能力不足的双重矛盾,让大量的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必须首先考虑农民进城干什么,这需要转换就业体制、统一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劳动力城乡流动的制度障碍。此外,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并完善农民就业培训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使农民在城镇的候鸟式流动转变为永久性地定居,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参考文献:
1、蔡昉.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最重要——谈“刘易斯转折点”上的新农村建设[J].中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