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原因分析

2011-12-29 00:00:00陆克发
中国集体经济 2011年9期


  摘要:近年来,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央行连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同时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额度控制,在我国中下企业严重依赖银行信贷融资的背景下,这些综合措施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如何解决融资困境已经成为我国中小企业持续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一道难题。文章结合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指出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所在,并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以期能为相关层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这一难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一)直接融资方面
  1、自身积累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中小企业在创业阶段靠自有资金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后,再想仅仅依靠自身资源来维持企业的生存是不现实的。一是中小企业没有完善的发展规划,消费基金与积累基金的比例严重失调;二是现行税收制度并没有给中小企业多少纳税优势,企业利润流向政府,影响了可分配利润数量;三是由于中小企业管理运行模式引起的内部控制失效,导致职工持股等内部股权性质类的融资手段难以施行;四是原发起人的自有资金来源有限;五是中小企业普遍信用不佳,短期商业信贷难以获取。
  2、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不完善
  直接股权性质类的资金注入,是中小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和政府管理层关于中小企业定义的特殊性,导致了现有的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仅仅只能服务于极少数中小企业。多数中小企业由于标准、定义等原因被排除在外,股权融资手段无法实现市场化。
  (二)间接融资方面
  1、银行等信用机构贷款
  长期以来,由于中小企业信用问题、业绩因素、抵押担保缺失等原因,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主要投向了大型国有企业、大企业。虽然各级政府都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如《关于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并安排了配套政策。但银行出于经营理念、管理方式、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考虑,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都做了严格规定,有的甚至十分苛刻,使众多中小企业难以享受到政策的优惠,从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有时即使获得了贷款也与中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相距甚远,根本无法解决企业面临的资金需求问题。
  2、民间借贷市场
  众多中小企业由于很难得到银行贷款,尤其是当短期资金紧缺时,就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市场。然而当大量的中小企业到民间借贷市场寻求资金时,资金需求的上升导致了资金成本的不断提高。最新调查表明民间借贷利率普遍上浮,多数民间借贷利率已远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这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的利息负担,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甚至导致债务纠纷和企业破产。
  
  二、融资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自身原因
  1、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1)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社会化大生产和管理科学的不断发展,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企业的运行模式。现代企业的建立,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企业,都需要一个完善的制约和分工体系。如果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没有形成或形同虚设,那么企业的内部控制风险就太大了,而这恰恰是目前中小企业的软肋,这也是职工持股等内部股权性质类融资手段无法施行的根本原因。正是由于管理方法的家族式、独断式导致了企业没有长期稳定的发展规划,同时提高了企业风险,阻碍了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机会。
  (2)没有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没有合理的组织结构保障,缺少成文的规章制度约束,预算形同摆设缺乏刚性。这些都降低了企业在融资对象心中的认可程度。正是由于这种经营管理上的不规范,使得企业无法进入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2、企业缺乏诚信经营的理念
  据调查,有80%的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会计报表。还有一些中小企业存在逃避银行债务、多头抵押等情况,因而其资信等级均不高,银行贷款困难重重。同时,企业短期资金需求,本可以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的相关企业以商业票据或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延迟等方式实现。可正是由于中小企业的信誉问题,这个本可以解决短期资金需求的会计处理手段却在资金短缺时无能为力。
  (二)外在原因
  1、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
  (1)政策不公导致竞争环境不公
  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美国、日本等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在我国,由于制度原因,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人才、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
  (2)少数有利政策无法落实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公司法》、《证券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的修订,虽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保护和支持。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在内容上多是原则性指导,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制度,加上银行等信贷机构的利益博弈,最终导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很多都没有落到实处。
  2、现实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作用非常有限
  在美英等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中小企业外部资金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虽然我国也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资本市场,但由于政策制度原因导致了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仅门槛高、定义单一、程序复杂、审批耗时,而且上市成本高、风险大。
  截至目前,共有584家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总市值3172356115948.27元,平均市值5432116636.90元。共有224家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总市值732366835117.01元,平均市值3269494799.63元。可以发现,如果根据资产规模来判断企业类型,这808家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均为大中型企业。说明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资格存在比规定更为严格的规模约束,名为中小企业资本市场实质上并未对中小企业起到融资支持作用。
  3、现有银行体系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有限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国有控股银行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由于经营理念、市场竞争、政府干预、管理方式、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这些银行均对贷款企业设定了较高标准。这使中小企业很难从国有银行及国有控股银行得到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中国中小企业融制度报告》的抽样调查显示,四大国有银行贷款中的中小企业贷款所占的比例正在逐渐降低。
  4、金融市场准入管制严格,民间借贷机构难以合法化
  民间借贷市场十分广泛,借贷机构数量众多,这些民间借贷机构由于地缘优势、人脉优势等原因更为了解当地的中小企业,具有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信息优势,解决了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可以提供一种有效的融资途径。虽然目前很多地方默许了民间借贷市场、借贷机构的存在,但由于不是合法机构,所以存在市场混乱、管理缺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拥有信息优势的民间借贷市场的功能发挥。
  5、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
  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困难。我国从1999年才开始试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但是存在担保机构少、规模较小、出资分散、资金来源的单一、政府不适当干预和政策的不连续、缺乏专门人才、担保手续繁杂等诸多问题。同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十分严格,一般偏好于房地产等不动产的抵押。因此,担保体系并没有在中小企业的贷款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我国信用评估行业虽然取得了很大发展,但是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一直没有建立起来。由于信用评级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评级的主体资格较为混乱、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得不到足够保证,导致了信用评估机构的评价结果缺乏权威性和中立性,失去了信用评估的公示和监督作用,从而无法为信贷机构贷款提供风险预警。
  
  参考文献:
  1、李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