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研究

2011-12-29 00:00:00赵群
中国集体经济 2011年9期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信息统计逐渐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就目前而言,县乡的统计方法制度依旧存在很大方面的问题:方式单一、体制落后,影响了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和统计体制的建设。县乡的统计方法还应在调查制度、报表制度、管理体制、监督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和转换,从而建立科学有效的县乡统计体制,发挥出信息统计对经济发展和进步的作用。
  关键词:县乡;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研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信息和数据的统计工作日渐显示出其有效的作用,信息的统计工作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随着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增强,传统的信息统计工作难以满足企业的经济的发展。随着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增加,统计方法的改革也应建立适应县乡经济发展现状,从而发挥出统计方法的重要作用。通过县乡统计方法的逐步改善,从而实现了有效的县乡经济的发展,最终建立科学合理的县乡经济发展模式。
  
  一、县乡统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方法单一,适应性不足
  当前,县乡的统计方法制度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向多元化、多样化、复杂化的方向发展,县乡统计工作的对象、统计指标、调查方法、工作方式等各方面的统计工作都发生了较深刻的变化,而传统的信息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难以建立准确、及时而全面获取各方面的政策和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统计信息,从而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二)统计法制建设落后
  县乡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中,法制建设是重点,关系着县乡统计工作的发展和工作实施的重要性。统计工作相关法制和规定的缺乏影响到了统计信息的可信程度,法制和规章制度的松弛造成了统计信息和数据的失真状况,并且随着各级党政部门、相关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的目标管理方式展开后,信息的统计工作与个人的绩效和奖励等利益密切相关,人为干扰数据上报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统计工作法制建设落后的现状。
  
  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措施
  
  (一)改革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建立科学适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改革县乡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还应建立恰当的统计周期,降低统计的频率。由于人口的统计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种工作的相互冲突给地方的基层统计部门带来了一定的障碍,由此应将普查归口合并后,间隔两年或是两年以上进行一次普查,实现普查、年报、抽样调查的良好结合,从而发挥出普查的检查、校正统计数据的作用,避免虚报、瞒报。还应精简全面统计报表指标,充分发挥重点调查的作用。应基于减轻基层统计工作负担的原则,删除过时的、用处不大的指标。能抽样调查取得的指标就不再进行全面报表。
  (二)改革统计报表制度,优化统计指标体系
  目前,统计报表及指标各级层层加码,增设指标和表种,基层报表数量较多,统计工作负担沉重,然而在一定条件下,统计报表制度难以建立统一的统计管理制度,各种报表之间难以形成兼容的统一发展趋势,庞大的数据统计资源却难以得到有效利用。因此需要大量精简指标,设定统计调查的指标。精简使用程度不高的和在基层难以取得可靠数据的指标,强化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统计,充实和完善反映节能、环保等约束性指标。做好统计报表分流工作,国家统计局应着重抓宏观调控所需要的统计指标,把大量属于部门、地方的统计指标从国家统计指标体系中精简下来,部门统计也是统计工作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积极利用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开展科学推算。
  (三)改革统计管理体制,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县乡统计工作管理现状是以政府统计机构为主要领导,并在行政上受到同级的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管理,双重的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只实现了同级的人民政府的管理方式,难免造成人为干扰数字现象,造成统计工作难以发挥实效。若能实现统计机构的设置和隶属关系的垂直管理,则能进一步提高统计管理的效率。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运行中,应在统计过程中实现对相应机构的分类,从而反映出各种层次的经济成分在整个国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及变化情况。并且应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建立社会、自然资源和环境核算框架。
  (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县乡统计工作的方法改革必须建立在规范的体制和规定建设之上,实现统计工作的科学有序、持续发展,法制建设实际上为统计工作的规范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基础。建立赏罚分明的统计工作的管理,保障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要加强统计法制建设,首先,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宣传工作是获得社会支持与配合、搞好统计执法的前提,特别要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其次,加大处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统计法》的震慑力,县级统计局要配备经常性的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对违反统计法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参与统计违法的领导,一经查实,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参考文献:
  1、陈强.快县乡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建议[J].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