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这意味着,在新政策的推动下,“十二五”时期我国产业转移将进入大规模整体转移阶段。
一、“十二五”时期国内产业转移的路线图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产业大规模转移的重要时期。在劳动力成本上升、生产邻近消费市场以及促进政策等因素的推动下,我国产业转移将呈现出向区域外围拓展、沿江和沿交通轴线转移以及由中心城市点状式向外转移的趋势。
(一)由“三个三角区域”向“三个泛三角区域”转移
在要素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步伐将会加快。整体上,将呈现出由“三个三角区域”向“三个泛三角区域”转移趋势。其中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将加速向泛长三角,主要是苏北、安徽和江西转移。珠三角近期将主要向东西两翼的沿海带和粤北山区梯次转移、低成本扩张,并逐步向华南和“泛珠三角”延伸。在环渤海地区的产业转移中,京津地区产业转移的主要地区是河北的廊坊、保定、唐山、承德等,通过延伸,环渤海地区将有力带动内蒙古、山西、辽宁等周边省份的快速发展。
(二)沿交通干线、江河水道呈轴线式转移
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是影响产业转移的重要因素之一。未来在三大经济圈向外转移产业的过程中,沿交通轴线将形成以产业链、产业集聚带为基础的产业分工和布局。其中,由于长江黄金水道具有运量大、成本低、环保、节能等优势,长江沿线将成为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长三角区域的冶金、电力、石化、钢铁、汽车、造船等适宜临水布点的产业将加快向沿江布局、集聚发展,进而推动沿江地区形成若干有影响力的、向周边腹地辐射能力强的产业群。
(三)由中心城市向周边中小城镇转移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城镇化进程加快,尤其是微型城和中小城镇建设快速发展,将促使城镇空间形态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中心城市的扩散效应逐渐显现,更加强烈地产生了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和产业向周边地区扩散和转移。例如,上海作为中心城市,其产业不仅呈现向郊区、县的重点城镇扩散的趋势,而且也将相当一部分资金、技术、人才和产业等向南通、苏州、无锡、昆山、常熟、嘉兴、湖州、绍兴等区位条件好、交通方便、劳力低廉、用地优越的城镇转移,带动了周边城市群的发展。另一方面,中小城市的聚集效应得到加强,将更多地吸引农村非农产业以及农业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并形成以中小城镇产业集群为特色的经济现象。
二、以产业转移为根本途径,创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
“十二五”时期,我们应因势利导,通过推动产业要素的跨地区重新组合,利用政策引导企业在转移中实现产业升级,鼓励产业承接地高起点发展产业集群,发展产业配套体系,实现有序的产业梯度转移,形成有利于东中西部充分发展地区比较优势、产业链合理分工的新局面。
(一)加快优化制造业区域布局
适应我国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十二五”时期应根据各地优势、市场需求和工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全国制造业在区域上的布局,构筑合理的产业空间分工,形成东中西互9mUWNu+pgqggV0q2rsv+9g==动、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重点应加强政府主导的跨区域规划,推动地区间经济联系。引导各地在深入分析本地经济发展条件基础上,正确选择主导产业,加强区域间的产业协调,实现合理的地区分工,避免产业结构趋同。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现有发展状况,制定相关的区域产业发展引导政策,巩固和强化地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的紧密关系,促进和引导产业整合与集中发展。
(二)积极搭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
中西部地区要立足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承接载体与平台建设、政策与环境建设为主要推动方式,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地方政府、商会、园区的联系合作,加强与央企和省企等国内外大企业的对接,探索承接国内外特别是沿海地区产业有序转移的新机制。要围绕特色优势的资源加工制造型、劳动密集型、龙头企业配套型产业,不断加大产业招商工作力度,重点引进与本地产业关联度紧密、配套性较强、技术先进的项目,提高上下游配套加工能力与服务能力,在产业板块、产业集群转移等方面,实现整体对接。
(三)着力提升中西部产业配套能力
目前,中西部地区产业配套能力不足已成为影响我国产业转移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十二五”时期,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应充分认识提升产业配套能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优选产业配套项目,加强对优势产业的产业链招商,培育产业集群,建立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同时,要以地方产业集群的升级作为区域竞争力政策制定的核心,推进集群组织的网络化与包括市场服务体系、技术开发体系和政府支持体系在内的集群组织支持体系的日益完善。
(四)促进承接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对接
通过承接一些本地区没有的产业或产业链的高端环节,已成为中西部省市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值得注意的是,中西部地区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不应是简单的“拿来主义”,把沿海地区高污染的产业或产业链环节移植到本地区,使产业转移成为“污染转移”,而应是有条件地承接、有选择地吸收。要注重资源环境保护,严格控制高污染、低效益的产业向本地区转移,并积极利用后发优势,鼓励引进的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或对现有产业进行改造和配套,通过在承接中创新,实现产业优化升级。
(五)强化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
人才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智力支撑。目前,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方面的一大制约因素就是缺乏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推动沿海地区产业加快向中西部转移,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开发项目的科技投入,积极采取措施吸引其他省市人才和国外人才流入,吸收更多的年轻人去中西部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针对一些吸纳就业潜力大、增长空间大的制造业和服务行业,加快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培训计划。要通过摸清不同行业的就业需求,分行业对待业的大学生、农民工、城市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和再就业培训,满足不同行业人才需求。同时,要对不同行业进行职业细分,通过加强职业培训,培养一批专业化技能人才,满足产业结构性调整对人才的需要。此外,对于引进高层次、技能型专门人才,在户籍管理、子女就学、工资收入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妥善解决社会保险、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问题,着力创造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路红艳,1976年生,吉林省梨树县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产业经济、服务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