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对我国未来5年和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体改战线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总结“十一五”时期改革工作,交流各地区、各部门深化改革的经验做法,全面做好“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一、关于“十一五”的改革工作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5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5年。5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把深化改革与破解发展难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较好地结合起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
一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电信、邮政等行业改革顺利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制定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间投资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二是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积极进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初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问责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三是现代市场体系继续完善。水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步推进。土地等要素市场改革有序推进。平稳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创业板、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顺利推出,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四是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开,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初步建立,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内外资企业税制全面统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开,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启动试点。
五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顺利完成,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开展,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金融业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六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制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实现所有适龄儿童“不花钱、有学上”。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取得显著成效。
七是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24%的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八是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初步建立,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彻底取消农业税和各种收费,结束了几千年来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成都、重庆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一些地区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有益经验。
总的来看,“十一五”时期的改革,主要围绕完善政府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三条线索展开,不仅有利于破解当前发展难题、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而且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不到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还需要加强体制保障。从微观基础来看,国有资本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仍然分布过广、规模较大,国有大型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垄断行业改革进展缓慢有些甚至尚未破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从市场体系来看,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土地、资本等重要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充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从政府职能来看,政府职能转变还不适应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越位”、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社会管理职能“错位”问题并存,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尚不完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从社会体制来看,社会事业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扭转,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地区、行业分割,社会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的要求。从城乡体制来看,城乡二元体制不利于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此外,改革缺乏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涉及深层次利益调整的重大改革或久拖不决、或决而难行。
总的来看,推动科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体制建设和制度保障,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面临大量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
二、关于“十二五”改革任务和2011年工作重点
当前和“十二五”时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十二五”规划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改革,力争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要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改革。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十二五”时期,要将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作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着力点。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切实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十二五”时期,要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和改革进程,加大推进部分行业改革的力度。对铁路、盐业等行业,要加快推进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职能相分离,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投资经营主体多元化。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探索输配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对电信、民航、石油、邮政、市政公用事业等已经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行业,要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要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同时,对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涉及自然垄断业务和承担社会普遍服务职责的国有企业,强化对其政策性目标的考核。此外,要继续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体制。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时期,中央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在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上均取得显著进展。但必须看到,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很多,“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然存在。“十二五”时期,要继续落实好国务院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切实放宽市场准入,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稳定增长、结构优化,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对其他方面的改革起着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十二五”时期,要继续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在创新公共服务体制、优化政府结构和职能责任、完善绩效评估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首先,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能,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