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体制改革
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开步伐明显加快;二是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文化体制改革
《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下发。《意见》由中宣部、文化部联合下发,要求各地在2012年上半年之前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通知》要求,除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少数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院团外,其他国有文艺院团(不含新疆、西藏地区)都要转制为企业。《通知》强调,要加大对转制文艺院团的资金扶持力度。转制前由各级财政安排的正常事业经费,转制后在一定期限内继续拨付。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宣传文化专项资金,对转制文艺院团重点产业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分批为县级转制文艺院团配备流动舞台车、交通车,资助转制文艺院团更新设备、改善排练和演出条件。鼓励探索以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转制文艺院团加快发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向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任务的转制文艺院团倾斜。
三、金融体制改革
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明确了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以及证券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投资其他金融产品的监管政策。《规定》采取制定《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的方式,规定了三类证券自营可投资品种:第一类是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第二类是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部分证券;第三类是依法经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规定》明确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但需要先报经证监会批准,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规定》同时也明确禁止证券公司为从事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或者担保,以防止子公司的风险传递给证券公司。《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保监会启动变额年金保险试点。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拟采取区域限制方式,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五市启动变额年金试点。变额年金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保单利益与连结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价格相关联,同时按照保单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的人身保险产品。由于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形态复杂,技术性强,对资本市场要求高,经营不慎,可能对保险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保监会决定通过“先制定初步规范,后审批产品”的方式,确保风险可控。同时在《暂行办法》中通过管理模式与责任准备金两个抓手控制风险,在试点公司资质、试点区域、试点总量等多方面也进行了限制。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两部门要求巩固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巩固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全民参保机制、筹资缴费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新增筹资在保证住院医疗费用支付的基础上主要用于门诊统筹。通知要求,2011年要做好流动人员、新入学学生、新生儿等人群参保登记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适应全民医保要求,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登记办法。积极探索跨年度自动续保机制,通过银行缴费卡自动划拨、信息提醒等措施,推进城乡居民依法主动参保。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将社保年度统一规范为自然年度,并据此开展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核定、待遇保障等工作。
五、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三部门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
六、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启动。今年3月,国务院批复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在义乌市开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浙江省义乌市举办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动员会议,这标志着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出席会议并讲话。
七、地方改革
《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正式实施。《规定》要求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该领域所有用人单位在当地银行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工资准备金账户,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0%的资金预存入账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并由银行直接从工资准备金账户中向农民工个人账户发放工资。和该制度相匹配的还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并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领域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预算的3%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存入工资保证金,并由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等主管部门在批准项目开工许可证时审查把关;非建设领域由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农民工1—2个月工资总额存入工资保证金账户;而应急周转金制度则要求州(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建立应急周转金,发生因用人单位确实无能力支付或者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后,在必要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用。
陕西省在重点服务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试点领域主要包括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科技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会展和服务外包业、农业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商贸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等。试点类型包括服务性企事业单位、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行政区域或园区。试点工作计划到2015年末,力争在陕西省确定的10类重点服务行业中分别树立起1—3家服务业品牌标杆企业,建成100家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培养1000名兼具服务业专业背景与标准化知识的复合型服务业标准化专家人才,培训1万名分布在服务企业的标准化从业人员,使全省服务业发展规模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