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认识服务经济

2011-12-29 00:00:00姜长云
中国经贸导刊 2011年17期


  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Victor R. Fuchs在其《服务经济》一书中提出,美国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率先进入了服务经济社会。此后,围绕何为“服务经济”的论争一直没有停息过。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有条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而后,我国学术界围绕服务经济的讨论也蓬勃展开。但就总体而言,对于何为服务经济,怎样认识服务经济,我国是否具备发展服务经济的条件等诸多服务经济发展的理论和政策问题,目前学术界仍然是见仁见智。
  一、何为服务经济:对现有研究的评论
  关于服务经济的内涵,目前大致有三种意见:一是把服务经济简单地等同于服务业,认为发展服务经济就是发展服务业。二是用服务业占比来定义服务经济。三是认为服务经济是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有本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更高层次的经济发展阶段;服务经济形成的主要标志是服务活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
  我们认为,上述三种意见都有明显的不足之处。
  第一种意见把服务经济简单地等同于服务业,容易轻视以下三方面的变化,导致服务经济研究相对于服务业研究缺乏独特性和必要性。一是轻视服务业内部结构和组织形式的变化。二是轻视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相对地位、作用的变化。三是轻视服务业与工业、农业相互关系和作用形式的变化。
  第二种意见单纯用服务业占比等数量指标作为判断服务经济的依据,容易忽略服务经济中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和发展方式的本质变化及其对制度环境的新要求,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比如,撇开经济体内部不同组成部分之间及其同外部环境的相互联系,容易得出如下结论:欠发达地区主要依托集贸型经济的小城镇,已经进入服务经济状态。因为此类小城镇经济增长和就业的主要来源在于集市贸易,属于服务业。
  再从全国不同省、市、区看,按照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2009年,西藏自治区已达54.6%,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仅低于北京(75.5%)和上海(59.4%)。尽管其人均服务业增加值远远不及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浙江、江苏和天津,但因其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且远高于这些省、市。据此很容易得出如下判断:西藏自治区已经进入服务经济时代,且其服务经济的发展水平远远超过广东、江苏、浙江、天津等发达省、市。2009年,北京、上海两市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75.5%和59.4%,服务业占全社会就业的比重分别达到73.7%和57.5%。无论是增加值比重还是就业人数的比重,北京都超过上海。单纯按照比重指标判断,北京、上海均已进入服务经济时代,且北京市服务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超出上海。但是,导致北京市服务业比重高于上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北京有更多中央企业或跨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