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贪纪委书记落幕
2010年12月30日,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生命走到了尽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曾锦春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当即枪决。
曾锦春曾被指是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他与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同为“郴州腐败窝案”的核心人物,李大伦垄断了郴州各区县的城建项目,曾锦春则独揽全市矿权审批。2006年7月19日,新华社有关曾锦春腐败案的内参上报中央,中央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湖南省彻查,曾锦春落马。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锦春受贿案一审,作出死刑判决。经审理查明,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处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95次,收受贿赂及索贿共计人民币3151.84万元。此外,曾锦春家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曾锦春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09年7月21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定罪量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声枪响,终于为历时四年的“郴州官场窝案”画上了句号。 这个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也再度让人忆起2006年震惊全国的“郴州官场窝案”。
2003年12月29日,郴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肖鹏金意外被害,令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暴露在案件调查者视野中。2004年1月,李树彪被立案审查,随后,2005年4月,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被查处。2006年5月,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被查处。2006年8月,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被查处。
2006年9月,曾锦春被查处;2007年4月,曾担任过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的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周政坤被查处;2007年4月,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刘清江被查处。最终,这次官场腐败案件总计牵涉160余名党政官员和商人,贪腐数额从几百万到上千万,乃至上亿,震惊全国。
曾锦春案特殊之处,是他把“双规”的权力运用到了极致。
曾锦春掌控的“双规”威力之大,曾令郴州官员人人自危。几位被“双规”而丢掉职位的郴州官员都告诉记者,一旦被纪委找去谈话,“双规”两天,即使没有问题,政治生命也就基本结束了。而曾锦春一旦动手“双规”,就会对你“搞帽子、挪位子、掉票子”。
胡颂才曾经是郴州市桂阳县建设局局长,在桂阳县烟草局宿舍楼工程中,曾锦春要求他将5栋楼房的工程全部给曾的工程队来承建,胡颂才坚持进行公开招标,由此得罪了曾锦春,2001年6月被曾锦春派人拘禁。10天后,妻子蔡金香也被曾锦春派人抓了起来。
拘禁胡颂才3个月后,曾锦春派手下告诉胡颂才,只要他拿出钱来,就可以放他们出去。否则,“一是搞掉你的帽子,你这个局长别想当了;二是挪掉你的位子,你就成平民百姓了;三是拿掉你的票子,你家里有多少钱,都要交出来。”最后,曾锦春拿走了胡家所有的30多万元积蓄才将他们放了出来,至此胡颂才共被拘禁了100天,蔡金香被拘禁了83天。
郴州市人大的一位老干部说,正是依靠“双规”的权力,曾锦春差不多挟持了整个郴州。甚至时任郴州市委书记的李大伦也得买他三分账,“如果说郴州官员有三分怕李大伦,那他们就有十二分怕曾锦春。”
官商腐败给郴州这个原本以世界女排劲旅训练基地和矿业闻名的城市蒙上了一层阴影。在将近五年之后,涉案的这些贪官大多涉及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被处以死刑(立即执行或缓期两年)、无期徒刑或20年有期徒刑这样的重罚。
(本刊综合整理)
□ 编辑 赵志伟 □ 美编 阎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