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冉富强:建立完善选题、审议科学机制提高会议审议质量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一直在探索的重大课题。那么,如何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呢?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冉富强撰文说,关键要在会议选题、会议筹备、审议发言、督办落实等方面建立完善科学的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议题选定的科学机制,准确选定会议议题。人大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民主建设的方方面面,这给地方人大常委会议题确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由于地方人大常委会主要的工作形式是召开会议,增加常委会会议次数或延长会议时间要充分考虑现有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的现实承受能力,这就意味着常委会议题安排是受一定容量规模限制的,如果在议题选择上眉毛胡子一把抓,就必然抓不了,也抓不好。这就要求我们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求大而全,尽量少而精,科学确定好议题。在议题安排上,一方面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增强共识;另一方面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通过各种渠道向全社会征集监督议题,增强议题的代表性。另外,常委会在届初都要提出本届任期内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阶段性的预期目标。所以在选择议题时,还要着眼于当地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围绕常委会的整体工作规划,选择一些前后照应、体现系统性的议题,确保工作连续、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和完善会前准备的科学机制,扎扎实实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议题需要,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领域的代表开展好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查调研等活动。对一些重要议题,要吸收代表和公民参与,提前组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运用网络、电话、信件以及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根据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起草出高质量的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的工作建议。特别是报告指出的问题要切中要害、一针见血,不能避重就轻、无关痛痒,更不能隔靴搔痒、说有还无;对今后工作的建议,要提得富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产业政策和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既不能要求太低、失去意义,也不能标准太高、难于实现,要使被监督对象“跳一跳,能够着”,通过努力,能够完成。并且要扎实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包括日程安排、公告发布、会场布置、后勤保障以及会议材料的审核、把关、印制等,确保会议按照法定程序顺利召开。三是建立和完善会议审议的科学机制,提升议事水平和议事效率。提前审阅报告,精心准备审议发言。监督法规定,“一府两院”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要由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前7天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地方有时候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报告在会前一两天才能定稿,这就造成报告无法提前几天送交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因此,要督促“一府两院”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提交相关报告,督促常委会相关工作组及时提交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查调研等活动所产生的各类报告,再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利用网络、传真等方便快捷的现代化传输设备,及时将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收到报告后要认真研读,必要时还可自行做些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发言稿。还要建立科学的发言制度,合理安排发言时间,要求每位组成人员紧扣议题,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畅所欲言,注重发言的合法性、针对性、客观性、简明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内容精练、语言精准,言之有物、言之有据,不说与议题无关的话、不超过规定时限,切实把审议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和集中智慧意志的过程。要及时整理审议发言,形成比较精练的审议意见,必要时,书面审议意见可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表决通过或委托主任会议通过,然后连同修改后的相关报告一并交由“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四是建立和完善会后督办机制,提高会议审议实际效果。以往,人大会议审议群情激昂,但“一府两院”对会议决定决议、各类报告及审议意见的落实效果到底怎样,由于疏于跟踪监办,往往没有下文、不了了之,较为突出地体现出一种重过程轻结果、重程序轻实质的倾向,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常委会要加强和改进会后督办工作,增强审议实效。催办要勤。对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交由“一府两院”办理的有关报告及审议意见,常委会工作机构要经常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电话催办、函件催办、现场催办等各种形式,督促其及时、认真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问效要勤。主任会议应定期邀请“一府两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必要时,可安排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情况的报告。需要跟踪监督的,可再次列为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的问题,可以由主任会议作出决定,组织专题询问和质询。通报要勤。常委会应将“一府两院”反馈的办理落实情况、主任会议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的情况、常委会会议对办理工作的审议情况以及开展询问和质询的情况,通过人大工作动态、人大简报、人大杂志、当地主流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社会各界进行通报和公告,进一步增大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栗生荣:代表建议办理要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栗生荣撰文说,当前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有些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意义认识还不到位,代表意见建议答复仅作一纸“空文”,不求办理实效,难以让代表真正满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距离。如“列入计划解决”、“经费不足”、“待立项后解决”等字眼在答复中频频出现,看似书面上说得头头是道,实则行动上却敷衍塞责。让代表一见“答复”很“满意”,想看“结果”无穷期。这种现象,影响了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使我们的工作在群众心目中大打折扣,应当引起各承办单位的重视,切实采取措施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这是因为:其一,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是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基层群众的呼声,落实好意见建议就是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群众愿望。如果把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流于形式,以答复来完成办理工作,不求实际效果,那么群众的意愿就会落空,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就会受挫,群众的利益就会受损,就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其二,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具体体现。对于“一府两院”来说,研究处理代表提出的每一件意见建议并负责答复,是其法定职责,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承办单位所办理的代表建议,都与本部门职责、任务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是部门工作与群众愿望的结合点。从这个意义上看,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推动工作的切入点,而不是分外事,更不是额外负担。其三,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代表意见建议大多是人大代表在调查研究、了解民意、认真准备后提出的,代表了一个区域群众对发展的期望,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要求。办好意见建议的过程,是了解社情民意的过程,也是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若口惠而实不至,人大代表看不到意见建议办理满意的“结果”,人民群众就难以共享发展的成果。因此,让人大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的“答复”和“结果”都满意,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其四,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是衡量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要杜绝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工作作风。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法办事,努力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解决率”,也就是说要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办成率”,从而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满意率”。
陈明灯:解决存在问题改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陈明灯撰文说,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结合民族地方实际,围绕经济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认真抓好条例的起草,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召开专家座谈会,实行主任会议初审、常委会会议一审、二审、再审制,从而使制定的条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本届以来,常委会共制定了村级公路管理养护条例、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小溪自然生态保护区条例等3部单行条例,对16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权益保护条例、修订了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改乡村公路条例和里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目前,正在开展德夯风景名胜区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立法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立法项目征集渠道欠广泛,征集手段不多;立法项目的选择不够科学,存在随意性;立法缺乏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部分条例出台后难以执行,出台不久又不得不修改;立法技术比较落后,照抄照搬的比较多,结构比较单一;立法中存在部门利益倾向;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中变通权行使不够,怕得罪上级,顾虑多,不敢大胆行使;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立法轻执法、就立法而立法的现象,立法作用发挥不明显。在今后立法中,要突出民族地方特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把实践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正确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制度,建立立法项目论证机制,聘请法律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提高立法选项的科学性;探索建立条例起草委托机制,如委托中介组织进行起草,改变过去立法中存在的部门利益严重的现象。
谢生跃:人性化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相结合推进人大和谐机关建设酒泉市肃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谢生跃撰文说,机关管理从一定意义讲就是人际关系的处理。在机关管理中,要坚持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统一,宽严相济,刚性管理与人性管理相结合、人性化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避免使用简单、强硬的管理措施,使机关各委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得到很好处理,机关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以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着力营造一种较为宽松的工作环境。首先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工夫,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结合监督法的正式出台,对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其次,努力寻求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的契合点。二是以团队式的管理倡导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一般说来,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相对比较少,而任务比较重,工作也比较忙,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大量基础性工作,头绪较多。每年一次人代会、至少两个月一次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和经常性的主任会议等,以及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工作调研、执法检查等基础性工作,各种会议的安排、文件的准备、参阅资料的提供、上级视察的接待、配合中心、后勤服务保障都由机关来承担。这些工作非常琐碎,程序非常严格,标准非常高,加之人大机关又比较清贫。因此,没有一种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很难干好工作。在和谐人大机关建设中,要着力营造诚信协作氛围,倡导团结互助精神,养成团结、互助、支持、谅解的习惯,让大家在工作中达成默契,共同创造通力合作、群策群力的工作环境。三是以创优式管理激活一种积极向上的状态。要以培育好的思想、锻炼好的能力、保持好的作风、树立好的形象为重点,在机关党员干部中设立优秀党员示范岗,统一制作服务承诺公示牌;每年“七一”和年底都要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针对性强的机关内部评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优秀体会文章”评比等实践活动,增强学习效果,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四是以亲情式管理健全一种留人的机制。在管理模式上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尊重人、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为大家创造一个团结合作的、和谐舒心的工作环境。在管理方式方法上,完善沟通机制,推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联系会、座谈会,公开机关管理,增加透明度,扩大知情权,促进情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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