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明代甘青李鲁土司家族的发展与历史作用

2011-12-09 05:24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1年10期
关键词:土司西北家族

陈 亮

浅析明代甘青李鲁土司家族的发展与历史作用

陈 亮

元明清时期土司制度是中央政权管理西北边陲的重要政治措施。西北土司制度经历了产生、发展以及衰落三个阶段。李鲁土司均是甘青地区声名显赫的土司家族,明代为其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并对该地区产生过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影响。依据正史和家谱资料,从家族的角度浅析明代甘青土司的发展及其原因,以及特殊的历史作用。

李氏家族;鲁氏家族;发展;历史作用

明王朝在西北边疆地区曾广泛实行土司制度,其实就是封建王朝统治者在西北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分封世袭的官职,来统治当地的居民。明代西北地区处于国防前线,是一处军事战略要地并倍受明廷的重视,西北土司制度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趋于完善。

一 明代李鲁两土司家族的发展

1.明代的李土司家族。

李土司家族是青海显赫的家族之一,其族源目前有三种说法:沙陀说、吐谷浑说和西夏党项说①。李氏中有两门最为著名,其一高阳伯李文之后,后世称为西伯府李土司,明共传八世;其二会宁伯李英之后,后世称之为东伯府李土司,明共传九世。[1]

李氏始祖李南哥,元末官居西宁州同知,洪武四年(1371)以州归附,初授所镇抚②之职[1],后子英袭父职,曾四次随成祖远征漠北,并多次参与了对关西地区及乌斯藏(即西藏)的平叛活动,于宣德年间受封会宁伯。英从子李文天顺元年因冒迎驾夺门功,升任右都督挂前将军印镇守大同,同年封李文高阳伯,赐金书铁卷[2]。

李氏二人封爵,在西北乃至全国都十分有影响力,这在中国土司史中实属罕见。虽然会宁伯李英助外甥监藏夺西宁指挥职,触犯大明律条夺爵论死,但英宗念其旧勋释放了他,赐禄米如故[3]。明末崇祯十三年东府末代土司李天俞家人八十余口被农民起义军杀害,东伯府亦被焚毁,崇祯十七年西府末代土司李洪元和妻子祁氏被农民起义军所杀。至此在明王朝鼎盛一时的李氏家族在农民起义军运动中遭受了巨大的打击[4]。

2.明代的鲁土司家族。

鲁土司始祖脱欢,元朝官至武定王,明洪武四年率部落投诚[5]。元朝灭亡后,脱欢流落河西一带遂投降大明,被安置于连城。招降之初,脱欢不为重用,未授官职。

永乐年间鲁氏家族以军功显赫扬名于世,屡建奇功。二世巩仆世杰初授为百夫长,驻守庄浪。诏书曰:“朕君天下,凡慕义士皆授以官,尔巩仆世杰久居西土,乃能委心效顺,朕用嘉之,今授以昭信校尉宁卫管军百户,尔尚思尽乃心遵律扶众,庶副朕之委令,尔宜勉之”[6]。巩仆世杰后随明成祖远征漠北阿鲁台,战死于哈喇哈。三世失伽,史载其精通兵法,智谋超群。永乐九年(1411)随太监王安讨伐西凉叛乱,次年捉鞑靼头目舍歹于松山,功升副千户。失伽后历任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使等职务,后蒙皇恩赐姓鲁,改名鲁贤。四世鲁鉴古曰:“鉴有材勇,遭敌辄冒矢石,数被伤不为沮,故能积功至大将”[7]。鉴不仅多次成功抵御鞑靼寇边,还多次领军平叛,天顺八年(公元1464年)鉴随太监蒙泰征讨藏族捏都儿叛。成化四年(1468),鲁鉴参与平定固原满四回民起义的战役,史称其“出则先驱,入则殿后”[7]。

奠定鲁氏百年基业的主要是二世和三世以及四世[8],之后的鲁氏子孙更是为明王朝尽忠职守,直至明朝末代土司鲁允昌在与李自成贺锦部激战中兵败身亡。有明一代鲁氏共传九世,历二百余年。

3.李鲁两家的家族联姻。

明朝在甘青地区分封了众多的土司,各土司不仅通过军功得以晋升,还通过家族之间的联姻来巩固家族实力,提高家族威望与社会影响力。以李鲁家族为例,二世世杰妻李氏,为李南哥之女,生三世失伽;三世鲁贤之妻李氏,湟中会宁伯李英之女,生四世鉴;四世鉴妻李氏,高阳伯李文之女,生五世麟。李鲁两家通过联姻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同盟关系,鲁氏奠定基业的三代土司均与李氏联姻并延续上百年。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鲁贤随都指挥李英征昆仑山雅零阔地,杀擒1000余人,俘获牲畜13万头[9]。明末,庄浪卫鲁土司联合民和李土司、西宁祁土司,歃血为盟誓死抵抗贺锦部南下,虽最终战败身死,但土司大家族间的凝聚力可见一斑。

二 李鲁两土司家族兴盛的原因

1.西北边陲国防前线。

河西走廊地区汉唐以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汉朝就曾实行隔羌胡之交,断匈奴右臂的政策,非常重视对甘青地区的经营。至明代,故元势力虽退出中原但仍并占据广阔的漠南、漠北、东北、西北的大片土地④,仍对中原蠢蠢欲动。经营好甘青地区不仅可北拒蒙古,还可南控诸番[10],对明朝而言,其意义之大远胜汉唐[11]。明初太祖曾对盘踞在漠南的北元政权多次讨伐,但收效甚微,后军事中心南移,明朝在西北开始实行“来则御之,去则勿追”[12]的策略。

李土司所治的地区在洪武六年设西宁卫(今西宁市),下设西宁、碾伯、镇海、北川、南川、古鄯六个千户所[13]。鲁土司辖区在洪武五年设庄浪卫(今永登县辖境),后降千户所,永乐元年重新升为卫[14]。两家的辖地都是襟要之地,守土与护家有着紧密的联系,这就给两家族军功升迁创造了客观条件。

2.民情复杂因俗而治。

明朝在西北地区首次采用“土流参治”的措施。流官任掌印官,土官多为佐官,受流官节制。如鲁土司无论担任多大的官,见州县官吏都必须谦恭有礼,曰:“用禀柬,设矮座,称治愚弟”[2]。西北历来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民情十分复杂,李鲁土司均为少数民族,久居西土识民风懂民俗,能更好的处理各族之间的关系。如宣德七年,总督刘广命高阳伯李文招抚“逃徙番民七百余帐,皆还居旧地”[15]。

土流参治中西北土司多受流官节制,被弹劾和处罚者很多。如:《明史·李英传》载“会宁伯李英助甥祁监藏夺职,杖人死,因夺封爵”;西宁流官史昭在宣德三年奏称会宁伯李英父子有“异志”,后查实属诬告,皇帝下诏慰曰:“忠义发乎天性,诚心明于皎日,朝廷之所知也”[16]。李英和李文夺爵论死同样与御史、兵部、六科弹劾有关③。流官对土司的节制同时也给土司发展创造了条件,首先皇帝认为土司受节制实力较西南弱,难以形成割据势力对抗明廷,可以大力任用;其次土司想保住自己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方面的特权,必须死心踏地的为明廷效命,所以历代皇帝对保卫大明江山社稷的有功土司必委以重任并加官进爵,如李氏就出现了两位伯爵。

3.尽忠职守保家卫国。

李鲁土司服从征调,并多次扈驾北征。下边以图表的形式加以说明。

人物时间事件功升或赏赐资料来源李英、世杰永乐七年至八年(公元1409-1410)随成祖北征鞑靼升卫指挥同知(从三品)《明太宗实录》卷96李英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随成祖北征瓦剌授彩缎、金织蟒衣、马、羊《明太宗实录》卷145李英、鲁贤永乐十九年至二十年(公元1421-1422)随成祖北征鞑靼授杂丝彩缎等物《明太宗实录》卷146李英、鲁贤宣德三年(公元1428)随宣宗北征兀良哈赐钞、银、彩币《明太宗实录》卷147

明初对于李鲁土司的征召十分频繁(多为招扶、平叛、远征,此后多为防御),不仅因为两土司的土军战斗力强悍,还因为两大家族对于明朝的赤胆忠心。明末崇祯年间李自成农民起义军进攻西北,末代土司鲁映昌曾上疏“欲请肃王据甘肃,以图恢复,誓以死报国”[17],后战败身死。末代土司李洪远城破后同妻祁氏同一百二十家丁被处死,后清世祖赐额曰:“忠臣烈妇,宗族荣之”[18]。从以上的这些事件中看出李鲁土司对明朝确实尽到了忠臣之责,宁死保卫大明的疆土,甚至不惜牺牲生命。

三 明代西北土司的历史作用

1.维护国家统一。

西北土司的职责是“各统其官军及其部落,以听征调、守卫、朝贡、保塞之令”[19],明代土司担负着守卫地方和保卫边疆的重要职责。明朝二百七十余年间,无论是王朝内部发生分裂与混战,还是内地兴起农民军起义,西北诸土司皆恪守人臣之道,尽力维持西北边疆的稳定与维护皇权以及国家的统一。李鲁两家曾多次扈驾北征战功赫赫,并远征西藏平定叛乱,对国家的统一领土的完整做出了突出贡献。

2.促进西北经济发展。

明初实行“边远旱地,赐各土司,各领所部耕牧”[20]的政策,土司把土地分给自己的辖兵和辖民耕种,土兵战时自备兵器出战,平时回乡务农,大力发展农业使得西北土民世代有土地可耕作,李英曾“招逋逃七百户,置耕垦田”,较以前主要以放牧为主的生产活动相比,农耕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土司还十分重视水利设施的兴修,土司李?曾在民和地区修缮水渠“循疆之西南,睹有古沟痕微,遂勃然感发,即按迹逆上,直穷水源”[21],至明末西北农业取得了巨大发展,并成为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

3.促进民族文化交流。

土司进贡、入京接受封赐、设立驿站等,使西北地区与中原王朝的联系进一步增强。明王朝十分注意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发展,大力提倡设立儒学学堂。李鲁土司所辖地区都办有学堂,不仅土司家族子女能够就学读书,许多土民家庭的子女也有接受汉文化熏陶的机会。其中有很多土司家族成员通过科举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如李土司家族既出过进士也出过举人,这说明当地的文化水平通过交流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土司制度历经元明清三代,在明代趋于完善,这一时期的西北土司肩负着抗击北方蒙元以及管理西藏的重要职责,也在平叛肃边的活动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虽然土司制度是带有剥削性质的封建政治制度,也的确存在土司奴役土民为非作歹的情况,但是在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下,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土司家族确实有助于维持西北边疆的稳定,为中国的统一、安定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注释

①目前有关族源的研究成果比较多,在辛存文《民和土族东伯府李土司世系考察》一文系统阐述沙陀说与吐谷浑说,而有关西夏党项说的主要著作是李鸿仪整理的《西夏李氏世谱》一书。

②《明史·职官志》记载,世官分九等: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卫镇抚、正千户、副千户、百户、试百户、所镇抚,能够世袭。

③在崔永红《明代青海土官李文之籍贯及生平考略》及米海平《明代土官李英事略》的文章中对两人因何夺爵及流官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均做了详细叙述和分析。

④当时主要威胁西北的是漠北的四十万蒙古(鞑靼部)、西部的四万卫拉特(瓦剌部)、别失八里和吐鲁番的诸蒙古部落。

[1]李鸿议.西夏李氏世谱[M].辽宁:辽宁民族出版社,1996.

[2]崔永红.明代青海土官李文之籍贯及生平考略[J].青海民族研究,1992(4).[3]米海平.明代土官李英事略[J].青海民族研究,1996(2).

[4]辛存文.民和土族东伯府李土司世系考察[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81(3).

[5]清史稿·土司传[M].卷517.

[6]赵鹏翥:连城鲁土司[M].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

[7]明史·鲁鉴传[M].卷174.

[8]郭永利.甘肃永登连城蒙古族土鲁氏家族的衰落及其原因[J].青海民族研究,2004(7).

[9]明史·李英传[M].卷156.

[10]明史[M].卷330.

[11]骆桂花.明代对西宁地区的施政方略初探[J].青海民族研究,1995(3).

[12]明太宗实录[M].卷78 洪武六年春正月.

[13]杨绍猷,莫俊卿.中国明代民族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

[14]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15]明宣宗实录[M].卷87,宣德七年二月癸丑条.

[16]明宣宗实录[M].卷49,宣德三年十二月辛丑条.

[17]甘肃通志·志节[M].卷37.

[18]甘宁青史略[M].卷17.

[19]明史·职官志[M].卷72.

[20]西宁府新志[M].卷24.

[21]李土司家谱·新修札都水渠记[M].

ClassNo.:K248DocumentMark:A

(责任编辑:蔡雪岚)

AnalysisoftheDevelopmentandHistoricalRoleoftheLiandtheLuFamiliesUndertheTusiSystemintheMingDynastyinGansuandQinghaiProvince

Chen Liang

Tusi System implemented during the Yuan and the Qing Dynasty is an important political measure to control Northwest boarders . The system has undergone three stages . Li and Lu family are two famous and flamboyant families ,which have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politics, economy and culture . According to the formal historical documents and the family genealogy materials , the paper analyzed the reasons why the Tusi System has developed in Gansu Province during the Ming Dynasty and its historical roles.

Li family; Lu family;development;historical role

陈亮,硕士,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开封。邮政编码:475001

1672-6758(2011)10-0131-2

K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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