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时,朱金华,黄长英
(1.鄱阳县人民医院,江西 鄱阳 333100;2.江西中医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4;3.永丰县中医院,江西 永丰 331500)
近期报道了有关东北农业大学28名师生因做实验而被感染乙类传染病——布鲁氏菌病的事件,这次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室感染事件仅为中国近年来陆续发生的实验室感染事件中的冰山一角。在全国,不只是大学、研究机构存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问题,尤其在基层县级医院检验科,问题也尤为突出。这些相继发生的实验室感染事件,使得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隐患成为社会大众的焦点,给各类生物医学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问题敲响了警钟。关于检验科的实验工作人员不慎感染病原微生物的事件屡有发生[1]。在这次事件后,我院检验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本文就我院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现状与不足及其应对措施作如下陈述。
目前,我院虽成立了生物安全管理小组,但平时未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我院也制定了一些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文件,但这些规章制度和文件并不是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都是照搬国家标准或其它医院的制度,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到位。
县级医院检验科实验室按理说应达到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2),但我院检验科实验室的设施和设备还达不到《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2]及《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3]等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实验室面积不足,布局也不够合理。没有张贴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在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入口明显位置处,尤其是病原微生物室的门口。所有盛装传染性物质的容器表面明显位置处也没贴有生物危险标志。此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没有配备生物安全柜。
1.3.1 生物安全防范意识薄弱
检验人员由于缺乏生物安全管理知识;自我生物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对病原标本的生物危害认识不足;对穿戴防护装备甚至认为是多余的;思想上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时,没有穿工作服或防护服,也没戴帽子、口罩;甚至操作时也未戴一次性的医用手套;在实验室工作区进食、饮水、抽烟,穿着实验工作服进入清洁区。
1.3.2 检验人员的职业暴露问题[4]
由于检验工作需密切接触患者的病原性标本,在操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如不注重个人的生物安全防护和不按照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技术规范进行操作,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职业暴露问题。如盛装病原标本的玻璃容器和离心管发生破裂;病原标本外溢到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溅撒到工作服、皮肤黏膜甚至眼部;皮肤、手部被针、刀等锐器刺伤。
目前,我院都能做到采集标本时,一人一针,一人一管。在标本运送的过程中,偶尔也会出现运送人责任心不强,造成盛装标本的容器破裂,以致病原标本外泄。实验完毕后,病原标本未能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甚至出现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装的现象。
医院应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对实验室进行二级生物安全管理,平时严抓勤管;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管理制度。这些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主要通过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程序文件、标准操作程序(SOP)和实验记录等文件形式体现[6]。
要让医院领导对生物安全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支持,按照BSL-2实验室的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建立合理的实验室功能区,使其设计布局更加合理。实验室的每一个出、入口都应贴上生物危险标志,并标明相应的级别,同时添置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消毒设备,如生物安全柜、安全离心机罩帽、防溅罩或面罩等,同时配备紧急洗眼装置或淋浴设施,当遇到生物危害液体喷溅至眼睛时,可以及时进行应急处理。洗手装置可以安装一个脚控或红外控制的洗手池或者配备一个酒精擦手器。
医院要定期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尤其是检验科人员进行国家标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同时,检验科负责人还要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检验人员,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或/和操作手册,并遵循标准的操作程序。所有检验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后方可从事相关实验室工作。生物安全教育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让检验人员全面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掌握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从而减少生物安全事故的隐患。
检验人员要做到自我安全防护,在实验室工作时,必须穿着合适的工作服或防护服,戴上口罩;接触或操作病原标本时,应戴上一次性医用乳胶手套;在特殊情况时,甚至还必须戴上合适的安全眼镜、面罩或其他防护设备。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对于各种可能的危害应非常熟悉,尤其要掌握各种感染性物质操作的一般准则和技术要点,防范职业暴露事故。当检验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时,应启动相应的应急体系与预案。若发生皮肤被刺破时,应对伤口进行挤血,用水冲洗消毒,最后用碘伏或75%酒精消毒并包扎伤口。如病原菌(毒)外溢到皮肤粘膜时,用消毒液进行消毒,然后用水冲洗15~20min,严重时,甚至需接种免疫血清或疫苗。
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应遵循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使其无害化。做到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垃圾袋,以规定的方式包裹,以便交由医疗废物处理站进行直接焚烧或其它消毒处理。污染性锐器——注射针头、手术刀片及碎玻璃等,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利器盒中存放。利器盒中存放物达到其容量的3/4时应予以更换。最后交由医疗废物处理站按感染性废物进行处理。严禁买卖医疗废物。
总之,医院领导干部和检验科工作人员要提高对生物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程序,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1]王金良.世界首例实验室感染的SARS患者[J].天津医药,2004,32(8):528.
[2]童燕.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现状及防护对策[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1,8(2):241-242.
[5]何晓华.检验科生物安全隐患及对策[J].医院管理论坛,2009,26(11):29-30.
[6]祁国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